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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现代建筑规模越来越大,施工往往涉及到多个施工环节。而且建筑工程各个部分之间往往需要不同的专业联合施工。为了能够有效地对各个部分的施工进行协调,保证建筑施工的顺利完成,必须做好建筑工程的管理工作。在建筑工程管理当中,比较常见的方法就是项目管理法,文章对其在建造工程管理当中的应用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项目管理;建筑工程;应用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5-0210-02
项目管理法是管理学科中的一个分支,这种方法运用到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中,会对其成败产生重要的影响,建筑工程管理工作的水平也会影响到建筑工程的整体效益。因此,在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中有效运用项目管理法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项目管理法的含义
项目管理法是将研究怎样高效率完成项目目标作为主要目的,基于项目经理负责制的,按照项目的内在逻辑规律,有效实施计划、组织、协调及控制,从而更好地适应内外部环境,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以及合理配置,确保建筑工程过程的均衡性,并通过现代化管理手段,使企业达到项目目标,取得较好的效益。
二、如何在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中运用项目管理法
(一)明确建筑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运用项目管理法必须要依赖于项目责任人,如果企业实施了项目经理制,那么项目经理就是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的第一负责人,因此,必须做到以下几点:对法律有较为深入的了解、精通于项目管理的相关技术、懂有关管理的基本知识、善于经营。
另外,项目经理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而是代表了一支队伍,这支队伍不仅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较强的领导才能,还应有十分充足的实践经验,同时,项目经理还要在管理工作中持续学习并掌握新的项目管理知识和方法,只有这样,项目经理才能确保自己的知识和能力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与不断变化的环境相适应。
(二)建设管理项目运行的机构
根据项目管理法的含义,可以看出设计与建立组织系统、组织运行以及组织调整是项目管理工作不可缺少的部分,设计与建立组织系统,指的是通过筹划和设计来组建一个能够实现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任务的一个组织机构,以制定一些规章制度、明确分工、成立责任分工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利用内部人员规范化的活动及信息流通来达成组织目标。而组织运行指的是建立组织系统之后,各个岗位与部门根据组织要求来进行组织行为的过程。最后,组织调整指的是于组织运行时,通过与组织目标进行对照,来对组织系统的相关环节进行检验,同时改善那些与组织运行、发展不相适应的方面。项目管理法的组织职能一般包括组织设计、联系、运行、行为及调整这几个方面。因此,管理机构作为项目经理部的关键和主体,其好坏直接影响着项目管理的效果。从职能的角度来看,管理层分为8个部室,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1、工程技术部该部门的主要任务是对施工现场、技术交底负责,实施过程监控、编制施工进度计划、设计临时设施、管理施工现场有关技术,并协调生产、计划统计劳动力配置等。
2、经营核算部(合同部)该部门的主要职责是预算、索赔、合同、成本核算、资金收支,内部经营管理、计划统计、施工成本管理、报销结算等。
3、施工管理部该部门的主要任务是对项目经理的施工指令进行贯彻执行、根据工程计划来安排、组织并协调施工现场的工作。
4、机电物资部该部门的主要任务是对物资、材料及设备进行供应,采购并管理物资材料。
5、质量管理部该部门以项目部的质量、目标为根据,做出质量管理规划,并对质量进行综合管理,实行质量监察职能,拥有管理一票否决权。
6、安全监察部以项目部安全目标为基准,对全工程制定安全管理工作规划,并对安全问题进行综合管理,发挥相应的安全监察职能,其拥有的是安全管理的一票否决权。
