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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4)01-0020-01
一、阜新市老年人口基本情况
到2012年末,阜新市总人口323.4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23.94万人,占总人口的11.11%,其中,农村老年人口占老年人口的85%。老年人口中, 80岁以上高龄老人3.6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5%,百岁老人达106位。
二、阜新市养老服务机构的现状
(一)社会养老机构
阜新市社会养老机构共有35家,床位4543张,入住老人3197人。养老机构床位数约每千名老人19张。有护理人员243人,持证上岗率达50%左右。
(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阜新市共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208个,居家养老床位890张,日平均收住孤寡、独居、失能及空巢老人近1200人;有护理人员410人。
2012年建成80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同时建成3A级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站2个、城市托老所1个、“老年关爱之家”2个,为老年人提供日托、半托和短期居住养老等服务。
按省政府“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末,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实现全覆盖,农村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成比例达到70%以上的要求,阜新市合计需建成275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
(三)收费标准
(1)社会养老机构:五保户的供养标准:全市有五保户3925人,其中集中供养2457人,供养费5800元/人年,分散供养1468人,供养费5000元/人年,集中供养率达68%
自费老人收费标准:公办在700-900元/人月之间,民办在1000-2100元/人月之间,具体标准由敬老院与老人协商,视护理等级而定。
(2)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大部分实行无偿服务,少数民办的对短期居住的自费老人养老每人每月收费在1000-2100元之间,具体标准由中心(站)与老人协商,视护理等级而定。也有个别实行低偿服务,每人每月只收300-400元的生活费,如唐洋申道山居家养老服务站。
三、对阜新市老年人养老服务方面需求的调查分析
(一)老年人养老服务的选择
从调查数据反映,全市有92%的老人选择的养老形式是居家养老,8%的老人选择机构养老。居家养老中有90%的老人选择靠子女或晚辈养老,10%的老人选择社会日托服务。
阜新市有残疾、特困、“三无”、失能、高龄(80岁以上)等五类老人近4.2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7.48%,这些老人是最需要社会帮助服务的群体。如,高龄老人由于年事己高,行动不便等原因,希望得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生活照料、供餐采买、生病护理、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服务;城市“三无”和特困老人生活困难,虽有“低保”救急,但经受不起任何疾病、意外事故的打击,希望得到养老和医疗救助;残疾、失能老人,因生理障碍必须依赖家人或他人长期照料,所谓“一人受罪一家人受累”,一个人甚至把全家拖累得筋疲力尽、负债累累,他们最希望得到政府和社会的救助。目前,除高龄(80岁以上)、城乡“三无”、特困及残疾等老人有政府的“五保”、“低保”供养和“尊老金”补助外,其他老人,除基础养老金外,政府和社会给予的救助还很少。
(二)养老服务需求分析
(1)对社区服务的需求。调查中发现有不少独居空巢老人认为生活照料及吃饭是问题,希望通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开办的助餐点、老年餐桌为其服务;也有些子女,希望送老人白天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日托,晚上带回家。这种形式的优点在于比养老机构收费低,对于有半自理能力的老年人群将有很大的吸引力。
(2)对养老机构的需求。全市养老机构的床位数只占老年人口的1.9%,与实际需求相差较大。另外,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核定的医疗床位2750多张,平均每千人只拥有2.43张,而用于老年人医治老年病及临终关怀的护理床位数只占12%。到“十二五”末,按省政府每千名老人30张以上床位要求,需7200张床位,现只有床位4500张,缺口较大。
四、阜新市做好养老服务工作的主要经验及存在问题
(一)做好养老服务工作的主要经验
1、建设养老服务工程。近年来,阜新市政府一直把“尊老敬老关爱工程”、“老人公寓工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保障工程”等工程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并提出“加大投入改造市、镇敬老院,使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70%以上”,“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社会救助体系、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大力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认真落实城乡居民‘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不断扩大低保覆盖面,实现应保尽保”。从2011年起连续两年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进行督查考核,全面推进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
