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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马克思唯物史观认为:“社会是以实践为基础的无数个人活动所构成的系统。社会由人组成,人是社会的主体,不能离开社会去了解人,同样,要深入理解社会必须进一步去理解人。”事实上,哲学对自然和社会的了解,归根结底都是对人的了解。实践是社会生成的基础,也就是人生成的基础。必须从实践的观点去理解社会,同样,也只有从实践的观点出发才把我人的本质和特性。
关键词:马克思哲学、实践、主体性、人的本质
一、实践是人特有的存在方式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诞生以前,关于人本质的问题可以归结为两点。第一点,人是一种理性的存在。第二点,人是一种感性的自然物存在。前者是唯心论的观点,后者则属于旧唯物主义。二者都包含有一定得合理因素,人既有理性的一面又有感性的一面,但是,以往的哲学并没有把二者很好的统一起来,作为一个完整的人,二者的对立反差太大,这就难免陷入一种片面的观点,把人理解成一种抽象的存在。
而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旧哲学之所以不能把二者理解成既对立又统一,根本原因在于缺乏“实践”的观点,马克思认为“人所生活的世界是由物质生产实践所创造出来的对象世界”,这就确立了实践的观点,并从实践基础出发去理解人,克服了长期以来的对人的抽象的解释。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点来看,人是一种包含理性在内的感性活动的存在,即实践的存在。实践是人所特有的存在方式。人在实践中把自己从动物界中区分出来,创造了人之为人的一切本质特征。
人是具有自然属性的,人的生存离不开自然,就好比离开了空气人就无法存在,但是,自然属性并不表现在人的内在本质。表现人的现实本质的是人的社会属性,人的社会活动是社会性的活动。人只有结成一定得社会关系,构成能与自然相抗衡的社会力量,才能进行改造自然的活动,人才能成为人。而人的自然属性内在的包含在人的社会属性之中,正如马克思所言:“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他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二、人是进行自我创造的主体性存
实践是人特有的存在方式。在实践中,人把人以外的一切存在变成自己的活动对象,变成了自己的客体,与此同时,也就使人自己成为主体的存在。这样就把“主体”和“客体”两个哲学范畴引入到人的本质问题所讨论的范围之内。
一般的说,主体是指从事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而客体,是实践和认识所指向的对象。主体和人、客体和对象是同一个存在。主体是人,但人并不等于主体,因为人的主体性不是与生俱来的,尚未完全具备实践能力和思维能力的人并不完全具备主体的本质,他们需要经过培养和教育并进入与客体的关系之后才构成完全的主体。
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不是单向的,而是相互作用的。主体与客体是对立的,同时又是统一的,它们在运动中最后必然趋向于相互结合。而且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以主题为核心而建立的自觉地对立统一的关系。这种统一的实质是主体将客体同化,使主体得到满足,同时主体自身也得到改造,提升到新的水平。
主体和客体各具不同表现形态。就主体而言,凡是具有主体性特征的都可以成为主体,它具体表现为:(1)个体形态,即主体性在个人身上的体现。(2)集团形态,即由个人所构成,具有共同的意识、目的和自觉组织的活动群体。(3)社会形态,指处于同一时间、同一经济形态的不同的个人和集团联合构成的主体活动系统。个人或集团只有结成统一的社会主体,才能实现对自然的改造,从而维持自身的存在与发展,并发挥自己的主体性。
客体同样具有不同的形态。大体上,可归结为三种基本类型:自然客体、社会客体和精神客体。三种形态的形式不同但是作为客体的性质却相同。自然是主体活动的基本对象,社会和精神同样是人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对象,因而也是客体的重要形态。而这也恰恰说明了人的主体活动不仅限于对自然的认识,也包括了对自身的认识,即在改造外部世界的同时也要进行自我的改造。
三、人是社会历史的存在
之前的关于人本质问题的讨论之所以是抽象的、非科学的不仅局限于对人的解释缺乏实践的观点,还在于他们缺少社会的和历史的观点。马克思认为,以往哲学的缺点主要有两点,第一是缺少主体性,此时的人是一种纯物质的存在,缺少主体性和能动性。这是古代朴素唯物主义和旧唯物主义的一大弊端。第二是过分夸大了人的主体性和能动性。他们之间的共同的不足就是均缺少感性的人的活动即实践的观点来考察人,考察社会和历史。无论是唯物主义还是唯心主义关于人和社会历史的观点,都是一种抽象的片面的观点,只有站在感性的人及其实践的基础上,才能准确的理解人的价值实现和人的发展,才能准确的把握社会历史的发展。社会是实践的社会,历史是实践的历史,人是实践的主体,人的存在必然是一种社会历史的存在。
参考文献
[1]马克思主义伦理观是功利主义吗?——德里克·艾伦与布伦克特的争论评析 [J]. 杨松,韦庭学.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7(06)
[2]一场新的范式革命?——解读中国法律实证研究[J].左卫民.清华法学.2017(03)
[3]马克思与功利主义[J].白春雨.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2(04)
作者简介:
孙可涵(1998.9~)女 辽宁省鞍山市 大连工业大学16級产品设计系玩具角色方向
