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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技发展,人们的精神信仰、价值取向、生活观念及行为准则都在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导致当今社会各种矛盾突显。我党面对改革开放过程中突显出的各种社会矛盾,高瞻远瞩地实施依法治国战略,牢牢抓住了解决问题的关键。要完成这一伟大战略任务,根本问题就是培养接班人的问题。由此可见,普法教育必须从娃娃抓起,切实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不断提高青少年的守法、护法自觉性,这是构建法治、和谐社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基础。
一、当前学校普法教育工作面临的现状
1、学校没有把法制教育作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学校里除大学有专门的法律专业外,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制教育内容不仅少得可怜,而且全部散见于德育类教材中,作为学校德育内容的一个相对次要的组成部分,不系统、不全面、无规律,缺乏内在连续性和系统性。孰不知,“道德人”与“法律人”尽管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本质上是有区别的,有道德的人会因为不懂法而触犯法律,而不道德的人却会因为了解法律而不敢犯法。邓小平同志在讲到“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人才时,也是把有道德和有纪律(合理理解就是有法纪)并提的,而且特别强调纪律的重要性,丝毫没有把纪律纳入道德范畴之意。
2、把法制教育等同于法律知识教学。
法制教育是指通过学校的各种教育形式,使学生知法、守法并学会用法,培养和提高法律素质,形成良好的守法用法和护法习惯,自觉树立法律权威。当前学校法制教育实践,绝大多数仅仅停留在“知法”这一层次上,忽视了对学生进行法律情感的陶冶和法律行为习惯的培养。当然,法律知识教学是法制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但两者有着重要区别,法律知识教学不能代替法制教育,知法者并不一定是守法者,知法是前提和手段,守法、用法和护法才是法制教育的目的和归宿。现在知法犯法青少年大有人在,有两点可以说明,一是模仿犯罪,不少青少年模仿影视小说中罪犯的犯罪方法和手段实施犯罪;二是反侦查,比如作案时带手套,伪造证件,破坏现场等等。所以,把传统学校德育中的法律知识教学,转变为法律素养已是当前中小学校教育的当务之急。
3、学校缺乏法制教育的系统教材。这一点从现行教材的设置便可看出,在现行的教材中,只有初中二年级一门法律基础课,而小学六年和其他阶段的教学几乎没有任何法律课的设置,或者仅仅流于形式,半年将一次法制课。江泽民同志指出: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和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而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承担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任,所以教育主管部门应重视起学校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应该认识到加强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必不可少。
4、任課教师水平参差不齐,学生积极性不高。现在的法律课教师多为带班上来的品德、政治教师,其中很多教师可能从来都没有接触过法律,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教学方法便存在着一定的欠缺,导致很多教师只能照本宣科,进行填鸭式教学,缺乏案例教学和课堂的灵活性,使法律课成了纯粹的知识讲授课,学生没有任何积极性可言。 5、法制教育仅仅局限于校园和课堂之内。由于对法制课的重视程度和经费等原因,现在的法制教育仅仅局限在了校园之中和课堂之内,很少有学校能把学生带出去学习,或邀请其他单位参加,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只把教育局限在了45分钟的课堂内,造成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脱节,不利于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
二、学校普法教育工作的实施策略
1、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普法教育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充分利用和发挥家长委员会、家长会、影视宣传媒体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宣传,让所有家长、社会公民尤其是学校真正懂得教育孩子学会做人比教会孩子怎样读书更重要;懂得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是做一名合格公民、优秀公民的基本准则和前提条件。要把我们的后代真正培养成一代德才兼备的人才,首先必须努力提高他们的法律水平和道德素养,唯有如此,过去重智育轻德育、重镜头轻实效的错误倾向才会得到根本性扭转,青少年的学法、守法行为才会得到有力监督。家庭、学校、社会三者之间只有达成了共识、形成了合力,普法教育工作才能真正取得实效。
2、大胆开拓,创新模式,为普法教育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机制
一方面,学校及相关教育部门要进一步严格落实国家教育教学大纲和《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规定,在逐步为学校配备专业法制课教师的同时,加强对现有师资的法律专业培训,从根本上改变教育队伍力量薄弱、素质相对不高的问题。与此同时,把法制教育课程纳入学生的必修课范围,统一分层开设规定的法制教育课程,统一配套规范的教材,把学业成绩列入对学生的硬性考核范围,从根本上扭转过去“学与不学都一样,知多知少不重要”的错误思想。另一方面,要努力改进教育方式,因为学习法律知识毕竟不同于学习音、体、美知识,绝大部分音、体、美知识学生完全可以在娱乐和丰富多彩的活动中获取,但要学生在娱乐和活动中获得系统、丰富的法律知识是极不现实的。因此,我们在向学生传授法律知识的过程中,除根据教学实际需要保留一些有效的趣味性教学方式外,更多的要采取一些“灌输式”手段进行教学,决不能一味地投学生所好,顺从学生兴趣,从而从根本上保证广大青少年掌握法律知识的深度和广度。再者,我们还要根据根据青少年的身心发展规律,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依托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联合共建单位开展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在活动和实践中接受教育,使学生所掌握的知识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拓展。
3、严格执法,捍卫法威,伸张正义,促进和谐
如果用法不公、执法不严,势必导致法威受损、正义遭辱,法律的功能和作用势必遭到人们的质疑,人们对法制的信仰就会大打折扣。因此,政府和执法职能部门如何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捍卫法律尊严,惩恶扬善,在保护好改革开放成果的同时,不断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严格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严厉打击一切危害学校教育秩序和损害青少年心身健康的违法行为,也是促使青少年学生和广大社会公民积极学法、自觉守法、正确用法、齐心护法的重要举措。
