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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人生在世,谁能无过?但今天这个话题,应该加上“特殊情境”的前提。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后悔的果必有特殊的因。只有将因果关系梳理清晰,错在哪才有的放矢,错事才对人生产生入情入理的警示。
拆迁的婚姻
葛先生 30岁
技术
【诉说】错事有的可以修正、挽救,有的则一失足成千古恨。我做的错事就是后者,而且,受害人竟是我的母亲。
我是一个工厂的技术员,现在月薪3000来元,7年前我刚工作时,才1200元。我家是深圳郊区的农民,除了一点地和一套50来平米的老房子,一无所有。当时,女友怀孕了,她家人强烈要求结婚,可我家什么都没准备好,要钱没钱,要房没房。
天无绝人之路,就在全家眉头紧锁之时,好消息传来了:2007年11月,深圳地铁5号线通过我们村,全村十几户房屋要拆迁,其中就包括我家。按公布的补偿方案,我家能换个120平米的新房,三室两厅,算上即将出生的孩子,一家五口够住了。
本是桩大好事,可一天母亲说村里有7对夫妻离婚了。这7对都是老夫老妻,一直过得好好的,突然闹离婚,是因为房补政策。补偿方案是以户为单位,单身户可以分得一套70平米的公寓;夫妻、一家三口或者单亲家庭,可以分得100平米的三室两厅;三代以上的,可以分得120平米以上的大房子,多余的原住房面积,折兑成现金补偿。
聪明人一下发现里面的红利,以一家三口为例,两口子离婚了,单身丈夫就可分得一套公寓房,妻子与孩子能分到一套三室两厅。这等好事不做白不做啊,不就去打个离婚证吗?有什么呀,该是一家人,怎样都是一家人。母亲当时也是一说一过,可我却鬼迷了心窍,小算盘一通打:120平住五口人,当然不如五口人分两个单元房住了,我和妻子刚登记,又怀了孩子,闹离婚一看就假,如果让父母离……
父亲是个老实人,听老婆话远近闻名。我把想法跟母亲一说,她举双手赞成,原以为父亲肯定会点头,可没想到他一反常态,死活不同意。最后,我给母亲支招,让她向父亲挑事,拿出泼妇加悍妇的威风,跟父亲大打出手。父亲不知是计,盛怒之下把母亲打翻在地,母亲顺势说“离”,父亲回复:“离就离”。那些天,民政局在村委会开了临时办公窗口,工作人员一看父母打成这样,就很顺利地办了离婚手续。
领到离婚证后,我和母亲在父亲面前喜形于色。知道原委后,老实巴交的父亲更没话了,我想安慰他,却被母亲拦住,她说别理他,都为了孩子,又不是真的,过几天就会过去的。可一星期过去了,父亲还是闷闷不乐,连饭都不跟我们同桌吃了。我有些担心,说父亲是不是真生气了,他来真的咋办?母亲把眼睛一瞪,说:“他敢!”
2008年8月,新房终于可以入住了,我家得了两套,如愿以偿。可让我和母亲没想到的是,父亲果然动真格的了。他竟跟我大伯一家调换了房子,他住到大伯家,大伯一家搬到了他名下的单套里。他这么做的目的很明确,那就是远远地躲开母亲。
我和母亲都傻了,我立马跑到大伯家,扑通一声跪到父亲脚下,求父亲回家。父亲把我拉起来,痛心地说:“我跟你妈这几十年,活的就不是个爷们。为了你,我忍了。现在都要抱孙子了,按说不该闹这个,但你们娘俩想想都对我做了什么?为了一套房子,根本不跟我商量,而是逼和骗,根本没把我当个人。你也大了,有老婆孩子了,我当爹的义务也结束了,离了挺好,我该挺直腰杆过后半生了。”
父母亲就这么分开了,母亲整天以泪洗面。去年夏天,从大伯家传来消息,父亲跟一位叫阿香的汕尾女人好上了。母亲知情后反倒不哭了,跟父亲刚离时那样沉默起来。我活到30岁,一家三口在苦日子里走过的那些记忆,全都浮现眼前。曾经患难与共的老夫妻说散就散了,而最魁祸首竟是他们的亲儿子,我呀!
