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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之歌》作为惠特曼的代表诗作,其诗体特征的独创性主要包括两大方面,其一:物象联排。其二:交感想象。诗体建构同时与美国精神、灵魂探索一起构成《自我之歌》的三大特征。
1891年,《草叶集》临终版问世,《别了,我的幻想》成为《草叶集》中最后一首诗。诗末,惠特曼与诗歌告别:“再见了——你好!我的幻想”。作者不忍与诗相别,再见之后,便又重逢。此句看似是心绪直陈,却于无意间重申了诗人的创作技巧。前半句珍重与后半句问候形成环形链条,始与终的轮轴在惠氏笔下绕成一体。余波未息,复又乘兴,本是告别,却别之不成又转相逢,这一别一缝便断然无可相分了。诗行虽有终了,无尽之感却滚滚而来。惠氏笔下的高天白云大海繁星总是密集出现在联排诗句当中,涵纳繁复物象的一行又一行抒情词句,便可目为一轮又一轮的告别与相逢。惠氏的诗歌艺术便建基于这种博大的仪式,它们涵括男女物我,星河苍狗,其小无内,其大无垠,总揽宇宙天地。以下,文章试以《自我之歌》为例,对于惠氏诗歌艺术展开讨论。
一、 《自我之歌》与美国精神
《草叶集》诗篇以其自由、粗糙与开阔,始终葆有异常开放的外部空间,排山倒海式的召唤与震颤,是强大的国家精神赋予其诗的气魄与风度。诗人说,“宇宙间的一切都向我长流不息,一切都给我写下了,我必须了解其含义”(20节),天地万物皆备于我的大我风范不仅是一个诗人自身的心灵缩影,更是一个崛起国度的深情呐喊。《草叶集》历经八次修订与再版,诗歌容量亦由12首最终增加到401首,这不仅反应了诗人自身生活、情感经验的积累与增加,更有对美国内战、改革等国家现实的诗性歌唱。诚如吉尔·德勒兹所道:“一个美国作家的经验跟美国的经验总是密不可分,即使是在他没有谈到美国的时候”①。
《自我之歌》发表于1855年《草叶集》初版,亦是惠氏一生所成的《草叶集》中最具代表性的伟大诗篇。全诗共分五十二节,篇幅浩大。第1到第15节,游吟诗人以“我”登场,身姿兀傲,诗情高扬:“我赞美我自己,歌唱我自己”(01节),紧接着,诗人表示“今天和今夜同我在一起,你就会掌握一切诗歌的来源”(第2节),整个前十五节,都在叙写游吟诗人或精神或现实的漫游历程,如上漫游的目的只有一个,“这一切都向内进入我心中,而我向外走近他们……我用所有这一切编织成我自己之歌”(15节),然而自我之歌并非纯然只歌“我”之一己,“因为属于我的每一个原子都同样属于你”(01节),此处“你”的非特指性连通了物我,使“我”获得了整个人类、世界的普泛意义。处于上升期的当日美国,建国未逾百年,年轻的邦国在面对欧美母邦时亟需强烈的自我认同,惠氏晚年曾说:“对待欧洲的土壤、回忆、技术的语言或精神,不能带有它们的痕迹和味道”②,《自我之歌》回应了多民族、多文化的年轻美国对于突破碎片性、成就合众国联合体的精神召唤,它的“宽骨架”、“高身量”、“大嗓门”,为其实现对于家国之咏唱提供了必要的力量支持与精神气格。第16到第20节,诗人进一步对世间万象进行了“泛我”式的整体描述,诗人不仅取消了物我之分,同时将时空悬殊、人为标准一一改写,然而作者取消差异只为万物“各得其所”。19节中:“我和所有人订下了约会,我不让任何一个人受怠慢或被遗漏”。“我”让万物各从其类,又与所有人订约的行为,确与《创世纪》中上帝相类,然而这里的“我”却充满了异教精神:“粪便和泥土有梦想不到的可敬之处/神异的东西算不了什么/我自己正等待着有一天也成为神圣之物”(41节),这是全新的美国精神所创造的“美国之神”,它召唤民主,呼唤自由,它不仅给予新大陆以文化归属感,更意图在美国民众内心植入具有民主气质的“美国之根”。
