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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认识 老作为
翻开《现代汉语词典》,我们可以看到关于“融合”的定义是指“几种不同的事物合成一体”,然而在三网融合工作启动一年半之后,我们还看不到三网“合成一体”的任何迹象。我们不仅要思考,三网融合难融的原因究竟何在?在2011年7月16日出版的《求是》杂志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撰文指出,体制问题是影响三网融合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一大障碍(可参阅2011年7月《中国数字电视》本栏目“三网融合向何处去?”一文——编者按)。
温总理的论述反映了中央对三网融合推行遇阻的新认识,然而可惜的是,这个新认识没有具化为对国务院“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的新行动目标指令。于是,我们看到在很多地方,“老调子”被继续唱着。
那么,温总理文中所说的“体制问题”,具体指的是什么呢?是广电的“四级办网”,还是指向根本性的通信行业中广电与电信分离的过时部门体制?抑或是指中国通信行业所缺失的、关键性的融合统一监管体制呢?我们不好揣测,但“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也没有对温总理的判断做出任何解读,更没有迹象显示他们在工作方向、方法上有什么大的改变。也难怪有人戏称,“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就是为广电与电信两大利益集团提供协调服务的小组。三网融合的“龟速前进”,根本原因就是在于推进的措施及决定中更多的强调了利益协调,却完全离开了体制改革这个根本性的关键手段。
最近,有消息称要增加第二批三网融合试点地区和城市。在8月23日举行的互联网大会上,工业与信息化部部长苗圩也公开表示,将尽快开展三网融合第二批城市试点。换而言之,三网融合就像“摸着石头过河”,“摸”了一年多“石头”,仍过不了“河”,于是就多朝几个方向“摸”。笔者认为,再增加试点无疑意味着时间与精力将被继续耗费,甚至一些带着严重隐患的“融合模式”很可能被催生出来。因此,我们必须要清醒地认识到,摸着石头并不能保证你能过河,甚至也有可能掉进深水甚至漩涡之中。
混乱的战局
回头来看,在启动三网融合一年半之后,我们面对的是怎样的一种局面呢?去倾听一些业内人士的声音,关注一下媒体上的相关报道,也许我们就会心知肚明。
比如,业界专家侯自强先生在刚刚召开的“2011中国数字电视产业高峰论坛”上就表示,“三网融合试点是让广电获得运营宽带接入牌照,但广电开展宽带接入真正的障碍是对接成本过高,这个问题三网融合试点并没有涉及。”他还指出,目前的《互联网交换中心网间结算办法》是原信息产业部2007年制定的,参考的是2006年国际价格。到今天美国的价格已经不足原来的1/10,而我国的价格一直未变。“高昂的对接和穿透费用成为拥有骨干网的运营商的摇钱树和压制竞争对手的利器,结果是恶化了宽带业务的运营环境。”在8月23日开幕的中国互联网大会上,他同样呼吁,“在目前的中国环境下,三网融合的问题是双向开放,开放是体制上的问题,所以要用行政方法来解决。”
这也与一些媒体的分析不谋而合。有分析指出,“三网融合的艰难推进,主要在于体制瓶颈,归根到底就是作为电信与广电双方的行政管理部门在相关业务层面上各持己见。工信部和广电总局在诸如电话业务、互联网宽带接入业务、IDC业务、IPTV业务等方面,都有各自部门的规章制度、行政管理规范。目前两者对各自所控制的领域都不肯做出让步。”
而从一些地方上的具体实践来看,很多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都在面临着电信运营商的IPTV业务的冲击,一旦电信运营商的IPTV渐成气候,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肯定会面临着网内用户流失的问题;而用户一旦流失,几年前开始的贷款整转工作就几乎打了水漂。比如,在陕西广电网络今年的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其董秘杨莎就郑重指出,陕西IPTV的迅猛发展已经打破了公司在视频业务垄断经营的地位。与此同时,对于电信运营商来说,其软硬件平台的建设要远远强于广电,只是苦于没有IPTV运营牌照,所以对于接入广电播控平台的积极性并不高,基本上采取的是能拖就拖的拖延战术。因为对于电信而言,“一旦与广电播控平台对接,电信运营商将彻底沦为‘管道’,因此电信百般不愿意。这也是试点城市在IPTV集成播控平台与传输分发系统对接、双向进入经营许可证发放等方面工作进展缓慢的根本原因之一。”
前不久,CNTV突然起诉江苏和广东电信,就是这种混乱局面的最好证明。7月下旬,中国网络电视台(简称CNTV)就江苏电信和广东电信IPTV平台侵权盗播中央电视台相关电视节目的行为向南京中院和广州中院提起了维权诉讼。据CNTV版权部门负责人刘璐介绍,近期经调查取证发现,许多地方电信运营商的IPTV业务平台未经授权擅自向公众提供大量中央电视台电视栏目的视频内容,而选择状告江苏电信与广东电信是因为苏、粤两省IPTV用户规模较大。然而广东电信却公开表示,自2006年起,广东电信就和上海百视通合作,推出ITV(宽带互联网视听)业务,所有内容都是从拥有牌照的上海文广(东方传媒集团)处购买,所以并不存在侵权问题。不过,CNTV相关负责人强调说,“只要在电信运营商的IPTV节目中看到中央电视台和CNTV的节目,就可以认为这是侵权行为,而这种行为并不在少数。”
体制改革是出路
尽管有人指出,CNTV此举“醉翁之意不在酒”,旨在电信IPTV运营的幕后合作伙伴上海百视通,但这也为目前已经混乱的三网融合局面增添了几多变数。目前给人的感觉是广电拿着内容播控权,电信拿着互联网宽带出口和IDC资源,各自握紧手中的王牌,既想分享对方的好处,又不想失去自己的利益。在双方的利益博弈中,三网融合路在何方?