2、建立高龄老人尊老金发放制度。在全市为18万老年人发放统一制发的《阜新市老年人优待证》;为5万多老年人发放《7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乘车证》;为城乡符合条件的老人发放每人每月70元的基础养老金;为80-89周岁、90-98周岁、100岁(含99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分别发放50元、100元、300元尊老金;百岁老人整生日时,为百岁老人一次性发放500元慰问金,并登门祝寿。同时,一些镇、单位及村(居)将享受补贴的年龄降至70岁。市镇财政对市、镇、村从事专职老龄工作人员给予生活补贴。宽甸等镇对过90周岁和100周岁整生日老人家庭分别给予一次性发放488元和1088元敬老金奖励。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阜新市养老机构发展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院(寓)入住率不高。由于城乡家庭养老观念差异,市内是“一床难求”,農村却少有人问津,养老服务资源浪费。二是相关配套服务与老人需求差距较大。部分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缺乏专业护理技术,只能提供基本服务,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生理和心理需求。三是民办机构经营,无扶持政策,发展举步维艰。四是养老机构的标准有待提高。近几年实施敬老院“关爱工程”后,养老机构标准有较大幅度提高,但按照“二规范一标准”(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养老护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的行业标准要求,差距还不少。有些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活动场所不够宽敞,无障碍设施或消防安全设施不够完善;少数养老机构健身、休闲、娱乐设施比较单一,不能满足老年人多方面的需求。五是社会养老机构偏少。就台城而言,目前城区能接受社会老人入住的床位近400张,不能满足老人要求。六是运营效益低。目前政府办的敬老院(包括社会福利院)全由政府埋单,无其它收入。在调查中发现,无论是集体办、或是民办的农村养老机构目前都是保本微利,只能在低收费标准、服务人员低工资标准、低服务条件的“三低”状态下维持度日,靠自身积累根本无力再改善现有条件,扩大规模。七是扶持政策亟待完善和落实。对社会养老机构的发展、管理、政策扶持,国务院,省政府都相继出台了意见、办法和规定,如税费的减免问题、实行运营补贴问题、开办补助问题等,但还未能出台一套规范的养老机构的扶持政策,这严重制约了全市养老机构的发展。
一、阜新市老年人口基本情况
到2012年末,阜新市总人口323.4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23.94万人,占总人口的11.11%,其中,农村老年人口占老年人口的85%。老年人口中, 80岁以上高龄老人3.6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5%,百岁老人达106位。
二、阜新市养老服务机构的现状
(一)社会养老机构
阜新市社会养老机构共有35家,床位4543张,入住老人3197人。养老机构床位数约每千名老人19张。有护理人员243人,持证上岗率达50%左右。
(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阜新市共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208个,居家养老床位890张,日平均收住孤寡、独居、失能及空巢老人近1200人;有护理人员410人。
2012年建成80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同时建成3A级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站2个、城市托老所1个、“老年关爱之家”2个,为老年人提供日托、半托和短期居住养老等服务。
按省政府“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末,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实现全覆盖,农村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成比例达到70%以上的要求,阜新市合计需建成275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
(三)收费标准
(1)社会养老机构:五保户的供养标准:全市有五保户3925人,其中集中供养2457人,供养费5800元/人年,分散供养1468人,供养费5000元/人年,集中供养率达68%
自费老人收费标准:公办在700-900元/人月之间,民办在1000-2100元/人月之间,具体标准由敬老院与老人协商,视护理等级而定。
(2)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大部分实行无偿服务,少数民办的对短期居住的自费老人养老每人每月收费在1000-2100元之间,具体标准由中心(站)与老人协商,视护理等级而定。也有个别实行低偿服务,每人每月只收300-400元的生活费,如唐洋申道山居家养老服务站。
三、对阜新市老年人养老服务方面需求的调查分析
(一)老年人养老服务的选择
从调查数据反映,全市有92%的老人选择的养老形式是居家养老,8%的老人选择机构养老。居家养老中有90%的老人选择靠子女或晚辈养老,10%的老人选择社会日托服务。