二、“自我”探索与美学创造
作为自为自在的诗性主体,“美国之神”不仅具有“泛我”的感知与大爱,更具有深思的品质与怀疑的精神,21节往后直至33节,“我”从灵魂与肉身两方面对“自我”进行探索,诗人宣称:“我要给,就拿出我自己……我要奉赠我所有的一切”(40节),到了第44节,诗人表示“现在是说明我自己的时候了”,那么我自己到底是何物呢?诗人此后回首从受孕而老朽的人生历程,如是说道:“我是已完成的事物的顶点,而且我包含着未来的事物”(44节),那么“我自己”便归于不朽。强大的“我”之生命,涌动着合众国的能量与血液,从而使诗歌充满开阔的气象与情难自禁的自信风采。当然,家国无限丰富的山河只是促成惠氏其诗开阔气象的原因之一,主要原因仍然在于诗人自身的美学创造。《自我之歌》第8节是一个由名词主宰的段落,铺天盖地的短语以各种状态密集呈现。值得注意的是,所有的名词犹在进行一场喧宾夺主的热烈表演。雪车,巡警,铺石,逮捕,勾引,所有一切被笼罩在巨大的声场之内,每一种声音因其殊异交混而辨认不清,因故,所选诗行第三句中病人的登场也变得异常躁动滑稽。细剖此句:“带帘子的担架的震响,里面被抬往医院的一个病人”。首先,“带帘子”已经设置了相对封闭的空间,即便“担架震响”,因为帘子本身所涉空间的逼仄与封闭,后文震响的强度已被大大减弱,而这种弱化的震响,因其激烈被“帘子”隔断,内中所积聚的沉闷与痛苦,便与“里面被抬往医院的病人”形成了互文式关照,震响可谓病人的提喻化表述,而病人的压抑中蕴藏着巨大的声浪,与前后各种喧哗一起形成了某种紧张的燥热。所有的声音交混而成错杂的音响,而为一切世相所共有,如此鱼龙混杂之景,在诗人看来,仅可见于美国大陆,殊异成了诗性的根源,惠特曼浮在碎片性的海洋里,作舟称王。
不惟如此,燥热的气息也激起了抒情个体对于灵魂的思索,于是诗人在一切燥热的音响后以出人意料的淡然姿态登场。“我”平静地观察了下躁狂的人世,然后说,“我来了又走了”,好一个洒脱的美国上帝!一切浮躁的争夺与共享因“我”的离场而显得无所依附,一切躁狂终归寂寂。在惠氏诗歌中,各种物象的“无条件”关联,不仅照应出博大的美国,更承载惠氏一脉相续的文体创造。
这种文体的美学创造,主要包括两方面:形式上的“物象联排”,修辞上的“交感想象”③,《自我之歌》第13节,描述了诗人的漫游,途中,他不仅与世人相遇,同时遇见野鸭,花朵,鸟群,与母马。这些无秩序无类别的生命体与抒情个体的生命同在、交互,动植物获得了可沟通的人性,抒情诗人从万物自然中获得了灵气,因故可知花冠意深、母马秀敏。一种通灵的氛围在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交织延续。“泛我”与“泛神”在同一进路内创造果实,延续影响。而旅途本身是通往自我与灵魂的,因此,对“自我”的不断叩问便与美学创造成为一体。这一融合,是那么自然与美妙——惊起的野鸭,“它们一齐飞起来”,然而,它们虽受惊高飞,却依然“缓缓地盘旋着”。通灵的关照,实现了“交感想象”,使得野鸭缓慢盘旋的姿态成为诗人心灵的绝佳写照,野鸭受惊则“我”受惊,野鸭从容则“我”亦然,心灵的盘旋使诗人得见“带翅者的目的”,栗色母马眼光的教诲在使“我”羞愧的同时,也于无形中教“我”迫近了“自我”,迫近了人世温情与灵魂神秘。
三、小结
