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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杭州市萧山区现有行政村480个(其中转制社区69个)。2007年可分配收入在100万元以上的村有204个,占总村数的42.5%,村集体经济整体实力较强。但是,随着农民减负政策逐步到位,村级集体经济失去了稳定的收入来源,而行政村的社会管理、为农服务等刚性支出急剧增长,部分纯农村村级财务难以为继,村级负债数额较大且呈上升趋势。以2006年为例,全区村级负债比上年增长11%,当年发生财政赤字的村有132个。同时,经济薄弱村(可分配收入在30万元以下)达73个,占总村数的15.2%。在萧山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期间,共有220余名代表联名或领衔提出了关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的建议21件。
代表们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现行村级留用地政策,特别是对经济薄弱村要予以重点倾斜;二是要逐步探索建立“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长效机制,引导全社会支持村集体经济建设;三是要创新完善新一轮贫困村扶持政策,通过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等多种形式,努力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的“造血”功能;四是要在全面清理村级集体负债的基础上,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努力控制新债、化解老债,逐步降低村级负债。
办理结果:出台八项措施 壮大集体经济
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萧山区政府及区农办、财政局等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广泛开展调研,及时出台了8项措施,并已初见成效。
一是用足用好村级发展用地政策。区政府每年安排不少于上级下达农转用指标8%,用于巩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2007年,8%的农转用指标已全部落实到有关村,并要求有关镇、村严格按照村级发展用地的使用范围和性质加快建设。
二是全面开展“千企结百村、共建新农村”活动。2007年,全区共有1769家企业参与此项活动,实际资助合作资金达8226万元。
三是继续抓好欠发达村的帮扶工作。摸清了58个欠发达村的底子,按照“领导联系、部门牵头、村企结对、区镇共扶”的方针实行集团式帮扶,对区财政安排的每年700万元帮扶资金,60%的资金用于村级经济造血功能的建立补助,40%用于基础设施的补助。同时,给予每个欠发达村2万元的村干部工资补助,以提高村干部创业激情和动力。
四是积极化解村级债务。对村级债务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建立债务台账,通过清收还债、盘活还债、抵冲消债、核销减债、划转还债、社会力量参与化债等有效手段,努力化解村级债务。同时,严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加强对村级负债行为的监督,并将债务管理纳入对镇(街道)的目标责任制考核。
五是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2006年以来,区财政安排了5000万元资金用于城乡一体化建设,安排了200万元资金用于农村改厕补贴,安排了800万元资金用于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安排200万元用于平安村建设工作。
六是大力盘活村级存量资产。因地制宜,盘活村级集体存量资产,尽可能将公益性资产转化为经营性资产。积极探索土地入股、资产合资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发优势项目,发展集体经济。利用现有资源,围绕特色产业,发展特色经济,集体独资或联合农户参股发展种养基地、休闲农业等项目,增加村集体的资源开发收入、发包经营收入和服务经营收入。
七是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区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优胜村的创建活动。结合“示范村”、“整治村”等创建工作,建立村级日常管理长效运行机制。
八是强化监督,提高村集体经济管理水平。在健全完善村级收支预决算、票据管理、货币资金管理、合同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等制度的同时,完善了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全面开展集体经济审计。区财政拿出80万元,用于推进区、镇(街道)、村三级联网,实现财务数据的实时传递、实时查询和实时监控。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推进股份制改革。规范股权流转,加强动态管理。对当年开展股份制改革的村社,区财政给予3万元奖励。
代表们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现行村级留用地政策,特别是对经济薄弱村要予以重点倾斜;二是要逐步探索建立“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长效机制,引导全社会支持村集体经济建设;三是要创新完善新一轮贫困村扶持政策,通过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等多种形式,努力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的“造血”功能;四是要在全面清理村级集体负债的基础上,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努力控制新债、化解老债,逐步降低村级负债。
办理结果:出台八项措施 壮大集体经济
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萧山区政府及区农办、财政局等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广泛开展调研,及时出台了8项措施,并已初见成效。
一是用足用好村级发展用地政策。区政府每年安排不少于上级下达农转用指标8%,用于巩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2007年,8%的农转用指标已全部落实到有关村,并要求有关镇、村严格按照村级发展用地的使用范围和性质加快建设。
二是全面开展“千企结百村、共建新农村”活动。2007年,全区共有1769家企业参与此项活动,实际资助合作资金达8226万元。
三是继续抓好欠发达村的帮扶工作。摸清了58个欠发达村的底子,按照“领导联系、部门牵头、村企结对、区镇共扶”的方针实行集团式帮扶,对区财政安排的每年700万元帮扶资金,60%的资金用于村级经济造血功能的建立补助,40%用于基础设施的补助。同时,给予每个欠发达村2万元的村干部工资补助,以提高村干部创业激情和动力。
四是积极化解村级债务。对村级债务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建立债务台账,通过清收还债、盘活还债、抵冲消债、核销减债、划转还债、社会力量参与化债等有效手段,努力化解村级债务。同时,严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加强对村级负债行为的监督,并将债务管理纳入对镇(街道)的目标责任制考核。
五是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2006年以来,区财政安排了5000万元资金用于城乡一体化建设,安排了200万元资金用于农村改厕补贴,安排了800万元资金用于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安排200万元用于平安村建设工作。
六是大力盘活村级存量资产。因地制宜,盘活村级集体存量资产,尽可能将公益性资产转化为经营性资产。积极探索土地入股、资产合资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发优势项目,发展集体经济。利用现有资源,围绕特色产业,发展特色经济,集体独资或联合农户参股发展种养基地、休闲农业等项目,增加村集体的资源开发收入、发包经营收入和服务经营收入。
七是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区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优胜村的创建活动。结合“示范村”、“整治村”等创建工作,建立村级日常管理长效运行机制。
八是强化监督,提高村集体经济管理水平。在健全完善村级收支预决算、票据管理、货币资金管理、合同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等制度的同时,完善了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全面开展集体经济审计。区财政拿出80万元,用于推进区、镇(街道)、村三级联网,实现财务数据的实时传递、实时查询和实时监控。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推进股份制改革。规范股权流转,加强动态管理。对当年开展股份制改革的村社,区财政给予3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