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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行政学系的周保松先生去年在《南风窗》十六、十七期上接连发表《市场、金钱与自由》和《贫穷、自由与公正》两篇文章,详细阐述了其对于“自由至上主义”(libertarianism)以及相应的市场原教旨主义的批评意见,并进而提出了由国家提供教育、医疗、失业、养老等一系列社会保障,来弥补市场缺陷的政策主张。
笔者并不反对周先生认为需要进行税收再分配的主张,但他的观点之所以激起了不少的批评与质疑,恐怕与他的论证过程不够充分、以及对于福利国家政策的弊端缺乏足够的警惕有很大的关系。
很显然,周先生在他的分析当中径直采取了自由平等主义的价值主张,他所看重的是对于“积极自由”的追求和实现。也正是在这一点上,周先生需要进一步说明,为什么只有“积极自由”才是值得争取的,而当它伤害到了别人的“消极自由”的时候又应当怎么办。忽略这一矛盾的做法,使得其主张很难令人信服。
即使我们退一步,采纳了自由平等主义的价值主张,那也不意味着税收再分配就是理所应当的了。加拿大政治哲学家金里卡在其著作中举了“网球场和菜园”的例子〔1〕:具有同样自然天赋、社会背景的两个人各自拥有一块面积相同的土地,其中一个人整天都想打网球,于是他把自己的土地建成了一个网球场,并且只希望通过打工挣到的钱能够维持自己乐于网球的生活方式;而另一个人却将土地建成菜园,希望通过更加辛勤的工作赚取更多的收入。想象他们处在自由市场的环境中,很显然菜园主的收入将很快超过网球爱好者,于是便产生了所谓的收入不平等。
然而,此时的政府就应当把菜园主的一些收入转移给网球爱好者,以缩小不平等的差距么?很显然,如果政府那样做的话,就反而使得一个辛勤工作的人为了另一个人昂贵的休闲生活提供了补贴。所以,即使是在自由平等主义的内部,也拥有着这样一个基本共识——当收入的不平等是自由选择的结果而非境况作用的结果的时候,企图消除不平等的收入再分配政策反而会制造出新的不公平。
以自由平等主义的代表人物约翰·罗尔斯为例,他就曾多次表示,自己的正义观旨在调节影响人们生活机会的那些不平等,而不打算调节源于人们生活选择的不平等,因为人们要为自己的选择承担责任。而为了避免税收再分配可能导致的那些缺陷,另一位主张自由平等主义的代表人物、时任牛津大学法理学教授的罗纳德·德沃金则提出了“敏于志向”(ambition-sensitive)而“钝于禀赋”(endowment-insensitive)的原则。根据这一原则,人们的命运应该取决于自己的志向(关于人生的远大目标和计划),而不应该取决于他们的自然禀赋和社会禀赋(即他们追求自己志向的环境条件)〔2〕。
看来,是否能够找出一系列可行的方法来实践“敏于志向而钝于禀赋”的原则,就成了自由平等主义是否能够兑现自己理论承诺的关键。否则,税收再分配政策就将不可避免地错误地惩罚勤劳者而奖励懒惰和不负责任者,而这是自由右派和自由左派都无法接受的。
二战之后,绝大多数西方民主国家都向着福利国家的目标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其制度特征是政府通过高税收高福利的方式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以实现更为平等的经济收入。就人们在现实世界的实践而言,它似乎是追求自由主义的平等的一条主要途径。事实上,诸多自由平等主义的理论经典就是在福利国家政策施行得如火如荼的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里酝酿与提出的。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某些自由平等主义理论的提出就是在尝试为福利国家政策的全面施行提供一种令人信服的哲学论证。而周先生所提出的由国家提供教育、医疗、失业、养老等一系列社会保障的做法,也都是福利国家政策的题中之义。
