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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文化发展方式、提升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必然要求。文化与科技融合,有助于打造文化发展平台,拓展文化发展空间,为文化产业发展插上科技的翅膀。必须通过加强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新兴业态、研发核心技术、完善服务平台、集聚整合资源等路径,进一步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
关键词:文化产业 科技 融合 发展
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和世界经济深度调整的大背景下,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既面临机遇,又面对挑战。总体上看,我国文化产业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在全球价值链中处于中低端环节,迫切需要转型升级。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文化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促进科技创新,打造文化高地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提高文化产品生产和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 文化与科技融合,有助于打造文化发展平台,拓展文化发展空间,转变文化发展方式,增强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文化产业呈几何级增长,为文化产业发展插上科技的翅膀。文化与科技相互促进、融合发展,已经成为当今经济文化发展新趋势。
一、进一步认识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意义
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高速发展,在发展进程中注重发挥科技对文化产业的支撑、提升和牵引作用,大力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不断加快,文化科技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新兴文化业态不断发展。但同时也存在融合深度广度不够、产学研体系不健全、复合型人才短缺等问题。必须要进一步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打造文化产业发展升级版。科技是文化發展中最活跃的因素,科技进步是文化产业发展的不竭动力,科技发展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和手段。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等高新科技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使文化有了更多的表现形式和传播手段,极大地增强了文化的创造力、表现力和传播力,催生了一系列新兴文化业态。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传统文化保护、艺术等文化服务行业的提升,新的文化服务形式和业态的形成,都需要科技的支撑、引领。高新技术的发展无时不在塑造着社会文化的形态,直接影响着社会文化及其发展演变。
另一方面,文化发展为科技发展建立了重要基础。文化为科技创新提供智力支持,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为科技成果应用提供了巨大空间。人类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是互相促进的发展领域,没有社会文化水平的整体提升,科技也难以获得发展的土壤和应用的空间。文化的发展不但为科技发展提供了必要的环境条件,也影响着技术的选择与发展路径,进而对社会发展产生新的影响。
二、进一步把握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路径
1.加强传统产业改造。进一步推动高新技术在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演艺娱乐等传统文化产业领域的运用,创新文化生产、传播、消费方式,全面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提升文化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依托重点出版企业,打造数字出版基地,推动出版企业开发和制作数字图书、数字报刊,发展电子阅读及有声阅读,推动传统出版企业出版流程数字化和印刷复制企业的数字化改造。加快广播电视有线网络的数字化转换和双向化改造,提高数字电影制作生产能力,实现广播电影电视产业的升级换代。推动演出场所、演出设备和演出形式的科技提升,鼓励对舞台表演进行数字化采集,运用高清电视和网络视频在更大范围传播,实现演艺产业生产和消费模式的转变。积极建设数字图书馆、网上博物馆、网上剧院、数字科技馆等,推进文化服务数字化、网络化进程。
2.加强新兴业态提升。充分运用高新技术推动文化内容、形式和传播手段创新,催生新的文化业态,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手机电视、网络电视、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拓展文化发展领域和空间。加快培育一批文化创意企业,打造文化创意平台,依靠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交互式网络广播影视、数字多媒体广播等新兴媒体,开发互联网接入及信息服务、视频点播、数字娱乐产品等增值业务,全面实现广播电影电视数字化、网络化。积极发展数字出版、网络出版、手机出版等新兴业态,支持电子纸、阅读器等新闻出版新载体的技术开发、应用和产业化,加快各类出版物的数字化、网络化、电子商务化进程。
3.加强核心技术研发。以支持数字内容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为目标,重点推进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内容集成、存储、分发及传输等技术攻关,推动数字内容技术应用和产业化。适应“三网融合”要求,加强集成电路、软件和关键元器件相关技术的研发攻关,开发双向数字电视、多媒体终端、智能化家用电器等产品,加强多媒体广播电视、IPTV、手机电视、数字电视宽带上网等相关业务的应用研发。加强虚拟现实技术的集成应用,建设数字媒体技术与虚拟现实系统开发平台,支持数字动漫及数字影视创作、数字作品整合和营销、面向公众的内容综合应用服务,促进虚拟会展、在线体验等新业态发展。
