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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2年9月,教育部公布义务教育阶段,我国的留守儿童近2200万。在广大农村,随着社会转型和城镇化建设的快速发展,进城务工农民逐渐增多,农村留守儿童数量也越来越多,伴随而来的是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我主要通过对本人所在流水村留守儿童成长与教育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到贫困地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主要体现在心理、学习、行为、安全等方面,根据调查的结果,我从政策体制、教育体系、家庭教育、国家法律四个方面为解决留守儿童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留守儿童 问题 对策
一、总体情况
流水村属于贵州省湄潭县新南镇,全村共有750户,总人口为3752人,全村在外务工人数为1051人 ,约占28% ,在750户村民中,外出务工的有450户,有的一家3人在外务工。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共有210人,其中小学部145人。这些务工人员,有的农忙时回家一次,有的一年回家一次,有的甚至几年甚至十几年都没回家。在小学部的145人留守儿童。基本上都是祖辈代管。这些孩子在心理、学习、行为等方面普遍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现我以流水村的留守儿童为调查样本,综合分析其种种情况,总结得出贫困地区留守儿童成长与发展状况。
二、主要问题
本次调查中的留守儿童,是指单亲和双亲外出半年以上、年龄在6至12周岁的儿童,采用家访和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调查对象是以小学5、6年级为主,1至6年级的留守儿童和非留守儿童,共发放留守儿童问卷100份,收回有效问卷100份,其中非留守儿童问卷50份,收回有效问卷50份。访问留守儿童监护人30名。
1、留守儿童的监管人
根据调查资料显示,留守儿童双亲外出打工的约占31%,其监护人主要是爷爷奶奶。单亲外出打工的约占69%,其中父亲外出打工的占60%,所以这部分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是主要是母亲。
2、留守儿童的教育与管理
虽然祖辈是除了留守儿童的父母之外,与留守儿童关系最亲的长辈,但是他们与留守儿童之间的隔代关系,使他们在了解儿童心理和与他们交流方面就比父母亲困难,同时由于他们年老,有些甚至还忙于农活,对留守儿童仅仅只能保证让他们不饿着。单亲外出的留守儿童家庭,多数家庭都有两个以上孩子,他们的监护人既要忙于农活,又要照顾年幼的孩子,对孩子管理也不是很好。
在对留守儿童的管教方式上也存在一定问题,由于这些留守儿童的监护人,他们的文化程度大多是小学、初中,有的甚至是文盲。文化程度偏低,家庭环境不同,管教方式各异,总的来说,监护人对留守儿童的管教方式不够恰当。当问到,孩子犯了错是怎么对待的,只有40%左右的监护人会用讲道理的方式来教育。有50%左右的监护人采取放任或迁就的教育方法,10%左右采用“黄荆棍下出好人”的打、骂方法。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在对留守儿童的管教方面,监护人大部分采取比较宽松的态度,少数采用粗暴方式,这与下面几个原因有关:
一、贫困地区受教育条件的限制,人们的教育水平普遍比较低,他们不懂得如何管教孩子,教育的意识也不强。
二,爷爷奶奶过分宠爱,有的父母经济条件较好,父母为了弥补自己在感情上的缺失,往往给自己的孩子大把大把的钱,有求必应,不少监护人选择用迁就的方式教育孩子;
三,有一部分监护人信奉“不打不成人、黄荆棍下出好人”的传统教育方法。
四、这个调查的结果,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出入,因为有些家长可能隐瞒了一些事实,所以会避重就轻地说。
2、留守儿童的心理状况