整篇《自我之歌》自始至终满溢生命热力,直到第五十一节,诗人高昂的身姿才微微低伏,这是遭逢“死亡”后的场景,诗人说,“至于你,生命,我认为你是许多次死亡的残余”(49节),抒情个体在颂赞一切永生之物后,不得不迫近自己的死亡,死生皆无限,然而,一切生命的伟大,都需繁衍的激情,诗人本身的情欲救赎不了生殖的期待。他“多欲”而无望,“健康”而寡助,热烈而隐晦。自49节而后,诗歌的调子虽仍保持着自信的魅力,却不得不在诗情高扬的并行轨道内注入了潜在的伤感。诗人说,“站在那边的谛听者呀!你有什么秘密要告诉我/请细看我的脸/当我嗅出黄昏在挨近(老实说吧,没别人听你,我也只再停留一分钟)”(51节),最深沉的“黄昏”,提示着人之终老而别无所依,生之孤绝、死之茫然磅礴驾临。诗人对于伙伴之爱的召唤反映了其内心的脆弱与希冀。
有人说,“正是在美国,伙伴之爱应该会获得最大限度的伸展和密度,引向阳刚而大众化的爱,同时获得一种政治和民族的个性——不是一种整体主义或极权主义,而是惠特曼所说的‘联合主义’”④,将惠特曼的情爱理想转变为民主诉求,在当今研究惠氏作品的语境内,可谓轻而易举。然而,当日博大的美利坚合众国之所以让惠特曼心仪,是因为在诗人看来,碎片性、不整一的北美国度,不仅有山河莽原壮其诗风,更为他最个人、最隐秘的灵魂存在提供了一方可任展身的青空。
注释:
①参见(美)哈罗德·布鲁姆等著.《读诗的艺术》[M].王敖译.译林出版社,2010年版,153页。
②参见(美)哈罗德·布鲁姆等著.《读诗的艺术》[M].王敖译.译林出版社,2010年版,155页,注①。
③[美]M.Jimmie Killingsworth,The Cambridge Introduction to Walt Whitman,[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36页。
④[美]哈罗德·布鲁姆等著.《读诗的艺术》[M].王敖译.译林出版社,2010年版,158页。
(作者简介:赵华飞(1985-),男,汉族,安徽芜湖人,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在读,研究方向:英美文学。)
1891年,《草叶集》临终版问世,《别了,我的幻想》成为《草叶集》中最后一首诗。诗末,惠特曼与诗歌告别:“再见了——你好!我的幻想”。作者不忍与诗相别,再见之后,便又重逢。此句看似是心绪直陈,却于无意间重申了诗人的创作技巧。前半句珍重与后半句问候形成环形链条,始与终的轮轴在惠氏笔下绕成一体。余波未息,复又乘兴,本是告别,却别之不成又转相逢,这一别一缝便断然无可相分了。诗行虽有终了,无尽之感却滚滚而来。惠氏笔下的高天白云大海繁星总是密集出现在联排诗句当中,涵纳繁复物象的一行又一行抒情词句,便可目为一轮又一轮的告别与相逢。惠氏的诗歌艺术便建基于这种博大的仪式,它们涵括男女物我,星河苍狗,其小无内,其大无垠,总揽宇宙天地。以下,文章试以《自我之歌》为例,对于惠氏诗歌艺术展开讨论。
一、 《自我之歌》与美国精神
《草叶集》诗篇以其自由、粗糙与开阔,始终葆有异常开放的外部空间,排山倒海式的召唤与震颤,是强大的国家精神赋予其诗的气魄与风度。诗人说,“宇宙间的一切都向我长流不息,一切都给我写下了,我必须了解其含义”(20节),天地万物皆备于我的大我风范不仅是一个诗人自身的心灵缩影,更是一个崛起国度的深情呐喊。《草叶集》历经八次修订与再版,诗歌容量亦由12首最终增加到401首,这不仅反应了诗人自身生活、情感经验的积累与增加,更有对美国内战、改革等国家现实的诗性歌唱。诚如吉尔·德勒兹所道:“一个美国作家的经验跟美国的经验总是密不可分,即使是在他没有谈到美国的时候”①。