站在旁观者的角度,追根究底,广电与电信这两大集团的利益争斗,是三网融合的致命伤。只有利益集团消失了,争斗才会消失。从目前热炒的“双向”和“分业”等关键词中,我们似乎可以清楚地看到一种依旧完全基于两个利益集团的三网融合解决方案的思维基础——“协调”。这也许就是三网融合“走投无路”的根本原因。然而放眼全球,信息通信技术正朝着宽带化、移动化、全业务化的方向迅猛发展,任何“分业”色彩的政策及体制都是对通信产业向前发展的“反动”,必须代之以“统一法规、统一监管、全面开放”。
也许有人会试图为目前三网融合的尴尬局面辩解:已开通的或将要开通的IPTV就是“双向进入”取得进展的证明。比如,我国三网融合试点地区IPTV试商用业务用户已超过300万户,基于有线电视网络的宽带接入试商用用户超过100多万,2010年我国三网融合终端和社会制造业实现销售收入2000亿元……然而,“广电播控平台”+“电信传输”的IPTV模式,根本就称不上什么“双向进入”。这种通过行政安排的利益协调,实际上是永不休止的纷争的源头。因此,笔者在此大胆呼吁,“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首先应当总结出这一年多来三网融合进展甚微的原因,以此为基础,修正“推进三网融合总体方案”;同时立即完成拖延多年的通信立法,并在此法律授权下组建独立的管制机构,并将现在工信部与广电总局的部分功能进行重组,成立新的行业主管部门。
这就是笔者心目中,从体制改革入手、推进三网融合的办法,并且可能是唯一的办法。
翻开《现代汉语词典》,我们可以看到关于“融合”的定义是指“几种不同的事物合成一体”,然而在三网融合工作启动一年半之后,我们还看不到三网“合成一体”的任何迹象。我们不仅要思考,三网融合难融的原因究竟何在?在2011年7月16日出版的《求是》杂志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撰文指出,体制问题是影响三网融合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一大障碍(可参阅2011年7月《中国数字电视》本栏目“三网融合向何处去?”一文——编者按)。
温总理的论述反映了中央对三网融合推行遇阻的新认识,然而可惜的是,这个新认识没有具化为对国务院“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的新行动目标指令。于是,我们看到在很多地方,“老调子”被继续唱着。
那么,温总理文中所说的“体制问题”,具体指的是什么呢?是广电的“四级办网”,还是指向根本性的通信行业中广电与电信分离的过时部门体制?抑或是指中国通信行业所缺失的、关键性的融合统一监管体制呢?我们不好揣测,但“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也没有对温总理的判断做出任何解读,更没有迹象显示他们在工作方向、方法上有什么大的改变。也难怪有人戏称,“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就是为广电与电信两大利益集团提供协调服务的小组。三网融合的“龟速前进”,根本原因就是在于推进的措施及决定中更多的强调了利益协调,却完全离开了体制改革这个根本性的关键手段。
最近,有消息称要增加第二批三网融合试点地区和城市。在8月23日举行的互联网大会上,工业与信息化部部长苗圩也公开表示,将尽快开展三网融合第二批城市试点。换而言之,三网融合就像“摸着石头过河”,“摸”了一年多“石头”,仍过不了“河”,于是就多朝几个方向“摸”。笔者认为,再增加试点无疑意味着时间与精力将被继续耗费,甚至一些带着严重隐患的“融合模式”很可能被催生出来。因此,我们必须要清醒地认识到,摸着石头并不能保证你能过河,甚至也有可能掉进深水甚至漩涡之中。
混乱的战局
回头来看,在启动三网融合一年半之后,我们面对的是怎样的一种局面呢?去倾听一些业内人士的声音,关注一下媒体上的相关报道,也许我们就会心知肚明。
比如,业界专家侯自强先生在刚刚召开的“2011中国数字电视产业高峰论坛”上就表示,“三网融合试点是让广电获得运营宽带接入牌照,但广电开展宽带接入真正的障碍是对接成本过高,这个问题三网融合试点并没有涉及。”他还指出,目前的《互联网交换中心网间结算办法》是原信息产业部2007年制定的,参考的是2006年国际价格。到今天美国的价格已经不足原来的1/10,而我国的价格一直未变。“高昂的对接和穿透费用成为拥有骨干网的运营商的摇钱树和压制竞争对手的利器,结果是恶化了宽带业务的运营环境。”在8月23日开幕的中国互联网大会上,他同样呼吁,“在目前的中国环境下,三网融合的问题是双向开放,开放是体制上的问题,所以要用行政方法来解决。”