然而,福利国家政策的实践最终却并没有能够实现自由主义的平等。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后期在西方国家普遍出现的经济增长停滞、通货膨胀高企并伴随着政府财政赤字激增的现象都预示着福利国家政策的不可持续与一定程度上的失败。而到了八、九十年代,在许多国家都发生了明显的向右翼政治的转向,这种转向体现为大幅地削减国家的福利开支、反击主张高税收高福利政策的自由平等主义,以及选举“保守”或“新右翼”的党派上台执政。
就连同为自由左派的金里卡教授也承认:“一方面,越来越需要有积极的国家政策来抗击人们在禀赋与收入方面的不平等,然而另一方面,对于福利国家实现这个目的的能力,绝大多数自由平等主义者却越来越缺乏信心。”〔3〕
原因何在?首先,实行福利政策的最大难点,就在于政府往往只能根据已有的“结果”进行再分配,却无法分辨导致这一结果的具体原因,这就容易导致大量的“搭便车”现象,从而制造出新的社会不公。比如两个背景大致相同的人,一个努力学习、辛勤工作,多年后成了一名“富人”;另一位却荒废学业、懒惰成性,多年后成了“穷人”中的一员。我们应当按照这个“不平等”的结果,就向前者大量征税,然后用以对后者进行“补偿”吗?这恐怕不仅不符合基本的正义原则,如若长期实施还会导致所谓“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并进而造成一个社会整体道德水准的大滑坡。因为社会环境固然重要,但个人责任也同等重要。而福利国家政策的实施,不仅在现实中、也在意识形态上造成了对于前者的过分强调和对于后者的严重忽视。
事实上,周先生的论证过程就潜藏着这种危险。在他的分析当中,人们似乎已然根据各自掌握财富的多寡分成了所谓的“富人”和“穷人”,在周先生看来,正因为那些“穷人”缺少金钱,才限制了他们的自由。但周先生却没有进一步追问,是什么样的原因导致了人们的“穷”和“富”,那个财富分配的过程是公正的吗?是不是仅仅因为流浪汉没钱买面包,就必须将面包店老板的一部分收入强行“再分配”给流浪汉,以满足其享受面包的“自由”呢?如果这位面包店老板以前也是位流浪汉,仅仅是通过自身数年的勤奋工作、省吃俭用才拥有了这家店,而该流浪汉以前却是一位好吃懒做、坐吃山空的纨绔子弟,我们还应当根据如今他们的“贫富悬殊”,来执行“劫富济贫”的政策吗?如果这位流浪汉具有基本的工作能力,为什么他不能通过自己的劳动和付出去挣得买面包的钱,而非要将其他“富人”的财产转移给他才行呢?一名健全的成年人凭什么在不付出任何劳动的情况下就应当享有拥有一块面包的“自由”呢?就因为他是“穷人”吗?那么在同样不付出劳动的情况下,他是否也应当享有拥有一辆汽车的自由、一幢房屋的自由、乃至于一架私人飞机的自由,从而使他“能够免于限制而有机会去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呢?! 周先生没有进一步讨论这些问题,我们也没有看到他对福利国家政策所可能产生的种种不公抱有任何的警惕。相反,他似乎毫无保留地接受了根据人们的财富分配结果、而不是财富分配过程的正义程度来进行财富再分配的原则。
但如前文所述,即便在自由平等主义内部,也大多认为税收再分配应当遵循“敏于志向而钝于禀赋”的原则,这就要求国家在进行转移支付的时候,必须有效地分辨出那些真正值得帮助的人。以失业保险政策为例,该政策试图对那些“失业”的人们予以救济,但在这些“失业”的人当中,却不是所有人都同样值得帮助。譬如某人从来就没有试图寻找过工作,而是主动选择长期依赖失业保险金生活,这样的情形,显然就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搭便车”现象。
因此,要辨别出那些真正具有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的人,政府就必须规定申请者能够证明其是在努力找过工作的情况下才不得不“失业”的,譬如要求该申请者提供数份被求职公司拒绝录用的证明文件。但是这项措施的漏洞却显而易见——能够提供数份被拒绝录用的证明,却并不能说明该申请者的“失业”就是无可避免的,比如他很可能去申请了超出其能力范围的工作岗位,而对那些他本可以胜任、却薪资相对较低的工作不屑一顾;我们甚至也不能排除这样的情况,即某些人在求职的时候根本就没打算真要争取这份工作,而只是想拿到被拒绝录用的证明,从而借此领到失业保险金就够了。
