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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目前,我国社区治理主要存在着社区治理行政化现象严重、社区自组织能力较弱、社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不足、社区协同治理意识和水平不高、社区参与者性别与年龄失调等问题。因此,建议从这些问题入手,鼓励社区治理的各参与主体共同努力,以期不断提高我国社区治理水平,构建和谐社会与和谐社区。
关键词 社区治理 问题 对策
一、社区治理概要
社区治理是指政府、社区组织、居民及辖区单位、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等基于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社区认同,协调合作,有效供给社区公共物品,满足社区需求,优化社区秩序的过程与机制。社区治理的实质是社会公共产品供给机制的构建过程,是政府与社会分权的过程,是公民社会发育的过程,是民主完善的过程。
社区治理的主体包括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机构、非营利组织以及社区居民等;社区治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民生、安全、环境及各类关系;社区治理的机制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居民自治”;社区治理的功能包括社区经济的发展、社区文化的繁荣、社区环境的美化、社区治安状况的改善等等。简言之,社区治理是自下而上社会治理的基础,是构建和谐社会与和谐社区的需要,是培养公民意识与集体行动的摇篮。
二、我国社区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区行政化现象依然严重
尽管我国政府在大力推动社区治理的结构转型,但其思维定势上的官本位和权力私有化意识仍然严重,把社区当作行政区,用政府管理代替社区自治。其主要表现为基层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向居委会下沉了很多不属于居委会工作范围内的事务,使得作为社区自治组织主体的居委会不仅没有成为居民自治的“头”,反而成了街道办事处和基层政府的“腿”。
2、社区自组织能力较弱
社区治理离不开社区自组织的参与,但由于公民参与意识不强、参与机制不完善、参与效果得不到保证,致使社区居民自发结成各类团体来参与社区治理的意识与能力不强,使得非行政性社区组织,如业委会、社区中介组织、物业管理公司、非政府盈利机构等发展相对较弱,组织类型也比较单一,参与社区治理的程度较低。
3、社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不足
由于供给主体较为单一、供给资金短缺、供给制度缺乏保障,使得社区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不能满足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居民反映的问题长期也得不到解决,比如社区环境脏乱差,公共绿地无人管理、垃圾无人清理,休闲健身设备缺乏,违章建筑增多等等,相关政策文件中规定的社区资源共享也是一纸空文,无法得到有效落实。
4、社区协同治理意识和水平不高
协同治理,意指关系协调、统一行动。然而由于政府行政越位或缺位,社区自组织在很大程度上仍是政府的辅助而缺少对社区治理的有效参与和独立表达,社区居民缺乏社区意识而对社区公共事务淡漠,以及从事社区管理与社区服务人员的专业化程度不高等因素制约,使社区难以成为各方协调一致的共同体,直接影响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的水平与质量。
5、社区参与者性别、年龄失调
目前,大多社区都存在社区参与主体不平衡,总体参与率低的现象。參加社区活动的主要人群为离退休的老干部、老党员、老职工及中老年妇女,他们成为社区参与的主力军,而在职职工或中青年人员则参与度很低。同时,很多社区缺乏专业化的社会工作者,使得对社区治理的参与能力不足,社区服务也缺乏活力、领域狭窄、服务方式单一。
三、提高我国社区治理水平的对策探析
1、转变政府治理理念与模式
由政府栽培成长起来的社区并没有脱离行政组织的特性,现在许多地区社区的公共权力如社区居委会,名义上来自公意和民选,但实际上却是行政任命,社区的主要工作职能也是作为政府工作的延伸,完成政府交办的工作,政府还控制着社区资源,对社区工作主要采取行政命令的方式,缺乏平等对话和共同协商。
因此,我们要根据善治的合作理念,促进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进行合作管理,建议政府对自上而下的社区管理体制及权力运作方式进行改革。一是明确改革的主要任务是理顺关系、明确职责、简政放权、重心下移、强化基层,让社区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要求,完善社区基本功能,改变行政化倾向。二是实现社区治理的民主化管理机制,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通过教育、引导、鼓励、政策支持等手段和途径调动社区群众的创造性和主动性,使之参与社区管理和建设,监督社区的各项事务。三是改变政府单一主导的理念,确认社区自组织和社区居民的重要地位,积极回应自组织的合理需求和意见,充分尊重社区居民的人格和合法权利,在政府和自治组织及居民之间实现根本目标上的一致,推进各个主体积极协调参与社区治理的全过程。