4.加强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扶持创意产业技术开发平台、动漫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影视动画制作技术平台、数字出版公共服务平台、版权综合服务平台以及新媒体应用、内容开发、传输覆盖研发平台等专业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为中小科技文化企业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完善技术研发、制作生产、示范运行机制,促进高新技术在文化创意产业的应用示范。加强产学研合作,引导、支持骨干文化企业与科研单位组建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一批企业重点实验室和技术研究中心,建立产学研一体化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不断提升文化科技创新能力。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骨干企业和机构建设文化科技研发平台,鼓励文化科技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重点技术联合攻关,重点突破数字影视、数字出版、动漫制作、演艺科技以及其它文化产品创意、生产、传播、运营、消费等环节的关键技术和集成应用技术。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提高文化与科技融合的效益,注重打通文化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逐步完善知识产权、技术作为资本的参股制度,积极探索把文化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赋予研发单位的方式,进一步为文化科技创新创造松绑和加力,推动文化与科技有效融合、创新发展。 5.加强资源集聚整合。打造文化科技创意产业区,加快建设动漫游戏、数字内容等文化科技创意基地,促进文化科技融合发展。加快打造一批集创意研发、产业孵化、产品交易、人才培训为一体的文化科技创意产业园区和基地,推动文化创意企业和文化科技企业集聚发展。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投资融资、综合服务等保障体系建设,加大对文化企业的孵化培育力度,提升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水平。放大文化新业态集群效应,优化文化新业态区域布局,重点发挥各类园区与基地的集聚效应和示范带动作用,加强高新技术园区与文化产业园区的互动互补功能,推动相关文化新业态集群式发展。破除企业跨地区、跨行业经营壁垒,鼓励企业整合创意、研发、生产及营销等上下游环节,打造和延伸文化新业态产业链。
6.加强文化中介服务。培育和发展面向社会从事文化科技咨询、技术评估、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文化科技中介服务,有效降低文化科技创新风险,加速推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科技成果产业化。建设文化科技成果供需对接平台,为文化科技创新成果的信息发布和产权交易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鼓励发展文化领域的知识产权代理、推介、交易和法律保护等服务产业,逐步构建覆盖全市的文化知识产权服务网络。鼓励文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创新服务方式、服务手段和组织形式,规范服务行为,全面提高服务水平。
三、进一步落实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措施
1.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文化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构建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的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统筹规划,强化协调配合,协调解决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形成推进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合力。加强文化科技合作制度、指标体系和调查方法的研究,逐步探索建立一套适用于评价文化科技发展速度、发展水平、发展潜力以及投入产出效益的评价指标体系。优化文化与科技相互融合的外部环境,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文化科技创新的宣传和知识普及,在全社会形成支持文化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
2.切实强化产权保护。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文化新业态知识产权登记管理与评估,加强产权交易市场监管与服务,完善网络、信息技术环境下产权保护的有效手段,加大对文化领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高度重视文化产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建立司法保护、行政执法、行业自律三结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维护文化科技企业的合法权益,特别是数字文化产品等各类新型文化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为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提供保障。加快培育服务型社会组织,支持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规范、标准建设与权利救济,发展面向文化新业态的评估、咨询、知识产权服务等中介机构。
3.切实强化政策扶持。切实落实、用足用好国家、省、市有关鼓励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财税、信贷、投融资、市场准入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的扶持政策。加大对重大文化科技创新项目和文化领域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应用的支持力度,在扶持科技发展的资金、基金安排上,加大對文化科技创新项目的支持。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向文化科技创新项目倾斜。畅通投融资渠道,搭建文化科技企业和基金公司、投资公司、商业银行之间的合作桥梁;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引入新兴金融支持手段,利用创业板和“新三板”的机遇,扶持一批有实力的文化科技企业上市。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文化科技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鼓励文化企业与科技企业跨界联姻、深度合作,组建各种形式的战略联盟和企业集团。重点扶持影视、出版、动漫、文艺等领域的领军企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大力培育“专、精、特、新”的创新创业中小企业集群,构建多层次文化科技企业梯队。
4.切实强化人才支撑。整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社会力量等资源,加快推进文化科技人才培养,造就一批专业扎实、思维创新、作风过硬的文化科技研究与应用人才。完善学科体系,加强文化科技复合型人才培养,形成一批具有科技与文化融合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人才队伍。改进培养方式、拓宽培养渠道,建立长效的人才培养机制,积极储备高素质的文化产业科技人才后备队伍。完善文化科技人才考评管理机制,建立文化科技人才数据库,加强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的引进,促进文化科技人才有序流动,营造有利于发挥各类人才才智的生存发展环境。贯彻人本理念,强化文化新业态人才支撑,推出更多的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尤其是投资、资本运作、经营管理类高层次复合人才。研究制订专项人才引进计划,加强子女教育、住房、医疗及税收等政策配套,全面营造尊重人才、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环境。