以上这些可能出现的漏洞,政府都很难予以有效防范,因为失业保险政策只能以“失业”这个“结果”来进行运作,却根本无法对产生那个“结果”的“过程”进行有效的追溯与分辨,但那个“过程”其实才更为重要。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失业保险政策的初衷也许是好的,但其实施的结果却难免错误地惩罚了勤劳者而奖励了懒惰和不负责任者。
事实上,新右派的很多学者正是基于这点来批评福利国家制度的,他们指出:“福利国家的错误就在于,它为了补贴依赖福利者的不负责任的行为而对富有者的选择加以限制。”〔4〕而美国总统里根和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也直言不讳地宣称:“福利国家消解了个人责任、窒息了创造力、降低了效率。”〔5〕
同时,我们从刚才的例子还看到,福利国家政策在尝试分辨出那些真正值得帮助的人的时候,似乎无法避免地在使用一种不信任的眼光来打量那些弱势公民,把他们当作潜在的欺骗者。而为了应对这种不信任,那些弱势者就不得不去证明自己的确受害于某些被动劣势——要么自己的自然天赋较差,要么自己在孩童时期遭受过虐待。而这必然又会损害而不是加固公民间的团结纽带和相互关心。
正如伦敦大学学院政治学教授沃尔夫所指出的那样:“从哲学的角度看,最公平的分配也许的确能够分辨主动不平等与被动不平等,但任何在实践中对这两者进行区分的企图,都会导致不信任、羞耻和屈辱。”〔6〕
自由平等主义试图为不同的社会角色在接受培训、自我发展以及发扬责任等方面提供更多的机会平等,即试图提高人们在进入市场时的禀赋和尊严。但在现实当中,福利国家政策的运作本身就包含着一个无法调和的悖论,其实行效果也似乎大大偏离了自由平等主义者们的初衷。总之,自由平等主义所提供的制度承诺似乎远远无法跟上自己的理论承诺。
二战之后的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基本上可以说是“左派当道”,“平等”的价值已完全成为一种不容置疑的“政治正确”,该趋势在舆论和学院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在欧美各国,左派知识分子对于资本主义的公共批判可谓一直不绝于耳,但对于福利国家政策的反思却成为一种违反“政治正确”的言论禁忌。由此便使得多数人产生了一种思维定势——一切问题的根源都只是国家提供的福利还不够多,政府进行税收再分配的幅度还不够大。因此,福利国家政策扩张的趋势尽管在经济发生滞胀的时期有所收敛,但并未得到根本性扭转,而这也成为新世纪初期两大经济危机的根源。
首先就是2008年发生的美国次贷危机。循着左派舆论的思维定势,很多人都不假思索地将这次危机归罪于“自由资本主义”,并对资本家的贪婪和狡诈大加指责。但只要我们稍稍研究一下次贷危机的来龙去脉,就会发现事实并非如此。次贷危机的肇始,本是美国政府根据“平等”的政治正确原则,鼓励商业银行也应当批准那些低收入群体的买房贷款申请,而不论他们是否真正具备偿贷的能力。后来各大金融机构运用复杂的金融产品将这种“不良贷款”进行“再销售”而对风险予以分散和转嫁,只是由此衍生出的副产品罢了,而这些举措也同样得到了政府的支持和背书〔7〕。
同样,此次的欧债危机也与福利国家政策的弊端脱不开关系。以欧债危机的重灾区希腊为例,其失业率在高峰时期竟突破了百分之二十五。然而,这并非市场作用的结果,这些人之所以“失业”,一是因为该国制定的过高的最低工资标准,抑制了雇主雇佣更多劳动力的意愿——试问如果雇人在经济上并不合算,乃至得不偿失,谁还会愿意去雇呢?另一方面,该国过高的失业保险金又使得人们在失业时仍能享受较好的生活标准。在这些福利政策的“关怀”之下,谁还会愿意去努力工作呢?
