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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仁爱思想”是儒家哲学的核心内容,本文将先秦儒家仁爱思想的具体内涵归纳为“爱亲”“泛爱众”“仁爱包含诸德”三个方面,并对仁爱思想的产生渊源进行探讨分析。仁爱是一种人道思想,仁是人之为人的本质特征,重新挖掘和探讨儒家仁爱思想,对当前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仁爱;民本;爱亲;泛爱众;
儒家的哲学思想博大精深,对中华文化的发展影响深远,它根植于中国人的血液中,并形成了一种获得性的习惯和意识。儒家哲学的核心内容是“仁”,孔子以仁爱思想构建了儒家的一整套学说体系。儒家的仁爱思想有别于倡导天下兼相爱的墨家,也有别于佛家的慈爱以及西方基督文化的博爱,对于“仁”的涵义,孔子以及儒家后来的发展都没有给出明确的概念,但思想界大致统一的观点是:“仁者,爱人”,即:以爱释仁。当然,儒家仁爱思想有其独特且丰富的内涵,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诠释先秦儒家的仁爱思想。
一、仁爱思想的产生
儒家仁爱思想的产生基于西周时期的历史积淀和文化渊源。孔子经历的春秋战国时期,是一个分裂并且充满混乱和战争的 “礼崩乐坏”的时代。因此,孔子追溯周文化,效周公制礼作乐,希望复兴西周的繁荣与礼制,试图从中为乱世的发展找到出路。周文化的以德配天、民本思想都是生发儒家仁爱思想的基础。《尚书·五子之歌》曰:“皇祖有训,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由此显示,西周时期就已经产生重民思想,“民惟邦本”的民本思想被当时的统治阶级接受并实践。民本思想即人民应该受君主的管理,君主受天的委托管理人民,君王在其中作为人民与天沟通的媒介。这样三位一体的天、君、民的关系,要求君主以德配天,必须具有仁德的贤能才可以成为君王。对“德”的高度重视和“民本”思想初步显现出了“仁”的雏形。周代的时代背景和社会关系,使“仁爱”成为一种普遍需求的社会效应。《左传·成公九年》曰:“君子……不背本,仁也;……”[1]显然,在周代的时代背景下,要求人们不背叛自己的家族血亲,不背叛自己的祖先才是仁的表现。《国语·周语中》谓:“仁,所以保民也。”《国语·周语下》也说:“言人必及人”,“爱人能仁”。以上都表明西周时期的“敬德保民”思想是对仁爱的具体体现。事实上,周代的民本思想必然要产生仁爱思想作为其道德要求,德政成为一种客观的必然需求。综上所述,表明周代的民本思想是产生仁爱思想的基础。
二、先秦时期儒家仁爱思想的内涵
仁爱思想作为儒家学说的核心内容,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论语》中论及“仁”的地方有109次,孔子从不同的方面和角度对“仁”做出了全面而深入的解释,可见,“仁”在儒家思想中占有多么重要的位置。“仁爱”思想包含的丰富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仁爱包含着诸德
仁爱思想的产生在与西周时期的民本思想有不解之缘,民本思想中体现“敬德保民”之“德”就是仁爱思想的重要内容。早在孔子之前,《国语》中就完整的提出了十一个道德概念,其中明确提出了“仁”这一概念:
“行其也文,能文则得天地……夫敬,文之恭也;忠,文之实也;信,文之孚也;仁,文之爱也;义,文之制也;智,文之舆也;勇,文之帅也;教,文之施也;孝,文之本也;惠,文之慈也;让,文之材也。象天能敬,帅意能忠,思身能信,爱人能仁,利制能义,事建能智,帅义能勇,施辩能教,昭神能孝,慈和能惠,推敌能让。”(《国语·下》)[2]
由此可见,在孔子之前,仁爱就已经上升为一种具有理论意义的道德概念,当然,那个时期,“仁”的道德概念并没有成为一种普遍性的意识规范,只是倡导性的理论观念。
孔子进一步发展了这种道德意识的理论观念,从人之为人的本质属性之中,探寻人的道德根源,把西周时期的众多道德规范归属于“仁”,使“仁”成为包含诸德的总德。孔子说:“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恭、宽、信、敏、惠、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焉。惠则足以使人。(《论语·阳货》)[3]仁者,……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论语·子路》)[4]
以上可知,孔子认为”仁”是最高的一种道德品性,每一种道德行为都内在的体现了“仁”的精神,“仁”从一种道德行为规范在孔子这里上升为蕴育、包含诸德的总德。此时,“仁”升华为一种至高至善的精神境界,是一种普遍性的价值观,“仁”成为一种最高的道德准则,甚至是高于人的生命的一种精神追求。正如孔子所说,朝闻道,夕可死矣(《论语·里仁》)。
