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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滇缅贸易不断增长、合作范围不断扩大以及合作机制和平台不断完善,也凸显出西方国家回归、缅甸国内的经济改革、在缅云南企业缺乏社会责任以及缅甸公民社会的崛起以及国外NGO的推波助澜对云南省投资企业的压力,为此,可通过创新云南企业与缅甸国家合作模式、加强云南在缅企业的意外风险意识、通过第三方评估增加云南企业投资的正义感、引导在缅的云南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等方式改善投资环境,增加在缅的投资额度。
【关键词】 缅甸 云南 投资 对策
一、滇缅合作现状
(一)滇缅贸易不断增长
自2003年起,云南凭借其地理优势,成为中国在缅甸投资贸易的第一大省份,与缅甸形成友好的重要伙伴关系。据最新数据统计显示,2014年滇缅贸易进出口额为70.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68.9%;云南在缅甸实际投资1.3亿美元,占云南省当年对外实际投资总额的12.6%。2014年,滇缅边境口岸进出口额共计87.8亿美元,同比增长55.6%,占云南省口岸的55.7%;同期,滇缅边境进出口货运量共计888万吨,同比增长43.2%,占全省口岸的60.2%。
(二)滇缅合作机制和平台不断完善
为促进区域经济的腾飞,以及货币区域化,中缅分别建立了中国一东盟自贸区、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孟中印缅经济合作等合作机制,这些合作机制为中缅全面合作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其中,在合作机制中,云南一直是作为中国与缅甸投资合作的重要参与者,在促进中缅合作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国际区域性交易会,例如南博会和昆交会、东盟博览会等国际区域会议,为云南和缅甸开展全面合作提供了巨大的平臺。
二、滇缅全面合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缅甸是云南最主要的开放对象和“走出去”的核心市场,然而随着地区局势和缅甸国内民主进程的发展,滇缅合作在不断向多层面、深领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来自内外部的严峻挑战。
(一)西方国家回归对云南省投资的压力
随着缅甸政府主动改变其国际形象,以及进行积极的国内改革,使得西方各国开始“青睐”缅甸,并且开始强势回归。据有关资料统计,2013-2014财政年度,即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期间,新加坡成为缅甸外资的最大投资国,取代我国作为缅甸最大投资国的地位。随着美、日、印等西方大国的强势回归,无形中也增加了我国对缅甸的投资,使得我国在缅甸的传统优势显得不那么明显。之前借助地缘政治和地缘经济的影响,总体上传统的中缅胞波友谊不会因为西方大国的介入而被颠覆,两国的睦邻友好合作关系不会发生根本的变化。但如今,缅甸政府执行大国平衡政策,追求本国利益最大化,与之前和中国开展友好合作是很不一样的。因此,很难保证在某个具体的项目上,未来的缅甸政府不会为了要满足其他国家的要求损害中国的利益。
(二)缅甸国内的经济改革对云南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随着政治改革的进行,缅甸政府也加强了对其国内经济的改革。在经济改革过程中,缅甸新政府日益重视环境保护的问题,,尤其高度重视外国投资对环境影响,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投资将受到严格控制。2012年11月通过的新《外国投资法》第二章列出了11类限制或禁止投资的项目,包括有害人民健康的项目、破坏自然环境和自然规律的项目以及除联邦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特区以外、国界和与其他国家边界相连的边境线开始至10英里以内设立的外国投资项目。