错不留痕
吕女士 35岁
民企管理者
【诉说】26岁那年,我做了桩错事。现在回头看,应该叫傻事。那年,我签到一家大公司。老总们都是MBA,其中有一位才30出头,叫申克(化名),非常惹眼。大家都说他酷,海归背景,平日里不动声色,会上发言却条理清晰、滔滔不绝,让人折服。作为总裁室的秘书,我跟他并无私交。偶然遇见,他也是高高在上的样子,从不正眼瞧人。
公司成立20周年庆典期间,组织了一次空前大活动,全体去海外度假。一到机场,平日里紧张忙碌的同事们一派轻松,大家有说有笑,气氛特别好。突然,我感觉有一双眼睛在直直地盯着自己,一回头,居然是申克。他一身休闲打扮,与平常严肃的形象完全不同,让人觉得很是惊艳和陌生。
进了机舱,他又是我的邻座。长途飞行,本是个很单调的事,但身边因为有了申克,我一点也不觉乏味。一路上他话非常多,风趣博学,人也显得很有品位,从手表到袜子、鞋子,颜色质地都有一种说不出的舒服。下飞机时,我们俨然成为很熟悉的朋友。后来的时光,我们的目光总能在人群中相遇,我的视线会不由自主地跟着他。公司包了两辆车,如果我在车上看不到他,就会觉得失落。而他,总有办法在下段旅程时坐到我的身边。
那真是一次没了等级的放松游玩,公司里大大小小、上上下下的员工,全部打成一片,一个个看上去都那么开心快乐。我当然也快乐,但乐中有那么一点点的担忧,我好像离不开申克那深情的、无处不在的目光了。他也完全不顾众人的侧目,似乎预备把这次假期当成了我们两个人的旅程。他成了我的专职摄影师,左一张右一张,好不兴奋;我的手划破了,他一脸紧张地给我上药;他一个人跑老远去给我买爱吃的杨桃;他带我避开大队人马,一起去海边散步。
那天晚上联欢,随音乐起舞时,他把我拉到一边,说了句“老地方见”。他指的老地方,就是一块看上去很像公司小花园的空地。我迅速闪人,跑到老地方时,他已经等在那了。他拉住我的手,说给我买了一对玉镯。夜色下,我看不清镯子的样子,但这一点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接下来的话。他说,这是我第一次送女孩子贵重礼物。我笑说你妻子呢,没给过?他答认识她的时候,自己还是个穷学生。在一起日子久了,就没有送礼物的兴致了。 说完,他轻轻揽住我的腰,叹着气说,你,让我重新变年轻了。我第一反应是躲开,但他的手突然变得特别有力,死死地搂住我。我想完了,逃不掉了,人生苦短,好吧,就让我偷偷地放纵一次吧。接下来,我俩完全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和情绪了,一场集体出游变成两个人的蜜月旅行。
回家的日子转眼就到了,登上飞机,玩翻天的人们都闭上眼睛。可我睡不着,显得心神不定。申克坐得离我很远,似乎也睡着了,根本没有注意到我期待、找寻的目光。那一路是那么的漫长,失意感隐隐出现。到达后,员工们等机场大巴车,老总们由各自的司机接走。申克的司机笑盈盈地迎上来,他头都没回就钻进车,一溜烟地消失了。我的心一沉,突然觉得梦散了,真实的世界又回来了。
好不容易盼到上班,我居然像第一天上班那样紧张。在镜子前照了又照,衣着、妆容,不能有一点闪失。可到了办公室才觉得,自己的精心装扮是那么的多余。一整天,我在公司里都没见到申克,他也不曾给过我一个电话。对了,我接到过一个,是他打的,找总裁,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哪怕是客套的寒暄呢。