阜新市有残疾、特困、“三无”、失能、高龄(80岁以上)等五类老人近4.2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7.48%,这些老人是最需要社会帮助服务的群体。如,高龄老人由于年事己高,行动不便等原因,希望得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生活照料、供餐采买、生病护理、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服务;城市“三无”和特困老人生活困难,虽有“低保”救急,但经受不起任何疾病、意外事故的打击,希望得到养老和医疗救助;残疾、失能老人,因生理障碍必须依赖家人或他人长期照料,所谓“一人受罪一家人受累”,一个人甚至把全家拖累得筋疲力尽、负债累累,他们最希望得到政府和社会的救助。目前,除高龄(80岁以上)、城乡“三无”、特困及残疾等老人有政府的“五保”、“低保”供养和“尊老金”补助外,其他老人,除基础养老金外,政府和社会给予的救助还很少。
(二)养老服务需求分析
(1)对社区服务的需求。调查中发现有不少独居空巢老人认为生活照料及吃饭是问题,希望通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开办的助餐点、老年餐桌为其服务;也有些子女,希望送老人白天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日托,晚上带回家。这种形式的优点在于比养老机构收费低,对于有半自理能力的老年人群将有很大的吸引力。
(2)对养老机构的需求。全市养老机构的床位数只占老年人口的1.9%,与实际需求相差较大。另外,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核定的医疗床位2750多张,平均每千人只拥有2.43张,而用于老年人医治老年病及临终关怀的护理床位数只占12%。到“十二五”末,按省政府每千名老人30张以上床位要求,需7200张床位,现只有床位4500张,缺口较大。
四、阜新市做好养老服务工作的主要经验及存在问题
(一)做好养老服务工作的主要经验
1、建设养老服务工程。近年来,阜新市政府一直把“尊老敬老关爱工程”、“老人公寓工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保障工程”等工程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并提出“加大投入改造市、镇敬老院,使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70%以上”,“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社会救助体系、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大力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认真落实城乡居民‘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不断扩大低保覆盖面,实现应保尽保”。从2011年起连续两年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进行督查考核,全面推进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
2、建立高龄老人尊老金发放制度。在全市为18万老年人发放统一制发的《阜新市老年人优待证》;为5万多老年人发放《7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乘车证》;为城乡符合条件的老人发放每人每月70元的基础养老金;为80-89周岁、90-98周岁、100岁(含99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分别发放50元、100元、300元尊老金;百岁老人整生日时,为百岁老人一次性发放500元慰问金,并登门祝寿。同时,一些镇、单位及村(居)将享受补贴的年龄降至70岁。市镇财政对市、镇、村从事专职老龄工作人员给予生活补贴。宽甸等镇对过90周岁和100周岁整生日老人家庭分别给予一次性发放488元和1088元敬老金奖励。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阜新市养老机构发展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院(寓)入住率不高。由于城乡家庭养老观念差异,市内是“一床难求”,農村却少有人问津,养老服务资源浪费。二是相关配套服务与老人需求差距较大。部分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缺乏专业护理技术,只能提供基本服务,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生理和心理需求。三是民办机构经营,无扶持政策,发展举步维艰。四是养老机构的标准有待提高。近几年实施敬老院“关爱工程”后,养老机构标准有较大幅度提高,但按照“二规范一标准”(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养老护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的行业标准要求,差距还不少。有些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活动场所不够宽敞,无障碍设施或消防安全设施不够完善;少数养老机构健身、休闲、娱乐设施比较单一,不能满足老年人多方面的需求。五是社会养老机构偏少。就台城而言,目前城区能接受社会老人入住的床位近400张,不能满足老人要求。六是运营效益低。目前政府办的敬老院(包括社会福利院)全由政府埋单,无其它收入。在调查中发现,无论是集体办、或是民办的农村养老机构目前都是保本微利,只能在低收费标准、服务人员低工资标准、低服务条件的“三低”状态下维持度日,靠自身积累根本无力再改善现有条件,扩大规模。七是扶持政策亟待完善和落实。对社会养老机构的发展、管理、政策扶持,国务院,省政府都相继出台了意见、办法和规定,如税费的减免问题、实行运营补贴问题、开办补助问题等,但还未能出台一套规范的养老机构的扶持政策,这严重制约了全市养老机构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