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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未来若干年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走向产生深刻影响,当然也包括对职业教育发展的影响在内。这次会议发表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亮点频仍,许多表述与以往的官方文本有很大不同,比如政府文件中经常出现的关于产业“转型”“升级”之类的表述在这份决定中就没有见到踪影。
这份决定的许多设想也让人眼前一亮,比如它所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以往的官方表述中,“国家治理”一般与“社会管理”并称,其意大约是国家形成良好的政治结构对社会进行管理,但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这份决定中,“社会管理”四个字已经不见了,是不是可以理解成政府并不试图成为超然于社会之外的一个实体,而乐于与其他社会成员一起共同参与社会的各种活动?
无论是公司治理还是全球治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公司与全球都已是最高等级的权力体,对它们的治理不可能也不需要由一个超权力体来完成。全球治理自不必待言,到目前为止唯一能够算得上国际权力机构的联合国,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只能算得上是国家间的论坛,远非一个超国家;即使在公司治理方面,从理论上讲公司也是一个自治的实体,除了股东之外不应该由国家或其他社会部门对其正常经营活动进行干预(当然我国和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国有企业例外)。可以看到无论在公司治理还是全球治理中,都不存在超然的权威,或者说在公司内部运营和国际间的政治运作都由多个主体共同完成,尽管这些主体在权力上有大小之分,但至少他们都是主动参与者,而不是被管理方。如果《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了“国家治理”这样的表述,那么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否可以理解为对学术界一直倡导的“国家回归社会”的一次尝试?即国家不再是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存在,而成为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平等的社会主体,各方共同开展对这个社会的治理,从而形成对国家的管理。
当然,东西方的历史经验都告诉我们,国家回归社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会一蹴而就。作为江苏的职业教育工作者,我所想到的是江苏职业教育如何为这个漫长的进程做出贡献,或者说江苏职业教育在促进我国职业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方面能率先取得哪些成果。
在与外省的职业教育同行讨论时,他们常说的话是:江苏职业教育太先进了,规模大、条件好、获奖多……除了这些可视的结果外,还有什么先进经验?对于前半句,我想大多数江苏职教人还是很受用的,但对于后半句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如何回答。如果我们仅仅是在同一场五十米短跑中领先了半个身位,这是否称得上领先?江苏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在这场省与省之间的赛跑中可能已经领先其他省份好几步了,职业教育的这点领先倒有可能只是一种相对落后。
要想使江苏职教获得确信无疑的先进性,趁着三中全会卷起的改革之风,及早规划、及早启动职业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方面的全面改革应该是必然之举,这样在全国率先进行职业教育管理创新,使社会力量更多地进入职业教育领域,把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更紧密地联系起来,形成一套可复制的职业教育治理经验。
这类改革大致可以包括以下一些方面:鼓励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实现形式,如鼓励民营资本投入职业学校;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建立技能中心面向社会开展技能培训;鼓励中小企业联合举办培训中心为企业群培养技能型人才;鼓励企业把学徒工培训与学校教育相结合,试行现代学徒制度等。构建有江苏特点的职业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如政府以财政杠杆调控职业院校办学质量但并不介入学校具体办学行为;保证公办职业学校、民办职业学校、社会培训机构等职业教育实现形式上的法律地位平等和事实地位平等;政府参与组建第三方服务机构帮助学校设计专业结构、帮助学生选择学习和就业方向,从而调控职业院校发展方向等。
以上所提的改革在江苏或多或少都曾有过尝试,但基本处于碎片化、蛰伏化的状态,如果有朝一日这些改革成为全局性、网络化的状态,江苏职教必然呈现一派新的面貌,也许会宣告一个新江苏职教的诞生。从以往的经验来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原则性表述一般会在几年内逐步落实。这个从表述提出到实际落实的时间差给了江苏这样的省份率先创新发展的可能。■
(作者单位:江苏理工学院职业教育研究院)
这份决定的许多设想也让人眼前一亮,比如它所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以往的官方表述中,“国家治理”一般与“社会管理”并称,其意大约是国家形成良好的政治结构对社会进行管理,但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这份决定中,“社会管理”四个字已经不见了,是不是可以理解成政府并不试图成为超然于社会之外的一个实体,而乐于与其他社会成员一起共同参与社会的各种活动?
无论是公司治理还是全球治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公司与全球都已是最高等级的权力体,对它们的治理不可能也不需要由一个超权力体来完成。全球治理自不必待言,到目前为止唯一能够算得上国际权力机构的联合国,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只能算得上是国家间的论坛,远非一个超国家;即使在公司治理方面,从理论上讲公司也是一个自治的实体,除了股东之外不应该由国家或其他社会部门对其正常经营活动进行干预(当然我国和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国有企业例外)。可以看到无论在公司治理还是全球治理中,都不存在超然的权威,或者说在公司内部运营和国际间的政治运作都由多个主体共同完成,尽管这些主体在权力上有大小之分,但至少他们都是主动参与者,而不是被管理方。如果《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了“国家治理”这样的表述,那么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否可以理解为对学术界一直倡导的“国家回归社会”的一次尝试?即国家不再是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存在,而成为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平等的社会主体,各方共同开展对这个社会的治理,从而形成对国家的管理。
当然,东西方的历史经验都告诉我们,国家回归社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会一蹴而就。作为江苏的职业教育工作者,我所想到的是江苏职业教育如何为这个漫长的进程做出贡献,或者说江苏职业教育在促进我国职业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方面能率先取得哪些成果。
在与外省的职业教育同行讨论时,他们常说的话是:江苏职业教育太先进了,规模大、条件好、获奖多……除了这些可视的结果外,还有什么先进经验?对于前半句,我想大多数江苏职教人还是很受用的,但对于后半句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如何回答。如果我们仅仅是在同一场五十米短跑中领先了半个身位,这是否称得上领先?江苏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在这场省与省之间的赛跑中可能已经领先其他省份好几步了,职业教育的这点领先倒有可能只是一种相对落后。
要想使江苏职教获得确信无疑的先进性,趁着三中全会卷起的改革之风,及早规划、及早启动职业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方面的全面改革应该是必然之举,这样在全国率先进行职业教育管理创新,使社会力量更多地进入职业教育领域,把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更紧密地联系起来,形成一套可复制的职业教育治理经验。
这类改革大致可以包括以下一些方面:鼓励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实现形式,如鼓励民营资本投入职业学校;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建立技能中心面向社会开展技能培训;鼓励中小企业联合举办培训中心为企业群培养技能型人才;鼓励企业把学徒工培训与学校教育相结合,试行现代学徒制度等。构建有江苏特点的职业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如政府以财政杠杆调控职业院校办学质量但并不介入学校具体办学行为;保证公办职业学校、民办职业学校、社会培训机构等职业教育实现形式上的法律地位平等和事实地位平等;政府参与组建第三方服务机构帮助学校设计专业结构、帮助学生选择学习和就业方向,从而调控职业院校发展方向等。
以上所提的改革在江苏或多或少都曾有过尝试,但基本处于碎片化、蛰伏化的状态,如果有朝一日这些改革成为全局性、网络化的状态,江苏职教必然呈现一派新的面貌,也许会宣告一个新江苏职教的诞生。从以往的经验来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原则性表述一般会在几年内逐步落实。这个从表述提出到实际落实的时间差给了江苏这样的省份率先创新发展的可能。■
(作者单位:江苏理工学院职业教育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