7、财务部该部分主要负责的是建筑工程的财务管理以及成本核算等一系列财务工作。
8、综合办公室该部分的主要任务是对项目部的全部日常工作进行处理,分文工程技术部、试验室、测量队以及监测室。其中,试验室一般是检验、试验以及检测原材料、观测设备和过程;测量队主要是负责测量放样与测量检测施工过程的工作;而监测室主要是对工程原形进行观测。
(三)制定相关规章制度
制定管理制度有利于对建筑工程施工进行指导,并规范组织及个人的行为,确保建筑工程的顺利开展。另外,在遵循相应标准和规程的条件下,为建筑工程的质量提供了保障。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与计划、责任、监督、核算、奖惩等方面联系起来。同时,相关规章制度的制订还应具备科学的依据,能够促使员工主动地接受,它的执行与检查应具体落实到人。此外,为了更好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应实施奖惩制度,以实际(下转第212页)
★作者简介:董莎莎(1989-),女,河南漯河人,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新闻学专业,研究生。社会学方法的一种主张
董莎莎
(郑州大学新闻系,河南郑州450001)
摘要:“对某些人来说,科学就是数学;对另外一些人来说,科学则是白大褂和实验室。”这意味着,社会学的科学性要由自然科学方法提供保障。实证精神强调科学研究的事实根据。社会学研究者一般不应预先地或机械地为自己确定某种绝对方法。不应让方法决定研究对象,而应该根据研究对象来选择方法。不存在单一的社会学方法,而只存在社会学诸方法。社会学必须坚持实证原则,但在使用具体方法时应保持一定的弹性,应适当采用一套与自然科学有区别的软性实证方法。
关键词:软性实证;现象研究;心理研究;定性研究;定量研究;宏观研究;微观研究
中图分类号:C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5-0211-02
“社会文化现象与自然现象在本质上也没有什么不同,所有的现象都是自然现象,社会科学唯一的可能就是“社会文化的自然科学”,人对文化体系只能是发现、适应和利用,至于这一文化体系的产生、变迁和发展,仿佛与人本身没有什么关系。“在社会学上的现象.,繁复无定,”人的因素的介入使它随机性增强,缺少重复性,一种结果往往是多种因素整合的结果。社会现象是比自然现象更为复杂的动态过程。“社会学的技术、方法与理论形式应从对社会现象之特性的认识中‘生长’出来,而不应该从自然科学‘横的移植过来’”,社会学要能够具有较强的解释力,至少应注重下文将谈到的若干方法取向。
一、现象研究与心理研究相结合
从标题看,现象与心理似不能做出对应的区分。一些社会学家是这样来区分它们的:社会现象“是一种存在于个人身体以外的‘行为’、‘思想’和感觉它也不同于‘心理’的现象,因为心理的现象,只存在个人的躯体内,或因个人的躯体而存在的。”进一步的解释是:“社会现象之所以构成的,就是些‘信仰’、‘倾向’和由团体所集合的规条,”“即脱离了个人的行为思想,而成为一种公共的行为思想。”显然,社会现象被视作个体心理的突生结构而相互构成对应关系,从而表明了社会学研究与心理学研究的区别。
迪尔凯姆强调:“个人心理既不能用来解释社会现象,则所以解释社会现象的,只有一个社会,要解释社会现象,只有从社会的本身下手。”把社会人类学称作比较社会学或社会学的拉德克利夫·布朗也说:“我满腔热情地希望并坚持,社会人类学是一门与心理学无关的科学,就像心理学与生理学无关或化学与物理学无关一样。”然而,这就涉及到两个问题:(一)某一社会事实的存在和变化是否涉及具体的心理变量?“还原主义主张意在寻求各种解释的理论分析应当‘潜入’越来越小的分析单元”。绝对排斥这种“还原主义”,我们的社会学解释能否透彻?彼德·布劳在指出了心理还原主义的局限性以后又反过来谈到:“解释社会生活最复杂方面时如果不参考作为其根本的较为简单的方面,这种解释就不可能是充分的。”布劳的观点是否有道理?(二)一种社会现象的产生和变化总要涉及个体,要通过个体的认知结构起作用,所谓外因通过内因才发生效应。
迪尔凯姆在他的《自杀论》中也典型地采用了心理解释的策略。比如对自杀类型的区分,“根据杜尔克姆实证主义方法的一贯精神,科学研究应当从客观观察入手,根据对象所表现出来的可以明确识别的外在特征来划分对象类型。这种分类方法叫做形态学分类法。但在对自杀现象作类型划分时,杜尔克姆并没有采用这类分类法,而是采用了另外一种溯源学的分类方法。”
二、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
作为定性研究主要特征的人文主义精神最早可追溯到19世纪中期。当时,在孔德实证主义影响日益扩大的同时,人们对其思想的怀疑和反对也与日俱增。作为当时反实证主义阵营中呼声最高的狄尔泰正是抓住了社会现象的特殊性向实证主义发起了攻击。他认为,由于人具有遭遇意识,因此人的行为无规律,且无法预测。此外,社会历史事件都是独特的、偶然的,不存在普遍的历史规律。有鉴于此,对人和社会就不能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来研究,而只能以人文科学的主观方法对具体的个人和事件进行解释和说明。