《自我之歌》发表于1855年《草叶集》初版,亦是惠氏一生所成的《草叶集》中最具代表性的伟大诗篇。全诗共分五十二节,篇幅浩大。第1到第15节,游吟诗人以“我”登场,身姿兀傲,诗情高扬:“我赞美我自己,歌唱我自己”(01节),紧接着,诗人表示“今天和今夜同我在一起,你就会掌握一切诗歌的来源”(第2节),整个前十五节,都在叙写游吟诗人或精神或现实的漫游历程,如上漫游的目的只有一个,“这一切都向内进入我心中,而我向外走近他们……我用所有这一切编织成我自己之歌”(15节),然而自我之歌并非纯然只歌“我”之一己,“因为属于我的每一个原子都同样属于你”(01节),此处“你”的非特指性连通了物我,使“我”获得了整个人类、世界的普泛意义。处于上升期的当日美国,建国未逾百年,年轻的邦国在面对欧美母邦时亟需强烈的自我认同,惠氏晚年曾说:“对待欧洲的土壤、回忆、技术的语言或精神,不能带有它们的痕迹和味道”②,《自我之歌》回应了多民族、多文化的年轻美国对于突破碎片性、成就合众国联合体的精神召唤,它的“宽骨架”、“高身量”、“大嗓门”,为其实现对于家国之咏唱提供了必要的力量支持与精神气格。第16到第20节,诗人进一步对世间万象进行了“泛我”式的整体描述,诗人不仅取消了物我之分,同时将时空悬殊、人为标准一一改写,然而作者取消差异只为万物“各得其所”。19节中:“我和所有人订下了约会,我不让任何一个人受怠慢或被遗漏”。“我”让万物各从其类,又与所有人订约的行为,确与《创世纪》中上帝相类,然而这里的“我”却充满了异教精神:“粪便和泥土有梦想不到的可敬之处/神异的东西算不了什么/我自己正等待着有一天也成为神圣之物”(41节),这是全新的美国精神所创造的“美国之神”,它召唤民主,呼唤自由,它不仅给予新大陆以文化归属感,更意图在美国民众内心植入具有民主气质的“美国之根”。
二、“自我”探索与美学创造
作为自为自在的诗性主体,“美国之神”不仅具有“泛我”的感知与大爱,更具有深思的品质与怀疑的精神,21节往后直至33节,“我”从灵魂与肉身两方面对“自我”进行探索,诗人宣称:“我要给,就拿出我自己……我要奉赠我所有的一切”(40节),到了第44节,诗人表示“现在是说明我自己的时候了”,那么我自己到底是何物呢?诗人此后回首从受孕而老朽的人生历程,如是说道:“我是已完成的事物的顶点,而且我包含着未来的事物”(44节),那么“我自己”便归于不朽。强大的“我”之生命,涌动着合众国的能量与血液,从而使诗歌充满开阔的气象与情难自禁的自信风采。当然,家国无限丰富的山河只是促成惠氏其诗开阔气象的原因之一,主要原因仍然在于诗人自身的美学创造。《自我之歌》第8节是一个由名词主宰的段落,铺天盖地的短语以各种状态密集呈现。值得注意的是,所有的名词犹在进行一场喧宾夺主的热烈表演。雪车,巡警,铺石,逮捕,勾引,所有一切被笼罩在巨大的声场之内,每一种声音因其殊异交混而辨认不清,因故,所选诗行第三句中病人的登场也变得异常躁动滑稽。细剖此句:“带帘子的担架的震响,里面被抬往医院的一个病人”。首先,“带帘子”已经设置了相对封闭的空间,即便“担架震响”,因为帘子本身所涉空间的逼仄与封闭,后文震响的强度已被大大减弱,而这种弱化的震响,因其激烈被“帘子”隔断,内中所积聚的沉闷与痛苦,便与“里面被抬往医院的病人”形成了互文式关照,震响可谓病人的提喻化表述,而病人的压抑中蕴藏着巨大的声浪,与前后各种喧哗一起形成了某种紧张的燥热。所有的声音交混而成错杂的音响,而为一切世相所共有,如此鱼龙混杂之景,在诗人看来,仅可见于美国大陆,殊异成了诗性的根源,惠特曼浮在碎片性的海洋里,作舟称王。
不惟如此,燥热的气息也激起了抒情个体对于灵魂的思索,于是诗人在一切燥热的音响后以出人意料的淡然姿态登场。“我”平静地观察了下躁狂的人世,然后说,“我来了又走了”,好一个洒脱的美国上帝!一切浮躁的争夺与共享因“我”的离场而显得无所依附,一切躁狂终归寂寂。在惠氏诗歌中,各种物象的“无条件”关联,不仅照应出博大的美国,更承载惠氏一脉相续的文体创造。
