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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很多政策都存在“一刀切”的问题,因此根据不同区域的差别化调查研究非常有必要。本文以“差别化”为调查土地流转问题的切入点,实际深入云南民族地区典型的县镇——禄劝县中屏镇(彝族苗族自治县,贫困村)进行调查研究,以期望能够发现更突出地方土地流转实际现状的问题、更具体的制约其土地流转的影响因素,从而提出更具有地方、区域差别化的推进土地流转的建议。
【关键词】:土地流转;差别化;云南省禄劝县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的颁布,国家已经连续12年聚焦“三农”。中国要强,离不开农业的强。从最新农业政策中,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农业大时代的来临,国家对农业的大力支持、大量的资本注入、各种农业财政贴息政策、对新技术的推广等,其中关于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这一方向,让我们不可忽视这一重大课题——农村土地流转问题。
農村土地流转是在土地承包权不变的基础上,农户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把自己承包村集体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以一定的条件转让给其它农户或经济组织进行经营,从而确保在公平的基础上达成土地规模化,提升生产效率。土地流转能够聚集土地资源,为农业规模化打基础,同时,引进新的技术和资本,提高农业生产率,实现农业现代化。
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很多政策都存在“一刀切”的问题,因此根据不同区域的差别化调查研究非常有必要。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要鼓励地方、基层、群众解放思想、积极探索,鼓励不同区域进行差别化试点,善于从群众关注的焦点、百姓生活的难点中寻找改革切入点,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云南省地处我国边疆、民族众多、欠发达、独特的地理和气候,本文以“差别化”为调查土地流转问题的切入点,实际深入典型的县镇——禄劝县中屏镇(彝族苗族自治县,贫困村)调查研究,以期望能够发现更突出地方土地流转实际现状的问题、更具体的制约其土地流转的影响因素,从而提出更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推进土地流转的建议。从而更好的推进和完善国家对土地流转政策的设计,以及地方和国家对土地流转政策的良性互动、有机结合。
二、农村土地流转差别化分析
(一)不同地区农村土地流转情况“差别化”。不同地区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由于各地理情况,地方政府政策与资金支持情况,当地农民收入与风俗习惯不同,导致给地区农村土地流转情况有差别。
通过对各项文献的综合和分析调查,不同地区的农村土地流转情况不同。内蒙巴彦淖尔市区农区通过互换、出租、入股的转包方式进行土地流转,使劳动力转移并且使农民收入获得增加。但同时农民对法律法规认识不足、管理不到位、流转范围不大、中介组织不健全导致流转市场的确失;江苏常熟市土地流转分户经营影响,规模种植以获得技术支持和补贴;湖南浏阳市林权流转逐步让市场手段代替政府干预,流转更具有规范和程序性,更具有流程性。但是流转方向,起步晚、速度慢仍旧有多方面问题,很多农民认识不足,财政经费保障,制度不完善;安徽铜陵模式试点,由专家进行指导;吉林辽源市渭津镇由农民自发组织,由口头确立转包等流转方式,由于当地农民外出打工、劳动力短缺导致当地土地流转,但是其中合同条款不明,对土地质量不关注仍旧有很多隐患;山西永济市北梯村根据利益牵动,对于土地归属并签署相关协议,有土地入股,建设最大葡萄生产基地从而加快土地流转;陕西平利县由土地流转不同耕地用处来种植不同种类植物,但是农民流出愿望没底,不愿流转,流转期限过短,流转行为不规范,龙头企业不强,导致农业风险较大,双方利益难以保障;山东滕州市西岗镇搭建平台对相关土地流转工作进行指导,各类信息、评估等因势利导,开展土地股份合作模式,使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能一起发展,互利互赢;重庆渝北区农村开展农村收个土地交易所,搭建信息平台,开展粮油、柑橘和蔬菜为主导的农业;黑龙江依安县土地流转由两县政府的主导作用和政策资金导向作用,为土地流转开启优惠宣传,给予各种政策支持和配套体系,开展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泰安市泰安区开展现代农业园,各种基地开展,但是由于流转不规模化,渠道、信息闭塞,又缺乏管理导致土地流转也不顺畅。
(二)2007年-2014年农村土地流转关注点“差别化”。在不同时期,各地农村土地流转由于当时的政策与关注点不同,导致当时农村土地流转的推广方向也不同。