定性研究在其发展过程中,主要受到西方社会思潮中现象学、诠释学、批判理论、民俗方法论、符号互动论等思想和理论不同程度的影响,也部分来源于文化人类学的研究方法。现象学家认为,要用日常生活的面貌来研究日常生活中的现象,要保持这种现象的完整性。他们认为测量、问卷这类方法会肢解和歪曲社会事实,它们实际上把研究者本人对现实的看法强加于社会世界。他们并不认为主观洞察是不科学的,相反认为它是获取科学知识的主要手段。
定量分析主要是指运用数学语言呈示事物之间量的关系,揭示事物的原因、性质或特点的认识活动。它包含统计分析的、定量描述、建构某些与决策和预测活动相关的数学模型等等。定量研究一般要求研究资料能够如同自然现象一样外在化,相对确定,保持着比较稳定的变化规律和运动条件。显然,受意志、情绪、价值抉择意识影响的社会现象不易达到上述要求。人们不容易掌握能确切描述和解释社会事实的经验数据和数量公式。当然,有人认定凡社会事物都可以量化。
许多人认为:社会学应以定性研究为主。所谓定性,笼统地说,就是揭示事物的质的规定性。它包含对属性、原因、结构、功能和类型分析等。“科学认识的一般过程是从研究事物的质的差别开始的,定量分析是定性分析的补充和发展。”定量分析的结果只有通过定性分析才能得到有意义的解释。所以,我们不应该随意夸大定量研究的功能,但也绝不该排斥定量研究。那种认为运用自然科学方法于人类社会现象是反人文的或有失人性的看法也的确过于偏激了。
三、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相结合
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可表述为是在群体层次上和个体层次上的研究。现在有一种观点:“社会科学家研究的是社会的模式而不是个人的模式,社会科学的理论是关于群体生活性质而不是关于个人的理论。”进一步的解释是:社会学研究应作整体考察,应由一种社会事实去研究另一种社会事实产生的原因,而不应到个体意识中去寻找。
迪尔凯姆的自杀研究明确了这种取向。往常,自杀只会引起人们对当事者个人情况的兴趣;而迪尔凯姆宣称:自杀也是一种集体现象,它具有社会性质,“因为它们随着社会本身的特点而变化”。迪尔凯姆试图通过统计数值证明:社会生活的稳定与否决定着社会自杀率的稳定与否;自杀率值与社会文明的发展趋于同步;社会整合水平决定自杀率等等。
宏观研究往往诉诸抽象命题,它依赖于微观的或个案分析产生说服力,依赖于读者的直接经验给予消化。普遍性需要通过特殊性来呈现,我们可以从读者的认知方式或读者心理的角度来理解这一点。如果我们只注意一些宏观认识,不辅之以个案研究,其结论可能难以触动人心并产生强烈的感染力。
总之,本文认为:“每一种方法都有其可选用的场合。反过来说,每一种方法都有其不适用的时候。将一种方法吹捧得过高而贬低其他方法这一倾向,会使研究人员看不到各种各样方法在根本上互补的性质。”因此,“对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无法只以自然科学的方法来解决,必须由社会、人文等科学与之相配合。”这就是说,我们应该多元地使用研究方法,提倡软性实证原则,在科学研究上“不但要求真,而且更要脚踏实地。”
参考文献:
\[1\]翟本瑞.社会实体与方法—韦伯社会学方法论\[M\].巨流图书公司,1989:28.
\[2\](法国)埃米尔·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论\[M\].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86.
\[3\]黄瑞棋.现代社会学结构功能论选读\[M\].巨流图书公司,1981:230.
\[4\]A·R·拉德克利夫—布朗.社会人类学方法\[M\].山东人民出版社,1988:12.
\[5\]周晓虹.现代社会心理学名著普华\[M\].南京大学出版社,1992:445.
\[6\]彼德·布劳.社会生活中的交换与权力\[M\].华夏出版社,1988:3.
\[7\]贾春增.外国社会学史\[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151.
\[8\]袁方.社会研究方法教程\[M\].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
\[9\]徐肘.社会科学研究大思路\[M\].蓝天出版社,1990:13-14.
\[10\](美国)艾尔·巴比.社会学研究方法\[M\].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19.
\[11\](法国)迪尔凯姆.自杀论\[M\].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12.
\[12\]肯尼恩·D·贝利.现代社会研究方法\[M\].土海人民出版社,1986:11.