关键词:文化产业 科技 融合 发展
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和世界经济深度调整的大背景下,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既面临机遇,又面对挑战。总体上看,我国文化产业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在全球价值链中处于中低端环节,迫切需要转型升级。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文化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促进科技创新,打造文化高地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提高文化产品生产和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 文化与科技融合,有助于打造文化发展平台,拓展文化发展空间,转变文化发展方式,增强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文化产业呈几何级增长,为文化产业发展插上科技的翅膀。文化与科技相互促进、融合发展,已经成为当今经济文化发展新趋势。
一、进一步认识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意义
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高速发展,在发展进程中注重发挥科技对文化产业的支撑、提升和牵引作用,大力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不断加快,文化科技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新兴文化业态不断发展。但同时也存在融合深度广度不够、产学研体系不健全、复合型人才短缺等问题。必须要进一步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打造文化产业发展升级版。科技是文化發展中最活跃的因素,科技进步是文化产业发展的不竭动力,科技发展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和手段。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等高新科技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使文化有了更多的表现形式和传播手段,极大地增强了文化的创造力、表现力和传播力,催生了一系列新兴文化业态。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传统文化保护、艺术等文化服务行业的提升,新的文化服务形式和业态的形成,都需要科技的支撑、引领。高新技术的发展无时不在塑造着社会文化的形态,直接影响着社会文化及其发展演变。
另一方面,文化发展为科技发展建立了重要基础。文化为科技创新提供智力支持,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为科技成果应用提供了巨大空间。人类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是互相促进的发展领域,没有社会文化水平的整体提升,科技也难以获得发展的土壤和应用的空间。文化的发展不但为科技发展提供了必要的环境条件,也影响着技术的选择与发展路径,进而对社会发展产生新的影响。
二、进一步把握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路径
1.加强传统产业改造。进一步推动高新技术在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演艺娱乐等传统文化产业领域的运用,创新文化生产、传播、消费方式,全面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提升文化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依托重点出版企业,打造数字出版基地,推动出版企业开发和制作数字图书、数字报刊,发展电子阅读及有声阅读,推动传统出版企业出版流程数字化和印刷复制企业的数字化改造。加快广播电视有线网络的数字化转换和双向化改造,提高数字电影制作生产能力,实现广播电影电视产业的升级换代。推动演出场所、演出设备和演出形式的科技提升,鼓励对舞台表演进行数字化采集,运用高清电视和网络视频在更大范围传播,实现演艺产业生产和消费模式的转变。积极建设数字图书馆、网上博物馆、网上剧院、数字科技馆等,推进文化服务数字化、网络化进程。
2.加强新兴业态提升。充分运用高新技术推动文化内容、形式和传播手段创新,催生新的文化业态,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手机电视、网络电视、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拓展文化发展领域和空间。加快培育一批文化创意企业,打造文化创意平台,依靠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交互式网络广播影视、数字多媒体广播等新兴媒体,开发互联网接入及信息服务、视频点播、数字娱乐产品等增值业务,全面实现广播电影电视数字化、网络化。积极发展数字出版、网络出版、手机出版等新兴业态,支持电子纸、阅读器等新闻出版新载体的技术开发、应用和产业化,加快各类出版物的数字化、网络化、电子商务化进程。
3.加强核心技术研发。以支持数字内容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为目标,重点推进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内容集成、存储、分发及传输等技术攻关,推动数字内容技术应用和产业化。适应“三网融合”要求,加强集成电路、软件和关键元器件相关技术的研发攻关,开发双向数字电视、多媒体终端、智能化家用电器等产品,加强多媒体广播电视、IPTV、手机电视、数字电视宽带上网等相关业务的应用研发。加强虚拟现实技术的集成应用,建设数字媒体技术与虚拟现实系统开发平台,支持数字动漫及数字影视创作、数字作品整合和营销、面向公众的内容综合应用服务,促进虚拟会展、在线体验等新业态发展。
4.加强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扶持创意产业技术开发平台、动漫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影视动画制作技术平台、数字出版公共服务平台、版权综合服务平台以及新媒体应用、内容开发、传输覆盖研发平台等专业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为中小科技文化企业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完善技术研发、制作生产、示范运行机制,促进高新技术在文化创意产业的应用示范。加强产学研合作,引导、支持骨干文化企业与科研单位组建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一批企业重点实验室和技术研究中心,建立产学研一体化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不断提升文化科技创新能力。