如此的高福利固然令人羡慕,但能否持续却是个大问题。道理十分简单,一个人如果不工作却可以享受很高的福利,那么他所拿到的钱就只有两个来源,一是来自那些辛勤工作的人,还有就是对外借钱。事实上,如今欧债危机中的所谓“欧猪五国”都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即福利国家式的“大锅饭”鼓励了懒惰和不负责任,社会风气只注重财富的分配、却无视财富的创造。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其国家财政的破产就只是时间问题。
因此,希腊的福利国家政策才是其国家面临破产的根源,跟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倒没有必然关系。相反,假设希腊采取的是“低税收、低福利”的新自由主义政策,这也许会产生进一步的贫富分化,但却绝不会陷入如今外债畸高、国家财政面临破产的绝境!总之,我们需要认清的是,欧债危机主要根源于各国的国内政策,是其国内政策的失败牵连到了全球化时代的世界经济,而不是全球化导致了各国的债务危机。 经由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也许福利国家政策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其操作的难度却十分艰巨,其制度设计似乎过分忽视了人性的弱点——享受福利、分配别人的财富谁都愿意,轮到自己创造财富就要难得多了!而无论次贷危机还是欧债危机,在很大程度上都是过分追求“结果平等”而导致的恶果。
然而,福利国家的无效与失败并不意味着对于“平等”价值的否定,更不意味着我们只能倒向市场原教旨主义。笔者并不认为我们能够彻底否定税收再分配的必要性。更何况在现实当中,任何国家都在或多或少地对市场进行干预,纯粹的“自由市场经济”其实从来就不曾存在过。连周先生自己也承认,在今天的民主国家,真正彻底奉行市场原教旨主义的其实少之又少,大部分国家都在为公民提供着不同种类不同程度的社会福利。既然如此,周先生又何必对信众甚少的市场原教旨主义如此耿耿于怀,却对普遍存在的福利国家的弊端视而不见呢?!
其实在笔者看来,关注如何通过相应的制度安排,才能更加有效地实践我们所主张的道义原则,可能比单纯地去论证某种道德原则要来得更为重要。譬如同样是通过转移支付提供社会福利,也许笔者就更倾向于尽力实现教育资源的平等共享,从而使得每个人都有可能通过自身的勤奋和努力积累起自己的人力资本,而不是像福利国家政策那样,直接给予人们各种物质福利。
我们必须认识到,无论你有多么美好的道德理想,都需要通过务实的制度途径去予以实现。即便是出于美好的初衷,在实践中如果缺乏足够的警惕与反思,最终也可能演变成一场无可挽回的灾难。回顾二十世纪的人类实践,也许我们需要进行这样的拷问——仅仅凭着人类的有限理性,能否实现彻底的自由和平等?国家又是否有能力去“操控”整个社会?我们必须承认,答案并非那样乐观。
但是,国家就完全没有能力去实现任何建设性的目标吗?就不能起到一点积极的作用吗?事实当然也并非如此。我们应当看到,如果说,国家在经济上实现有效的再分配的能力是十分令人怀疑的话,其在政治上实现对于公民的基本自由权利的保障方面,却的确是能够有所作为的。
事实上我们恰恰看到,无论是罗尔斯、德沃金还是诺齐克,他们对于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都是极为看重的,这些权利包括——投票权、竞选权、享有正当审判程序的权利、自由言论权、自由迁徙权等等。我们甚至可以说,在这些政治哲学大师的价值序列中,对于个人的基本政治权力的保护是优先于对于平等经济权利的追求的。可以说,这就是他们最为基本的共识,是他们所持守的“共同的底线”(秦晖语)。
应当承认,市场经济的实行往往会有利于精英阶层,因而呈现出某种偏“右”的气质。但同样应当看到的是,民主政治的气质却往往是偏“左”的——因为下层阶级永远占人口的多数。底特律的资本家在民主选举中是一人一票,但汽车工人也是一人一票,而工人的数量要远多于资本家,所以最后的公共政策选择就往往会偏向于工人等“弱势”群体。这就是为什么底特律的工会如此强大、工人的福利待遇又是如此之高的原因了。而正是偏“右”的市场经济和偏“左”的民主政治之间所形成的这种互补和张力,得以有效地平衡了“效率”与“公平”的双重需求,并进而维持了一个社会的基本平衡与均势。
总之,在笔者看来,自由主义实在没有必要试图撇清自己与市场经济的关系。倒是对于自由市场和民主政治的双重坚守,可能更有助于实现两者间的某种动态平衡,从而尽量达致某种“最不坏”的结果。而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努力成为一个心脑兼备的“务实的理想主义者”,或许可以成为每一位自由主义者的自我追求。
注释:
〔1〕〔3〕〔4〕〔5〕〔6〕Kymlicka, W. , Contemporary Political Philosophy,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72-73,92,93,92,94?
〔2〕Dworkin, 1981, 引自Kymlicka, W. , Contemporary Political Philosophy,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74?