本文通过相关材料分析,以2007年至2014年为时间轴对土地流转关注焦点进行“差别化”分析。在2007年,对于农村土地流转还处于一个浅思,是对于这个新制度的一个推进设想,并且还会掺杂对于可能出现的违法、失地农民、土地兼并危害的担忧;到2008年,对于土地流转更注重成规模化流转,进一步对该政策推广,更加注重该制度方向的规范性;到2009年各地都广泛推进土地流转,各种加快土地流转不同地点都因地制宜,有创新性,形势一片大好。当然,这是也会由于更加关注过度流转问题,产生一些“资本下乡”、“耕地防线”“违章”等之类的担忧;到2010年土地流转进一步推进,暴露更多问题,特别是其中产生的各种产地纠纷问题,矛盾增多;到2011年,土地流转的关注点更加细腻,运用分析研究,对于影响土地流转意向、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发达省份土地流转相关成功因素进行分析;到2012年,对于土地流转相关规范,进行立法探索,更细致分析农民对于土地流转的意愿;2013年,各地又都进行新一轮进一步的推进土地流转;最后2014年,则从更加微观层面关注留守儿童、老人,农民的土地心理意愿。
(三)云南农村土地流转应“差别化”发展。云南地区具有其独特的地理面貌,土地流转的速度和面积受其影响较大。因此,云南省农村土地流转更应以适应高原特色产业为发展进行流转,更具有发展前景;由于历史原因,即使现在云南农村经济扶持增多,但是总体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人均收入水平较低,特别是农民增收主要依赖土地。因此,对于土地流转的规模和速度与政府影响较大,政府在其中的主导、引导作用更加明显,更应该加大各地惠民政策补贴,提供更多的技术、专业人员的支持;云南省少数民族众多,各民族之间彼此团结,更容易成群土地流转规模性,但是由于对于本土本地的热爱,他们也更容易形成对于土地的依赖性,也更愿意留在本地就业。因此,更应该在增大土地流转规模同时也能够提供更多的集体规模化经营中工作机会。 为加快云南省农村土地流转的规模,云南省政府也先后出台各种政策。以加大土地流转规模,当地土地流转招商引资也作为各地方政府的政绩,于是各地县、乡政府纷纷响应号召,使得近年土地流转规模逐年增加。但是在积极的土地流转的同时,在其中,政府、企业、农民也因为各种实际问题产生种种矛盾。
时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流转面积 100.5 252 300 383 452 489 602
近年云南省土地流转规模表
单位:万亩
三、祿劝县中屏镇调查情况
由于研究课题较大,本文选取可供的参考的样本进行相关分析与思考。调查点(禄劝县中屏镇)的选择要求,第一,具有典型意义的基层乡与村,具有“少数民族、贫困、自治县”三个核心要素。第二,存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现实政治、社会、经济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第三,能够具体的选择相应的样本分析相关变量。
为此本课题小组2015年7月15日到8月1日,到达禄劝县中屏镇进行实地调研。收集相关土地流转的概况,并对相关的土地流转活跃干部,相关村民进行实地调研与交流。其中中屏村与书多村地理位置交通方便,这两村的土地流转情况较好。因此,为更加直接了解该地对于土地流转的相关意愿调查与情况,本文中相关数据经过剔除以该两村60户农户的调查为主进行分析。
(一)禄劝县中屏镇土地流转概况。禄劝县中屏镇位于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内,面积249平方公里,人口1.9万,有13个行政村,主要财政收入以农业为主,主产玉米、小麦,盛产烤烟、桔子。2008年,少数民族又增加了回族、藏族,总共有9个少数民族,但是仍旧以彝族、苗族为主。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开展改革开放以来,该镇一直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努力完成县委、县政府的任务,完成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建设。随着该地经济建设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提高,为土地流转创造了条件。近年来,该镇通过响应国家关于土地流转“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由村民自发或通过村委、当地政府组织将土地流转向本村或本乡,涉及流转土地、流转面积逐年增多,据相关分析每100亩土地有3.22亩进入土地流转。
(二)该地农村土地流转的“差别化”因素
收入与土地流转表
单位:年平均收入(元)
1、收入与土地流转的影响。调研地区参与土地流转48户,其中土地转出45户,土地既转出又转入3户,既无土地转入也无土地转出12户。根据参与土地流转情况与收入的数据看出,平均家庭每户人均收入中土地流转农户收入高于土地不流转农户,其中还有极少部分土地转出又转入农户收入居中。由此可以看成,提高当地土地流转面积是有助于提高当地收入的。由于近年来城镇化发展加快速度,当地更多年轻村民也加入到县城、市区城中服务于第二、第三产业,由此获得相应的劳务输出收入。但是相对应的农村的耕地就会闲置,这时候将其进行土地流转可以获取第二份收入,因此将土地转出的农户家庭人均收入要高于土地不转出农户。土地转出农户能够将劳动力转移出来,不在局限在农村的土地中,从而更多的走向城市获得更多的收入;与此同时,相对保守的农户,不进行土地流转,随着个体小户的对土地的经营,达不到规模化的效应与技术要求,各种农产品产量也不高,家庭劳动力更多局限在家里的土地上,由此收入比进行土地流转的农户少很多;其中有极少数土地既转出又转入的农户,这是由于随着国家政策对农业的支持补贴,还是有少部分土地流转劳动力又重新回来种植农产品,特别是一些年级稍大的农户继续回到他们赖以生存与养老的土地。这使得他们在土地流转之后,回来又从熟人那里或者原土地上找到土地,继续耕作。
2、农户对土地流转意愿的影响因素
土地流转意愿程度影响因素表
