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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根据泾阳县农田水利工程的现状,通过分析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泾阳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初步方案,有效解决了灌区存在的管理问题,为推动泾阳县小型农田水利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关键词】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现状;治理制度
一、泾阳县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与管理现状:
(一)泾阳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现状
泾阳县位于关中平原中部偏北,隶属咸阳市管辖,全县辖十三个乡镇231个行政村,总人口52.3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4.36万人,农村劳动力23.87万人,总土地面积780km2。小型水利工程是泾阳县农村和农业生产的重要基础设施,占据着全县水利工程的半壁江山,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泾阳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现状
泾阳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实行国有水利管理单位、镇(区)水务站、村组、个人管理相结合的模式。其中中型水库、小(一)型水库、国营抽水站、干支渠由国有水管单位专业管理,小(二)型水库、堤防、骨干淤地坝等公益性水利工程由所在镇、村管理,田间斗、分、引渠、机井、饮水工程、塘池、水窖工程由受益村、组管理,技术和业务指导分别由县专管机构县水利管理工作站、各中型灌区灌溉管理处、县水利工程建设工作队、水土保持工作站负责。
二、泾阳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泾阳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有工程产权界定不清、管护主体不明确、管护经费未落实等,导致工程设施老化失修、效益衰减。
(一)工程产权界定不清
20世纪60-80年代农村水利工程绝大多数的投资主体是国家,群众参与建设主要是投工投劳。90年代后,由于市场经济的崛起,民办水利迅速发展,由个人和社会组织建成了一批机井、渠道等小型水利工程。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群众投资投劳建设的水利工程应归村集体或群众用水组织所有,但受限于体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等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管理人员变更、移交手续不全、工程资料缺失等原因,导致水利工程产权归属不清,难以界定,为管护责任落实形成了障碍。
(二)管护主体不明确
由于工程产权不清,管理主体无法落实,管理责任无从谈起。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和城镇化的发展,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作物利润很低,农业灌溉效益较差,群众灌溉积极性进一步衰减,群众管水意识弱化,农民大多数进城务工,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出现了“国家管不了,集体管不好,农民管不到”的局面,管理主体缺失,导致水利工程效益逐年衰减。
(三)管护经费未落实
由于群众只习惯于浇救命水,不浇丰产水导致水利工程效益较低,对水利工程平常疏于管理,只在非常干旱的时候才组织维修水施、抗旱灌溉,没有形成长期的运行管护机制,所收水费只管一时,没有形成原始积累,村组集体也无资金补贴,管护经费根本无法落实。
三、泾阳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管理体制改革的对策:
(一)建立机构,保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工作的组织领导
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及省、市《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及时成立了由县水利局主要领导任组长,财政局、水利局主管领导任副组长,水利系统相关单位领导任成员的全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抽调技术骨干,专门负责小水改革日常工作,并落实工作责任,实行分级负责。
(二)加强宣传,营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改革工作的社会氛围
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采取印发宣传资料,深入灌区、镇村、农户、田间地头等形式广泛宣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改革的重要意义和改革方案,对群众讲解改革后水利工程所带来的自身利益及经济效益对比。通过宣传,使群众认识到农村水利发展必须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水利改革势在必行,非改不可,使群众真正认识到小水改革就是让群众做水利工程的主人,也是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保障水利工程发挥效益、实现水利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三)制定方案,确保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改革工作有序进行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泾阳县制定了《泾阳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工程范围、工作任务、改革形式、方法步骤、工作责任、改后工程管护等内容,使改革工作有序进行。(四)树立典型,全面搞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改革工作
改革一开始,应根据不同区域和工程类型,优先选择当地干部群众改革意识强、群众关注度高、工程设施完好、效益发挥好的工程先行试点,典型引路,然后总结经验,全面推进。
四、结束语
泾阳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改革与建设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仅要建设高质量、高标准的农田水利工程,而且要管理好建成的农田水利工程。要使泾阳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长久发挥作用,就必须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的原则,严把工程质量,规范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良性运行。
参考文献:
[1]汪志农,王密侠,尚虎君,等.灌区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用水户参与管理[J].水利水电科技进展.2012(1):69-73.
[2]钞晓鸿.灌溉、环境与水利共同体——基于清代关中中部的分析[J].中国社会科学.2013(4).
[3]胡继连,葛颜祥,周玉玺.水权市场与农用水资源配置研究—兼论水利设施产权及农田灌溉组织制度[G].中国农业出版社.2014.
