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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规划纲要》颁布以来,陕西省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文件要求,以学前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努力构建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服务体系,为儿童幸福成长实施快乐的启蒙教育。
一、高度重视,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机制
一是明确目标思路。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学前教育工作。2010年12月,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提出了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的目标。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2011年年初,省、市、县各级政府建立了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省教育厅专设基础教育三处,部分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也设立了学前教育管理科室。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省委、省政府把学前教育纳入市级党委、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分季度督办。省教育厅与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2011年3月和5月,连续两次开展调研督查。
二、统筹规划,构建广覆盖的服务体系
本着“立足省情、适度超前、尽力而为、逐步推进”的原则,我省普及学前教育分三步走:第一步,2011年至2013年,每个县城建1所能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的公办幼儿园,新建、改扩建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1 000所,推行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第二步,到2015年,每个县城建2所能够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的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建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大村独办、小村联办,城市居民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建成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普及学前两年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第三步,到2020年,高水平、高质量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2011年2月至3月,省政府及各市制订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至2013年,省财政安排学前教育专项资金6亿元,其中2011年2亿元;各市、县安排专项经费52亿元,其中2011年23.2亿元,西安、延安、咸阳、榆林4市2011年计划投入都超过了4亿元。2011年,全省规划建设幼儿园441所,任务全部分解到县,计划2012年春季学期投入使用。2011年5月,省教育厅召开现场会督促各地加快规划建设进度。
三、多措并举,完善保基本的入园条件
一是制定基本标准。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陕西省幼儿园办园标准》,目前正在广泛征求意见。3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综合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的指导意见》,要求闲置校舍主要用于举办幼儿园。商洛市洛南县在这方面创造了很好的经验,为贫困山区普及学前教育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近期,我们制定了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幼儿园收费标准,力争秋季学期前实施。
二是落实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方针。6月,我们起草了《陕西省人民政府解决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幼儿园若干问题的意见》,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兴办幼儿园,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同时,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村集体或个人举办幼儿园。西安市设立专项资金1亿元,用于奖励民办和企事业幼儿园。
三是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7月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方案,从2011年秋季起免除所有公办、民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幼儿保教费,按每生每年700元测算,省财政按需求总量的80%设立奖补资金,资金分配与市县人均财力、在园人数、毛入园率挂钩。同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残疾幼儿、孤儿补助生活费,每生每天3元,所需资金50%由省财政承担。
四、科学保教,实施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通过“省考县选”公开招聘具有教师资格的大专以上毕业生,经专业培训充实到幼儿教师队伍。实施全员培训,今年培训幼儿教师5000名,省上培训骨干教师800名、园长200名。
对学前教育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开展理顺学前教育办园体制改革试点,加强对新建幼儿园的审批,规范办园行为、收费行为。坚持科学保教方法,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加强骨干体系建设,组织保教水平较高的幼儿园与农村幼儿园结对帮扶,促进优质资源共享。
虽然我们努力做了一些工作,但学前教育摊子大、底子薄、基础差,建议国家加强政策指导和资金支持,并向西部地区倾斜。
(责任编辑:肖方)
一、高度重视,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机制
一是明确目标思路。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学前教育工作。2010年12月,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提出了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的目标。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2011年年初,省、市、县各级政府建立了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省教育厅专设基础教育三处,部分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也设立了学前教育管理科室。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省委、省政府把学前教育纳入市级党委、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分季度督办。省教育厅与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2011年3月和5月,连续两次开展调研督查。
二、统筹规划,构建广覆盖的服务体系
本着“立足省情、适度超前、尽力而为、逐步推进”的原则,我省普及学前教育分三步走:第一步,2011年至2013年,每个县城建1所能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的公办幼儿园,新建、改扩建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1 000所,推行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第二步,到2015年,每个县城建2所能够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的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建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大村独办、小村联办,城市居民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建成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普及学前两年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第三步,到2020年,高水平、高质量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2011年2月至3月,省政府及各市制订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至2013年,省财政安排学前教育专项资金6亿元,其中2011年2亿元;各市、县安排专项经费52亿元,其中2011年23.2亿元,西安、延安、咸阳、榆林4市2011年计划投入都超过了4亿元。2011年,全省规划建设幼儿园441所,任务全部分解到县,计划2012年春季学期投入使用。2011年5月,省教育厅召开现场会督促各地加快规划建设进度。
三、多措并举,完善保基本的入园条件
一是制定基本标准。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陕西省幼儿园办园标准》,目前正在广泛征求意见。3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综合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的指导意见》,要求闲置校舍主要用于举办幼儿园。商洛市洛南县在这方面创造了很好的经验,为贫困山区普及学前教育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近期,我们制定了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幼儿园收费标准,力争秋季学期前实施。
二是落实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方针。6月,我们起草了《陕西省人民政府解决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幼儿园若干问题的意见》,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兴办幼儿园,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同时,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村集体或个人举办幼儿园。西安市设立专项资金1亿元,用于奖励民办和企事业幼儿园。
三是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7月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方案,从2011年秋季起免除所有公办、民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幼儿保教费,按每生每年700元测算,省财政按需求总量的80%设立奖补资金,资金分配与市县人均财力、在园人数、毛入园率挂钩。同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残疾幼儿、孤儿补助生活费,每生每天3元,所需资金50%由省财政承担。
四、科学保教,实施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通过“省考县选”公开招聘具有教师资格的大专以上毕业生,经专业培训充实到幼儿教师队伍。实施全员培训,今年培训幼儿教师5000名,省上培训骨干教师800名、园长200名。
对学前教育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开展理顺学前教育办园体制改革试点,加强对新建幼儿园的审批,规范办园行为、收费行为。坚持科学保教方法,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加强骨干体系建设,组织保教水平较高的幼儿园与农村幼儿园结对帮扶,促进优质资源共享。
虽然我们努力做了一些工作,但学前教育摊子大、底子薄、基础差,建议国家加强政策指导和资金支持,并向西部地区倾斜。
(责任编辑:肖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