2013年1月31日,颁布并实施了《外国投资细则》,在一定程度上放宽对投资领域的限制,大幅地提高了外商投资优惠政策。去年1月23日,缅甸政府修订并颁布了新的《经济特区法》,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在土瓦、迪洛瓦和皎漂等三个地方规划建立三个经济特区并大力推进这三个经济特区的建设。以上所有的法律法规,从表面上看,似乎为外资投资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但实际上也增加了外国投资的压力,也为云南省投资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缅甸公民社会的崛起
随着缅甸经济的发展,以及人们社会价值观念、文化观念的改变,促使缅甸推进民主的进程,也使缅甸扩大其社会空间,公众的权利意识上升连同民族资源主义情绪高涨,所有这些均将使得缅甸大众对中国在缅甸投资的项目产生抵触心理。与此同时,缅甸政府也把倾听民意视作自身走向民主的一种体现。例如,尽管滇缅双方早在2011年4月就签署了昆明一皎漂铁路项目备忘录,但在2014年5月24日,铁道部联邦部长吴丹贴对媒体表示,昆明一胶漂铁路项目如未取得全国民众同意,将不会实施。缅甸政府也更加关注民众的意愿。然后,由于中国之前在缅投资项目合同大多是与缅甸军政府而不是现任政府签订的,因而很容易被缅甸民众认为只对中国和缅甸军政府有利。一旦民众受到挑拨,这些项目极有可能成为缅甸百姓的不满因素并遭遇抵制,使得在缅投资项目无法正常建设与运行。
(四)投资领域过于集中,企业缺乏社会责任
由于缅甸拥有丰富的水力、矿产等资源,因而云南企业在缅甸的投资大部分集中在油气、电力和矿产等资源开发领域。而面对缅甸国内民众对环境保护的考虑以及民族资源主义情绪的高涨,这些行业无疑将会引起缅甸本国的不满,怀疑和担心外资是来掠夺其自然资源的,也将招致国际社会对中国投资企业的不利言论。同时,由于在地缘和历史的原因,云南的投资主要集中在缅甸北部少数民族武装控制的区域(“民地武”),加上缅甸水力、矿产等资源都集中在这些地区。但政治动荡以及民族地区不稳定,增加了中国投资的风险。
三、深化滇缅全面合作的对策
1、创新云南企业与缅甸国家合作模式
近年来,西方国家将缅甸看做一块“肥肉”,日本将缅甸比喻为“尚未被开发的处女地”而加大了自身的投资。同样地,新加坡也成为在缅甸投资的最大投资国,取代了我国的地位。为此,云南对外投资企业应将面对的挑战作为合作的契机,与西方投资企业加强沟通与了解,相互了解,凝聚共识,提升开展全面合作的意愿,并且创新合作模式,切实照顾各方利益关切,务实合作,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更加注重可持续的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2、加强云南在缅企业的意外风险意识
缅甸作为我国企业的承投方,其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必将影响我国企业在缅的投资,包括投资方式、投资结构等方面的影响。为此,我国政府,尤其是高层政府,应该重视的缅甸政治、经济和改革,认真研究缅甸现实的变化,为我国在缅投资企业提供科学的引导与政策支持,也可为突发性事件的爆发,事先才能做好准备,尽可能地减少损失。同时,作为云南扎根于缅甸的企业,自身也应该要重视与加深与缅甸各级政府和企业的全面交流与沟通,形成共识,促使缅甸经济的高速发展。
3、通过第三方评估增加云南企业投资的正义感
面对缅甸民众的质疑和一味追求环境保护,而不理性的行为,以及西方NGO给我国企业扣的“资源掠夺”、“环境破坏”等帽子,仅有中国投资企业一方站出来发表申明以及召开新闻发布会,是完全不够。为获取更多民众以及西方NGO的支持,企业可委托第三方,尤其是国际第三方,对云南企业在缅投资项目进行第三方评估,并发布权威的环境报告,实事求是地报告项目的影响与为当地经济发展带来的好处,增加公正性与客观性,也减少大众的抵触心理,进而使更多的人支持我国投资项目,成为我国投资项目的宣传员。