从第二天开始,我俩仍能在走道上、办公会议上相见,他又变回那个西装革履、神情严肃、不动声色的老总,从没跟我多说一句话,哪怕一个暧昧的眼神呢,都没有,全当我是一个与他毫无关系的陌生人。那海边发生的一切,那对价格不菲的玉镯,都像一场了无痕迹的梦,散得无影无踪。
现在,9年过去了,我早离开那家公司,嫁了人,也当了母亲,还有了自己的事业。与申克的那几天,早已成为一段隐私,被深藏在心底。今天把它晒出来,也算是个自我交待。错就错了,好在它了无痕迹,并没影响到我的人生。
没必要隐婚
小朱 26岁
职场新人
【诉说】一年前,我被一家科技公司录用。劳动合同中有一个附件,是公司内部的《就业规定》,里面的第四条是这样写的:被录取的员工应递交相关的资历材料。经核实若与真实情况不符的,按公司规定惩处。接下来的第五条就是惩处规定,其中有一项指出,如果员工提供的资历材料有假,或用其他不正当方法受雇,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雇该员工。
我在填写自己的基本情况时,在“婚姻状况”一栏犯难了。我刚刚跟男友登记,虽说还没办婚礼,但已经是法定的夫妻。但面试那天我无意间听说,公司不录用已婚的应试者,尤其是女性,因为结婚就意味着生育,生育就意味着……现在人才遍地都是,找个满意的岗位相当不易。为了拿下这个岗位,也为了我和老公能有个更好的明天,我跟他商量后决定隐婚。
一切都很顺利,我职场、情场两得意。谁知五个月后,我竟怀孕了,这如何是好?干了不到半年,又声称未婚,突然冒出要休产假,公司不得气死?再说,他们有厚厚的《就业规定》,我个小胳膊能拧过大腿吗?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坠胎。
妈妈首先跳起来强烈反对。她刚退休,30多年的职业惯性一时刹不住车,她把全部的能量都寄托在我的肚子上。想打掉孩子,没门!她还不无贴心地跟我说:“女儿,别犯傻,什么最靠得住,自己生的孩子。你生下后妈带,不误你工作。等你事业有成再生,老天爷给不给就两说了。”第二个反对的是公公婆婆,当然,他们没有妈妈强烈,似乎在考察是男是女,但劝的话也算入情入理。
我和老公左思右想,还跑到律师事务所做咨询,得到的答案是,按法律规定,单位不能开除怀孕和哺乳期的员工,顶多在经济上给些处罚。但我忘了一个细节,那就是合同里的那个《就业规定》,还有“婚姻状况”一栏里,我填的“未婚”。
妊娠反应很快就出现了,我没明说,这多少影响到了工作,我连续收到六份警告处罚决定书。不久,我已婚并怀孕的事实大白天下,按着劳动合同里的那些规定,公司当天就把我开除了。
我有《劳动法》在手,当然理直气壮,找公司协商多次,但对方态度十分坚决,不行。于是,我一纸诉状递到工业园区法院,告公司开除怀孕的我违法。可没想到的是,一审驳回了我的诉讼。我当然不服,随即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状告公司所作的六份处罚,侵犯了怀孕妇女的合法权益,公司一再提及的“婚姻状况”栏,我虽有偏差、隐瞒,但主观上不存在恶意,也未对工作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再说那个内部的《就业规定》,本身就是在规避法律。在不合法的规章下做出的处罚书,真实性、合法性能立得住吗?