在实际问卷调查中,通过调查,土地流转意愿非常强烈的有36户,其中这些农户中,家庭有高学历更愿意进行土地流转,而且这些家庭务农人员也越低,更多家庭成员外出工作。而土地流转意愿一般有20户,不愿意2户,无所谓2户,学历越低越不愿意土地流转。但是完全不愿意土地流转人数不多,因为受周围其他农户影响,大多数农户只要能出去打工都愿意进行土地流转。而完全不愿意土地流转家庭大多数是对于土地有强烈的依赖之情,特别是家庭老人较多,失去劳动力,或者外出打工受挫的家庭,他们更心心念念能够永久保障他们的土地,继续回来耕种。
3、民族地区与土地流转影响。该地多为少数民族地区,且为省级贫困村,这是有地理历史渊源的。该地的土地质量不肥沃,很显著的耕地数量少,林地多,降水不集中,这给土地种植带来相当的困难。因此当地经济不发达,也给土地大规模流转带来地理限制。且当地少数民族较多,自古由于当时地理位置、交通不发达,更习惯于偏安一隅,不愿意走出它们土生土长的村里,即使外出打工也是多选择临近县城和市区,当年级大了更乐意留在当地。农户们是从骨子里有一份对于土地的依赖感,对于同村同族的农户更有亲近,对于土地流转后外出打工从心底有一份不安定、不稳定的感觉。
综上所述,该地土地流转情况调查的“差别化”主要体现在收入,农户对于土地流转意愿的影响与当地民族地区特殊的地情、人情。该地进行土地流转的农户人均收入较土地不流转高、土地流转意愿还是很强烈的。该地村民虽然对于土地流转存在担忧,但是仍然随着时代的发展,走出该村以期望获得更多的劳动收入;而当获得劳动收入更多时候,又更乐于对土地进行流转,也对周围其它同村同族的农户带来激励作用。这样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当地调查中土地流转情况较好。
(三)该地土地流转实际困境。历史上,该地处于信息闭塞、交通不发达的禄劝县中部,各体农户种植技术不够、农产品不方便运输,导致当地农户的贫困,人均收入较低。现今,随着时代发展、科学技术的更新换代,交通状况的大幅改进、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该地土地流转情况大幅提高。由于个体经营优势不明显,该地土地流转主要集中在有政府出面组织、农户自主自发组织土地流转向大规模种植大户或者企业。该地土地流转速度和规模增大,但同时也出现了很多困境。 1、土地流转收益的不稳定性。该地村民对于土地流转意愿很强烈,流转程度也较好。经过与当地村民深度访谈发现,他们对土地流转收益不稳定的担忧,土地转出去了,但是收益不能如期稳定。据调查,该地与某企业签订大规模土地转让,以比较优廉的价格600元/每亩/每年的价格出租当地25亩地。虽然和其他地区1000-1500元/每亩/每年的价格有很大的差异,但是这对人均有1-2亩左右耕地,人均年收入增加了600-1200元,这占其人居年均总收入6000元的5%-10%。而且农户不用操心土地种植情况、收成情况,同时也可以外出务工增加收入,因此,土地流转很快很順畅。但是,该企业进行土地机械化运作后,由于对该地土质情况调查少,操作失误,种植成本大收益小,在2年后就退出该地种植。参与土地流转村民的出租收入就这么断了,这种不稳定性,导致当地村民对于土地流转的不信任性与无奈性。村民是怀着热切的心态进行土地流转,可是突然的企业退出导致收入被迫减少,于此同时,他们只能无奈的继续重新去耕种自家土地或者使之成为荒地。这种土地流转的后果,使整个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受到打击。
2、农户自主自发土地流转后权益的保障。当地镇政府对于土地流转的大力支持,各村组织也积极响应,自发的进行土地流转。可是,当地书多村农户自主自发进行土地流转后出现了土地纠纷问题,由于是该村自主进行土地流转,没有对乡政府报备,土地流转流程、管理出现纰漏。当村民好不容易将土地流转出来,承包土地经营人跑路了,找不到负责人。村民要回自家土地时,已经分不清楚土地边界,土地也有好差之分,于是村民找到镇政府纷纷投诉。但是政府在村民投诉之前根本不清楚该村有组织土地流转的情况,而由于审核不严谨,早就找不到当初的经营人,政府对于该情况也束手无策。这种不合乎流程、规范的土地流转给纠纷带来了巨大的隐患,这使得农户土地流转后的权益受到巨大侵害,且投诉无门。
3、承租企业的不良之心,使土地流转的良性循环受到侵害。据相关调查,由于当地土地流转转出价格低600元/每亩/每年,比周边动辄1000-2000元/每亩/每年价格低廉很多,于是很多承租企业出租该土地不用于经营种植或者无心种植,寄希望于找到其他愿意出更高价格的承租人将土地转出去,而承租企业可以从中赚取差价。这种将土地完全寄于自由市场,当做商品一样买卖,而承租人通过层层转包获取收益,而层层转包的后果是恶性抬高了地价,使土地种植成本一步步提高,最终不能用土地种植获取收益。这种作风,使土地流转失去了本来的意义,没有达到大规模种植的同时更无法为当地村民提供就业。因此,当我们调查时,看到部分耕田荒芜在地里,企业无心种植,或者明明可以种植2-3季的蔬菜就只种植1季,农田里稀稀拉拉的种植点蔬果,完全没有土地流转后大规模种植的欣欣向荣。而这种做法的后果,对我国粮食防线是一个巨大的损害,严重威胁到我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
4、土地流转后“失地农民”无法受到权益保护。土地流转有一个很好的益处是在土地进行大规模流转形成产业,而承租方也需要雇佣相应的农户去进行日常的土地种植工作。这也是促使农户意愿土地流转的一个重要因素,既有土地流转后的租金收入又可以就近在当地继续种植,可以兼顾赚钱与家庭,不用背景离乡外出打工,最重要的事他们对于当地土地种植的经验也足够丰富。但是,在实际土地流转中,由于部分农民将土地流转,之后失去土地成为失地农民。调查访谈中,失地农民有沦为贫困户,因当地引进的种植企业规模不大,前期失地勘测不严谨、无心种植,导致当地无法提供足够的就业给这些失去土地的农民。他们只能进去县城或者市区务工,而部分失地农民由于长期进行农业操作,对于外出务工文化、技术不达标。因此,只能选择一些稳定性不强的工作,还可能遭遇事故,这使得他们在城市很容易由于无法生存,只能继续回到农村种地,但是农村土地已经转出,这时候他们的生活就无法保障,沦为贫困人口。因此,有部分农户,特别是学历不高,没有其他就业渠道的对于土地流转则持保守态度。他们担心外出务工收入不稳定,回村后也没有土地,流转土地的收益也存在不确定性,当出现意外时可能会无法生存沦为贫困户。而这些贫困户也是政府在土地流转中不愿意见到的,也是需要政策扶持的重点对象。
