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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发展的特定时期,开山采石曾经为繁荣地方经济发展、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做出了积极贡献。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改善生态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苏州市早在1999年就出台了禁止开山采石条例。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苏州各级、各部门狠抓贯彻落实,采取得力措施,已经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摸清家底,搞好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苏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曾经为经济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但由于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相对滞后,不仅导致露采矿山地质环境不断恶化,并诱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破坏了生态环境。在全面落实禁采措施以后,苏州从2002年起开展了露采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编制完成了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表、露采矿山分布图等基础资料,建立了较为完备的露采矿山和地质环境数据库,为制定整治规划和地质监督管理提供了保障。调查显示,全市共有235个采石宕口,露采矿山总面积达3万亩。二是制订规划,科学合理开展整治。为保证科学合理整治,苏州组织编制了《苏州市露采矿山环境整治“十一五”规划》,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做到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交通道路建设规划、风景旅游区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土地复垦规划、农村现代化建设规划等横向规划的有效衔接。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到面”的原则,先期规划了沿路、沿湖、沿风景旅游区的采石山体环境整治,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完成沿路、沿湖、沿风景旅游区的62只宕口整治目标。三是先行试点,由点到面深入推进。采石山体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新课题,苏州采取先行先试,由点到面逐步推进的方法。一是在组织形式上,实现了从市级立项到市、区、镇各级政府上下联动。二是在资金投入上,实现了从单纯的政府投入到政府扶持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三是在管理方式上,实现了从条线分割到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四是在整治方法上,实现了从单纯复绿植被到因地制宜综合整治。一批试点整治项目不仅取得良好成效,而且为加快采石山体环境综合整治提供了宝贵经验。如吴中区旺山采石宕口、高新区高景山宕口项目先后被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列为部级示范项目,其治理方法和运作模式被冠之以“旺山模式”和“高景山模式”,在江苏全省推广。四是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标准。为规范采石山体环境综合整治行为,苏州在工作中逐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实行整治立项评审和审批制度,项目立项由露采矿山所在镇(街道)按照规划确定的年度实施计划,向县级国土部门提出立项申请,并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编制整治方案,由专家评审通过后批准立项。实行项目公开招投标制度,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采取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项目施工单位。整治复绿项目的招投标参照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在有形市场组织进行。实行项目工程监督检查制度。实行整治项目验收制度。批准立项的单位在项目竣工后,及时组织搞好整治项目验收,对照整治方案重点检查地质灾害隐患是否消除,绿化面积及成活率是否达到要求,项目监理的各项要求是否符合,项目资金的配套情况、到位情况及使用情况等,并报批准立项部门备案。
苏州采石山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但也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残留宕口面广量大,整治任务十分艰巨。目前,全市已完成98个宕口的综合整治,还有待整治宕口123个。这些宕口分布散、地质环境复杂,需要根据不同的地形条件、土壤条件和开采方式等,研究有针对性的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恢复的方法、技术和措施。二是整治资金投入庞大,资金筹措渠道狭窄。山体整治投入量大,除前期已投入5亿多,下一步宕口整治修复还要投入10亿元左右。目前整治资金主要靠各级政府筹措,对山体环境的综合整治投入量很大,不仅远远高于当时开山采石的产出,还占用了基层政府相当大的可用财力。三是整治工艺日趋成熟,技术方法比较单一。目前苏州对采石宕口的整治,主要采取削坡、清坡以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稳定山体坡面,同时辅以挂网喷播和围堰植生袋等方法来修复山体自然风貌。对山体坡面处理的方法以人工机械为主,采用的复绿工艺比较单一。