2、爱人之谓仁
从《论语》的记载中可以看出,孔子对儒家的“仁”的界说,确定了一个最基本的、作为产生一切道德行为的精神源泉内涵:爱人。[5]《论语》中记载,弟子樊迟向孔子问仁时,孔子回答:“仁者,爱人。”(《论语·颜渊》)明确指出了言“仁”必及爱人。“仁”就是有仁爱之心,去爱别人,儒家认为能够去爱别人是根植于人内心的善所致,是人的道德行为的发端。
孔子所说的 “爱人”首先基于宗法血缘关系的亲人之爱,即“爱亲之谓仁”(《国语·晋语》)。儒家的“仁”之“爱人”,首先表现为对建立在血缘关系上的父母兄弟之爱,即孝与悌的“亲亲”的道德感情与道德行为。[6]孔子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7](《论语·学而》),“君子笃与亲,而民兴于仁。”[8](《论语·泰伯》)
显然,儒家所说之“仁”的基础是血缘之間的亲亲之爱,表明爱人要从孝顺父母,尊敬兄长开始,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亲身父母都不孝顺,还能说他有仁爱之心吗?所以,孝悌是道德伦理的根基,也是践行仁爱的基础。
儒家的仁爱强调爱有差等,在“爱亲”的基础上,把爱扩充到生活的各个层次,递进式的传递爱,故而,把仁爱推向整个社会生活,形成“尊尊”“亲亲”的社会道德伦理,正如《礼记》中所说:“亲亲尊尊长长,人道之大者也。”(《丧服小记》)
3、泛爱众
儒家的“仁爱”思想并没有停留在“爱亲”上,孔子讲亲亲之爱推广开来,扩展为人与人之间的“爱人”,这里的人不仅指奴隶主贵族阶层,还包括平民,甚至奴隶。孔子由“爱亲”推及“爱人”,已经是伦理意义上的升华。“仁”的“泛爱众”的内涵是建立在群类关系上的道德观念,是儒家道德规范中的功利原则的基础。[9]孔子把儒家“仁爱”扩展到“泛爱众”,要求行“仁”于天下,孔子说:“仁者,……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虽之夷狄,不可弃也。”[10](《论语·子路》) 以上所述,把“仁爱”行于夷狄,是仁爱思想的重要进步,是“爱亲”向“泛爱众”的递进和发展。
孔子要求“仁爱”要做到爱一切人,在“仁爱”思想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孔子提出:“己欲立而立人,自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
显然,是将心比心,推己及人的“仁爱”的一种具体表现。这里直接体现了“泛爱众”之“仁”。所以,仁爱的内涵并不狭隘,仁爱以“亲亲”为本,却不限于“亲亲”。一心之仁,推己及人,扩充开来,是“博施济众”的大爱。
综上所述,儒家仁爱的“爱有差等”,大致可以分为另个等级,第一个是“爱亲”“亲亲”的血缘之爱,第二个是“泛爱众”的博施济众之爱。而这样的仁爱涵盖了人类的全部道德伦理行为。这样,“仁”既是儒家道德实践中的最高道德标准,也是儒家学说中的一个核心的、最重要的的道德范畴。在儒家思想以后的发展中,”仁”成为最高的哲学范畴。
注释:
[1]崔大华,《儒学引论》,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9月版,第31页
[2]崔大华,《儒学引论》,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9月版,第31页
[3]钱穆,《论语新解》,北京:三联书店出版,2002年9月版,第447~448页
[4]钱穆,《论语新解》,北京:三联书店出版,2002年9月版,第342页
[5]崔大华,《儒学引论》,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9月版,第33页
[6]崔大华,《儒学引论》,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9月版,第34页
[7]钱穆,《论语新解》,北京:三联书店出版,2002年9月版,第6页
[8]钱穆,《论语新解》,北京:三联书店出版,2002年9月版,第200页
[9]崔大华,《儒学引论》,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9月版,第35页
[10]钱穆,《论语新解》,北京:三联书店出版,2002年9月版,第342页
参考文献:
[1]崔大華,《儒学引论》,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9月版
[2]钱穆,《论语新解》,北京:三联书店出版,2002年9月版
