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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刻、内涵丰富、振奋人心。讲话深入总结了我们党90年的伟大历程和宝贵经验,深刻回答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新课题,明确提出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目标和任务,指出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面推向前进的大政方针,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我们要把学习好贯彻好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更好地坚持党的领导,履行检察职责,提升创先争优水平。
一、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胡锦涛总书记深刻指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回顾中国共产党90年的奋斗历程,是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完成和推进了“三件大事”、取得了“三大成就”、产生了“两大理论成果”,是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了从一穷二白到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历史性跨越。历史已经雄辩地证明: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有了共产党,中国的面貌就焕然一新。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既要看到我们处于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又要清醒认识我们现在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更加注重加强党性教育和理论学习,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二、践行执法为民宗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群眾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人民性是人民检察机关的根本属性。我们要积极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始终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信号,以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把执法为民贯穿于检察工作始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自觉把维护好、实现好、保护好群众利益贯穿于检察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和全过程。坚持以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大法律监督力度,把“民生优先”贯穿执法办案始终,贯穿检察工作始终,真正使执法过程成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群众幸福感的过程。不断完善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深入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机制,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和民意收集、研究和转化机制,完善接受群众监督机制,完善新形势下专群结合的机制,确保检察工作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三、坚持科学发展主题,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我们必须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好地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检察机关必须进一步增强服务发展大局的自觉性、主动性、敏锐性和坚定性,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下思考检察工作的前进方向,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下开展检察工作。认真分析、牢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进一步发挥打击、保护、监督、教育、预防等职能作用,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努力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问题,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进步,为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深入研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检察机关的执法观念、执法方式、执法能力提出的新要求,努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十二五”规划的宏伟目标不断作出新的贡献。
四、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当前社会矛盾的复杂性和维护稳定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更加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立足检察职能,依法打击犯罪,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依法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加强和改进批捕、起诉等工作,紧紧抓住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出治安问题加大打击力度,努力遏制严重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定不移地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注重结合办案化解社会矛盾,在坚持严格公正执法的前提下,倡导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推进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建设,加强释法说理工作,注意统筹兼顾各方利益诉求,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主动融入社会管理大格局,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体系建设。检察机关要在依法办理案件的同时,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式和途径,促进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五、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如果腐败得不到有效惩治,党就会丧失人民信任和支持。检察机关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定不移地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进一步加大惩治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依法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职务犯罪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犯罪案件,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上的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犯罪案件,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继续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积极参与重点行业治理,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犯罪,适时开展专项查办。特别是要加强和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推动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办案机制,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推动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办案抓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继续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建立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风险预警制度,加强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预防调查、案件剖析和预防建议等工作,深入开展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化解社会矛盾,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保障公正廉洁执法。
六、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的实现创造良好环境。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深刻指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述,更加忠实地履行检察职能,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始终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要积极践行以依法治国为核心内容、以执法为民为本质要求、以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以服务大局为重要使命、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立足检察职能,为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的实现创造良好环境。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实施。全面履行批捕、起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以及诉讼监督等职责,更加注重办案力度与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尤其要紧紧抓住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集中查办严重渎职犯罪,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同时,切实履行好各项法律监督职责,促进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七、注重加强自身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也是反腐败的重要职能部门,在自身公正廉洁执法方面必须有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坚持不懈地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为根本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以思想作风建设为重点加强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以开展“党员先锋岗”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提高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以坚持不懈地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措施,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以坚持不懈地完善和落实强化自身监督为保障,确保检察权始终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真正使检察人员成为公正司法的先行者,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作者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江苏 南通 226301)
一、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胡锦涛总书记深刻指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回顾中国共产党90年的奋斗历程,是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完成和推进了“三件大事”、取得了“三大成就”、产生了“两大理论成果”,是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了从一穷二白到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历史性跨越。历史已经雄辩地证明: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有了共产党,中国的面貌就焕然一新。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既要看到我们处于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又要清醒认识我们现在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更加注重加强党性教育和理论学习,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二、践行执法为民宗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群眾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人民性是人民检察机关的根本属性。我们要积极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始终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信号,以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把执法为民贯穿于检察工作始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自觉把维护好、实现好、保护好群众利益贯穿于检察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和全过程。坚持以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大法律监督力度,把“民生优先”贯穿执法办案始终,贯穿检察工作始终,真正使执法过程成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群众幸福感的过程。不断完善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深入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机制,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和民意收集、研究和转化机制,完善接受群众监督机制,完善新形势下专群结合的机制,确保检察工作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三、坚持科学发展主题,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我们必须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好地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检察机关必须进一步增强服务发展大局的自觉性、主动性、敏锐性和坚定性,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下思考检察工作的前进方向,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下开展检察工作。认真分析、牢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进一步发挥打击、保护、监督、教育、预防等职能作用,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努力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问题,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进步,为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深入研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检察机关的执法观念、执法方式、执法能力提出的新要求,努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十二五”规划的宏伟目标不断作出新的贡献。
四、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当前社会矛盾的复杂性和维护稳定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更加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立足检察职能,依法打击犯罪,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依法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加强和改进批捕、起诉等工作,紧紧抓住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出治安问题加大打击力度,努力遏制严重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定不移地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注重结合办案化解社会矛盾,在坚持严格公正执法的前提下,倡导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推进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建设,加强释法说理工作,注意统筹兼顾各方利益诉求,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主动融入社会管理大格局,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体系建设。检察机关要在依法办理案件的同时,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式和途径,促进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五、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如果腐败得不到有效惩治,党就会丧失人民信任和支持。检察机关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定不移地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进一步加大惩治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依法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职务犯罪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犯罪案件,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上的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犯罪案件,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继续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积极参与重点行业治理,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犯罪,适时开展专项查办。特别是要加强和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推动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办案机制,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推动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办案抓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继续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建立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风险预警制度,加强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预防调查、案件剖析和预防建议等工作,深入开展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化解社会矛盾,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保障公正廉洁执法。
六、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的实现创造良好环境。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深刻指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述,更加忠实地履行检察职能,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始终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要积极践行以依法治国为核心内容、以执法为民为本质要求、以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以服务大局为重要使命、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立足检察职能,为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的实现创造良好环境。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实施。全面履行批捕、起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以及诉讼监督等职责,更加注重办案力度与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尤其要紧紧抓住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集中查办严重渎职犯罪,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同时,切实履行好各项法律监督职责,促进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七、注重加强自身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也是反腐败的重要职能部门,在自身公正廉洁执法方面必须有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坚持不懈地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为根本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以思想作风建设为重点加强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以开展“党员先锋岗”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提高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以坚持不懈地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措施,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以坚持不懈地完善和落实强化自身监督为保障,确保检察权始终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真正使检察人员成为公正司法的先行者,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作者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江苏 南通 226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