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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之际,我们迎来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10周年。
1997年9月,“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首次出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根本转变,成为新中国民主法治建设一个新的里程碑。
10年后,中央党校的大礼堂中,胡锦涛总书记“6.25”讲话掷地有声:“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弘扬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回望10年,我们见证法治,感慨万千;展望未来,我们充满期待,踌躇满志。在中国选择和追求法治的过往10年里,我们看到了真真切切的进步。
10年间,立法体现人本思想,充满民生情怀。2004年3月14日,“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正式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劳动合同法加大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力度;物权法细致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农业法专设“农民权益保护”一章;孙志刚事件,催生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这一系列的体现以人为本的法律法规,如果在以前,近乎是一个奢侈的梦想。
10年间,行政执法愈趋规范,法治政府现出雏形。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实施,撤销了重重“关卡”,带来一场“政府的自我革命”。仅仅几年,国务院部门、31个省(市、自治区)取消和调整了半数以上的审批项目。全国30个省级政府厘清“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布;23个省(市、自治区)及国务院执法任务较重的10多个部门,开展执法考评,从细节限权……有人感叹:“执法变得‘规矩’了,官不好当了。”
10年间,法治理念渐入人心,依法维权日渐普遍。状告公务员录用存在歧视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张先著,状告“铁老大”的法律硕士郝劲松,15年与高速公路不合理收费不懈斗争的北京市人大代表李淑媛……这些“意见公民”,为中国法治征程增添了不少色彩。
风云变幻,潮起潮伏。10年时间,弹指一挥。尽管我们相信中国的法治之路定会渐行渐宽,但也应该承认,在我们这个有着数千年漫长封建历史传统、人治思想比较浓厚的国家,要彻底革除毒瘤,否定人治,显然不是一朝一夕之功,建设更为理想的法治社会依然路途漫漫。
我们希望依法治国能进一步深入,就必须强化良法之治。但在现实当中,一些既得利益集团往往强化部门利益或一已私利,来抗拒国家和公众利益,阻挠良法的制订或实施。故此,未来的法治建设,也就将更多地倚赖于民主立法,开门立法。
我们希望依法治国能进一步深入,就必须加强对公权的限制。近些年曝光的各类腐败案件,集中体现了公私不分,以权谋私,“权力寻租”,说明了我们政府的改革仍然不够深入。以权代法、违法行政的乱象还在阻挠中国追求法治的步伐。
我们希望依法治国能进一步深入,就必须在中国社会的文化土壤中更多植入法律的精神元素。客观而言,目前,在我们国家,依法办事还没有真正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信念。“以暴制暴”、“暴力抗法”、“非法用工”等违法行为在一些地方时有上演。“黑砖窑”事件更是给我们敲了一记警钟。因此,想让法律的阳光普照整个社会,法治土壤的培育至关重要。
和谐社会首先是法治社会。在即将召开的中共十七大上,历经86年风雨的中国共产党将绘就新蓝图,中国未来的法治建设也必将成为这次盛会的一大旋律。正如胡锦涛总书记今年6月25日在中央党校发表重要讲话时所强调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
对于中国法治的明天,我们充满期待。
1997年9月,“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首次出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根本转变,成为新中国民主法治建设一个新的里程碑。
10年后,中央党校的大礼堂中,胡锦涛总书记“6.25”讲话掷地有声:“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弘扬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回望10年,我们见证法治,感慨万千;展望未来,我们充满期待,踌躇满志。在中国选择和追求法治的过往10年里,我们看到了真真切切的进步。
10年间,立法体现人本思想,充满民生情怀。2004年3月14日,“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正式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劳动合同法加大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力度;物权法细致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农业法专设“农民权益保护”一章;孙志刚事件,催生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这一系列的体现以人为本的法律法规,如果在以前,近乎是一个奢侈的梦想。
10年间,行政执法愈趋规范,法治政府现出雏形。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实施,撤销了重重“关卡”,带来一场“政府的自我革命”。仅仅几年,国务院部门、31个省(市、自治区)取消和调整了半数以上的审批项目。全国30个省级政府厘清“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布;23个省(市、自治区)及国务院执法任务较重的10多个部门,开展执法考评,从细节限权……有人感叹:“执法变得‘规矩’了,官不好当了。”
10年间,法治理念渐入人心,依法维权日渐普遍。状告公务员录用存在歧视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张先著,状告“铁老大”的法律硕士郝劲松,15年与高速公路不合理收费不懈斗争的北京市人大代表李淑媛……这些“意见公民”,为中国法治征程增添了不少色彩。
风云变幻,潮起潮伏。10年时间,弹指一挥。尽管我们相信中国的法治之路定会渐行渐宽,但也应该承认,在我们这个有着数千年漫长封建历史传统、人治思想比较浓厚的国家,要彻底革除毒瘤,否定人治,显然不是一朝一夕之功,建设更为理想的法治社会依然路途漫漫。
我们希望依法治国能进一步深入,就必须强化良法之治。但在现实当中,一些既得利益集团往往强化部门利益或一已私利,来抗拒国家和公众利益,阻挠良法的制订或实施。故此,未来的法治建设,也就将更多地倚赖于民主立法,开门立法。
我们希望依法治国能进一步深入,就必须加强对公权的限制。近些年曝光的各类腐败案件,集中体现了公私不分,以权谋私,“权力寻租”,说明了我们政府的改革仍然不够深入。以权代法、违法行政的乱象还在阻挠中国追求法治的步伐。
我们希望依法治国能进一步深入,就必须在中国社会的文化土壤中更多植入法律的精神元素。客观而言,目前,在我们国家,依法办事还没有真正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信念。“以暴制暴”、“暴力抗法”、“非法用工”等违法行为在一些地方时有上演。“黑砖窑”事件更是给我们敲了一记警钟。因此,想让法律的阳光普照整个社会,法治土壤的培育至关重要。
和谐社会首先是法治社会。在即将召开的中共十七大上,历经86年风雨的中国共产党将绘就新蓝图,中国未来的法治建设也必将成为这次盛会的一大旋律。正如胡锦涛总书记今年6月25日在中央党校发表重要讲话时所强调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
对于中国法治的明天,我们充满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