这也与一些媒体的分析不谋而合。有分析指出,“三网融合的艰难推进,主要在于体制瓶颈,归根到底就是作为电信与广电双方的行政管理部门在相关业务层面上各持己见。工信部和广电总局在诸如电话业务、互联网宽带接入业务、IDC业务、IPTV业务等方面,都有各自部门的规章制度、行政管理规范。目前两者对各自所控制的领域都不肯做出让步。”
而从一些地方上的具体实践来看,很多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都在面临着电信运营商的IPTV业务的冲击,一旦电信运营商的IPTV渐成气候,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肯定会面临着网内用户流失的问题;而用户一旦流失,几年前开始的贷款整转工作就几乎打了水漂。比如,在陕西广电网络今年的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其董秘杨莎就郑重指出,陕西IPTV的迅猛发展已经打破了公司在视频业务垄断经营的地位。与此同时,对于电信运营商来说,其软硬件平台的建设要远远强于广电,只是苦于没有IPTV运营牌照,所以对于接入广电播控平台的积极性并不高,基本上采取的是能拖就拖的拖延战术。因为对于电信而言,“一旦与广电播控平台对接,电信运营商将彻底沦为‘管道’,因此电信百般不愿意。这也是试点城市在IPTV集成播控平台与传输分发系统对接、双向进入经营许可证发放等方面工作进展缓慢的根本原因之一。”
前不久,CNTV突然起诉江苏和广东电信,就是这种混乱局面的最好证明。7月下旬,中国网络电视台(简称CNTV)就江苏电信和广东电信IPTV平台侵权盗播中央电视台相关电视节目的行为向南京中院和广州中院提起了维权诉讼。据CNTV版权部门负责人刘璐介绍,近期经调查取证发现,许多地方电信运营商的IPTV业务平台未经授权擅自向公众提供大量中央电视台电视栏目的视频内容,而选择状告江苏电信与广东电信是因为苏、粤两省IPTV用户规模较大。然而广东电信却公开表示,自2006年起,广东电信就和上海百视通合作,推出ITV(宽带互联网视听)业务,所有内容都是从拥有牌照的上海文广(东方传媒集团)处购买,所以并不存在侵权问题。不过,CNTV相关负责人强调说,“只要在电信运营商的IPTV节目中看到中央电视台和CNTV的节目,就可以认为这是侵权行为,而这种行为并不在少数。”
体制改革是出路
尽管有人指出,CNTV此举“醉翁之意不在酒”,旨在电信IPTV运营的幕后合作伙伴上海百视通,但这也为目前已经混乱的三网融合局面增添了几多变数。目前给人的感觉是广电拿着内容播控权,电信拿着互联网宽带出口和IDC资源,各自握紧手中的王牌,既想分享对方的好处,又不想失去自己的利益。在双方的利益博弈中,三网融合路在何方?
站在旁观者的角度,追根究底,广电与电信这两大集团的利益争斗,是三网融合的致命伤。只有利益集团消失了,争斗才会消失。从目前热炒的“双向”和“分业”等关键词中,我们似乎可以清楚地看到一种依旧完全基于两个利益集团的三网融合解决方案的思维基础——“协调”。这也许就是三网融合“走投无路”的根本原因。然而放眼全球,信息通信技术正朝着宽带化、移动化、全业务化的方向迅猛发展,任何“分业”色彩的政策及体制都是对通信产业向前发展的“反动”,必须代之以“统一法规、统一监管、全面开放”。
也许有人会试图为目前三网融合的尴尬局面辩解:已开通的或将要开通的IPTV就是“双向进入”取得进展的证明。比如,我国三网融合试点地区IPTV试商用业务用户已超过300万户,基于有线电视网络的宽带接入试商用用户超过100多万,2010年我国三网融合终端和社会制造业实现销售收入2000亿元……然而,“广电播控平台”+“电信传输”的IPTV模式,根本就称不上什么“双向进入”。这种通过行政安排的利益协调,实际上是永不休止的纷争的源头。因此,笔者在此大胆呼吁,“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首先应当总结出这一年多来三网融合进展甚微的原因,以此为基础,修正“推进三网融合总体方案”;同时立即完成拖延多年的通信立法,并在此法律授权下组建独立的管制机构,并将现在工信部与广电总局的部分功能进行重组,成立新的行业主管部门。
这就是笔者心目中,从体制改革入手、推进三网融合的办法,并且可能是唯一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