2、加强社区自组织建设
社区自组织以社区地域为活动范围,以满足社区居民的不同需求为目的,由社会成员自愿参与成立。社区自组织是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有效载体,其健康发展可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群体利益,化解社区矛盾,提升社会服务,提高社区的自我建设能力。但目前我国的社区自组织或非政府组织在很大程度上仍是政府的辅助者,缺乏自身独立性。
因此,我们要积极推进社区自组织建设,加强政府与社区各类组织及社区成员的合作。一是要取消对社区自组织建立的行政障碍,对社区自组织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登记,使其在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的指导下,以社区居民的需求为导向,参与社区事务的管理和服务。二是要积极建立社区自组织的扶持机制,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通过扶持政策、社会资助以及项目委托等多种形式鼓励社区自组织参与社区建设与社区公共服务的管理,同时对社区自组织进行有效的监督和评估以确保其诚信自律。三是要鼓励企业、个人和社会力量积极加入社区自组织,例如居民可以通过参加业主委员会来参与社区治理中的交流、对话与决策,参与对社会事务的诉求,也可通过加入社区文体团队,来增进居民之间的沟通和了解,且有助于社区形成良好的文化氛围。 3、提高社区公共物品与服务的供给水平
社区公共物品与公共服务的供给是社区治理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关系社区全体成员切身利益的广阔领域,比如社区公共设施、社区安全、社区环境、社区文化、社区物业管理等都在其范畴之内。社区治理的核心便是满足社区成员的上述公共需求,其本质要求就是社区公共物品与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
因此,我们要明确社区公共物品与服务的供给主体,实现供给主体多元化,并建立有效的供给机制。一是政府组织要根据其代表利益的公共性与权威性,充分发挥其在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过程中的先天优势,成为社区中部分基本公共服务的直接供给。二是市场组织通过价格机制和私人替代,对社区内市场性和准市场性的公共物品与服务实现有效供给,以提高供给绩效,降低成本,增强回应性。三是鼓励社区自组织以及私营企业、其他志愿组织与个人积极参与其中,广泛开展社区互助性公共服务,提供社区居民所必需的公共物品,提高社区居民的公共福利水平。同时,要明确划分各供给主体的职权与责任并相互监督,使各供给主体之间权利清晰、职责分明,防止越权、越位、缺位、缺职等现象的产生。当然,拓宽资金来源,建立多渠道的社区融资体系也是完善公共物品与服务有效供给的应有之义。
4、完善多中心的协同治理机制
协同治理是一种旨在探索以政府为主体、其他社会组织与社会服务者共同参与的新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模式,社区协同治理则要求在准确把握不同治理主体特质的基础上,寻求有效的协作和对话机制,培养各治理主体的忠诚度和建立社区治理的统一战线,促进社区共同体意识的形成及和谐社区的建设。
因此,我们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解决社区问题,建立协商机制和协商民主,学会对话技巧,以实现不同治理主体关系协调,统一行动。一是党委领导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基层社区治理中的作用,协调好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等社区内各类组织之间的关系,切实维护好社区的团结和稳定。二是政府支持机制,政府在社区治理中要制定政策、法规以规范社区行为,积极培育社区组织,动员社区参与,激发社区居民的民主、自治意识,并为社区发展提供尽量充分的资金支持。三是社区共治机制,强调多元化的治理主体主动参与社区网络互动,通过社区单位、社会组织、居民等共同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管理和建设,以达到资源共享、和谐共赢。四是居民自治机制,让社区居民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依法享有参与本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力,以实现社区自治的目标。
5、增强社区居民参与意识与能力
