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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只有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才有资格监督别人,监督才有底气。福建省尤溪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以自身执法办案的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作为监督重点,实施全方位,多渠道的监督,全面提升检察人员公正执法的能力,确保公正廉洁执法和队伍纯洁性。
一、抓源头,重教育,夯实思想基础
一是加强执法理念和职业道德教育,促自我提高。不断深化《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检察官职业道德准则》(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经常性教育,每周确定专门时间学习,通过集中学习、专家讲座、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大力加强执法理念、职业责任、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不断提高公正廉洁执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是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促纪律作风的好转。以整肃纪律作风为主要内容,陆续开展春季队伍整训、“两提升三过硬”、 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五治五促五争”主题活动等,引导干警自我反思、深入查找执法办案、检风检纪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促进了纪律作风的好转。
三是强化警示教育,促进干警廉洁自律。定期开展警示教育讨论会,组织干警观看各类警示教育片,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认真学习高检院“十个严禁”、“六条禁止性规定”、“禁酒令”和《警钟常鸣篇》及上级院通报的检察干警有关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说纪,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防患未然,进一步增强了干警的纪律观念和廉洁从检的观念,增强其使命感和责任感和宗旨意识,筑牢干警思想防线。
二、完善制度规范,夯实公正廉洁执法的制度保障
一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科学分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实施办法》,严格执行责任追究。检察长与党组成员、各科室(局)负责人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责任状及“七个不让”承诺书;各科室(局)负责人与一般干警签定责任书,通过责任状的签定,明确了各自的工作任务、目标,落实了责任,增强了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了“一岗双责”的经常化、制度化。
二是严格落实现有各项监督制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效能建设考评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财务管理制度》、《后勤管理制度》和高检院各项办案规定,落实好“一案四卡”、 “同步录音录像”、错案追究、责任倒查等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如,通过建立个人绩效考评机制,充分发挥干警的主观能动性。从检察长到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再到一般干警逐级签订责任书,把工作分解量化到人,由政治处、纪检监察部门定期进行督查落实,将督查情况作为年终评先选优的主要依据,激发干警的积极性。
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建立廉政监督、问责机制。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廉政档案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现有的基础上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任职谈话、民主考核、民主测评情况纳入廉政档案。
四是强化办案安全,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始终把办案安全和办案纪律作为一项硬性要求,常抓不懈。落实责任倒查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凡是发生办案安全事件的,严肃查处,追究责任。(1)加强对办理直接立案侦查案件安全防范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全院所有案件的办理情况和干警执法办案纪律作风进行全程监督,定期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案件抽查、信访案件调查,对重点案件进行回访。通过加强对重点个案的跟踪考核,全面规范办案行为,确保安全办案。(2)建立自侦案件的跟踪监督制,确保依法办案。先后修订了《职务犯罪案件办案规则》、《审查逮捕起诉案件办案规则》、《自侦案件全过程跟踪监督规定》等进一步规范办案行为。近年来,对所查办的自侦案件进行全程跟踪,跟踪监督率达100%,未发现有违法违规办案的行为。(3)强化对自侦案件扣押款物的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巩固开展的扣押款物专项检查成果。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工作规定》,对自侦案件扣押款物坚持经常性的自查、抽查和专项检查,形成制度和规范,确保扣押冻结、管理和处理涉案款物工作无差错、无责任事故、无违纪违规违法问题发生。
五是制定《案件质量管理中心工作细则》,规范案件管理。设立案件质量管理中心,行使对检察官的办案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业务绩效考核的职权,在检察业务上直接对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负责,确保监督管理的公信力、权威性。每季度对各业务部门工作情况、检委会决策执行情况、案件备案审查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通报,纳入业务绩效考核。
三、以检务督察为抓手,抓管理、促公正廉洁执法
深化检务督查,按照要求并结合实际制定每季度检务督察工作要点,通过开展明查暗访、专项督察、现场督察等形式,开展检务督察。
一是定期督察与随机督察相结合。定期不定期对人员从考勤、在岗情况、参加会议情况、值班情况、卫生情况、车辆管理情况等进行督察,对涌现的好人好事予以表扬,对违反规定的科室(局)、个人进行通报,并将之与考核挂钩。
二是职能部门督察与联合督察相结合。督察组开展专项督察或重大事项督察时吸纳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让接受督察者参与督察,以理解、支持督察工作的开展。
三是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采取明察或暗访方式对执法办案过程以及检风检纪、警械、车辆管理使用、控申接待、出庭公诉等情况进行督察,促进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如,该院深入开展“讲纪律、正作风、树形象”专项检务督察活动,重新修订了《规范办公电脑使用管理规定》和《考勤管理办法》,重点对检风检纪、安全办案、扣押款物处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禁酒令》执行情况等进行专项督察,加大执法纪律和工作作风检查力度。促进上级工作要求和纪律禁令的落实。 四、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
1.通过制定相应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延伸监督。