大半年后,中院的判决下来了,竟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他们跟区法院的思路是一致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开除我的依据是违纪,而非歧视怀孕员工。法官私下还做了解释,说如果用人单位把“是否结婚”作为招人标准,那就涉嫌就业歧视了;如果人家并没有以婚姻状况作为录用标准,只是要求职工提供婚姻等基本的个人信息,就没什么不妥了。
算了,说一千、道一万,都是隐婚惹的祸。一个道听途说的“不录用已婚”,让我失去了一份很不错的工作。好在不久儿子就出生了,过错带来的负面情绪,在可爱的大胖小子面前散了许多。但教训是深刻的,那就是职场上要堂堂正正地做事,生活中要正正派派地做人。W责编 / 陈洁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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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的婚姻
葛先生 30岁
技术
【诉说】错事有的可以修正、挽救,有的则一失足成千古恨。我做的错事就是后者,而且,受害人竟是我的母亲。
我是一个工厂的技术员,现在月薪3000来元,7年前我刚工作时,才1200元。我家是深圳郊区的农民,除了一点地和一套50来平米的老房子,一无所有。当时,女友怀孕了,她家人强烈要求结婚,可我家什么都没准备好,要钱没钱,要房没房。
天无绝人之路,就在全家眉头紧锁之时,好消息传来了:2007年11月,深圳地铁5号线通过我们村,全村十几户房屋要拆迁,其中就包括我家。按公布的补偿方案,我家能换个120平米的新房,三室两厅,算上即将出生的孩子,一家五口够住了。
本是桩大好事,可一天母亲说村里有7对夫妻离婚了。这7对都是老夫老妻,一直过得好好的,突然闹离婚,是因为房补政策。补偿方案是以户为单位,单身户可以分得一套70平米的公寓;夫妻、一家三口或者单亲家庭,可以分得100平米的三室两厅;三代以上的,可以分得120平米以上的大房子,多余的原住房面积,折兑成现金补偿。
聪明人一下发现里面的红利,以一家三口为例,两口子离婚了,单身丈夫就可分得一套公寓房,妻子与孩子能分到一套三室两厅。这等好事不做白不做啊,不就去打个离婚证吗?有什么呀,该是一家人,怎样都是一家人。母亲当时也是一说一过,可我却鬼迷了心窍,小算盘一通打:120平住五口人,当然不如五口人分两个单元房住了,我和妻子刚登记,又怀了孩子,闹离婚一看就假,如果让父母离……
父亲是个老实人,听老婆话远近闻名。我把想法跟母亲一说,她举双手赞成,原以为父亲肯定会点头,可没想到他一反常态,死活不同意。最后,我给母亲支招,让她向父亲挑事,拿出泼妇加悍妇的威风,跟父亲大打出手。父亲不知是计,盛怒之下把母亲打翻在地,母亲顺势说“离”,父亲回复:“离就离”。那些天,民政局在村委会开了临时办公窗口,工作人员一看父母打成这样,就很顺利地办了离婚手续。
领到离婚证后,我和母亲在父亲面前喜形于色。知道原委后,老实巴交的父亲更没话了,我想安慰他,却被母亲拦住,她说别理他,都为了孩子,又不是真的,过几天就会过去的。可一星期过去了,父亲还是闷闷不乐,连饭都不跟我们同桌吃了。我有些担心,说父亲是不是真生气了,他来真的咋办?母亲把眼睛一瞪,说:“他敢!”
2008年8月,新房终于可以入住了,我家得了两套,如愿以偿。可让我和母亲没想到的是,父亲果然动真格的了。他竟跟我大伯一家调换了房子,他住到大伯家,大伯一家搬到了他名下的单套里。他这么做的目的很明确,那就是远远地躲开母亲。
我和母亲都傻了,我立马跑到大伯家,扑通一声跪到父亲脚下,求父亲回家。父亲把我拉起来,痛心地说:“我跟你妈这几十年,活的就不是个爷们。为了你,我忍了。现在都要抱孙子了,按说不该闹这个,但你们娘俩想想都对我做了什么?为了一套房子,根本不跟我商量,而是逼和骗,根本没把我当个人。你也大了,有老婆孩子了,我当爹的义务也结束了,离了挺好,我该挺直腰杆过后半生了。”
父母亲就这么分开了,母亲整天以泪洗面。去年夏天,从大伯家传来消息,父亲跟一位叫阿香的汕尾女人好上了。母亲知情后反倒不哭了,跟父亲刚离时那样沉默起来。我活到30岁,一家三口在苦日子里走过的那些记忆,全都浮现眼前。曾经患难与共的老夫妻说散就散了,而最魁祸首竟是他们的亲儿子,我呀!