〔7〕参见秦晖:《我看全球经济危机——两种尺蠖效应的互动》,http://www.aisixiang.com/data/27203.html?page=1。
笔者并不反对周先生认为需要进行税收再分配的主张,但他的观点之所以激起了不少的批评与质疑,恐怕与他的论证过程不够充分、以及对于福利国家政策的弊端缺乏足够的警惕有很大的关系。
很显然,周先生在他的分析当中径直采取了自由平等主义的价值主张,他所看重的是对于“积极自由”的追求和实现。也正是在这一点上,周先生需要进一步说明,为什么只有“积极自由”才是值得争取的,而当它伤害到了别人的“消极自由”的时候又应当怎么办。忽略这一矛盾的做法,使得其主张很难令人信服。
一
即使我们退一步,采纳了自由平等主义的价值主张,那也不意味着税收再分配就是理所应当的了。加拿大政治哲学家金里卡在其著作中举了“网球场和菜园”的例子〔1〕:具有同样自然天赋、社会背景的两个人各自拥有一块面积相同的土地,其中一个人整天都想打网球,于是他把自己的土地建成了一个网球场,并且只希望通过打工挣到的钱能够维持自己乐于网球的生活方式;而另一个人却将土地建成菜园,希望通过更加辛勤的工作赚取更多的收入。想象他们处在自由市场的环境中,很显然菜园主的收入将很快超过网球爱好者,于是便产生了所谓的收入不平等。
然而,此时的政府就应当把菜园主的一些收入转移给网球爱好者,以缩小不平等的差距么?很显然,如果政府那样做的话,就反而使得一个辛勤工作的人为了另一个人昂贵的休闲生活提供了补贴。所以,即使是在自由平等主义的内部,也拥有着这样一个基本共识——当收入的不平等是自由选择的结果而非境况作用的结果的时候,企图消除不平等的收入再分配政策反而会制造出新的不公平。
以自由平等主义的代表人物约翰·罗尔斯为例,他就曾多次表示,自己的正义观旨在调节影响人们生活机会的那些不平等,而不打算调节源于人们生活选择的不平等,因为人们要为自己的选择承担责任。而为了避免税收再分配可能导致的那些缺陷,另一位主张自由平等主义的代表人物、时任牛津大学法理学教授的罗纳德·德沃金则提出了“敏于志向”(ambition-sensitive)而“钝于禀赋”(endowment-insensitive)的原则。根据这一原则,人们的命运应该取决于自己的志向(关于人生的远大目标和计划),而不应该取决于他们的自然禀赋和社会禀赋(即他们追求自己志向的环境条件)〔2〕。
看来,是否能够找出一系列可行的方法来实践“敏于志向而钝于禀赋”的原则,就成了自由平等主义是否能够兑现自己理论承诺的关键。否则,税收再分配政策就将不可避免地错误地惩罚勤劳者而奖励懒惰和不负责任者,而这是自由右派和自由左派都无法接受的。
二战之后,绝大多数西方民主国家都向着福利国家的目标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其制度特征是政府通过高税收高福利的方式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以实现更为平等的经济收入。就人们在现实世界的实践而言,它似乎是追求自由主义的平等的一条主要途径。事实上,诸多自由平等主义的理论经典就是在福利国家政策施行得如火如荼的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里酝酿与提出的。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某些自由平等主义理论的提出就是在尝试为福利国家政策的全面施行提供一种令人信服的哲学论证。而周先生所提出的由国家提供教育、医疗、失业、养老等一系列社会保障的做法,也都是福利国家政策的题中之义。
然而,福利国家政策的实践最终却并没有能够实现自由主义的平等。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后期在西方国家普遍出现的经济增长停滞、通货膨胀高企并伴随着政府财政赤字激增的现象都预示着福利国家政策的不可持续与一定程度上的失败。而到了八、九十年代,在许多国家都发生了明显的向右翼政治的转向,这种转向体现为大幅地削减国家的福利开支、反击主张高税收高福利政策的自由平等主义,以及选举“保守”或“新右翼”的党派上台执政。