留守儿童缺乏关爱和沟通,他们的喜露哀乐没有倾诉的对象,致使部分留守儿童自我封闭,遇事不与人交流。再加上缺乏管教,致使少部分留守儿童有暴力倾向。不管是父母均在外打工的还是父母一方在外打工的,很多的留守儿童都很少和父母有联系。很多留守儿童的情感需求得不到满足,长此以往,内心的失衡使他们脱离人群,性格孤僻。从而造成他们对父母感情冷漠,有的孩子一出生就和祖辈生活在一起,他们不知道自己的爸爸妈妈长什么模样。在他们看来给予他们最直接关心的不是他们的父母,而父母只是经济的直接来源,在他们心中,父母就是一棵会生钱的摇钱树,父母是他们最熟悉又最陌生的人。留守儿童在父母出外打工之后的心理变化,其调查结果如下:
从以上调查结果来看,单留守和双留守儿童在心理上发生的变化都比较大,这些变化大多是消极的。双留守比单留守儿童的消极性更大。由此也可以看出,虽然双留守儿童监护人,在一定程度代替孩子的父母亲照顾孩子,但是,这种替代是不得已而为之,这种替代都或多或少给留守儿童造成不良的影响。儿童成长时期,对于他人关爱的需要特别强烈,而父母是最能给他们这种关爱的。但是,由于生活环境所迫,他们的父母很无奈地选择外出工作,造成了留守儿童在成长时期这一最需要父母亲的关怀与教育的时候,父爱母爱却缺失了。
我们村留守儿童的父母在省外打工的占52%,在本省的有11%,在本市的有26%,因此他们一年中回家的次数很少。62%的父母是一年或一年以上才回来一次,与子女见面的次数很少,平时很难管教和照顾孩子,只能让监护人代替他们照顾。父母的长年在外,分离时间长,团聚时间短,由此给他们心理造成一定的阴影,从而使他们中部分人产生叛逆、孤僻、内向等不良性格。
特别对于留守儿童来说,有的是家中无人看管,有的是爷爷奶奶看管不住,还有的是单亲忙着干活,没有时间管,于是在节假日,这些孩子,特别是男孩,有的就私自在公路上学骑摩托车、电瓶车等;有的就几天几夜在外玩耍;有的就几个邀约私自外出;在夏天,有的就三五成群的到大河、水库游泳,这些都是非常危险的行为,由于种种原因,发生在留守儿童身上的悲剧总是接二连三,这让父母悔恨不已,但到那时一切都已经迟了。
4、父(母)不能、不想承担留守儿童责任情况 在我们调查的100例中,大约有10例父(母)不能、不想承担留守儿童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有些留守儿童的父母在打工期间结识相遇,草率结婚生子,女方后来发现这地方贫穷落,丢下1-2个孩子跑了,男方打工又入不敷出,这种不能抚养、教育孩子的比例有点大;有的留守儿童父母喜新厌旧,闹离婚,造成双方心不往一处想,劲不能往一处使,认为孩子是累赘,于是丢下1-2个孩子都不管了;有的留守儿童父母在外有了外遇,于是对孩子都不愿承担责任;有的留守儿童父母出外打工后杳无音讯。留下的孩子就只有爷爷奶奶或叔叔伯伯代管了,这些留守儿童的监护人,他们不得不既要忙于农活,又要照顾孩子!所以这类留守儿童生活处境很令人担忧。
三、建议与对策
当前我国城市化率还没有达到一定水平,务农和打工收入水平相差还比较大,城市和农村生活质量差别还比较显著,大量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这种现象就将在我国将长期存在。从国家发展战略看,我们应采取积极主动政策促进留守儿童发展。留守儿童的教育不仅关系到留守儿童身心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农村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而且还影响我国教育的整体发展、实现城乡公平的核心问题,还是保持社会和谐与稳定的关键要素。因此,我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在政策体制上,取消城乡户口限制,逐步消除城乡差距
改革户籍制度,取消城乡户口限制,从而保障劳动力的合理流动。政府应制订和实施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使进城务工的农民享有与城市人口平等的权利和社会权益。同时,逐步扫除就业、医疗、住房、教育等制度障碍,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乡间有序流动,给予农民工及其子女以实际的待遇。我们可利用城市中小学生源减少的机遇,运用现有教育资源,适当鼓励、帮助民工将其子女带到城市上学和生活,充分发挥家庭难以取代的教育功能。我们的城市学校应免除一切限制和收费,这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根本所在。取消城乡户口限制,让农民工子女在“进城”与“留守”之间享有更多自主、自由的选
择权。长远来看,“留守儿童”问题的解决方向是要使父母和孩子能够生活在一起。
(二)在教育体系上,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