【关键词】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现状;治理制度
一、泾阳县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与管理现状:
(一)泾阳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现状
泾阳县位于关中平原中部偏北,隶属咸阳市管辖,全县辖十三个乡镇231个行政村,总人口52.3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4.36万人,农村劳动力23.87万人,总土地面积780km2。小型水利工程是泾阳县农村和农业生产的重要基础设施,占据着全县水利工程的半壁江山,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泾阳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现状
泾阳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实行国有水利管理单位、镇(区)水务站、村组、个人管理相结合的模式。其中中型水库、小(一)型水库、国营抽水站、干支渠由国有水管单位专业管理,小(二)型水库、堤防、骨干淤地坝等公益性水利工程由所在镇、村管理,田间斗、分、引渠、机井、饮水工程、塘池、水窖工程由受益村、组管理,技术和业务指导分别由县专管机构县水利管理工作站、各中型灌区灌溉管理处、县水利工程建设工作队、水土保持工作站负责。
二、泾阳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泾阳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有工程产权界定不清、管护主体不明确、管护经费未落实等,导致工程设施老化失修、效益衰减。
(一)工程产权界定不清
20世纪60-80年代农村水利工程绝大多数的投资主体是国家,群众参与建设主要是投工投劳。90年代后,由于市场经济的崛起,民办水利迅速发展,由个人和社会组织建成了一批机井、渠道等小型水利工程。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群众投资投劳建设的水利工程应归村集体或群众用水组织所有,但受限于体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等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管理人员变更、移交手续不全、工程资料缺失等原因,导致水利工程产权归属不清,难以界定,为管护责任落实形成了障碍。
(二)管护主体不明确
由于工程产权不清,管理主体无法落实,管理责任无从谈起。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和城镇化的发展,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作物利润很低,农业灌溉效益较差,群众灌溉积极性进一步衰减,群众管水意识弱化,农民大多数进城务工,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出现了“国家管不了,集体管不好,农民管不到”的局面,管理主体缺失,导致水利工程效益逐年衰减。
(三)管护经费未落实
由于群众只习惯于浇救命水,不浇丰产水导致水利工程效益较低,对水利工程平常疏于管理,只在非常干旱的时候才组织维修水施、抗旱灌溉,没有形成长期的运行管护机制,所收水费只管一时,没有形成原始积累,村组集体也无资金补贴,管护经费根本无法落实。
三、泾阳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管理体制改革的对策:
(一)建立机构,保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工作的组织领导
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及省、市《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及时成立了由县水利局主要领导任组长,财政局、水利局主管领导任副组长,水利系统相关单位领导任成员的全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抽调技术骨干,专门负责小水改革日常工作,并落实工作责任,实行分级负责。
(二)加强宣传,营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改革工作的社会氛围
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采取印发宣传资料,深入灌区、镇村、农户、田间地头等形式广泛宣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改革的重要意义和改革方案,对群众讲解改革后水利工程所带来的自身利益及经济效益对比。通过宣传,使群众认识到农村水利发展必须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水利改革势在必行,非改不可,使群众真正认识到小水改革就是让群众做水利工程的主人,也是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保障水利工程发挥效益、实现水利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三)制定方案,确保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改革工作有序进行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泾阳县制定了《泾阳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工程范围、工作任务、改革形式、方法步骤、工作责任、改后工程管护等内容,使改革工作有序进行。(四)树立典型,全面搞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改革工作
改革一开始,应根据不同区域和工程类型,优先选择当地干部群众改革意识强、群众关注度高、工程设施完好、效益发挥好的工程先行试点,典型引路,然后总结经验,全面推进。
四、结束语
泾阳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改革与建设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仅要建设高质量、高标准的农田水利工程,而且要管理好建成的农田水利工程。要使泾阳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长久发挥作用,就必须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的原则,严把工程质量,规范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良性运行。
参考文献:
[1]汪志农,王密侠,尚虎君,等.灌区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用水户参与管理[J].水利水电科技进展.2012(1):69-73.
[2]钞晓鸿.灌溉、环境与水利共同体——基于清代关中中部的分析[J].中国社会科学.2013(4).
[3]胡继连,葛颜祥,周玉玺.水权市场与农用水资源配置研究—兼论水利设施产权及农田灌溉组织制度[G].中国农业出版社.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