就连同为自由左派的金里卡教授也承认:“一方面,越来越需要有积极的国家政策来抗击人们在禀赋与收入方面的不平等,然而另一方面,对于福利国家实现这个目的的能力,绝大多数自由平等主义者却越来越缺乏信心。”〔3〕
原因何在?首先,实行福利政策的最大难点,就在于政府往往只能根据已有的“结果”进行再分配,却无法分辨导致这一结果的具体原因,这就容易导致大量的“搭便车”现象,从而制造出新的社会不公。比如两个背景大致相同的人,一个努力学习、辛勤工作,多年后成了一名“富人”;另一位却荒废学业、懒惰成性,多年后成了“穷人”中的一员。我们应当按照这个“不平等”的结果,就向前者大量征税,然后用以对后者进行“补偿”吗?这恐怕不仅不符合基本的正义原则,如若长期实施还会导致所谓“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并进而造成一个社会整体道德水准的大滑坡。因为社会环境固然重要,但个人责任也同等重要。而福利国家政策的实施,不仅在现实中、也在意识形态上造成了对于前者的过分强调和对于后者的严重忽视。
事实上,周先生的论证过程就潜藏着这种危险。在他的分析当中,人们似乎已然根据各自掌握财富的多寡分成了所谓的“富人”和“穷人”,在周先生看来,正因为那些“穷人”缺少金钱,才限制了他们的自由。但周先生却没有进一步追问,是什么样的原因导致了人们的“穷”和“富”,那个财富分配的过程是公正的吗?是不是仅仅因为流浪汉没钱买面包,就必须将面包店老板的一部分收入强行“再分配”给流浪汉,以满足其享受面包的“自由”呢?如果这位面包店老板以前也是位流浪汉,仅仅是通过自身数年的勤奋工作、省吃俭用才拥有了这家店,而该流浪汉以前却是一位好吃懒做、坐吃山空的纨绔子弟,我们还应当根据如今他们的“贫富悬殊”,来执行“劫富济贫”的政策吗?如果这位流浪汉具有基本的工作能力,为什么他不能通过自己的劳动和付出去挣得买面包的钱,而非要将其他“富人”的财产转移给他才行呢?一名健全的成年人凭什么在不付出任何劳动的情况下就应当享有拥有一块面包的“自由”呢?就因为他是“穷人”吗?那么在同样不付出劳动的情况下,他是否也应当享有拥有一辆汽车的自由、一幢房屋的自由、乃至于一架私人飞机的自由,从而使他“能够免于限制而有机会去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呢?! 周先生没有进一步讨论这些问题,我们也没有看到他对福利国家政策所可能产生的种种不公抱有任何的警惕。相反,他似乎毫无保留地接受了根据人们的财富分配结果、而不是财富分配过程的正义程度来进行财富再分配的原则。
二
但如前文所述,即便在自由平等主义内部,也大多认为税收再分配应当遵循“敏于志向而钝于禀赋”的原则,这就要求国家在进行转移支付的时候,必须有效地分辨出那些真正值得帮助的人。以失业保险政策为例,该政策试图对那些“失业”的人们予以救济,但在这些“失业”的人当中,却不是所有人都同样值得帮助。譬如某人从来就没有试图寻找过工作,而是主动选择长期依赖失业保险金生活,这样的情形,显然就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搭便车”现象。
因此,要辨别出那些真正具有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的人,政府就必须规定申请者能够证明其是在努力找过工作的情况下才不得不“失业”的,譬如要求该申请者提供数份被求职公司拒绝录用的证明文件。但是这项措施的漏洞却显而易见——能够提供数份被拒绝录用的证明,却并不能说明该申请者的“失业”就是无可避免的,比如他很可能去申请了超出其能力范围的工作岗位,而对那些他本可以胜任、却薪资相对较低的工作不屑一顾;我们甚至也不能排除这样的情况,即某些人在求职的时候根本就没打算真要争取这份工作,而只是想拿到被拒绝录用的证明,从而借此领到失业保险金就够了。