[3]阮元,《十三经注疏·论语注疏》下册,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1980年版
[4]商国君,《先秦儒家仁学文化研究》,西安:陕西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关键词】:仁爱;民本;爱亲;泛爱众;
儒家的哲学思想博大精深,对中华文化的发展影响深远,它根植于中国人的血液中,并形成了一种获得性的习惯和意识。儒家哲学的核心内容是“仁”,孔子以仁爱思想构建了儒家的一整套学说体系。儒家的仁爱思想有别于倡导天下兼相爱的墨家,也有别于佛家的慈爱以及西方基督文化的博爱,对于“仁”的涵义,孔子以及儒家后来的发展都没有给出明确的概念,但思想界大致统一的观点是:“仁者,爱人”,即:以爱释仁。当然,儒家仁爱思想有其独特且丰富的内涵,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诠释先秦儒家的仁爱思想。
一、仁爱思想的产生
儒家仁爱思想的产生基于西周时期的历史积淀和文化渊源。孔子经历的春秋战国时期,是一个分裂并且充满混乱和战争的 “礼崩乐坏”的时代。因此,孔子追溯周文化,效周公制礼作乐,希望复兴西周的繁荣与礼制,试图从中为乱世的发展找到出路。周文化的以德配天、民本思想都是生发儒家仁爱思想的基础。《尚书·五子之歌》曰:“皇祖有训,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由此显示,西周时期就已经产生重民思想,“民惟邦本”的民本思想被当时的统治阶级接受并实践。民本思想即人民应该受君主的管理,君主受天的委托管理人民,君王在其中作为人民与天沟通的媒介。这样三位一体的天、君、民的关系,要求君主以德配天,必须具有仁德的贤能才可以成为君王。对“德”的高度重视和“民本”思想初步显现出了“仁”的雏形。周代的时代背景和社会关系,使“仁爱”成为一种普遍需求的社会效应。《左传·成公九年》曰:“君子……不背本,仁也;……”[1]显然,在周代的时代背景下,要求人们不背叛自己的家族血亲,不背叛自己的祖先才是仁的表现。《国语·周语中》谓:“仁,所以保民也。”《国语·周语下》也说:“言人必及人”,“爱人能仁”。以上都表明西周时期的“敬德保民”思想是对仁爱的具体体现。事实上,周代的民本思想必然要产生仁爱思想作为其道德要求,德政成为一种客观的必然需求。综上所述,表明周代的民本思想是产生仁爱思想的基础。
二、先秦时期儒家仁爱思想的内涵
仁爱思想作为儒家学说的核心内容,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论语》中论及“仁”的地方有109次,孔子从不同的方面和角度对“仁”做出了全面而深入的解释,可见,“仁”在儒家思想中占有多么重要的位置。“仁爱”思想包含的丰富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仁爱包含着诸德
仁爱思想的产生在与西周时期的民本思想有不解之缘,民本思想中体现“敬德保民”之“德”就是仁爱思想的重要内容。早在孔子之前,《国语》中就完整的提出了十一个道德概念,其中明确提出了“仁”这一概念:
“行其也文,能文则得天地……夫敬,文之恭也;忠,文之实也;信,文之孚也;仁,文之爱也;义,文之制也;智,文之舆也;勇,文之帅也;教,文之施也;孝,文之本也;惠,文之慈也;让,文之材也。象天能敬,帅意能忠,思身能信,爱人能仁,利制能义,事建能智,帅义能勇,施辩能教,昭神能孝,慈和能惠,推敌能让。”(《国语·下》)[2]
由此可见,在孔子之前,仁爱就已经上升为一种具有理论意义的道德概念,当然,那个时期,“仁”的道德概念并没有成为一种普遍性的意识规范,只是倡导性的理论观念。
孔子进一步发展了这种道德意识的理论观念,从人之为人的本质属性之中,探寻人的道德根源,把西周时期的众多道德规范归属于“仁”,使“仁”成为包含诸德的总德。孔子说:“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恭、宽、信、敏、惠、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焉。惠则足以使人。(《论语·阳货》)[3]仁者,……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论语·子路》)[4]
以上可知,孔子认为”仁”是最高的一种道德品性,每一种道德行为都内在的体现了“仁”的精神,“仁”从一种道德行为规范在孔子这里上升为蕴育、包含诸德的总德。此时,“仁”升华为一种至高至善的精神境界,是一种普遍性的价值观,“仁”成为一种最高的道德准则,甚至是高于人的生命的一种精神追求。正如孔子所说,朝闻道,夕可死矣(《论语·里仁》)。
2、爱人之谓仁