(四)云南省农村土地流转“差别化”体现。
1、不同于其他贫困地区的差别化体现。根据云南省禄劝县中屏镇相关实地调查发现,该地虽然人均收入不高的贫困地区,但是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土地流转意愿强烈,而且周围村民彼此带动,看到土地流转后收入增加也都积极参与土地流转。这种不同于不同于其他贫困地区,农户越是贫困越不愿意进行土地流转,从而更加束缚在土地上更加贫困。调查发现,该地土地流转在农户中流转意愿是很高的。
2、政府与村民组织招商的差别化体现。由于该地地理交通的相对不便,以及土地质量的参差不齐,进行大规模的企业招商很困难,需要严谨的前期土地调查,高技术的机械化支持,还要强大的财力。而这些要求很难到达,但是调查发现当地土地流转民众意愿很高,政府与村民组织招商很积极,而这种矛盾导致当地招商的各承租企业与经营人也良莠不齐,不能够真正带领当地土地流转进入良性循环。而这些没有经过规范的调查、实力不够的、用心不良的承租方是使当地土地流转产生纠纷的重要诱因,而这些承租方不能够真正达到规模化的经营,自然也不能够给当地的村民带来益处,使得当地村民在土地流转中的权益受到侵蚀,最终,也会一步步打消对于土地流转的信心。这种招商时很积极,招商后又问题重重是当地土地流转不可忽视的部分,这也是与其他土地资源、交通便捷地方的招商差别性。
3、民族地区民族情义的差别化体现。调查发现,当地村民虽然意愿土地流转,跟随时代发展走向县城、市区去务工,但是访谈发现,他们更希望能够在本村本土发展。因为当地有相同的民族、相同的风俗、熟识的人际关系,外出务工的村民认为外地务工时经常被骗,不一样的习俗生活也不便利,种种导致他们短暂的务工结束后也会迅速回到当地。而当地会开展更多的民族文化活动,他们也更容易在当地获得存在与认同感。因此,土地流转的强烈意愿也包括能够在当地土地流转后的大规模企业中工作,从而既能够获取劳动收益又能够留在当地生活。 四、云南农村土地流转“差别化”改革的政策建议
(一)规范土地流转招商流程。不能纯粹靠村民自主自主招商,政府要进行一定的干预,特别是要对承包商进行相应的调查、报备,土地流转过程中对于双方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上到各主管农业部门评估,编制相关经营方案,安排相应生产计划,其中,政府部门要起一個监督的作用,不然让不良的承包商进行土地流转,达不到土地流转的实际效果,而承包商跑路、无心耕种都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因此,在最初的土地流转招商非常重要,能够招收到资金雄厚、有技术支持、对于经营有计划的企业则是重中之重,这也是后期土地流转能够长期有效有序进行的根本。
(二)开展信息服务平台,能够广泛的获取各种龙头企业的信息,也能更快的将地方土地流转的意愿传达出去。云南农业网,数字云南,专门的土流网,这些已经在开展并且组建的平台能够真正在土地流转中获得宣传。酒香也怕巷子深,只有这些便捷、科技化的中介,能够使土地流转范围扩大,土地流转市场完整搭建起来。选择更多,在早期招商的时候也能够引进更多、更好、更强的投资商,也能真正从中挑选出更适合地方土地流转的企业,能够做到真正的双向双盈。
(三)政府提供更多资金、技术信息服务。云南省土地质量参差不齐,许多地方中低田多,林地多,对于发展农业有其特定的要求,要发展更适合云南地区的高原特色产业。而招商引进的承包商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金钱对于当地土地勘测、规划,并且修建大型的产业园,这些都需要资金、技术的支持。如果当地政府能够有更多的技术与资金的扶持,能够在勘测时提供技术的便利,多财务经费贴补,给予农业更多的支持,这能够使承包商更快的实现规模的土地流转,也会减少更多的后期土地纠纷。
(四)搭建生产基地,为当地提供更多就业机会。由于地理和历史原因,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民更期望能够留在本地发展,他们多年的实地务农的经验,只要能够引进资金与技术,在贴合适合当地发展的农业经营规划,能够搭建成成功的生产基地,使之发展状大。其中,甚至可以用最新的土地股份合作模式: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这种合作模式能够更贴合当地发展,虽然会有一定风险性,但只要有政府的大力支持,前期贴合实际情况的勘测情况与合理的经营计划,一定能够使当地的土地流转实现真正规模化流转,从而也能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五)对土地流转后的农民的保障,特别是“失地农民”。引导农民在进县城、市区务工时,能够进行城市社保、医保保障,使他们能够安心的离开土地,不用但心失去土地毫无保障。同时,对于农民提供跟多的教育、技术培训,他们能够有更多的非农技能,能够获取多种就业渠道,不会失业又失地,从而沦为彻底的贫困户。相关的新型农业技术的学习,也有利于尽快参与到当地土地流转中来,为实现当地的规模化生产尽职尽力,使农民能够真正的后顾无忧。
参考文献:
[1]邢峰.走进乡土中国.人民出版社. 2006年
[2]费孝通.社会调查自白.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