一是加强家校联系。教师和监护人之间,教师和家长之间要经常保持联系,我们要经常做家访,了解留守儿童的生活情况;我们和家长要经常保持电话联系。条件许可的学校可开设心理辅导课程,配备心理教师,为所有的儿童提供良好的知识教育,经常跟留守儿童保持交流
二是在我们留守儿童较多的农村地区,开办寄宿制学校。虽然现在我们贫困地区的片区级学校,大约有三分之二的留守儿童寄宿了,但普遍寄宿条件很差,但在村级学校还没有寄宿条件,这使得农村留守学生在家庭教育缺失的情况下,学校和教师的教育功能不能更有效的发挥。因此,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投入和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其基础设施,要尽量为困难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住宿便利,同时分配生活辅导老师,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学习上的困难。让留守儿童在老师、同学群体中成长,让留守儿童受到更多的监督、照顾与关爱,减少留守儿童受教育的断层与真空。
三是我们要充分利用假期或春节家长回家的时机,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与家长交流,建立起家校合作的制度,使校内外对儿童的影响产生合力效应。
四是学校建立留守儿童跟踪管理档案。帮扶教师或班主任应掌握留守儿童的身心发展状况,将其在学校的各方面表现建立档案。学校要对留守儿童登记备案,分类区别对待,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管理。并及时向家长及临时监护人反馈信息。关注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开通家长(监护人)热线,我们老师要经常与家长(监护人)联系,了解孩子在家的情况,以便及时帮助留守学生;经常组织留守儿童参与文体娱乐活动,充实业余生活,多与他们沟通交流,慰藉他们残缺的感情。
(三)从家庭教育上,努力改变家长的外出务工方式和教育沟通方式
从调查材料可以看出,如果父母双双外出,则对子女影响较大,但如果有一个在家,则影响相对就要小得多。因此,父母外出务工时,如果没有可靠监护人,我认为最好留一个在家,保持家庭教育的存在与完整。如果父母都外出,则要改变亲子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方式,要注意时间上不能相隔太久,最好做到每个星期交流一次。在沟通内容上,不能只谈生活,应该全面了解其心理、身体、学习等方面的综合情况,让孩子感受到父母的关爱。在沟通方式上,除了电话联系、视频外,还可以用书信的方式,这对于孩子的情感发展非常有帮助。做到挣钱与关心子女教育两不误,使孩子从小就能在良好的心理环境和社会环境中健康成长。
(四)在国家法律体系上,加大国家立法的干预力度。
我国虽然《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刑法》都涉及未成年条款。但对父母不能、不想承担责任的干预力度不够,导致部分留守儿童父(母)没有责任意识,丢下孩子就一直“逍遥”在外,造成年老的爷爷、奶奶等既要做农活,又要照看孩子,这些监护人真的是疲于拼命,穷于应付。以至于形成这部分留守儿童几乎没人管没人救治,尽管这是少数,但影响很坏,我们的政府、司法机关应积极作为,制定未成年人保护的基本法律体系,通过立法对留守儿童进行保护。同时,我们要发挥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关心留守儿童,村组、社区、妇联、学校共同努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加强各方宣传,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增强社会对留守儿童的关注程度。总之,学校,家庭和社会必须协调一致,努力营造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参考文献】
[1]龚建平:浅谈农村留守学生的家庭教育问题。四川教育学院学报,2004.
[2]吴小叶:贵州省民族地区农村留守儿童学习状况调查分析【J】.长江师范学院学报,2009-05.
[3]张 婷:贵州省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现状调查与建议【J】。安徽文学,2008-03.