公民参与的程度和质量是衡量一个社会政治現代化进程的重要标准,体现着这种社会制度的发展水平,而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程度,无疑是公民参与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着社区治理的质量和运行,但目前我国社区居民对社区治理的参与积极性不高,仍是动员式参与模式且参与人群单一,有序性有余而有效性不足。
因此,我们要增强社区居民对社区治理的参与意识与能力,发挥其作为重要主体的应有作用。一是居民利益社区化,培养社区概念、营造社区文化、增进社区认同,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活动,吸引不同年龄段居民参与其中,以培育社区凝聚力,建立社区内部良好的人际互动关系,增进社区居民的归属感、自豪感和责任感。二是加强社区居民自身素质建设,居民通过社会学习,提高自身文化素养和政治素养,把自己塑造成有理性思维的并且能真正运用文化知识和技参与公共政策活动的参与者,同时积极培养本社区专业的社区工作人员。三是完善社区居民政治参与的渠道,居民自发或自觉地组织起来维护自身权益,表达自己的声音,是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一种重要形式和渠道,社区居民通过建立各类社区自组织,开展互惠互利的志愿服务,为社区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增强其自治能力。
综上所述,社区治理是通过政府与社区自组织、社区居民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共同努力,改善社区环境,促进社区经济发展,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最终走向和谐社区的一个过程。因此,针对目前我国社区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还需要各个参与主体的共同努力,以提高我国社区治理水平。
参考文献:
[1]刘佳.转变治理理念 构建和谐社区——试析社区治理中的居民参与问题[J].行政与法,2007(11).
[2]夏志强,王建军.论社区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J].社会科学研究,2012(2).
[3]杨云燕.浅谈社区治理[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7).
[4]张洪武.在治理失效与社区善治之间[J].社会学与社会发展,2009(4).
[5]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6]周雪怡.试析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问题和路径选择[J].企业家天地(理论版),2006(9).
(作者单位: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
关键词 社区治理 问题 对策
一、社区治理概要
社区治理是指政府、社区组织、居民及辖区单位、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等基于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社区认同,协调合作,有效供给社区公共物品,满足社区需求,优化社区秩序的过程与机制。社区治理的实质是社会公共产品供给机制的构建过程,是政府与社会分权的过程,是公民社会发育的过程,是民主完善的过程。
社区治理的主体包括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机构、非营利组织以及社区居民等;社区治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民生、安全、环境及各类关系;社区治理的机制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居民自治”;社区治理的功能包括社区经济的发展、社区文化的繁荣、社区环境的美化、社区治安状况的改善等等。简言之,社区治理是自下而上社会治理的基础,是构建和谐社会与和谐社区的需要,是培养公民意识与集体行动的摇篮。
二、我国社区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区行政化现象依然严重
尽管我国政府在大力推动社区治理的结构转型,但其思维定势上的官本位和权力私有化意识仍然严重,把社区当作行政区,用政府管理代替社区自治。其主要表现为基层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向居委会下沉了很多不属于居委会工作范围内的事务,使得作为社区自治组织主体的居委会不仅没有成为居民自治的“头”,反而成了街道办事处和基层政府的“腿”。
2、社区自组织能力较弱
社区治理离不开社区自组织的参与,但由于公民参与意识不强、参与机制不完善、参与效果得不到保证,致使社区居民自发结成各类团体来参与社区治理的意识与能力不强,使得非行政性社区组织,如业委会、社区中介组织、物业管理公司、非政府盈利机构等发展相对较弱,组织类型也比较单一,参与社区治理的程度较低。
3、社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不足
