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腾飞,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日益提高,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中国政府对环境保护、环境净化越来越重视。环境执法、总量减排、环境治理、环保设施运行首先要有依据,那依据什么呢?那就是环境监测数据,这是我国环境保护部门实施的一系列环境举措的主要依据。如何及时、准确的获取完整、有效的监测数据,污染源自动监测顺势而来。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的建设以及运行管理和使用是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实现污染减排的重要举措,是国家污染减排“三大体系”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环保科技化、信息化的重要体现。使这些在线监测装置良性运行,并上传准确的测量数据是政府环保部门了解企业生产排污情况的关键所在。
关键词:论污染源;自动监测;第三方运营;
中图分类号:X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8-00-01
一、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由谁运营
运营维护不好,自动监测设备就不会良好的运行,环境主管部门就得不到正确的数据,那么所有的关于在线监测法规和建设起来的监控装置就形同虚设。这些在线监测装置到底由谁来运行?由谁来管理?
(一)由政府环保部门运营。如果由政府环保部门来运行,很显然,困难比较大,不切实际,不合理。一个地区企业数量众多,企业种类多样,安装的仪器设备也多样,为运行这些装置,环保部门势必要成立专门的机构,招收大量的员工,还要对这些员工进行技术培训,相伴而来的一系列问题,会使环保部门偏离应有的职能。另外,如果环保部门来运营,那就成了又作“比赛队员”,又当“裁判员”,明显对企业也不公平,将来肯定会有不可想象的矛盾。
(二)由企业自主运营。可以想象,环境监测本来就有对企业的监督成分,很少有企业会在这个问题上来监督自己,将数据如实上报环保部门。这种模式显然高估了大多数企业的觉悟,若企业都能如此自觉,环境还会出现恶化吗?我们又何必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实时地监督这些企业呢?让他们自己来运行,是同样不实际。这种方法在有的地区实行过,企业根本就疏于管理,更谈不上运行维护,不久就瘫痪了。因此,这种方法也不可能全面推广。
二、第三方运营的优势
既然上面的两个方案都不成立,莫非要考虑监测设施市场化运行?市场化运行即是第三方运行,第三方运行有何优势?
首先,这些数据由第三方负责测出,既然不是企业负责测出,避免了企业对仪器作手脚;也不是政府环保部门负责测出,避免一言堂。这种模式避免了由企业和政府运行的缺点,使所测数据更公平、客观。其次,从技术上,环保运行公司技术比较专业,维护维修上能保证监测装置良好运行,这样可以把企业从这方面业务中解放出来,不必操心数据怎么测量,而全心去完成其它的工作,如更专心治污设施的运行,更有利于环保治理。环保部门也可以根据这些数据充分发挥监管执法的职能。这种模式也有困难,但只要把环保部门、企业、第三方的关系摆好,各方的职能和义务关系摆正,是可以克服的。
总之,由于自动监控系统多学科交叉、专业性、技术性强等特征,目前单一专业的运行维护管理人员无法满足规范运营的要求,需要社会化运营单位专业化的运营管理队伍来进行,保证自动监控数据的科学、准确,充分发挥自动监控系统在污染源长效监管机制中的重要作用。同时,这也是落实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的要求。
三、我国目前的自动监测设施运维情况
目前,国家、省支持鼓励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社会化运营,运营一般采取“企业出资,社会运营,环保监管”的模式,由排污单位自主选择委托合格的社会化运营单位,与社会化运营单位签订运营合同,并将运营合同及社会化运营商资料报环保部门备案。
事实证明,自动监控设施由专人定期维护保养,才能够保证设施稳定运行和监测数据准确。从全国各地的情况来看,凡是推行第三方运行的监控设施,都能实现稳定运行,数据准确性也较为可靠。而没有推行第三方运行的监控设施,缺少定期的维护保养和校正,一些自动监控设施成了“摆设”。
四、日照市自动监测设施运维情况
日照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工作,之初就由碧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接受企业的委托,负责运营维护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这种模式是全市首创的“环境保护市场化”成功的案例。从运行7年之久的情况看,大部分企业的自动监测设备都能正常运行,为市环保部门提供了大量可靠、准确的有效数据,为环保执法提供了公正的依据。特别是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那么,环保部门、排污企业、社会化运营单位和设备供应商之间有存在什么样的关系呢?