一是建立健全预警制度。对发生在八小时之外的一些具有违法违纪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监督管理,防患于末然。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活动进行督察,明查暗访或到社区走访等方式进行督察,接受群众监督,重点督察警车滥用、酒后驾车、着检察服随意出入娱乐场所、酗酒滋事等问题,增强检察干警廉洁从检的意识。
二是建立健全家庭预防制度。通过走访干警家庭、召开家属座谈会等形式,搞好单位与家庭双重监督管理机制,努力使家庭成员当好干警预防违法违纪的第一监督员,将管理向家庭延伸。
三是建立健全监督网络。在充分发挥自身内部监督的同时,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的作用,走访或与人大、信访等相关部门召开联系会,进一步完善外部监督机制。全面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突出执法执纪监督员的作用;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向社会各界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强化外部监督。近年来,全院干警能够严格遵守各项办案纪律和办案制度,做到规范执法、依法办案,在办案过程中没有出现过违法违纪的行为。
2.落实岗位责任制,促进工作,提高执法水平。
落实岗位责任制,把依法办案、规范执法的责任和要求分解到部门,落实到岗位,明确到个人,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执法责任追究制,堵塞漏洞,严明纪律,深入推进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一是建立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修订完善了机关管理、效能建设、学习与教育培训和检察业务工作的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度、干部廉政制度等。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法办案内部监督、违法违纪问题追究纳入绩效管理考评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与提拔任用、评优评先挂钩,督促目标任务落实,建立规范化的队伍监督管理机制。
二是建立了规范执法行为的长效机制,法律文书制作、讯问询问、权利义务告知、提讯提解、出庭公诉等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不断增强执法的透明度、公正性。实施对本院检察干警执法情况的监督,规范业务部门办案纪律。对执法办案过程中审查案件不细致、调取证据不规范、起诉书引用法律条款不准确、公诉词论理不充分,法律文书制作质量不高等问题,及时反馈给业务部门,并督促加以整改。近年来,无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三是始终把对重点执法环节、重点执法岗位、重点执法人员的监督作为全部督察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制定了加强内部制约的规定,健全完善了请示汇报、案件讨论、审批、备案等制度,把办案人员的执法活动置于制度规范之中,确保依法办案,促进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
四是创新考评机制,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近年来,尤溪县院按照基层院规范化建设要求,建立科学考核评价体系,大胆尝试,探索出一套符合该院检察工作实际的《“3+1”岗位目标考评方法》,取得了明显成效,全院工作平衡发展。通过量化考评机制,处理好“快”与“好”的关系,“量”与“质”的关系,干警对自身职责更加明确,争创意识明显增强,呈现你追我赶、力争上游的良好局面。近两年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在全市评比名列前茅,尤其2012年,该院先后有27人次和17个部门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检察机关的表彰,并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迈出了跨越式的一步,促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创新发展。
一、抓源头,重教育,夯实思想基础
一是加强执法理念和职业道德教育,促自我提高。不断深化《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检察官职业道德准则》(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经常性教育,每周确定专门时间学习,通过集中学习、专家讲座、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大力加强执法理念、职业责任、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不断提高公正廉洁执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是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促纪律作风的好转。以整肃纪律作风为主要内容,陆续开展春季队伍整训、“两提升三过硬”、 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五治五促五争”主题活动等,引导干警自我反思、深入查找执法办案、检风检纪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促进了纪律作风的好转。
三是强化警示教育,促进干警廉洁自律。定期开展警示教育讨论会,组织干警观看各类警示教育片,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认真学习高检院“十个严禁”、“六条禁止性规定”、“禁酒令”和《警钟常鸣篇》及上级院通报的检察干警有关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说纪,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防患未然,进一步增强了干警的纪律观念和廉洁从检的观念,增强其使命感和责任感和宗旨意识,筑牢干警思想防线。
二、完善制度规范,夯实公正廉洁执法的制度保障
一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科学分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实施办法》,严格执行责任追究。检察长与党组成员、各科室(局)负责人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责任状及“七个不让”承诺书;各科室(局)负责人与一般干警签定责任书,通过责任状的签定,明确了各自的工作任务、目标,落实了责任,增强了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了“一岗双责”的经常化、制度化。
二是严格落实现有各项监督制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效能建设考评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财务管理制度》、《后勤管理制度》和高检院各项办案规定,落实好“一案四卡”、 “同步录音录像”、错案追究、责任倒查等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如,通过建立个人绩效考评机制,充分发挥干警的主观能动性。从检察长到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再到一般干警逐级签订责任书,把工作分解量化到人,由政治处、纪检监察部门定期进行督查落实,将督查情况作为年终评先选优的主要依据,激发干警的积极性。
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建立廉政监督、问责机制。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廉政档案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现有的基础上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任职谈话、民主考核、民主测评情况纳入廉政档案。