以上这些可能出现的漏洞,政府都很难予以有效防范,因为失业保险政策只能以“失业”这个“结果”来进行运作,却根本无法对产生那个“结果”的“过程”进行有效的追溯与分辨,但那个“过程”其实才更为重要。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失业保险政策的初衷也许是好的,但其实施的结果却难免错误地惩罚了勤劳者而奖励了懒惰和不负责任者。
事实上,新右派的很多学者正是基于这点来批评福利国家制度的,他们指出:“福利国家的错误就在于,它为了补贴依赖福利者的不负责任的行为而对富有者的选择加以限制。”〔4〕而美国总统里根和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也直言不讳地宣称:“福利国家消解了个人责任、窒息了创造力、降低了效率。”〔5〕
同时,我们从刚才的例子还看到,福利国家政策在尝试分辨出那些真正值得帮助的人的时候,似乎无法避免地在使用一种不信任的眼光来打量那些弱势公民,把他们当作潜在的欺骗者。而为了应对这种不信任,那些弱势者就不得不去证明自己的确受害于某些被动劣势——要么自己的自然天赋较差,要么自己在孩童时期遭受过虐待。而这必然又会损害而不是加固公民间的团结纽带和相互关心。
正如伦敦大学学院政治学教授沃尔夫所指出的那样:“从哲学的角度看,最公平的分配也许的确能够分辨主动不平等与被动不平等,但任何在实践中对这两者进行区分的企图,都会导致不信任、羞耻和屈辱。”〔6〕
自由平等主义试图为不同的社会角色在接受培训、自我发展以及发扬责任等方面提供更多的机会平等,即试图提高人们在进入市场时的禀赋和尊严。但在现实当中,福利国家政策的运作本身就包含着一个无法调和的悖论,其实行效果也似乎大大偏离了自由平等主义者们的初衷。总之,自由平等主义所提供的制度承诺似乎远远无法跟上自己的理论承诺。
三
二战之后的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基本上可以说是“左派当道”,“平等”的价值已完全成为一种不容置疑的“政治正确”,该趋势在舆论和学院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在欧美各国,左派知识分子对于资本主义的公共批判可谓一直不绝于耳,但对于福利国家政策的反思却成为一种违反“政治正确”的言论禁忌。由此便使得多数人产生了一种思维定势——一切问题的根源都只是国家提供的福利还不够多,政府进行税收再分配的幅度还不够大。因此,福利国家政策扩张的趋势尽管在经济发生滞胀的时期有所收敛,但并未得到根本性扭转,而这也成为新世纪初期两大经济危机的根源。
首先就是2008年发生的美国次贷危机。循着左派舆论的思维定势,很多人都不假思索地将这次危机归罪于“自由资本主义”,并对资本家的贪婪和狡诈大加指责。但只要我们稍稍研究一下次贷危机的来龙去脉,就会发现事实并非如此。次贷危机的肇始,本是美国政府根据“平等”的政治正确原则,鼓励商业银行也应当批准那些低收入群体的买房贷款申请,而不论他们是否真正具备偿贷的能力。后来各大金融机构运用复杂的金融产品将这种“不良贷款”进行“再销售”而对风险予以分散和转嫁,只是由此衍生出的副产品罢了,而这些举措也同样得到了政府的支持和背书〔7〕。
同样,此次的欧债危机也与福利国家政策的弊端脱不开关系。以欧债危机的重灾区希腊为例,其失业率在高峰时期竟突破了百分之二十五。然而,这并非市场作用的结果,这些人之所以“失业”,一是因为该国制定的过高的最低工资标准,抑制了雇主雇佣更多劳动力的意愿——试问如果雇人在经济上并不合算,乃至得不偿失,谁还会愿意去雇呢?另一方面,该国过高的失业保险金又使得人们在失业时仍能享受较好的生活标准。在这些福利政策的“关怀”之下,谁还会愿意去努力工作呢?