(一)环保部门。环保部门对运营公司:进行资质审核,对其上传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对不合格的第三方,有权协同企业更换。每季度对污染源监测数据进行有效性审核,对自动监测设备进行监督考核。审核结果作为运行费补助的依据。对运营公司建立不良记录,情节严重的清退本地市场,并报上级环保部门建议吊销运营资质。环保部门对排污企业:根据第三方运营的自动监控装置提供的可靠数据对企业进行环境执法;调节第三方和企业之间的矛盾,协调第三方在企业开展建设安装、运行维护工作。
(二)排污企业。为社会化运营单位单位提供通行、水、电、避雷等正常运行所需的基本条件。因客观原因不能正常提供时,需提前告知社会化运行单位,同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社会化运营单位的正常工作或影响自动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负责现场端监控设施的安全与保卫,配合环保人员进行现场执法检查,确保运营人员正常工作;指定专职环保员参与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对第三方有监督职能,并根据自动监控装置提供的数据,调整治污设施运行状况,最大限度发挥其治理作用,不能闲置不用。企业有权向第三方提出合理化意见,向环保部门提出第三方的不足,并作为考核第三方的一部分。企业将自动监控装置委托第三方,有义务向第三方提供相当的服务费用。对违反合约造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不正常的运营公司,有权更换,拒付或扣减运营服务费。
(三)第三方专业运维公司。第三方监测机构的生命力在于明确自己的定位,通过确保这些数据的真实准确,逐步建立公信力。
根据环保部门和排污企业的需要运行好在线监测系统装置。了解设备的功能,从运营中积累经验,提高污染源自动监控装置的运行率、数据有效率。接受环保部门考核,接受企业的监督并吸取合理化见意。全面负责监控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校准、运行工作,负责仪器设备的耗材、配件供应及更换,确保所运营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转,数据及时、准确、可靠上报。
关键词:论污染源;自动监测;第三方运营;
中图分类号:X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8-00-01
一、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由谁运营
运营维护不好,自动监测设备就不会良好的运行,环境主管部门就得不到正确的数据,那么所有的关于在线监测法规和建设起来的监控装置就形同虚设。这些在线监测装置到底由谁来运行?由谁来管理?
(一)由政府环保部门运营。如果由政府环保部门来运行,很显然,困难比较大,不切实际,不合理。一个地区企业数量众多,企业种类多样,安装的仪器设备也多样,为运行这些装置,环保部门势必要成立专门的机构,招收大量的员工,还要对这些员工进行技术培训,相伴而来的一系列问题,会使环保部门偏离应有的职能。另外,如果环保部门来运营,那就成了又作“比赛队员”,又当“裁判员”,明显对企业也不公平,将来肯定会有不可想象的矛盾。
(二)由企业自主运营。可以想象,环境监测本来就有对企业的监督成分,很少有企业会在这个问题上来监督自己,将数据如实上报环保部门。这种模式显然高估了大多数企业的觉悟,若企业都能如此自觉,环境还会出现恶化吗?我们又何必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实时地监督这些企业呢?让他们自己来运行,是同样不实际。这种方法在有的地区实行过,企业根本就疏于管理,更谈不上运行维护,不久就瘫痪了。因此,这种方法也不可能全面推广。
二、第三方运营的优势
既然上面的两个方案都不成立,莫非要考虑监测设施市场化运行?市场化运行即是第三方运行,第三方运行有何优势?