[4]陈淑莹:少数民族留守儿童的教育现状和思考【J】。语文学刊,2010-10.
[5]李庆丰,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对“留守子女”发展的影响.上海教育科研.2002-09
【关键词】留守儿童 问题 对策
一、总体情况
流水村属于贵州省湄潭县新南镇,全村共有750户,总人口为3752人,全村在外务工人数为1051人 ,约占28% ,在750户村民中,外出务工的有450户,有的一家3人在外务工。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共有210人,其中小学部145人。这些务工人员,有的农忙时回家一次,有的一年回家一次,有的甚至几年甚至十几年都没回家。在小学部的145人留守儿童。基本上都是祖辈代管。这些孩子在心理、学习、行为等方面普遍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现我以流水村的留守儿童为调查样本,综合分析其种种情况,总结得出贫困地区留守儿童成长与发展状况。
二、主要问题
本次调查中的留守儿童,是指单亲和双亲外出半年以上、年龄在6至12周岁的儿童,采用家访和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调查对象是以小学5、6年级为主,1至6年级的留守儿童和非留守儿童,共发放留守儿童问卷100份,收回有效问卷100份,其中非留守儿童问卷50份,收回有效问卷50份。访问留守儿童监护人30名。
1、留守儿童的监管人
根据调查资料显示,留守儿童双亲外出打工的约占31%,其监护人主要是爷爷奶奶。单亲外出打工的约占69%,其中父亲外出打工的占60%,所以这部分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是主要是母亲。
2、留守儿童的教育与管理
虽然祖辈是除了留守儿童的父母之外,与留守儿童关系最亲的长辈,但是他们与留守儿童之间的隔代关系,使他们在了解儿童心理和与他们交流方面就比父母亲困难,同时由于他们年老,有些甚至还忙于农活,对留守儿童仅仅只能保证让他们不饿着。单亲外出的留守儿童家庭,多数家庭都有两个以上孩子,他们的监护人既要忙于农活,又要照顾年幼的孩子,对孩子管理也不是很好。
在对留守儿童的管教方式上也存在一定问题,由于这些留守儿童的监护人,他们的文化程度大多是小学、初中,有的甚至是文盲。文化程度偏低,家庭环境不同,管教方式各异,总的来说,监护人对留守儿童的管教方式不够恰当。当问到,孩子犯了错是怎么对待的,只有40%左右的监护人会用讲道理的方式来教育。有50%左右的监护人采取放任或迁就的教育方法,10%左右采用“黄荆棍下出好人”的打、骂方法。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在对留守儿童的管教方面,监护人大部分采取比较宽松的态度,少数采用粗暴方式,这与下面几个原因有关:
一、贫困地区受教育条件的限制,人们的教育水平普遍比较低,他们不懂得如何管教孩子,教育的意识也不强。
二,爷爷奶奶过分宠爱,有的父母经济条件较好,父母为了弥补自己在感情上的缺失,往往给自己的孩子大把大把的钱,有求必应,不少监护人选择用迁就的方式教育孩子;
三,有一部分监护人信奉“不打不成人、黄荆棍下出好人”的传统教育方法。
四、这个调查的结果,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出入,因为有些家长可能隐瞒了一些事实,所以会避重就轻地说。
2、留守儿童的心理状况
留守儿童缺乏关爱和沟通,他们的喜露哀乐没有倾诉的对象,致使部分留守儿童自我封闭,遇事不与人交流。再加上缺乏管教,致使少部分留守儿童有暴力倾向。不管是父母均在外打工的还是父母一方在外打工的,很多的留守儿童都很少和父母有联系。很多留守儿童的情感需求得不到满足,长此以往,内心的失衡使他们脱离人群,性格孤僻。从而造成他们对父母感情冷漠,有的孩子一出生就和祖辈生活在一起,他们不知道自己的爸爸妈妈长什么模样。在他们看来给予他们最直接关心的不是他们的父母,而父母只是经济的直接来源,在他们心中,父母就是一棵会生钱的摇钱树,父母是他们最熟悉又最陌生的人。留守儿童在父母出外打工之后的心理变化,其调查结果如下:
从以上调查结果来看,单留守和双留守儿童在心理上发生的变化都比较大,这些变化大多是消极的。双留守比单留守儿童的消极性更大。由此也可以看出,虽然双留守儿童监护人,在一定程度代替孩子的父母亲照顾孩子,但是,这种替代是不得已而为之,这种替代都或多或少给留守儿童造成不良的影响。儿童成长时期,对于他人关爱的需要特别强烈,而父母是最能给他们这种关爱的。但是,由于生活环境所迫,他们的父母很无奈地选择外出工作,造成了留守儿童在成长时期这一最需要父母亲的关怀与教育的时候,父爱母爱却缺失了。