[3]吴家真.关于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思考.现代农业科技.2007(16)
[4]刘艳秋,宋建坡.对唐山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情况的调查与思考.河北农业.2009(07)
[5]陈亚文.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是中国农村发展的必经之路.中国经贸导刊. 2010(01)
【关键词】:土地流转;差别化;云南省禄劝县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的颁布,国家已经连续12年聚焦“三农”。中国要强,离不开农业的强。从最新农业政策中,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农业大时代的来临,国家对农业的大力支持、大量的资本注入、各种农业财政贴息政策、对新技术的推广等,其中关于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这一方向,让我们不可忽视这一重大课题——农村土地流转问题。
農村土地流转是在土地承包权不变的基础上,农户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把自己承包村集体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以一定的条件转让给其它农户或经济组织进行经营,从而确保在公平的基础上达成土地规模化,提升生产效率。土地流转能够聚集土地资源,为农业规模化打基础,同时,引进新的技术和资本,提高农业生产率,实现农业现代化。
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很多政策都存在“一刀切”的问题,因此根据不同区域的差别化调查研究非常有必要。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要鼓励地方、基层、群众解放思想、积极探索,鼓励不同区域进行差别化试点,善于从群众关注的焦点、百姓生活的难点中寻找改革切入点,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云南省地处我国边疆、民族众多、欠发达、独特的地理和气候,本文以“差别化”为调查土地流转问题的切入点,实际深入典型的县镇——禄劝县中屏镇(彝族苗族自治县,贫困村)调查研究,以期望能够发现更突出地方土地流转实际现状的问题、更具体的制约其土地流转的影响因素,从而提出更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推进土地流转的建议。从而更好的推进和完善国家对土地流转政策的设计,以及地方和国家对土地流转政策的良性互动、有机结合。
二、农村土地流转差别化分析
(一)不同地区农村土地流转情况“差别化”。不同地区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由于各地理情况,地方政府政策与资金支持情况,当地农民收入与风俗习惯不同,导致给地区农村土地流转情况有差别。
通过对各项文献的综合和分析调查,不同地区的农村土地流转情况不同。内蒙巴彦淖尔市区农区通过互换、出租、入股的转包方式进行土地流转,使劳动力转移并且使农民收入获得增加。但同时农民对法律法规认识不足、管理不到位、流转范围不大、中介组织不健全导致流转市场的确失;江苏常熟市土地流转分户经营影响,规模种植以获得技术支持和补贴;湖南浏阳市林权流转逐步让市场手段代替政府干预,流转更具有规范和程序性,更具有流程性。但是流转方向,起步晚、速度慢仍旧有多方面问题,很多农民认识不足,财政经费保障,制度不完善;安徽铜陵模式试点,由专家进行指导;吉林辽源市渭津镇由农民自发组织,由口头确立转包等流转方式,由于当地农民外出打工、劳动力短缺导致当地土地流转,但是其中合同条款不明,对土地质量不关注仍旧有很多隐患;山西永济市北梯村根据利益牵动,对于土地归属并签署相关协议,有土地入股,建设最大葡萄生产基地从而加快土地流转;陕西平利县由土地流转不同耕地用处来种植不同种类植物,但是农民流出愿望没底,不愿流转,流转期限过短,流转行为不规范,龙头企业不强,导致农业风险较大,双方利益难以保障;山东滕州市西岗镇搭建平台对相关土地流转工作进行指导,各类信息、评估等因势利导,开展土地股份合作模式,使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能一起发展,互利互赢;重庆渝北区农村开展农村收个土地交易所,搭建信息平台,开展粮油、柑橘和蔬菜为主导的农业;黑龙江依安县土地流转由两县政府的主导作用和政策资金导向作用,为土地流转开启优惠宣传,给予各种政策支持和配套体系,开展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泰安市泰安区开展现代农业园,各种基地开展,但是由于流转不规模化,渠道、信息闭塞,又缺乏管理导致土地流转也不顺畅。
(二)2007年-2014年农村土地流转关注点“差别化”。在不同时期,各地农村土地流转由于当时的政策与关注点不同,导致当时农村土地流转的推广方向也不同。