首先,这些数据由第三方负责测出,既然不是企业负责测出,避免了企业对仪器作手脚;也不是政府环保部门负责测出,避免一言堂。这种模式避免了由企业和政府运行的缺点,使所测数据更公平、客观。其次,从技术上,环保运行公司技术比较专业,维护维修上能保证监测装置良好运行,这样可以把企业从这方面业务中解放出来,不必操心数据怎么测量,而全心去完成其它的工作,如更专心治污设施的运行,更有利于环保治理。环保部门也可以根据这些数据充分发挥监管执法的职能。这种模式也有困难,但只要把环保部门、企业、第三方的关系摆好,各方的职能和义务关系摆正,是可以克服的。
总之,由于自动监控系统多学科交叉、专业性、技术性强等特征,目前单一专业的运行维护管理人员无法满足规范运营的要求,需要社会化运营单位专业化的运营管理队伍来进行,保证自动监控数据的科学、准确,充分发挥自动监控系统在污染源长效监管机制中的重要作用。同时,这也是落实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的要求。
三、我国目前的自动监测设施运维情况
目前,国家、省支持鼓励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社会化运营,运营一般采取“企业出资,社会运营,环保监管”的模式,由排污单位自主选择委托合格的社会化运营单位,与社会化运营单位签订运营合同,并将运营合同及社会化运营商资料报环保部门备案。
事实证明,自动监控设施由专人定期维护保养,才能够保证设施稳定运行和监测数据准确。从全国各地的情况来看,凡是推行第三方运行的监控设施,都能实现稳定运行,数据准确性也较为可靠。而没有推行第三方运行的监控设施,缺少定期的维护保养和校正,一些自动监控设施成了“摆设”。
四、日照市自动监测设施运维情况
日照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工作,之初就由碧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接受企业的委托,负责运营维护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这种模式是全市首创的“环境保护市场化”成功的案例。从运行7年之久的情况看,大部分企业的自动监测设备都能正常运行,为市环保部门提供了大量可靠、准确的有效数据,为环保执法提供了公正的依据。特别是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那么,环保部门、排污企业、社会化运营单位和设备供应商之间有存在什么样的关系呢?
(一)环保部门。环保部门对运营公司:进行资质审核,对其上传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对不合格的第三方,有权协同企业更换。每季度对污染源监测数据进行有效性审核,对自动监测设备进行监督考核。审核结果作为运行费补助的依据。对运营公司建立不良记录,情节严重的清退本地市场,并报上级环保部门建议吊销运营资质。环保部门对排污企业:根据第三方运营的自动监控装置提供的可靠数据对企业进行环境执法;调节第三方和企业之间的矛盾,协调第三方在企业开展建设安装、运行维护工作。
(二)排污企业。为社会化运营单位单位提供通行、水、电、避雷等正常运行所需的基本条件。因客观原因不能正常提供时,需提前告知社会化运行单位,同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社会化运营单位的正常工作或影响自动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负责现场端监控设施的安全与保卫,配合环保人员进行现场执法检查,确保运营人员正常工作;指定专职环保员参与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对第三方有监督职能,并根据自动监控装置提供的数据,调整治污设施运行状况,最大限度发挥其治理作用,不能闲置不用。企业有权向第三方提出合理化意见,向环保部门提出第三方的不足,并作为考核第三方的一部分。企业将自动监控装置委托第三方,有义务向第三方提供相当的服务费用。对违反合约造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不正常的运营公司,有权更换,拒付或扣减运营服务费。
(三)第三方专业运维公司。第三方监测机构的生命力在于明确自己的定位,通过确保这些数据的真实准确,逐步建立公信力。
根据环保部门和排污企业的需要运行好在线监测系统装置。了解设备的功能,从运营中积累经验,提高污染源自动监控装置的运行率、数据有效率。接受环保部门考核,接受企业的监督并吸取合理化见意。全面负责监控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校准、运行工作,负责仪器设备的耗材、配件供应及更换,确保所运营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转,数据及时、准确、可靠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