这种文体的美学创造,主要包括两方面:形式上的“物象联排”,修辞上的“交感想象”③,《自我之歌》第13节,描述了诗人的漫游,途中,他不仅与世人相遇,同时遇见野鸭,花朵,鸟群,与母马。这些无秩序无类别的生命体与抒情个体的生命同在、交互,动植物获得了可沟通的人性,抒情诗人从万物自然中获得了灵气,因故可知花冠意深、母马秀敏。一种通灵的氛围在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交织延续。“泛我”与“泛神”在同一进路内创造果实,延续影响。而旅途本身是通往自我与灵魂的,因此,对“自我”的不断叩问便与美学创造成为一体。这一融合,是那么自然与美妙——惊起的野鸭,“它们一齐飞起来”,然而,它们虽受惊高飞,却依然“缓缓地盘旋着”。通灵的关照,实现了“交感想象”,使得野鸭缓慢盘旋的姿态成为诗人心灵的绝佳写照,野鸭受惊则“我”受惊,野鸭从容则“我”亦然,心灵的盘旋使诗人得见“带翅者的目的”,栗色母马眼光的教诲在使“我”羞愧的同时,也于无形中教“我”迫近了“自我”,迫近了人世温情与灵魂神秘。
三、小结
整篇《自我之歌》自始至终满溢生命热力,直到第五十一节,诗人高昂的身姿才微微低伏,这是遭逢“死亡”后的场景,诗人说,“至于你,生命,我认为你是许多次死亡的残余”(49节),抒情个体在颂赞一切永生之物后,不得不迫近自己的死亡,死生皆无限,然而,一切生命的伟大,都需繁衍的激情,诗人本身的情欲救赎不了生殖的期待。他“多欲”而无望,“健康”而寡助,热烈而隐晦。自49节而后,诗歌的调子虽仍保持着自信的魅力,却不得不在诗情高扬的并行轨道内注入了潜在的伤感。诗人说,“站在那边的谛听者呀!你有什么秘密要告诉我/请细看我的脸/当我嗅出黄昏在挨近(老实说吧,没别人听你,我也只再停留一分钟)”(51节),最深沉的“黄昏”,提示着人之终老而别无所依,生之孤绝、死之茫然磅礴驾临。诗人对于伙伴之爱的召唤反映了其内心的脆弱与希冀。
有人说,“正是在美国,伙伴之爱应该会获得最大限度的伸展和密度,引向阳刚而大众化的爱,同时获得一种政治和民族的个性——不是一种整体主义或极权主义,而是惠特曼所说的‘联合主义’”④,将惠特曼的情爱理想转变为民主诉求,在当今研究惠氏作品的语境内,可谓轻而易举。然而,当日博大的美利坚合众国之所以让惠特曼心仪,是因为在诗人看来,碎片性、不整一的北美国度,不仅有山河莽原壮其诗风,更为他最个人、最隐秘的灵魂存在提供了一方可任展身的青空。
注释:
①参见(美)哈罗德·布鲁姆等著.《读诗的艺术》[M].王敖译.译林出版社,2010年版,153页。
②参见(美)哈罗德·布鲁姆等著.《读诗的艺术》[M].王敖译.译林出版社,2010年版,155页,注①。
③[美]M.Jimmie Killingsworth,The Cambridge Introduction to Walt Whitman,[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36页。
④[美]哈罗德·布鲁姆等著.《读诗的艺术》[M].王敖译.译林出版社,2010年版,158页。
(作者简介:赵华飞(1985-),男,汉族,安徽芜湖人,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在读,研究方向:英美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