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骨干企业和机构建设文化科技研发平台,鼓励文化科技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重点技术联合攻关,重点突破数字影视、数字出版、动漫制作、演艺科技以及其它文化产品创意、生产、传播、运营、消费等环节的关键技术和集成应用技术。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提高文化与科技融合的效益,注重打通文化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逐步完善知识产权、技术作为资本的参股制度,积极探索把文化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赋予研发单位的方式,进一步为文化科技创新创造松绑和加力,推动文化与科技有效融合、创新发展。 5.加强资源集聚整合。打造文化科技创意产业区,加快建设动漫游戏、数字内容等文化科技创意基地,促进文化科技融合发展。加快打造一批集创意研发、产业孵化、产品交易、人才培训为一体的文化科技创意产业园区和基地,推动文化创意企业和文化科技企业集聚发展。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投资融资、综合服务等保障体系建设,加大对文化企业的孵化培育力度,提升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水平。放大文化新业态集群效应,优化文化新业态区域布局,重点发挥各类园区与基地的集聚效应和示范带动作用,加强高新技术园区与文化产业园区的互动互补功能,推动相关文化新业态集群式发展。破除企业跨地区、跨行业经营壁垒,鼓励企业整合创意、研发、生产及营销等上下游环节,打造和延伸文化新业态产业链。
6.加强文化中介服务。培育和发展面向社会从事文化科技咨询、技术评估、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文化科技中介服务,有效降低文化科技创新风险,加速推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科技成果产业化。建设文化科技成果供需对接平台,为文化科技创新成果的信息发布和产权交易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鼓励发展文化领域的知识产权代理、推介、交易和法律保护等服务产业,逐步构建覆盖全市的文化知识产权服务网络。鼓励文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创新服务方式、服务手段和组织形式,规范服务行为,全面提高服务水平。
三、进一步落实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措施
1.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文化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构建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的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统筹规划,强化协调配合,协调解决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形成推进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合力。加强文化科技合作制度、指标体系和调查方法的研究,逐步探索建立一套适用于评价文化科技发展速度、发展水平、发展潜力以及投入产出效益的评价指标体系。优化文化与科技相互融合的外部环境,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文化科技创新的宣传和知识普及,在全社会形成支持文化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
2.切实强化产权保护。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文化新业态知识产权登记管理与评估,加强产权交易市场监管与服务,完善网络、信息技术环境下产权保护的有效手段,加大对文化领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高度重视文化产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建立司法保护、行政执法、行业自律三结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维护文化科技企业的合法权益,特别是数字文化产品等各类新型文化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为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提供保障。加快培育服务型社会组织,支持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规范、标准建设与权利救济,发展面向文化新业态的评估、咨询、知识产权服务等中介机构。
3.切实强化政策扶持。切实落实、用足用好国家、省、市有关鼓励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财税、信贷、投融资、市场准入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的扶持政策。加大对重大文化科技创新项目和文化领域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应用的支持力度,在扶持科技发展的资金、基金安排上,加大對文化科技创新项目的支持。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向文化科技创新项目倾斜。畅通投融资渠道,搭建文化科技企业和基金公司、投资公司、商业银行之间的合作桥梁;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引入新兴金融支持手段,利用创业板和“新三板”的机遇,扶持一批有实力的文化科技企业上市。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文化科技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鼓励文化企业与科技企业跨界联姻、深度合作,组建各种形式的战略联盟和企业集团。重点扶持影视、出版、动漫、文艺等领域的领军企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大力培育“专、精、特、新”的创新创业中小企业集群,构建多层次文化科技企业梯队。
4.切实强化人才支撑。整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社会力量等资源,加快推进文化科技人才培养,造就一批专业扎实、思维创新、作风过硬的文化科技研究与应用人才。完善学科体系,加强文化科技复合型人才培养,形成一批具有科技与文化融合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人才队伍。改进培养方式、拓宽培养渠道,建立长效的人才培养机制,积极储备高素质的文化产业科技人才后备队伍。完善文化科技人才考评管理机制,建立文化科技人才数据库,加强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的引进,促进文化科技人才有序流动,营造有利于发挥各类人才才智的生存发展环境。贯彻人本理念,强化文化新业态人才支撑,推出更多的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尤其是投资、资本运作、经营管理类高层次复合人才。研究制订专项人才引进计划,加强子女教育、住房、医疗及税收等政策配套,全面营造尊重人才、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