本文通过相关材料分析,以2007年至2014年为时间轴对土地流转关注焦点进行“差别化”分析。在2007年,对于农村土地流转还处于一个浅思,是对于这个新制度的一个推进设想,并且还会掺杂对于可能出现的违法、失地农民、土地兼并危害的担忧;到2008年,对于土地流转更注重成规模化流转,进一步对该政策推广,更加注重该制度方向的规范性;到2009年各地都广泛推进土地流转,各种加快土地流转不同地点都因地制宜,有创新性,形势一片大好。当然,这是也会由于更加关注过度流转问题,产生一些“资本下乡”、“耕地防线”“违章”等之类的担忧;到2010年土地流转进一步推进,暴露更多问题,特别是其中产生的各种产地纠纷问题,矛盾增多;到2011年,土地流转的关注点更加细腻,运用分析研究,对于影响土地流转意向、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发达省份土地流转相关成功因素进行分析;到2012年,对于土地流转相关规范,进行立法探索,更细致分析农民对于土地流转的意愿;2013年,各地又都进行新一轮进一步的推进土地流转;最后2014年,则从更加微观层面关注留守儿童、老人,农民的土地心理意愿。
(三)云南农村土地流转应“差别化”发展。云南地区具有其独特的地理面貌,土地流转的速度和面积受其影响较大。因此,云南省农村土地流转更应以适应高原特色产业为发展进行流转,更具有发展前景;由于历史原因,即使现在云南农村经济扶持增多,但是总体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人均收入水平较低,特别是农民增收主要依赖土地。因此,对于土地流转的规模和速度与政府影响较大,政府在其中的主导、引导作用更加明显,更应该加大各地惠民政策补贴,提供更多的技术、专业人员的支持;云南省少数民族众多,各民族之间彼此团结,更容易成群土地流转规模性,但是由于对于本土本地的热爱,他们也更容易形成对于土地的依赖性,也更愿意留在本地就业。因此,更应该在增大土地流转规模同时也能够提供更多的集体规模化经营中工作机会。 为加快云南省农村土地流转的规模,云南省政府也先后出台各种政策。以加大土地流转规模,当地土地流转招商引资也作为各地方政府的政绩,于是各地县、乡政府纷纷响应号召,使得近年土地流转规模逐年增加。但是在积极的土地流转的同时,在其中,政府、企业、农民也因为各种实际问题产生种种矛盾。
时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流转面积 100.5 252 300 383 452 489 602
近年云南省土地流转规模表
单位:万亩
三、祿劝县中屏镇调查情况
由于研究课题较大,本文选取可供的参考的样本进行相关分析与思考。调查点(禄劝县中屏镇)的选择要求,第一,具有典型意义的基层乡与村,具有“少数民族、贫困、自治县”三个核心要素。第二,存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现实政治、社会、经济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第三,能够具体的选择相应的样本分析相关变量。
为此本课题小组2015年7月15日到8月1日,到达禄劝县中屏镇进行实地调研。收集相关土地流转的概况,并对相关的土地流转活跃干部,相关村民进行实地调研与交流。其中中屏村与书多村地理位置交通方便,这两村的土地流转情况较好。因此,为更加直接了解该地对于土地流转的相关意愿调查与情况,本文中相关数据经过剔除以该两村60户农户的调查为主进行分析。
(一)禄劝县中屏镇土地流转概况。禄劝县中屏镇位于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内,面积249平方公里,人口1.9万,有13个行政村,主要财政收入以农业为主,主产玉米、小麦,盛产烤烟、桔子。2008年,少数民族又增加了回族、藏族,总共有9个少数民族,但是仍旧以彝族、苗族为主。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开展改革开放以来,该镇一直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努力完成县委、县政府的任务,完成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建设。随着该地经济建设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提高,为土地流转创造了条件。近年来,该镇通过响应国家关于土地流转“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由村民自发或通过村委、当地政府组织将土地流转向本村或本乡,涉及流转土地、流转面积逐年增多,据相关分析每100亩土地有3.22亩进入土地流转。
(二)该地农村土地流转的“差别化”因素
收入与土地流转表
单位:年平均收入(元)
1、收入与土地流转的影响。调研地区参与土地流转48户,其中土地转出45户,土地既转出又转入3户,既无土地转入也无土地转出12户。根据参与土地流转情况与收入的数据看出,平均家庭每户人均收入中土地流转农户收入高于土地不流转农户,其中还有极少部分土地转出又转入农户收入居中。由此可以看成,提高当地土地流转面积是有助于提高当地收入的。由于近年来城镇化发展加快速度,当地更多年轻村民也加入到县城、市区城中服务于第二、第三产业,由此获得相应的劳务输出收入。但是相对应的农村的耕地就会闲置,这时候将其进行土地流转可以获取第二份收入,因此将土地转出的农户家庭人均收入要高于土地不转出农户。土地转出农户能够将劳动力转移出来,不在局限在农村的土地中,从而更多的走向城市获得更多的收入;与此同时,相对保守的农户,不进行土地流转,随着个体小户的对土地的经营,达不到规模化的效应与技术要求,各种农产品产量也不高,家庭劳动力更多局限在家里的土地上,由此收入比进行土地流转的农户少很多;其中有极少数土地既转出又转入的农户,这是由于随着国家政策对农业的支持补贴,还是有少部分土地流转劳动力又重新回来种植农产品,特别是一些年级稍大的农户继续回到他们赖以生存与养老的土地。这使得他们在土地流转之后,回来又从熟人那里或者原土地上找到土地,继续耕作。
2、农户对土地流转意愿的影响因素
土地流转意愿程度影响因素表