黄唯巍(1999.4~)女 河北省承德市 大连工业大学16级产品设计系工业设计方向
贾馥馨(1998.1~)女 辽宁省沈阳市 大连工业大学16级产品设计系文创方向
张艳芹(1996.4~)女 河北省秦皇岛市 大连工业大学16级产品设计系文创方向
关键词:马克思哲学、实践、主体性、人的本质
一、实践是人特有的存在方式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诞生以前,关于人本质的问题可以归结为两点。第一点,人是一种理性的存在。第二点,人是一种感性的自然物存在。前者是唯心论的观点,后者则属于旧唯物主义。二者都包含有一定得合理因素,人既有理性的一面又有感性的一面,但是,以往的哲学并没有把二者很好的统一起来,作为一个完整的人,二者的对立反差太大,这就难免陷入一种片面的观点,把人理解成一种抽象的存在。
而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旧哲学之所以不能把二者理解成既对立又统一,根本原因在于缺乏“实践”的观点,马克思认为“人所生活的世界是由物质生产实践所创造出来的对象世界”,这就确立了实践的观点,并从实践基础出发去理解人,克服了长期以来的对人的抽象的解释。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点来看,人是一种包含理性在内的感性活动的存在,即实践的存在。实践是人所特有的存在方式。人在实践中把自己从动物界中区分出来,创造了人之为人的一切本质特征。
人是具有自然属性的,人的生存离不开自然,就好比离开了空气人就无法存在,但是,自然属性并不表现在人的内在本质。表现人的现实本质的是人的社会属性,人的社会活动是社会性的活动。人只有结成一定得社会关系,构成能与自然相抗衡的社会力量,才能进行改造自然的活动,人才能成为人。而人的自然属性内在的包含在人的社会属性之中,正如马克思所言:“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他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二、人是进行自我创造的主体性存
实践是人特有的存在方式。在实践中,人把人以外的一切存在变成自己的活动对象,变成了自己的客体,与此同时,也就使人自己成为主体的存在。这样就把“主体”和“客体”两个哲学范畴引入到人的本质问题所讨论的范围之内。
一般的说,主体是指从事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而客体,是实践和认识所指向的对象。主体和人、客体和对象是同一个存在。主体是人,但人并不等于主体,因为人的主体性不是与生俱来的,尚未完全具备实践能力和思维能力的人并不完全具备主体的本质,他们需要经过培养和教育并进入与客体的关系之后才构成完全的主体。
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不是单向的,而是相互作用的。主体与客体是对立的,同时又是统一的,它们在运动中最后必然趋向于相互结合。而且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以主题为核心而建立的自觉地对立统一的关系。这种统一的实质是主体将客体同化,使主体得到满足,同时主体自身也得到改造,提升到新的水平。
主体和客体各具不同表现形态。就主体而言,凡是具有主体性特征的都可以成为主体,它具体表现为:(1)个体形态,即主体性在个人身上的体现。(2)集团形态,即由个人所构成,具有共同的意识、目的和自觉组织的活动群体。(3)社会形态,指处于同一时间、同一经济形态的不同的个人和集团联合构成的主体活动系统。个人或集团只有结成统一的社会主体,才能实现对自然的改造,从而维持自身的存在与发展,并发挥自己的主体性。
客体同样具有不同的形态。大体上,可归结为三种基本类型:自然客体、社会客体和精神客体。三种形态的形式不同但是作为客体的性质却相同。自然是主体活动的基本对象,社会和精神同样是人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对象,因而也是客体的重要形态。而这也恰恰说明了人的主体活动不仅限于对自然的认识,也包括了对自身的认识,即在改造外部世界的同时也要进行自我的改造。
三、人是社会历史的存在
之前的关于人本质问题的讨论之所以是抽象的、非科学的不仅局限于对人的解释缺乏实践的观点,还在于他们缺少社会的和历史的观点。马克思认为,以往哲学的缺点主要有两点,第一是缺少主体性,此时的人是一种纯物质的存在,缺少主体性和能动性。这是古代朴素唯物主义和旧唯物主义的一大弊端。第二是过分夸大了人的主体性和能动性。他们之间的共同的不足就是均缺少感性的人的活动即实践的观点来考察人,考察社会和历史。无论是唯物主义还是唯心主义关于人和社会历史的观点,都是一种抽象的片面的观点,只有站在感性的人及其实践的基础上,才能准确的理解人的价值实现和人的发展,才能准确的把握社会历史的发展。社会是实践的社会,历史是实践的历史,人是实践的主体,人的存在必然是一种社会历史的存在。
参考文献
[1]马克思主义伦理观是功利主义吗?——德里克·艾伦与布伦克特的争论评析 [J]. 杨松,韦庭学.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7(06)
[2]一场新的范式革命?——解读中国法律实证研究[J].左卫民.清华法学.2017(03)
[3]马克思与功利主义[J].白春雨.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2(04)
作者简介:
孙可涵(1998.9~)女 辽宁省鞍山市 大连工业大学16級产品设计系玩具角色方向
黄唯巍(1999.4~)女 河北省承德市 大连工业大学16级产品设计系工业设计方向
贾馥馨(1998.1~)女 辽宁省沈阳市 大连工业大学16级产品设计系文创方向
张艳芹(1996.4~)女 河北省秦皇岛市 大连工业大学16级产品设计系文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