从《论语》的记载中可以看出,孔子对儒家的“仁”的界说,确定了一个最基本的、作为产生一切道德行为的精神源泉内涵:爱人。[5]《论语》中记载,弟子樊迟向孔子问仁时,孔子回答:“仁者,爱人。”(《论语·颜渊》)明确指出了言“仁”必及爱人。“仁”就是有仁爱之心,去爱别人,儒家认为能够去爱别人是根植于人内心的善所致,是人的道德行为的发端。
孔子所说的 “爱人”首先基于宗法血缘关系的亲人之爱,即“爱亲之谓仁”(《国语·晋语》)。儒家的“仁”之“爱人”,首先表现为对建立在血缘关系上的父母兄弟之爱,即孝与悌的“亲亲”的道德感情与道德行为。[6]孔子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7](《论语·学而》),“君子笃与亲,而民兴于仁。”[8](《论语·泰伯》)
显然,儒家所说之“仁”的基础是血缘之間的亲亲之爱,表明爱人要从孝顺父母,尊敬兄长开始,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亲身父母都不孝顺,还能说他有仁爱之心吗?所以,孝悌是道德伦理的根基,也是践行仁爱的基础。
儒家的仁爱强调爱有差等,在“爱亲”的基础上,把爱扩充到生活的各个层次,递进式的传递爱,故而,把仁爱推向整个社会生活,形成“尊尊”“亲亲”的社会道德伦理,正如《礼记》中所说:“亲亲尊尊长长,人道之大者也。”(《丧服小记》)
3、泛爱众
儒家的“仁爱”思想并没有停留在“爱亲”上,孔子讲亲亲之爱推广开来,扩展为人与人之间的“爱人”,这里的人不仅指奴隶主贵族阶层,还包括平民,甚至奴隶。孔子由“爱亲”推及“爱人”,已经是伦理意义上的升华。“仁”的“泛爱众”的内涵是建立在群类关系上的道德观念,是儒家道德规范中的功利原则的基础。[9]孔子把儒家“仁爱”扩展到“泛爱众”,要求行“仁”于天下,孔子说:“仁者,……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虽之夷狄,不可弃也。”[10](《论语·子路》) 以上所述,把“仁爱”行于夷狄,是仁爱思想的重要进步,是“爱亲”向“泛爱众”的递进和发展。
孔子要求“仁爱”要做到爱一切人,在“仁爱”思想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孔子提出:“己欲立而立人,自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
显然,是将心比心,推己及人的“仁爱”的一种具体表现。这里直接体现了“泛爱众”之“仁”。所以,仁爱的内涵并不狭隘,仁爱以“亲亲”为本,却不限于“亲亲”。一心之仁,推己及人,扩充开来,是“博施济众”的大爱。
综上所述,儒家仁爱的“爱有差等”,大致可以分为另个等级,第一个是“爱亲”“亲亲”的血缘之爱,第二个是“泛爱众”的博施济众之爱。而这样的仁爱涵盖了人类的全部道德伦理行为。这样,“仁”既是儒家道德实践中的最高道德标准,也是儒家学说中的一个核心的、最重要的的道德范畴。在儒家思想以后的发展中,”仁”成为最高的哲学范畴。
注释:
[1]崔大华,《儒学引论》,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9月版,第31页
[2]崔大华,《儒学引论》,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9月版,第31页
[3]钱穆,《论语新解》,北京:三联书店出版,2002年9月版,第447~448页
[4]钱穆,《论语新解》,北京:三联书店出版,2002年9月版,第342页
[5]崔大华,《儒学引论》,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9月版,第33页
[6]崔大华,《儒学引论》,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9月版,第34页
[7]钱穆,《论语新解》,北京:三联书店出版,2002年9月版,第6页
[8]钱穆,《论语新解》,北京:三联书店出版,2002年9月版,第200页
[9]崔大华,《儒学引论》,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9月版,第35页
[10]钱穆,《论语新解》,北京:三联书店出版,2002年9月版,第342页
参考文献:
[1]崔大華,《儒学引论》,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9月版
[2]钱穆,《论语新解》,北京:三联书店出版,2002年9月版
[3]阮元,《十三经注疏·论语注疏》下册,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1980年版
[4]商国君,《先秦儒家仁学文化研究》,西安:陕西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