在实际问卷调查中,通过调查,土地流转意愿非常强烈的有36户,其中这些农户中,家庭有高学历更愿意进行土地流转,而且这些家庭务农人员也越低,更多家庭成员外出工作。而土地流转意愿一般有20户,不愿意2户,无所谓2户,学历越低越不愿意土地流转。但是完全不愿意土地流转人数不多,因为受周围其他农户影响,大多数农户只要能出去打工都愿意进行土地流转。而完全不愿意土地流转家庭大多数是对于土地有强烈的依赖之情,特别是家庭老人较多,失去劳动力,或者外出打工受挫的家庭,他们更心心念念能够永久保障他们的土地,继续回来耕种。
3、民族地区与土地流转影响。该地多为少数民族地区,且为省级贫困村,这是有地理历史渊源的。该地的土地质量不肥沃,很显著的耕地数量少,林地多,降水不集中,这给土地种植带来相当的困难。因此当地经济不发达,也给土地大规模流转带来地理限制。且当地少数民族较多,自古由于当时地理位置、交通不发达,更习惯于偏安一隅,不愿意走出它们土生土长的村里,即使外出打工也是多选择临近县城和市区,当年级大了更乐意留在当地。农户们是从骨子里有一份对于土地的依赖感,对于同村同族的农户更有亲近,对于土地流转后外出打工从心底有一份不安定、不稳定的感觉。
综上所述,该地土地流转情况调查的“差别化”主要体现在收入,农户对于土地流转意愿的影响与当地民族地区特殊的地情、人情。该地进行土地流转的农户人均收入较土地不流转高、土地流转意愿还是很强烈的。该地村民虽然对于土地流转存在担忧,但是仍然随着时代的发展,走出该村以期望获得更多的劳动收入;而当获得劳动收入更多时候,又更乐于对土地进行流转,也对周围其它同村同族的农户带来激励作用。这样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当地调查中土地流转情况较好。
(三)该地土地流转实际困境。历史上,该地处于信息闭塞、交通不发达的禄劝县中部,各体农户种植技术不够、农产品不方便运输,导致当地农户的贫困,人均收入较低。现今,随着时代发展、科学技术的更新换代,交通状况的大幅改进、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该地土地流转情况大幅提高。由于个体经营优势不明显,该地土地流转主要集中在有政府出面组织、农户自主自发组织土地流转向大规模种植大户或者企业。该地土地流转速度和规模增大,但同时也出现了很多困境。 1、土地流转收益的不稳定性。该地村民对于土地流转意愿很强烈,流转程度也较好。经过与当地村民深度访谈发现,他们对土地流转收益不稳定的担忧,土地转出去了,但是收益不能如期稳定。据调查,该地与某企业签订大规模土地转让,以比较优廉的价格600元/每亩/每年的价格出租当地25亩地。虽然和其他地区1000-1500元/每亩/每年的价格有很大的差异,但是这对人均有1-2亩左右耕地,人均年收入增加了600-1200元,这占其人居年均总收入6000元的5%-10%。而且农户不用操心土地种植情况、收成情况,同时也可以外出务工增加收入,因此,土地流转很快很順畅。但是,该企业进行土地机械化运作后,由于对该地土质情况调查少,操作失误,种植成本大收益小,在2年后就退出该地种植。参与土地流转村民的出租收入就这么断了,这种不稳定性,导致当地村民对于土地流转的不信任性与无奈性。村民是怀着热切的心态进行土地流转,可是突然的企业退出导致收入被迫减少,于此同时,他们只能无奈的继续重新去耕种自家土地或者使之成为荒地。这种土地流转的后果,使整个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受到打击。
2、农户自主自发土地流转后权益的保障。当地镇政府对于土地流转的大力支持,各村组织也积极响应,自发的进行土地流转。可是,当地书多村农户自主自发进行土地流转后出现了土地纠纷问题,由于是该村自主进行土地流转,没有对乡政府报备,土地流转流程、管理出现纰漏。当村民好不容易将土地流转出来,承包土地经营人跑路了,找不到负责人。村民要回自家土地时,已经分不清楚土地边界,土地也有好差之分,于是村民找到镇政府纷纷投诉。但是政府在村民投诉之前根本不清楚该村有组织土地流转的情况,而由于审核不严谨,早就找不到当初的经营人,政府对于该情况也束手无策。这种不合乎流程、规范的土地流转给纠纷带来了巨大的隐患,这使得农户土地流转后的权益受到巨大侵害,且投诉无门。
3、承租企业的不良之心,使土地流转的良性循环受到侵害。据相关调查,由于当地土地流转转出价格低600元/每亩/每年,比周边动辄1000-2000元/每亩/每年价格低廉很多,于是很多承租企业出租该土地不用于经营种植或者无心种植,寄希望于找到其他愿意出更高价格的承租人将土地转出去,而承租企业可以从中赚取差价。这种将土地完全寄于自由市场,当做商品一样买卖,而承租人通过层层转包获取收益,而层层转包的后果是恶性抬高了地价,使土地种植成本一步步提高,最终不能用土地种植获取收益。这种作风,使土地流转失去了本来的意义,没有达到大规模种植的同时更无法为当地村民提供就业。因此,当我们调查时,看到部分耕田荒芜在地里,企业无心种植,或者明明可以种植2-3季的蔬菜就只种植1季,农田里稀稀拉拉的种植点蔬果,完全没有土地流转后大规模种植的欣欣向荣。而这种做法的后果,对我国粮食防线是一个巨大的损害,严重威胁到我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
4、土地流转后“失地农民”无法受到权益保护。土地流转有一个很好的益处是在土地进行大规模流转形成产业,而承租方也需要雇佣相应的农户去进行日常的土地种植工作。这也是促使农户意愿土地流转的一个重要因素,既有土地流转后的租金收入又可以就近在当地继续种植,可以兼顾赚钱与家庭,不用背景离乡外出打工,最重要的事他们对于当地土地种植的经验也足够丰富。但是,在实际土地流转中,由于部分农民将土地流转,之后失去土地成为失地农民。调查访谈中,失地农民有沦为贫困户,因当地引进的种植企业规模不大,前期失地勘测不严谨、无心种植,导致当地无法提供足够的就业给这些失去土地的农民。他们只能进去县城或者市区务工,而部分失地农民由于长期进行农业操作,对于外出务工文化、技术不达标。因此,只能选择一些稳定性不强的工作,还可能遭遇事故,这使得他们在城市很容易由于无法生存,只能继续回到农村种地,但是农村土地已经转出,这时候他们的生活就无法保障,沦为贫困人口。因此,有部分农户,特别是学历不高,没有其他就业渠道的对于土地流转则持保守态度。他们担心外出务工收入不稳定,回村后也没有土地,流转土地的收益也存在不确定性,当出现意外时可能会无法生存沦为贫困户。而这些贫困户也是政府在土地流转中不愿意见到的,也是需要政策扶持的重点对象。