由于供给主体较为单一、供给资金短缺、供给制度缺乏保障,使得社区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不能满足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居民反映的问题长期也得不到解决,比如社区环境脏乱差,公共绿地无人管理、垃圾无人清理,休闲健身设备缺乏,违章建筑增多等等,相关政策文件中规定的社区资源共享也是一纸空文,无法得到有效落实。
4、社区协同治理意识和水平不高
协同治理,意指关系协调、统一行动。然而由于政府行政越位或缺位,社区自组织在很大程度上仍是政府的辅助而缺少对社区治理的有效参与和独立表达,社区居民缺乏社区意识而对社区公共事务淡漠,以及从事社区管理与社区服务人员的专业化程度不高等因素制约,使社区难以成为各方协调一致的共同体,直接影响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的水平与质量。
5、社区参与者性别、年龄失调
目前,大多社区都存在社区参与主体不平衡,总体参与率低的现象。參加社区活动的主要人群为离退休的老干部、老党员、老职工及中老年妇女,他们成为社区参与的主力军,而在职职工或中青年人员则参与度很低。同时,很多社区缺乏专业化的社会工作者,使得对社区治理的参与能力不足,社区服务也缺乏活力、领域狭窄、服务方式单一。
三、提高我国社区治理水平的对策探析
1、转变政府治理理念与模式
由政府栽培成长起来的社区并没有脱离行政组织的特性,现在许多地区社区的公共权力如社区居委会,名义上来自公意和民选,但实际上却是行政任命,社区的主要工作职能也是作为政府工作的延伸,完成政府交办的工作,政府还控制着社区资源,对社区工作主要采取行政命令的方式,缺乏平等对话和共同协商。
因此,我们要根据善治的合作理念,促进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进行合作管理,建议政府对自上而下的社区管理体制及权力运作方式进行改革。一是明确改革的主要任务是理顺关系、明确职责、简政放权、重心下移、强化基层,让社区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要求,完善社区基本功能,改变行政化倾向。二是实现社区治理的民主化管理机制,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通过教育、引导、鼓励、政策支持等手段和途径调动社区群众的创造性和主动性,使之参与社区管理和建设,监督社区的各项事务。三是改变政府单一主导的理念,确认社区自组织和社区居民的重要地位,积极回应自组织的合理需求和意见,充分尊重社区居民的人格和合法权利,在政府和自治组织及居民之间实现根本目标上的一致,推进各个主体积极协调参与社区治理的全过程。
2、加强社区自组织建设
社区自组织以社区地域为活动范围,以满足社区居民的不同需求为目的,由社会成员自愿参与成立。社区自组织是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有效载体,其健康发展可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群体利益,化解社区矛盾,提升社会服务,提高社区的自我建设能力。但目前我国的社区自组织或非政府组织在很大程度上仍是政府的辅助者,缺乏自身独立性。
因此,我们要积极推进社区自组织建设,加强政府与社区各类组织及社区成员的合作。一是要取消对社区自组织建立的行政障碍,对社区自组织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登记,使其在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的指导下,以社区居民的需求为导向,参与社区事务的管理和服务。二是要积极建立社区自组织的扶持机制,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通过扶持政策、社会资助以及项目委托等多种形式鼓励社区自组织参与社区建设与社区公共服务的管理,同时对社区自组织进行有效的监督和评估以确保其诚信自律。三是要鼓励企业、个人和社会力量积极加入社区自组织,例如居民可以通过参加业主委员会来参与社区治理中的交流、对话与决策,参与对社会事务的诉求,也可通过加入社区文体团队,来增进居民之间的沟通和了解,且有助于社区形成良好的文化氛围。 3、提高社区公共物品与服务的供给水平
社区公共物品与公共服务的供给是社区治理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关系社区全体成员切身利益的广阔领域,比如社区公共设施、社区安全、社区环境、社区文化、社区物业管理等都在其范畴之内。社区治理的核心便是满足社区成员的上述公共需求,其本质要求就是社区公共物品与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
因此,我们要明确社区公共物品与服务的供给主体,实现供给主体多元化,并建立有效的供给机制。一是政府组织要根据其代表利益的公共性与权威性,充分发挥其在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过程中的先天优势,成为社区中部分基本公共服务的直接供给。二是市场组织通过价格机制和私人替代,对社区内市场性和准市场性的公共物品与服务实现有效供给,以提高供给绩效,降低成本,增强回应性。三是鼓励社区自组织以及私营企业、其他志愿组织与个人积极参与其中,广泛开展社区互助性公共服务,提供社区居民所必需的公共物品,提高社区居民的公共福利水平。同时,要明确划分各供给主体的职权与责任并相互监督,使各供给主体之间权利清晰、职责分明,防止越权、越位、缺位、缺职等现象的产生。当然,拓宽资金来源,建立多渠道的社区融资体系也是完善公共物品与服务有效供给的应有之义。