4、引导在缅的云南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由于缅甸新政府更加注重环境环保,从传统的资源密集型转向制造业。为此,作为以投资水力、矿产等高耗资源的中国企业来说,应该及时转移相应投资资本,转向制造业,适应缅甸新政府的投资要求,也是分散我国投资企业的一大途径。此外,还可以加强与西方国家企业的合作,将中国投资项目加入西方企业的投资比例,也是分散我国投资企业的一个途径,目前关于中缅油气管道项目,已有西方投资企业加入其中。
【关键词】 缅甸 云南 投资 对策
一、滇缅合作现状
(一)滇缅贸易不断增长
自2003年起,云南凭借其地理优势,成为中国在缅甸投资贸易的第一大省份,与缅甸形成友好的重要伙伴关系。据最新数据统计显示,2014年滇缅贸易进出口额为70.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68.9%;云南在缅甸实际投资1.3亿美元,占云南省当年对外实际投资总额的12.6%。2014年,滇缅边境口岸进出口额共计87.8亿美元,同比增长55.6%,占云南省口岸的55.7%;同期,滇缅边境进出口货运量共计888万吨,同比增长43.2%,占全省口岸的60.2%。
(二)滇缅合作机制和平台不断完善
为促进区域经济的腾飞,以及货币区域化,中缅分别建立了中国一东盟自贸区、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孟中印缅经济合作等合作机制,这些合作机制为中缅全面合作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其中,在合作机制中,云南一直是作为中国与缅甸投资合作的重要参与者,在促进中缅合作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国际区域性交易会,例如南博会和昆交会、东盟博览会等国际区域会议,为云南和缅甸开展全面合作提供了巨大的平臺。
二、滇缅全面合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缅甸是云南最主要的开放对象和“走出去”的核心市场,然而随着地区局势和缅甸国内民主进程的发展,滇缅合作在不断向多层面、深领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来自内外部的严峻挑战。
(一)西方国家回归对云南省投资的压力
随着缅甸政府主动改变其国际形象,以及进行积极的国内改革,使得西方各国开始“青睐”缅甸,并且开始强势回归。据有关资料统计,2013-2014财政年度,即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期间,新加坡成为缅甸外资的最大投资国,取代我国作为缅甸最大投资国的地位。随着美、日、印等西方大国的强势回归,无形中也增加了我国对缅甸的投资,使得我国在缅甸的传统优势显得不那么明显。之前借助地缘政治和地缘经济的影响,总体上传统的中缅胞波友谊不会因为西方大国的介入而被颠覆,两国的睦邻友好合作关系不会发生根本的变化。但如今,缅甸政府执行大国平衡政策,追求本国利益最大化,与之前和中国开展友好合作是很不一样的。因此,很难保证在某个具体的项目上,未来的缅甸政府不会为了要满足其他国家的要求损害中国的利益。
(二)缅甸国内的经济改革对云南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随着政治改革的进行,缅甸政府也加强了对其国内经济的改革。在经济改革过程中,缅甸新政府日益重视环境保护的问题,,尤其高度重视外国投资对环境影响,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投资将受到严格控制。2012年11月通过的新《外国投资法》第二章列出了11类限制或禁止投资的项目,包括有害人民健康的项目、破坏自然环境和自然规律的项目以及除联邦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特区以外、国界和与其他国家边界相连的边境线开始至10英里以内设立的外国投资项目。2013年1月31日,颁布并实施了《外国投资细则》,在一定程度上放宽对投资领域的限制,大幅地提高了外商投资优惠政策。去年1月23日,缅甸政府修订并颁布了新的《经济特区法》,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在土瓦、迪洛瓦和皎漂等三个地方规划建立三个经济特区并大力推进这三个经济特区的建设。以上所有的法律法规,从表面上看,似乎为外资投资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但实际上也增加了外国投资的压力,也为云南省投资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缅甸公民社会的崛起