如此的高福利固然令人羡慕,但能否持续却是个大问题。道理十分简单,一个人如果不工作却可以享受很高的福利,那么他所拿到的钱就只有两个来源,一是来自那些辛勤工作的人,还有就是对外借钱。事实上,如今欧债危机中的所谓“欧猪五国”都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即福利国家式的“大锅饭”鼓励了懒惰和不负责任,社会风气只注重财富的分配、却无视财富的创造。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其国家财政的破产就只是时间问题。
因此,希腊的福利国家政策才是其国家面临破产的根源,跟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倒没有必然关系。相反,假设希腊采取的是“低税收、低福利”的新自由主义政策,这也许会产生进一步的贫富分化,但却绝不会陷入如今外债畸高、国家财政面临破产的绝境!总之,我们需要认清的是,欧债危机主要根源于各国的国内政策,是其国内政策的失败牵连到了全球化时代的世界经济,而不是全球化导致了各国的债务危机。 经由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也许福利国家政策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其操作的难度却十分艰巨,其制度设计似乎过分忽视了人性的弱点——享受福利、分配别人的财富谁都愿意,轮到自己创造财富就要难得多了!而无论次贷危机还是欧债危机,在很大程度上都是过分追求“结果平等”而导致的恶果。
四
然而,福利国家的无效与失败并不意味着对于“平等”价值的否定,更不意味着我们只能倒向市场原教旨主义。笔者并不认为我们能够彻底否定税收再分配的必要性。更何况在现实当中,任何国家都在或多或少地对市场进行干预,纯粹的“自由市场经济”其实从来就不曾存在过。连周先生自己也承认,在今天的民主国家,真正彻底奉行市场原教旨主义的其实少之又少,大部分国家都在为公民提供着不同种类不同程度的社会福利。既然如此,周先生又何必对信众甚少的市场原教旨主义如此耿耿于怀,却对普遍存在的福利国家的弊端视而不见呢?!
其实在笔者看来,关注如何通过相应的制度安排,才能更加有效地实践我们所主张的道义原则,可能比单纯地去论证某种道德原则要来得更为重要。譬如同样是通过转移支付提供社会福利,也许笔者就更倾向于尽力实现教育资源的平等共享,从而使得每个人都有可能通过自身的勤奋和努力积累起自己的人力资本,而不是像福利国家政策那样,直接给予人们各种物质福利。
我们必须认识到,无论你有多么美好的道德理想,都需要通过务实的制度途径去予以实现。即便是出于美好的初衷,在实践中如果缺乏足够的警惕与反思,最终也可能演变成一场无可挽回的灾难。回顾二十世纪的人类实践,也许我们需要进行这样的拷问——仅仅凭着人类的有限理性,能否实现彻底的自由和平等?国家又是否有能力去“操控”整个社会?我们必须承认,答案并非那样乐观。
但是,国家就完全没有能力去实现任何建设性的目标吗?就不能起到一点积极的作用吗?事实当然也并非如此。我们应当看到,如果说,国家在经济上实现有效的再分配的能力是十分令人怀疑的话,其在政治上实现对于公民的基本自由权利的保障方面,却的确是能够有所作为的。
事实上我们恰恰看到,无论是罗尔斯、德沃金还是诺齐克,他们对于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都是极为看重的,这些权利包括——投票权、竞选权、享有正当审判程序的权利、自由言论权、自由迁徙权等等。我们甚至可以说,在这些政治哲学大师的价值序列中,对于个人的基本政治权力的保护是优先于对于平等经济权利的追求的。可以说,这就是他们最为基本的共识,是他们所持守的“共同的底线”(秦晖语)。
应当承认,市场经济的实行往往会有利于精英阶层,因而呈现出某种偏“右”的气质。但同样应当看到的是,民主政治的气质却往往是偏“左”的——因为下层阶级永远占人口的多数。底特律的资本家在民主选举中是一人一票,但汽车工人也是一人一票,而工人的数量要远多于资本家,所以最后的公共政策选择就往往会偏向于工人等“弱势”群体。这就是为什么底特律的工会如此强大、工人的福利待遇又是如此之高的原因了。而正是偏“右”的市场经济和偏“左”的民主政治之间所形成的这种互补和张力,得以有效地平衡了“效率”与“公平”的双重需求,并进而维持了一个社会的基本平衡与均势。
总之,在笔者看来,自由主义实在没有必要试图撇清自己与市场经济的关系。倒是对于自由市场和民主政治的双重坚守,可能更有助于实现两者间的某种动态平衡,从而尽量达致某种“最不坏”的结果。而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努力成为一个心脑兼备的“务实的理想主义者”,或许可以成为每一位自由主义者的自我追求。
注释:
〔1〕〔3〕〔4〕〔5〕〔6〕Kymlicka, W. , Contemporary Political Philosophy,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72-73,92,93,92,94?
〔2〕Dworkin, 1981, 引自Kymlicka, W. , Contemporary Political Philosophy,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74?
〔7〕参见秦晖:《我看全球经济危机——两种尺蠖效应的互动》,http://www.aisixiang.com/data/27203.html?pag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