我们村留守儿童的父母在省外打工的占52%,在本省的有11%,在本市的有26%,因此他们一年中回家的次数很少。62%的父母是一年或一年以上才回来一次,与子女见面的次数很少,平时很难管教和照顾孩子,只能让监护人代替他们照顾。父母的长年在外,分离时间长,团聚时间短,由此给他们心理造成一定的阴影,从而使他们中部分人产生叛逆、孤僻、内向等不良性格。
特别对于留守儿童来说,有的是家中无人看管,有的是爷爷奶奶看管不住,还有的是单亲忙着干活,没有时间管,于是在节假日,这些孩子,特别是男孩,有的就私自在公路上学骑摩托车、电瓶车等;有的就几天几夜在外玩耍;有的就几个邀约私自外出;在夏天,有的就三五成群的到大河、水库游泳,这些都是非常危险的行为,由于种种原因,发生在留守儿童身上的悲剧总是接二连三,这让父母悔恨不已,但到那时一切都已经迟了。
4、父(母)不能、不想承担留守儿童责任情况 在我们调查的100例中,大约有10例父(母)不能、不想承担留守儿童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有些留守儿童的父母在打工期间结识相遇,草率结婚生子,女方后来发现这地方贫穷落,丢下1-2个孩子跑了,男方打工又入不敷出,这种不能抚养、教育孩子的比例有点大;有的留守儿童父母喜新厌旧,闹离婚,造成双方心不往一处想,劲不能往一处使,认为孩子是累赘,于是丢下1-2个孩子都不管了;有的留守儿童父母在外有了外遇,于是对孩子都不愿承担责任;有的留守儿童父母出外打工后杳无音讯。留下的孩子就只有爷爷奶奶或叔叔伯伯代管了,这些留守儿童的监护人,他们不得不既要忙于农活,又要照顾孩子!所以这类留守儿童生活处境很令人担忧。
三、建议与对策
当前我国城市化率还没有达到一定水平,务农和打工收入水平相差还比较大,城市和农村生活质量差别还比较显著,大量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这种现象就将在我国将长期存在。从国家发展战略看,我们应采取积极主动政策促进留守儿童发展。留守儿童的教育不仅关系到留守儿童身心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农村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而且还影响我国教育的整体发展、实现城乡公平的核心问题,还是保持社会和谐与稳定的关键要素。因此,我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在政策体制上,取消城乡户口限制,逐步消除城乡差距
改革户籍制度,取消城乡户口限制,从而保障劳动力的合理流动。政府应制订和实施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使进城务工的农民享有与城市人口平等的权利和社会权益。同时,逐步扫除就业、医疗、住房、教育等制度障碍,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乡间有序流动,给予农民工及其子女以实际的待遇。我们可利用城市中小学生源减少的机遇,运用现有教育资源,适当鼓励、帮助民工将其子女带到城市上学和生活,充分发挥家庭难以取代的教育功能。我们的城市学校应免除一切限制和收费,这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根本所在。取消城乡户口限制,让农民工子女在“进城”与“留守”之间享有更多自主、自由的选
择权。长远来看,“留守儿童”问题的解决方向是要使父母和孩子能够生活在一起。
(二)在教育体系上,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
一是加强家校联系。教师和监护人之间,教师和家长之间要经常保持联系,我们要经常做家访,了解留守儿童的生活情况;我们和家长要经常保持电话联系。条件许可的学校可开设心理辅导课程,配备心理教师,为所有的儿童提供良好的知识教育,经常跟留守儿童保持交流