4、完善多中心的协同治理机制
协同治理是一种旨在探索以政府为主体、其他社会组织与社会服务者共同参与的新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模式,社区协同治理则要求在准确把握不同治理主体特质的基础上,寻求有效的协作和对话机制,培养各治理主体的忠诚度和建立社区治理的统一战线,促进社区共同体意识的形成及和谐社区的建设。
因此,我们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解决社区问题,建立协商机制和协商民主,学会对话技巧,以实现不同治理主体关系协调,统一行动。一是党委领导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基层社区治理中的作用,协调好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等社区内各类组织之间的关系,切实维护好社区的团结和稳定。二是政府支持机制,政府在社区治理中要制定政策、法规以规范社区行为,积极培育社区组织,动员社区参与,激发社区居民的民主、自治意识,并为社区发展提供尽量充分的资金支持。三是社区共治机制,强调多元化的治理主体主动参与社区网络互动,通过社区单位、社会组织、居民等共同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管理和建设,以达到资源共享、和谐共赢。四是居民自治机制,让社区居民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依法享有参与本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力,以实现社区自治的目标。
5、增强社区居民参与意识与能力
公民参与的程度和质量是衡量一个社会政治現代化进程的重要标准,体现着这种社会制度的发展水平,而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程度,无疑是公民参与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着社区治理的质量和运行,但目前我国社区居民对社区治理的参与积极性不高,仍是动员式参与模式且参与人群单一,有序性有余而有效性不足。
因此,我们要增强社区居民对社区治理的参与意识与能力,发挥其作为重要主体的应有作用。一是居民利益社区化,培养社区概念、营造社区文化、增进社区认同,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活动,吸引不同年龄段居民参与其中,以培育社区凝聚力,建立社区内部良好的人际互动关系,增进社区居民的归属感、自豪感和责任感。二是加强社区居民自身素质建设,居民通过社会学习,提高自身文化素养和政治素养,把自己塑造成有理性思维的并且能真正运用文化知识和技参与公共政策活动的参与者,同时积极培养本社区专业的社区工作人员。三是完善社区居民政治参与的渠道,居民自发或自觉地组织起来维护自身权益,表达自己的声音,是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一种重要形式和渠道,社区居民通过建立各类社区自组织,开展互惠互利的志愿服务,为社区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增强其自治能力。
综上所述,社区治理是通过政府与社区自组织、社区居民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共同努力,改善社区环境,促进社区经济发展,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最终走向和谐社区的一个过程。因此,针对目前我国社区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还需要各个参与主体的共同努力,以提高我国社区治理水平。
参考文献:
[1]刘佳.转变治理理念 构建和谐社区——试析社区治理中的居民参与问题[J].行政与法,2007(11).
[2]夏志强,王建军.论社区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J].社会科学研究,2012(2).
[3]杨云燕.浅谈社区治理[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7).
[4]张洪武.在治理失效与社区善治之间[J].社会学与社会发展,2009(4).
[5]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6]周雪怡.试析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问题和路径选择[J].企业家天地(理论版),2006(9).
(作者单位: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