做好山体环境综合整治任务重、要求高,需要不断拓宽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加大治理力度,更好更快地做好山体整治工作。一要大力宣传,切实增强社会保护意识。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对山体资源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强舆论宣传,提高社会各界的认识。对山体整治项目,要在实地树立公示牌,标明整治要求和范围,让群众清楚知道山体整治项目的规模、方法和目标,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增强全民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实施山体整治的良好氛围。二要科学复绿,全面提高生态恢复技术。要因地制宜、因山制宜、因石制宜,研究制定不同的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恢复的方法、技术和措施,努力降低环境综合整治成本。在工作中更加注重依靠科技进步提升整治水平,既要认真总结好现有的整治方法和技术手段,又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不断创新和推广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方法,全面提高采石山体环境综合整治水平,力争每一个山体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都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三要拓宽渠道,不断加大整治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山体环境治理资金投入的新渠道、新机制,用足用好政策,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一方面要积极向上争取,加大投入力度,通过对农业重点建设资金返还部分、余量资源利用收入及矿山环境恢復治理保证金等资金的统筹安排,保证财政资金的持续投入;另一方面要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按“谁整治、谁投入、谁得益”的原则,明晰产权及开发权、使用权、收益权归属,吸纳民间资本和企业资本来共同保护和开发。四要强化措施,严格规范项目监管措施。在山体综合整治过程中,要继续强化各项监管措施。一是坚决推行治理项目的申报制度、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保证金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等,确保将宕口治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尽量保持原貌的原则,能少动山体坡面的尽量少动,从减少地质灾害发生的角度去削坡整治来复绿山体,恢复山体的自然风貌。三是充分利用好存量土地置换政策,做好宕底土地的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积极盘活存量资源,缓解用地供需矛盾,改善项目生态环境。
苏州采石山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但也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残留宕口面广量大,整治任务十分艰巨。目前,全市已完成98个宕口的综合整治,还有待整治宕口123个。这些宕口分布散、地质环境复杂,需要根据不同的地形条件、土壤条件和开采方式等,研究有针对性的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恢复的方法、技术和措施。二是整治资金投入庞大,资金筹措渠道狭窄。山体整治投入量大,除前期已投入5亿多,下一步宕口整治修复还要投入10亿元左右。目前整治资金主要靠各级政府筹措,对山体环境的综合整治投入量很大,不仅远远高于当时开山采石的产出,还占用了基层政府相当大的可用财力。三是整治工艺日趋成熟,技术方法比较单一。目前苏州对采石宕口的整治,主要采取削坡、清坡以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稳定山体坡面,同时辅以挂网喷播和围堰植生袋等方法来修复山体自然风貌。对山体坡面处理的方法以人工机械为主,采用的复绿工艺比较单一。
做好山体环境综合整治任务重、要求高,需要不断拓宽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加大治理力度,更好更快地做好山体整治工作。一要大力宣传,切实增强社会保护意识。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对山体资源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强舆论宣传,提高社会各界的认识。对山体整治项目,要在实地树立公示牌,标明整治要求和范围,让群众清楚知道山体整治项目的规模、方法和目标,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增强全民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实施山体整治的良好氛围。二要科学复绿,全面提高生态恢复技术。要因地制宜、因山制宜、因石制宜,研究制定不同的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恢复的方法、技术和措施,努力降低环境综合整治成本。在工作中更加注重依靠科技进步提升整治水平,既要认真总结好现有的整治方法和技术手段,又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不断创新和推广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方法,全面提高采石山体环境综合整治水平,力争每一个山体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都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三要拓宽渠道,不断加大整治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山体环境治理资金投入的新渠道、新机制,用足用好政策,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一方面要积极向上争取,加大投入力度,通过对农业重点建设资金返还部分、余量资源利用收入及矿山环境恢復治理保证金等资金的统筹安排,保证财政资金的持续投入;另一方面要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按“谁整治、谁投入、谁得益”的原则,明晰产权及开发权、使用权、收益权归属,吸纳民间资本和企业资本来共同保护和开发。四要强化措施,严格规范项目监管措施。在山体综合整治过程中,要继续强化各项监管措施。一是坚决推行治理项目的申报制度、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保证金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等,确保将宕口治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尽量保持原貌的原则,能少动山体坡面的尽量少动,从减少地质灾害发生的角度去削坡整治来复绿山体,恢复山体的自然风貌。三是充分利用好存量土地置换政策,做好宕底土地的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积极盘活存量资源,缓解用地供需矛盾,改善项目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