随着缅甸经济的发展,以及人们社会价值观念、文化观念的改变,促使缅甸推进民主的进程,也使缅甸扩大其社会空间,公众的权利意识上升连同民族资源主义情绪高涨,所有这些均将使得缅甸大众对中国在缅甸投资的项目产生抵触心理。与此同时,缅甸政府也把倾听民意视作自身走向民主的一种体现。例如,尽管滇缅双方早在2011年4月就签署了昆明一皎漂铁路项目备忘录,但在2014年5月24日,铁道部联邦部长吴丹贴对媒体表示,昆明一胶漂铁路项目如未取得全国民众同意,将不会实施。缅甸政府也更加关注民众的意愿。然后,由于中国之前在缅投资项目合同大多是与缅甸军政府而不是现任政府签订的,因而很容易被缅甸民众认为只对中国和缅甸军政府有利。一旦民众受到挑拨,这些项目极有可能成为缅甸百姓的不满因素并遭遇抵制,使得在缅投资项目无法正常建设与运行。
(四)投资领域过于集中,企业缺乏社会责任
由于缅甸拥有丰富的水力、矿产等资源,因而云南企业在缅甸的投资大部分集中在油气、电力和矿产等资源开发领域。而面对缅甸国内民众对环境保护的考虑以及民族资源主义情绪的高涨,这些行业无疑将会引起缅甸本国的不满,怀疑和担心外资是来掠夺其自然资源的,也将招致国际社会对中国投资企业的不利言论。同时,由于在地缘和历史的原因,云南的投资主要集中在缅甸北部少数民族武装控制的区域(“民地武”),加上缅甸水力、矿产等资源都集中在这些地区。但政治动荡以及民族地区不稳定,增加了中国投资的风险。
三、深化滇缅全面合作的对策
1、创新云南企业与缅甸国家合作模式
近年来,西方国家将缅甸看做一块“肥肉”,日本将缅甸比喻为“尚未被开发的处女地”而加大了自身的投资。同样地,新加坡也成为在缅甸投资的最大投资国,取代了我国的地位。为此,云南对外投资企业应将面对的挑战作为合作的契机,与西方投资企业加强沟通与了解,相互了解,凝聚共识,提升开展全面合作的意愿,并且创新合作模式,切实照顾各方利益关切,务实合作,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更加注重可持续的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2、加强云南在缅企业的意外风险意识
缅甸作为我国企业的承投方,其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必将影响我国企业在缅的投资,包括投资方式、投资结构等方面的影响。为此,我国政府,尤其是高层政府,应该重视的缅甸政治、经济和改革,认真研究缅甸现实的变化,为我国在缅投资企业提供科学的引导与政策支持,也可为突发性事件的爆发,事先才能做好准备,尽可能地减少损失。同时,作为云南扎根于缅甸的企业,自身也应该要重视与加深与缅甸各级政府和企业的全面交流与沟通,形成共识,促使缅甸经济的高速发展。
3、通过第三方评估增加云南企业投资的正义感
面对缅甸民众的质疑和一味追求环境保护,而不理性的行为,以及西方NGO给我国企业扣的“资源掠夺”、“环境破坏”等帽子,仅有中国投资企业一方站出来发表申明以及召开新闻发布会,是完全不够。为获取更多民众以及西方NGO的支持,企业可委托第三方,尤其是国际第三方,对云南企业在缅投资项目进行第三方评估,并发布权威的环境报告,实事求是地报告项目的影响与为当地经济发展带来的好处,增加公正性与客观性,也减少大众的抵触心理,进而使更多的人支持我国投资项目,成为我国投资项目的宣传员。
4、引导在缅的云南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由于缅甸新政府更加注重环境环保,从传统的资源密集型转向制造业。为此,作为以投资水力、矿产等高耗资源的中国企业来说,应该及时转移相应投资资本,转向制造业,适应缅甸新政府的投资要求,也是分散我国投资企业的一大途径。此外,还可以加强与西方国家企业的合作,将中国投资项目加入西方企业的投资比例,也是分散我国投资企业的一个途径,目前关于中缅油气管道项目,已有西方投资企业加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