关键词:项目管理;建筑工程;应用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5-0210-02
项目管理法是管理学科中的一个分支,这种方法运用到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中,会对其成败产生重要的影响,建筑工程管理工作的水平也会影响到建筑工程的整体效益。因此,在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中有效运用项目管理法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项目管理法的含义
项目管理法是将研究怎样高效率完成项目目标作为主要目的,基于项目经理负责制的,按照项目的内在逻辑规律,有效实施计划、组织、协调及控制,从而更好地适应内外部环境,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以及合理配置,确保建筑工程过程的均衡性,并通过现代化管理手段,使企业达到项目目标,取得较好的效益。
二、如何在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中运用项目管理法
(一)明确建筑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运用项目管理法必须要依赖于项目责任人,如果企业实施了项目经理制,那么项目经理就是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的第一负责人,因此,必须做到以下几点:对法律有较为深入的了解、精通于项目管理的相关技术、懂有关管理的基本知识、善于经营。
另外,项目经理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而是代表了一支队伍,这支队伍不仅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较强的领导才能,还应有十分充足的实践经验,同时,项目经理还要在管理工作中持续学习并掌握新的项目管理知识和方法,只有这样,项目经理才能确保自己的知识和能力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与不断变化的环境相适应。
(二)建设管理项目运行的机构
根据项目管理法的含义,可以看出设计与建立组织系统、组织运行以及组织调整是项目管理工作不可缺少的部分,设计与建立组织系统,指的是通过筹划和设计来组建一个能够实现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任务的一个组织机构,以制定一些规章制度、明确分工、成立责任分工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利用内部人员规范化的活动及信息流通来达成组织目标。而组织运行指的是建立组织系统之后,各个岗位与部门根据组织要求来进行组织行为的过程。最后,组织调整指的是于组织运行时,通过与组织目标进行对照,来对组织系统的相关环节进行检验,同时改善那些与组织运行、发展不相适应的方面。项目管理法的组织职能一般包括组织设计、联系、运行、行为及调整这几个方面。因此,管理机构作为项目经理部的关键和主体,其好坏直接影响着项目管理的效果。从职能的角度来看,管理层分为8个部室,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1、工程技术部该部门的主要任务是对施工现场、技术交底负责,实施过程监控、编制施工进度计划、设计临时设施、管理施工现场有关技术,并协调生产、计划统计劳动力配置等。
2、经营核算部(合同部)该部门的主要职责是预算、索赔、合同、成本核算、资金收支,内部经营管理、计划统计、施工成本管理、报销结算等。
3、施工管理部该部门的主要任务是对项目经理的施工指令进行贯彻执行、根据工程计划来安排、组织并协调施工现场的工作。
4、机电物资部该部门的主要任务是对物资、材料及设备进行供应,采购并管理物资材料。
5、质量管理部该部门以项目部的质量、目标为根据,做出质量管理规划,并对质量进行综合管理,实行质量监察职能,拥有管理一票否决权。
6、安全监察部以项目部安全目标为基准,对全工程制定安全管理工作规划,并对安全问题进行综合管理,发挥相应的安全监察职能,其拥有的是安全管理的一票否决权。
7、财务部该部分主要负责的是建筑工程的财务管理以及成本核算等一系列财务工作。
8、综合办公室该部分的主要任务是对项目部的全部日常工作进行处理,分文工程技术部、试验室、测量队以及监测室。其中,试验室一般是检验、试验以及检测原材料、观测设备和过程;测量队主要是负责测量放样与测量检测施工过程的工作;而监测室主要是对工程原形进行观测。
(三)制定相关规章制度