二是在我们留守儿童较多的农村地区,开办寄宿制学校。虽然现在我们贫困地区的片区级学校,大约有三分之二的留守儿童寄宿了,但普遍寄宿条件很差,但在村级学校还没有寄宿条件,这使得农村留守学生在家庭教育缺失的情况下,学校和教师的教育功能不能更有效的发挥。因此,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投入和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其基础设施,要尽量为困难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住宿便利,同时分配生活辅导老师,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学习上的困难。让留守儿童在老师、同学群体中成长,让留守儿童受到更多的监督、照顾与关爱,减少留守儿童受教育的断层与真空。
三是我们要充分利用假期或春节家长回家的时机,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与家长交流,建立起家校合作的制度,使校内外对儿童的影响产生合力效应。
四是学校建立留守儿童跟踪管理档案。帮扶教师或班主任应掌握留守儿童的身心发展状况,将其在学校的各方面表现建立档案。学校要对留守儿童登记备案,分类区别对待,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管理。并及时向家长及临时监护人反馈信息。关注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开通家长(监护人)热线,我们老师要经常与家长(监护人)联系,了解孩子在家的情况,以便及时帮助留守学生;经常组织留守儿童参与文体娱乐活动,充实业余生活,多与他们沟通交流,慰藉他们残缺的感情。
(三)从家庭教育上,努力改变家长的外出务工方式和教育沟通方式
从调查材料可以看出,如果父母双双外出,则对子女影响较大,但如果有一个在家,则影响相对就要小得多。因此,父母外出务工时,如果没有可靠监护人,我认为最好留一个在家,保持家庭教育的存在与完整。如果父母都外出,则要改变亲子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方式,要注意时间上不能相隔太久,最好做到每个星期交流一次。在沟通内容上,不能只谈生活,应该全面了解其心理、身体、学习等方面的综合情况,让孩子感受到父母的关爱。在沟通方式上,除了电话联系、视频外,还可以用书信的方式,这对于孩子的情感发展非常有帮助。做到挣钱与关心子女教育两不误,使孩子从小就能在良好的心理环境和社会环境中健康成长。
(四)在国家法律体系上,加大国家立法的干预力度。
我国虽然《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刑法》都涉及未成年条款。但对父母不能、不想承担责任的干预力度不够,导致部分留守儿童父(母)没有责任意识,丢下孩子就一直“逍遥”在外,造成年老的爷爷、奶奶等既要做农活,又要照看孩子,这些监护人真的是疲于拼命,穷于应付。以至于形成这部分留守儿童几乎没人管没人救治,尽管这是少数,但影响很坏,我们的政府、司法机关应积极作为,制定未成年人保护的基本法律体系,通过立法对留守儿童进行保护。同时,我们要发挥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关心留守儿童,村组、社区、妇联、学校共同努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加强各方宣传,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增强社会对留守儿童的关注程度。总之,学校,家庭和社会必须协调一致,努力营造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参考文献】
[1]龚建平:浅谈农村留守学生的家庭教育问题。四川教育学院学报,2004.
[2]吴小叶:贵州省民族地区农村留守儿童学习状况调查分析【J】.长江师范学院学报,2009-05.
[3]张 婷:贵州省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现状调查与建议【J】。安徽文学,2008-03.
[4]陈淑莹:少数民族留守儿童的教育现状和思考【J】。语文学刊,2010-10.
[5]李庆丰,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对“留守子女”发展的影响.上海教育科研.20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