四是强化办案安全,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始终把办案安全和办案纪律作为一项硬性要求,常抓不懈。落实责任倒查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凡是发生办案安全事件的,严肃查处,追究责任。(1)加强对办理直接立案侦查案件安全防范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全院所有案件的办理情况和干警执法办案纪律作风进行全程监督,定期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案件抽查、信访案件调查,对重点案件进行回访。通过加强对重点个案的跟踪考核,全面规范办案行为,确保安全办案。(2)建立自侦案件的跟踪监督制,确保依法办案。先后修订了《职务犯罪案件办案规则》、《审查逮捕起诉案件办案规则》、《自侦案件全过程跟踪监督规定》等进一步规范办案行为。近年来,对所查办的自侦案件进行全程跟踪,跟踪监督率达100%,未发现有违法违规办案的行为。(3)强化对自侦案件扣押款物的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巩固开展的扣押款物专项检查成果。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工作规定》,对自侦案件扣押款物坚持经常性的自查、抽查和专项检查,形成制度和规范,确保扣押冻结、管理和处理涉案款物工作无差错、无责任事故、无违纪违规违法问题发生。
五是制定《案件质量管理中心工作细则》,规范案件管理。设立案件质量管理中心,行使对检察官的办案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业务绩效考核的职权,在检察业务上直接对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负责,确保监督管理的公信力、权威性。每季度对各业务部门工作情况、检委会决策执行情况、案件备案审查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通报,纳入业务绩效考核。
三、以检务督察为抓手,抓管理、促公正廉洁执法
深化检务督查,按照要求并结合实际制定每季度检务督察工作要点,通过开展明查暗访、专项督察、现场督察等形式,开展检务督察。
一是定期督察与随机督察相结合。定期不定期对人员从考勤、在岗情况、参加会议情况、值班情况、卫生情况、车辆管理情况等进行督察,对涌现的好人好事予以表扬,对违反规定的科室(局)、个人进行通报,并将之与考核挂钩。
二是职能部门督察与联合督察相结合。督察组开展专项督察或重大事项督察时吸纳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让接受督察者参与督察,以理解、支持督察工作的开展。
三是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采取明察或暗访方式对执法办案过程以及检风检纪、警械、车辆管理使用、控申接待、出庭公诉等情况进行督察,促进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如,该院深入开展“讲纪律、正作风、树形象”专项检务督察活动,重新修订了《规范办公电脑使用管理规定》和《考勤管理办法》,重点对检风检纪、安全办案、扣押款物处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禁酒令》执行情况等进行专项督察,加大执法纪律和工作作风检查力度。促进上级工作要求和纪律禁令的落实。 四、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
1.通过制定相应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延伸监督。
一是建立健全预警制度。对发生在八小时之外的一些具有违法违纪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监督管理,防患于末然。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活动进行督察,明查暗访或到社区走访等方式进行督察,接受群众监督,重点督察警车滥用、酒后驾车、着检察服随意出入娱乐场所、酗酒滋事等问题,增强检察干警廉洁从检的意识。
二是建立健全家庭预防制度。通过走访干警家庭、召开家属座谈会等形式,搞好单位与家庭双重监督管理机制,努力使家庭成员当好干警预防违法违纪的第一监督员,将管理向家庭延伸。
三是建立健全监督网络。在充分发挥自身内部监督的同时,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的作用,走访或与人大、信访等相关部门召开联系会,进一步完善外部监督机制。全面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突出执法执纪监督员的作用;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向社会各界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强化外部监督。近年来,全院干警能够严格遵守各项办案纪律和办案制度,做到规范执法、依法办案,在办案过程中没有出现过违法违纪的行为。
2.落实岗位责任制,促进工作,提高执法水平。
落实岗位责任制,把依法办案、规范执法的责任和要求分解到部门,落实到岗位,明确到个人,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执法责任追究制,堵塞漏洞,严明纪律,深入推进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一是建立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修订完善了机关管理、效能建设、学习与教育培训和检察业务工作的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度、干部廉政制度等。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法办案内部监督、违法违纪问题追究纳入绩效管理考评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与提拔任用、评优评先挂钩,督促目标任务落实,建立规范化的队伍监督管理机制。
二是建立了规范执法行为的长效机制,法律文书制作、讯问询问、权利义务告知、提讯提解、出庭公诉等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不断增强执法的透明度、公正性。实施对本院检察干警执法情况的监督,规范业务部门办案纪律。对执法办案过程中审查案件不细致、调取证据不规范、起诉书引用法律条款不准确、公诉词论理不充分,法律文书制作质量不高等问题,及时反馈给业务部门,并督促加以整改。近年来,无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三是始终把对重点执法环节、重点执法岗位、重点执法人员的监督作为全部督察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制定了加强内部制约的规定,健全完善了请示汇报、案件讨论、审批、备案等制度,把办案人员的执法活动置于制度规范之中,确保依法办案,促进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
四是创新考评机制,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近年来,尤溪县院按照基层院规范化建设要求,建立科学考核评价体系,大胆尝试,探索出一套符合该院检察工作实际的《“3+1”岗位目标考评方法》,取得了明显成效,全院工作平衡发展。通过量化考评机制,处理好“快”与“好”的关系,“量”与“质”的关系,干警对自身职责更加明确,争创意识明显增强,呈现你追我赶、力争上游的良好局面。近两年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在全市评比名列前茅,尤其2012年,该院先后有27人次和17个部门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检察机关的表彰,并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迈出了跨越式的一步,促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