制定管理制度有利于对建筑工程施工进行指导,并规范组织及个人的行为,确保建筑工程的顺利开展。另外,在遵循相应标准和规程的条件下,为建筑工程的质量提供了保障。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与计划、责任、监督、核算、奖惩等方面联系起来。同时,相关规章制度的制订还应具备科学的依据,能够促使员工主动地接受,它的执行与检查应具体落实到人。此外,为了更好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应实施奖惩制度,以实际(下转第212页)
★作者简介:董莎莎(1989-),女,河南漯河人,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新闻学专业,研究生。社会学方法的一种主张
董莎莎
(郑州大学新闻系,河南郑州450001)
摘要:“对某些人来说,科学就是数学;对另外一些人来说,科学则是白大褂和实验室。”这意味着,社会学的科学性要由自然科学方法提供保障。实证精神强调科学研究的事实根据。社会学研究者一般不应预先地或机械地为自己确定某种绝对方法。不应让方法决定研究对象,而应该根据研究对象来选择方法。不存在单一的社会学方法,而只存在社会学诸方法。社会学必须坚持实证原则,但在使用具体方法时应保持一定的弹性,应适当采用一套与自然科学有区别的软性实证方法。
关键词:软性实证;现象研究;心理研究;定性研究;定量研究;宏观研究;微观研究
中图分类号:C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5-0211-02
“社会文化现象与自然现象在本质上也没有什么不同,所有的现象都是自然现象,社会科学唯一的可能就是“社会文化的自然科学”,人对文化体系只能是发现、适应和利用,至于这一文化体系的产生、变迁和发展,仿佛与人本身没有什么关系。“在社会学上的现象.,繁复无定,”人的因素的介入使它随机性增强,缺少重复性,一种结果往往是多种因素整合的结果。社会现象是比自然现象更为复杂的动态过程。“社会学的技术、方法与理论形式应从对社会现象之特性的认识中‘生长’出来,而不应该从自然科学‘横的移植过来’”,社会学要能够具有较强的解释力,至少应注重下文将谈到的若干方法取向。
一、现象研究与心理研究相结合
从标题看,现象与心理似不能做出对应的区分。一些社会学家是这样来区分它们的:社会现象“是一种存在于个人身体以外的‘行为’、‘思想’和感觉它也不同于‘心理’的现象,因为心理的现象,只存在个人的躯体内,或因个人的躯体而存在的。”进一步的解释是:“社会现象之所以构成的,就是些‘信仰’、‘倾向’和由团体所集合的规条,”“即脱离了个人的行为思想,而成为一种公共的行为思想。”显然,社会现象被视作个体心理的突生结构而相互构成对应关系,从而表明了社会学研究与心理学研究的区别。
迪尔凯姆强调:“个人心理既不能用来解释社会现象,则所以解释社会现象的,只有一个社会,要解释社会现象,只有从社会的本身下手。”把社会人类学称作比较社会学或社会学的拉德克利夫·布朗也说:“我满腔热情地希望并坚持,社会人类学是一门与心理学无关的科学,就像心理学与生理学无关或化学与物理学无关一样。”然而,这就涉及到两个问题:(一)某一社会事实的存在和变化是否涉及具体的心理变量?“还原主义主张意在寻求各种解释的理论分析应当‘潜入’越来越小的分析单元”。绝对排斥这种“还原主义”,我们的社会学解释能否透彻?彼德·布劳在指出了心理还原主义的局限性以后又反过来谈到:“解释社会生活最复杂方面时如果不参考作为其根本的较为简单的方面,这种解释就不可能是充分的。”布劳的观点是否有道理?(二)一种社会现象的产生和变化总要涉及个体,要通过个体的认知结构起作用,所谓外因通过内因才发生效应。
迪尔凯姆在他的《自杀论》中也典型地采用了心理解释的策略。比如对自杀类型的区分,“根据杜尔克姆实证主义方法的一贯精神,科学研究应当从客观观察入手,根据对象所表现出来的可以明确识别的外在特征来划分对象类型。这种分类方法叫做形态学分类法。但在对自杀现象作类型划分时,杜尔克姆并没有采用这类分类法,而是采用了另外一种溯源学的分类方法。”
二、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
作为定性研究主要特征的人文主义精神最早可追溯到19世纪中期。当时,在孔德实证主义影响日益扩大的同时,人们对其思想的怀疑和反对也与日俱增。作为当时反实证主义阵营中呼声最高的狄尔泰正是抓住了社会现象的特殊性向实证主义发起了攻击。他认为,由于人具有遭遇意识,因此人的行为无规律,且无法预测。此外,社会历史事件都是独特的、偶然的,不存在普遍的历史规律。有鉴于此,对人和社会就不能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来研究,而只能以人文科学的主观方法对具体的个人和事件进行解释和说明。