错不留痕
吕女士 35岁
民企管理者
【诉说】26岁那年,我做了桩错事。现在回头看,应该叫傻事。那年,我签到一家大公司。老总们都是MBA,其中有一位才30出头,叫申克(化名),非常惹眼。大家都说他酷,海归背景,平日里不动声色,会上发言却条理清晰、滔滔不绝,让人折服。作为总裁室的秘书,我跟他并无私交。偶然遇见,他也是高高在上的样子,从不正眼瞧人。
公司成立20周年庆典期间,组织了一次空前大活动,全体去海外度假。一到机场,平日里紧张忙碌的同事们一派轻松,大家有说有笑,气氛特别好。突然,我感觉有一双眼睛在直直地盯着自己,一回头,居然是申克。他一身休闲打扮,与平常严肃的形象完全不同,让人觉得很是惊艳和陌生。
进了机舱,他又是我的邻座。长途飞行,本是个很单调的事,但身边因为有了申克,我一点也不觉乏味。一路上他话非常多,风趣博学,人也显得很有品位,从手表到袜子、鞋子,颜色质地都有一种说不出的舒服。下飞机时,我们俨然成为很熟悉的朋友。后来的时光,我们的目光总能在人群中相遇,我的视线会不由自主地跟着他。公司包了两辆车,如果我在车上看不到他,就会觉得失落。而他,总有办法在下段旅程时坐到我的身边。
那真是一次没了等级的放松游玩,公司里大大小小、上上下下的员工,全部打成一片,一个个看上去都那么开心快乐。我当然也快乐,但乐中有那么一点点的担忧,我好像离不开申克那深情的、无处不在的目光了。他也完全不顾众人的侧目,似乎预备把这次假期当成了我们两个人的旅程。他成了我的专职摄影师,左一张右一张,好不兴奋;我的手划破了,他一脸紧张地给我上药;他一个人跑老远去给我买爱吃的杨桃;他带我避开大队人马,一起去海边散步。
那天晚上联欢,随音乐起舞时,他把我拉到一边,说了句“老地方见”。他指的老地方,就是一块看上去很像公司小花园的空地。我迅速闪人,跑到老地方时,他已经等在那了。他拉住我的手,说给我买了一对玉镯。夜色下,我看不清镯子的样子,但这一点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接下来的话。他说,这是我第一次送女孩子贵重礼物。我笑说你妻子呢,没给过?他答认识她的时候,自己还是个穷学生。在一起日子久了,就没有送礼物的兴致了。 说完,他轻轻揽住我的腰,叹着气说,你,让我重新变年轻了。我第一反应是躲开,但他的手突然变得特别有力,死死地搂住我。我想完了,逃不掉了,人生苦短,好吧,就让我偷偷地放纵一次吧。接下来,我俩完全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和情绪了,一场集体出游变成两个人的蜜月旅行。
回家的日子转眼就到了,登上飞机,玩翻天的人们都闭上眼睛。可我睡不着,显得心神不定。申克坐得离我很远,似乎也睡着了,根本没有注意到我期待、找寻的目光。那一路是那么的漫长,失意感隐隐出现。到达后,员工们等机场大巴车,老总们由各自的司机接走。申克的司机笑盈盈地迎上来,他头都没回就钻进车,一溜烟地消失了。我的心一沉,突然觉得梦散了,真实的世界又回来了。
好不容易盼到上班,我居然像第一天上班那样紧张。在镜子前照了又照,衣着、妆容,不能有一点闪失。可到了办公室才觉得,自己的精心装扮是那么的多余。一整天,我在公司里都没见到申克,他也不曾给过我一个电话。对了,我接到过一个,是他打的,找总裁,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哪怕是客套的寒暄呢。
从第二天开始,我俩仍能在走道上、办公会议上相见,他又变回那个西装革履、神情严肃、不动声色的老总,从没跟我多说一句话,哪怕一个暧昧的眼神呢,都没有,全当我是一个与他毫无关系的陌生人。那海边发生的一切,那对价格不菲的玉镯,都像一场了无痕迹的梦,散得无影无踪。
现在,9年过去了,我早离开那家公司,嫁了人,也当了母亲,还有了自己的事业。与申克的那几天,早已成为一段隐私,被深藏在心底。今天把它晒出来,也算是个自我交待。错就错了,好在它了无痕迹,并没影响到我的人生。