毋庸置疑,全力打造“法治学校”、不断培养心身健康、人格健全、品德高尚、知识全面的接班人,永远是构建法治社会,全面推进我国民主法制建设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一、当前学校普法教育工作面临的现状
1、学校没有把法制教育作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学校里除大学有专门的法律专业外,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制教育内容不仅少得可怜,而且全部散见于德育类教材中,作为学校德育内容的一个相对次要的组成部分,不系统、不全面、无规律,缺乏内在连续性和系统性。孰不知,“道德人”与“法律人”尽管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本质上是有区别的,有道德的人会因为不懂法而触犯法律,而不道德的人却会因为了解法律而不敢犯法。邓小平同志在讲到“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人才时,也是把有道德和有纪律(合理理解就是有法纪)并提的,而且特别强调纪律的重要性,丝毫没有把纪律纳入道德范畴之意。
2、把法制教育等同于法律知识教学。
法制教育是指通过学校的各种教育形式,使学生知法、守法并学会用法,培养和提高法律素质,形成良好的守法用法和护法习惯,自觉树立法律权威。当前学校法制教育实践,绝大多数仅仅停留在“知法”这一层次上,忽视了对学生进行法律情感的陶冶和法律行为习惯的培养。当然,法律知识教学是法制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但两者有着重要区别,法律知识教学不能代替法制教育,知法者并不一定是守法者,知法是前提和手段,守法、用法和护法才是法制教育的目的和归宿。现在知法犯法青少年大有人在,有两点可以说明,一是模仿犯罪,不少青少年模仿影视小说中罪犯的犯罪方法和手段实施犯罪;二是反侦查,比如作案时带手套,伪造证件,破坏现场等等。所以,把传统学校德育中的法律知识教学,转变为法律素养已是当前中小学校教育的当务之急。
3、学校缺乏法制教育的系统教材。这一点从现行教材的设置便可看出,在现行的教材中,只有初中二年级一门法律基础课,而小学六年和其他阶段的教学几乎没有任何法律课的设置,或者仅仅流于形式,半年将一次法制课。江泽民同志指出: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和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而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承担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任,所以教育主管部门应重视起学校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应该认识到加强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必不可少。
4、任課教师水平参差不齐,学生积极性不高。现在的法律课教师多为带班上来的品德、政治教师,其中很多教师可能从来都没有接触过法律,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教学方法便存在着一定的欠缺,导致很多教师只能照本宣科,进行填鸭式教学,缺乏案例教学和课堂的灵活性,使法律课成了纯粹的知识讲授课,学生没有任何积极性可言。 5、法制教育仅仅局限于校园和课堂之内。由于对法制课的重视程度和经费等原因,现在的法制教育仅仅局限在了校园之中和课堂之内,很少有学校能把学生带出去学习,或邀请其他单位参加,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只把教育局限在了45分钟的课堂内,造成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脱节,不利于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
二、学校普法教育工作的实施策略
1、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普法教育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充分利用和发挥家长委员会、家长会、影视宣传媒体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宣传,让所有家长、社会公民尤其是学校真正懂得教育孩子学会做人比教会孩子怎样读书更重要;懂得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是做一名合格公民、优秀公民的基本准则和前提条件。要把我们的后代真正培养成一代德才兼备的人才,首先必须努力提高他们的法律水平和道德素养,唯有如此,过去重智育轻德育、重镜头轻实效的错误倾向才会得到根本性扭转,青少年的学法、守法行为才会得到有力监督。家庭、学校、社会三者之间只有达成了共识、形成了合力,普法教育工作才能真正取得实效。
2、大胆开拓,创新模式,为普法教育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机制
一方面,学校及相关教育部门要进一步严格落实国家教育教学大纲和《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规定,在逐步为学校配备专业法制课教师的同时,加强对现有师资的法律专业培训,从根本上改变教育队伍力量薄弱、素质相对不高的问题。与此同时,把法制教育课程纳入学生的必修课范围,统一分层开设规定的法制教育课程,统一配套规范的教材,把学业成绩列入对学生的硬性考核范围,从根本上扭转过去“学与不学都一样,知多知少不重要”的错误思想。另一方面,要努力改进教育方式,因为学习法律知识毕竟不同于学习音、体、美知识,绝大部分音、体、美知识学生完全可以在娱乐和丰富多彩的活动中获取,但要学生在娱乐和活动中获得系统、丰富的法律知识是极不现实的。因此,我们在向学生传授法律知识的过程中,除根据教学实际需要保留一些有效的趣味性教学方式外,更多的要采取一些“灌输式”手段进行教学,决不能一味地投学生所好,顺从学生兴趣,从而从根本上保证广大青少年掌握法律知识的深度和广度。再者,我们还要根据根据青少年的身心发展规律,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依托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联合共建单位开展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在活动和实践中接受教育,使学生所掌握的知识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拓展。
3、严格执法,捍卫法威,伸张正义,促进和谐
如果用法不公、执法不严,势必导致法威受损、正义遭辱,法律的功能和作用势必遭到人们的质疑,人们对法制的信仰就会大打折扣。因此,政府和执法职能部门如何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捍卫法律尊严,惩恶扬善,在保护好改革开放成果的同时,不断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严格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严厉打击一切危害学校教育秩序和损害青少年心身健康的违法行为,也是促使青少年学生和广大社会公民积极学法、自觉守法、正确用法、齐心护法的重要举措。
毋庸置疑,全力打造“法治学校”、不断培养心身健康、人格健全、品德高尚、知识全面的接班人,永远是构建法治社会,全面推进我国民主法制建设重要的基础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