(四)云南省农村土地流转“差别化”体现。
1、不同于其他贫困地区的差别化体现。根据云南省禄劝县中屏镇相关实地调查发现,该地虽然人均收入不高的贫困地区,但是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土地流转意愿强烈,而且周围村民彼此带动,看到土地流转后收入增加也都积极参与土地流转。这种不同于不同于其他贫困地区,农户越是贫困越不愿意进行土地流转,从而更加束缚在土地上更加贫困。调查发现,该地土地流转在农户中流转意愿是很高的。
2、政府与村民组织招商的差别化体现。由于该地地理交通的相对不便,以及土地质量的参差不齐,进行大规模的企业招商很困难,需要严谨的前期土地调查,高技术的机械化支持,还要强大的财力。而这些要求很难到达,但是调查发现当地土地流转民众意愿很高,政府与村民组织招商很积极,而这种矛盾导致当地招商的各承租企业与经营人也良莠不齐,不能够真正带领当地土地流转进入良性循环。而这些没有经过规范的调查、实力不够的、用心不良的承租方是使当地土地流转产生纠纷的重要诱因,而这些承租方不能够真正达到规模化的经营,自然也不能够给当地的村民带来益处,使得当地村民在土地流转中的权益受到侵蚀,最终,也会一步步打消对于土地流转的信心。这种招商时很积极,招商后又问题重重是当地土地流转不可忽视的部分,这也是与其他土地资源、交通便捷地方的招商差别性。
3、民族地区民族情义的差别化体现。调查发现,当地村民虽然意愿土地流转,跟随时代发展走向县城、市区去务工,但是访谈发现,他们更希望能够在本村本土发展。因为当地有相同的民族、相同的风俗、熟识的人际关系,外出务工的村民认为外地务工时经常被骗,不一样的习俗生活也不便利,种种导致他们短暂的务工结束后也会迅速回到当地。而当地会开展更多的民族文化活动,他们也更容易在当地获得存在与认同感。因此,土地流转的强烈意愿也包括能够在当地土地流转后的大规模企业中工作,从而既能够获取劳动收益又能够留在当地生活。 四、云南农村土地流转“差别化”改革的政策建议
(一)规范土地流转招商流程。不能纯粹靠村民自主自主招商,政府要进行一定的干预,特别是要对承包商进行相应的调查、报备,土地流转过程中对于双方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上到各主管农业部门评估,编制相关经营方案,安排相应生产计划,其中,政府部门要起一個监督的作用,不然让不良的承包商进行土地流转,达不到土地流转的实际效果,而承包商跑路、无心耕种都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因此,在最初的土地流转招商非常重要,能够招收到资金雄厚、有技术支持、对于经营有计划的企业则是重中之重,这也是后期土地流转能够长期有效有序进行的根本。
(二)开展信息服务平台,能够广泛的获取各种龙头企业的信息,也能更快的将地方土地流转的意愿传达出去。云南农业网,数字云南,专门的土流网,这些已经在开展并且组建的平台能够真正在土地流转中获得宣传。酒香也怕巷子深,只有这些便捷、科技化的中介,能够使土地流转范围扩大,土地流转市场完整搭建起来。选择更多,在早期招商的时候也能够引进更多、更好、更强的投资商,也能真正从中挑选出更适合地方土地流转的企业,能够做到真正的双向双盈。
(三)政府提供更多资金、技术信息服务。云南省土地质量参差不齐,许多地方中低田多,林地多,对于发展农业有其特定的要求,要发展更适合云南地区的高原特色产业。而招商引进的承包商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金钱对于当地土地勘测、规划,并且修建大型的产业园,这些都需要资金、技术的支持。如果当地政府能够有更多的技术与资金的扶持,能够在勘测时提供技术的便利,多财务经费贴补,给予农业更多的支持,这能够使承包商更快的实现规模的土地流转,也会减少更多的后期土地纠纷。
(四)搭建生产基地,为当地提供更多就业机会。由于地理和历史原因,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民更期望能够留在本地发展,他们多年的实地务农的经验,只要能够引进资金与技术,在贴合适合当地发展的农业经营规划,能够搭建成成功的生产基地,使之发展状大。其中,甚至可以用最新的土地股份合作模式: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这种合作模式能够更贴合当地发展,虽然会有一定风险性,但只要有政府的大力支持,前期贴合实际情况的勘测情况与合理的经营计划,一定能够使当地的土地流转实现真正规模化流转,从而也能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五)对土地流转后的农民的保障,特别是“失地农民”。引导农民在进县城、市区务工时,能够进行城市社保、医保保障,使他们能够安心的离开土地,不用但心失去土地毫无保障。同时,对于农民提供跟多的教育、技术培训,他们能够有更多的非农技能,能够获取多种就业渠道,不会失业又失地,从而沦为彻底的贫困户。相关的新型农业技术的学习,也有利于尽快参与到当地土地流转中来,为实现当地的规模化生产尽职尽力,使农民能够真正的后顾无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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