没必要隐婚
小朱 26岁
职场新人
【诉说】一年前,我被一家科技公司录用。劳动合同中有一个附件,是公司内部的《就业规定》,里面的第四条是这样写的:被录取的员工应递交相关的资历材料。经核实若与真实情况不符的,按公司规定惩处。接下来的第五条就是惩处规定,其中有一项指出,如果员工提供的资历材料有假,或用其他不正当方法受雇,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雇该员工。
我在填写自己的基本情况时,在“婚姻状况”一栏犯难了。我刚刚跟男友登记,虽说还没办婚礼,但已经是法定的夫妻。但面试那天我无意间听说,公司不录用已婚的应试者,尤其是女性,因为结婚就意味着生育,生育就意味着……现在人才遍地都是,找个满意的岗位相当不易。为了拿下这个岗位,也为了我和老公能有个更好的明天,我跟他商量后决定隐婚。
一切都很顺利,我职场、情场两得意。谁知五个月后,我竟怀孕了,这如何是好?干了不到半年,又声称未婚,突然冒出要休产假,公司不得气死?再说,他们有厚厚的《就业规定》,我个小胳膊能拧过大腿吗?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坠胎。
妈妈首先跳起来强烈反对。她刚退休,30多年的职业惯性一时刹不住车,她把全部的能量都寄托在我的肚子上。想打掉孩子,没门!她还不无贴心地跟我说:“女儿,别犯傻,什么最靠得住,自己生的孩子。你生下后妈带,不误你工作。等你事业有成再生,老天爷给不给就两说了。”第二个反对的是公公婆婆,当然,他们没有妈妈强烈,似乎在考察是男是女,但劝的话也算入情入理。
我和老公左思右想,还跑到律师事务所做咨询,得到的答案是,按法律规定,单位不能开除怀孕和哺乳期的员工,顶多在经济上给些处罚。但我忘了一个细节,那就是合同里的那个《就业规定》,还有“婚姻状况”一栏里,我填的“未婚”。
妊娠反应很快就出现了,我没明说,这多少影响到了工作,我连续收到六份警告处罚决定书。不久,我已婚并怀孕的事实大白天下,按着劳动合同里的那些规定,公司当天就把我开除了。
我有《劳动法》在手,当然理直气壮,找公司协商多次,但对方态度十分坚决,不行。于是,我一纸诉状递到工业园区法院,告公司开除怀孕的我违法。可没想到的是,一审驳回了我的诉讼。我当然不服,随即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状告公司所作的六份处罚,侵犯了怀孕妇女的合法权益,公司一再提及的“婚姻状况”栏,我虽有偏差、隐瞒,但主观上不存在恶意,也未对工作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再说那个内部的《就业规定》,本身就是在规避法律。在不合法的规章下做出的处罚书,真实性、合法性能立得住吗?
大半年后,中院的判决下来了,竟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他们跟区法院的思路是一致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开除我的依据是违纪,而非歧视怀孕员工。法官私下还做了解释,说如果用人单位把“是否结婚”作为招人标准,那就涉嫌就业歧视了;如果人家并没有以婚姻状况作为录用标准,只是要求职工提供婚姻等基本的个人信息,就没什么不妥了。
算了,说一千、道一万,都是隐婚惹的祸。一个道听途说的“不录用已婚”,让我失去了一份很不错的工作。好在不久儿子就出生了,过错带来的负面情绪,在可爱的大胖小子面前散了许多。但教训是深刻的,那就是职场上要堂堂正正地做事,生活中要正正派派地做人。W责编 / 陈洁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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