定性研究在其发展过程中,主要受到西方社会思潮中现象学、诠释学、批判理论、民俗方法论、符号互动论等思想和理论不同程度的影响,也部分来源于文化人类学的研究方法。现象学家认为,要用日常生活的面貌来研究日常生活中的现象,要保持这种现象的完整性。他们认为测量、问卷这类方法会肢解和歪曲社会事实,它们实际上把研究者本人对现实的看法强加于社会世界。他们并不认为主观洞察是不科学的,相反认为它是获取科学知识的主要手段。
定量分析主要是指运用数学语言呈示事物之间量的关系,揭示事物的原因、性质或特点的认识活动。它包含统计分析的、定量描述、建构某些与决策和预测活动相关的数学模型等等。定量研究一般要求研究资料能够如同自然现象一样外在化,相对确定,保持着比较稳定的变化规律和运动条件。显然,受意志、情绪、价值抉择意识影响的社会现象不易达到上述要求。人们不容易掌握能确切描述和解释社会事实的经验数据和数量公式。当然,有人认定凡社会事物都可以量化。
许多人认为:社会学应以定性研究为主。所谓定性,笼统地说,就是揭示事物的质的规定性。它包含对属性、原因、结构、功能和类型分析等。“科学认识的一般过程是从研究事物的质的差别开始的,定量分析是定性分析的补充和发展。”定量分析的结果只有通过定性分析才能得到有意义的解释。所以,我们不应该随意夸大定量研究的功能,但也绝不该排斥定量研究。那种认为运用自然科学方法于人类社会现象是反人文的或有失人性的看法也的确过于偏激了。
三、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相结合
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可表述为是在群体层次上和个体层次上的研究。现在有一种观点:“社会科学家研究的是社会的模式而不是个人的模式,社会科学的理论是关于群体生活性质而不是关于个人的理论。”进一步的解释是:社会学研究应作整体考察,应由一种社会事实去研究另一种社会事实产生的原因,而不应到个体意识中去寻找。
迪尔凯姆的自杀研究明确了这种取向。往常,自杀只会引起人们对当事者个人情况的兴趣;而迪尔凯姆宣称:自杀也是一种集体现象,它具有社会性质,“因为它们随着社会本身的特点而变化”。迪尔凯姆试图通过统计数值证明:社会生活的稳定与否决定着社会自杀率的稳定与否;自杀率值与社会文明的发展趋于同步;社会整合水平决定自杀率等等。
宏观研究往往诉诸抽象命题,它依赖于微观的或个案分析产生说服力,依赖于读者的直接经验给予消化。普遍性需要通过特殊性来呈现,我们可以从读者的认知方式或读者心理的角度来理解这一点。如果我们只注意一些宏观认识,不辅之以个案研究,其结论可能难以触动人心并产生强烈的感染力。
总之,本文认为:“每一种方法都有其可选用的场合。反过来说,每一种方法都有其不适用的时候。将一种方法吹捧得过高而贬低其他方法这一倾向,会使研究人员看不到各种各样方法在根本上互补的性质。”因此,“对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无法只以自然科学的方法来解决,必须由社会、人文等科学与之相配合。”这就是说,我们应该多元地使用研究方法,提倡软性实证原则,在科学研究上“不但要求真,而且更要脚踏实地。”
参考文献:
\[1\]翟本瑞.社会实体与方法—韦伯社会学方法论\[M\].巨流图书公司,1989:28.
\[2\](法国)埃米尔·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论\[M\].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86.
\[3\]黄瑞棋.现代社会学结构功能论选读\[M\].巨流图书公司,1981:230.
\[4\]A·R·拉德克利夫—布朗.社会人类学方法\[M\].山东人民出版社,1988:12.
\[5\]周晓虹.现代社会心理学名著普华\[M\].南京大学出版社,1992:445.
\[6\]彼德·布劳.社会生活中的交换与权力\[M\].华夏出版社,1988:3.
\[7\]贾春增.外国社会学史\[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151.
\[8\]袁方.社会研究方法教程\[M\].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
\[9\]徐肘.社会科学研究大思路\[M\].蓝天出版社,1990:13-14.
\[10\](美国)艾尔·巴比.社会学研究方法\[M\].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19.
\[11\](法国)迪尔凯姆.自杀论\[M\].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12.
\[12\]肯尼恩·D·贝利.现代社会研究方法\[M\].土海人民出版社,198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