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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荆生:一位惹是生非的“英雄”
文言与白话之争,即将走过一个世纪的纠结。而在这一纠结中,最令人揪心的当数思想史上那个亦真亦幻“伟丈夫”的出现。这里的“伟丈夫”即是一九一九年那个多事之春林纾小说中的一个正面人物。随着《荆生》主人翁“伟丈夫”的问世,笔墨官司一波三折、好不热闹。尤其是对“伟丈夫”之伟岸、光明、刚直气概的质疑,堪称悬念团团、疑窦层层:渺小、幽暗、诡异竟成了“这一个”的代名词。在“文言”那里,荆生是主人隐喻的所向披靡的“矛”;在“白话”那里,这个“伟丈夫”则成为授人以柄之“盾”。当事人何以“言必称”荆生?话不投机的双方又为何动辄拿“伟丈夫”说事儿?或许,在被缥缈意象缠绕的话语争夺背后,还会有妙不可言的思想史玄机。正是在这一意义上,重新还原那场历史虚惊并梳理“荆生”的前世今生,就有着值得期待的留白。
“伟丈夫”的看点之所以远远超出文白之争本身,是因为《荆生》文本给读者尤其是给对手留足了“无限衍义”(unlimited semiosis)诠释的空间:尽管“误读”(misreading)是对文本唯一可信的解读,但无法避免的是,作者一旦给出“语词”,那就只能任由读者想象并赋予“意义”了([意]安贝托·艾柯:《诠释与历史》,见《诠释与过度诠释》,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二○○五年版,24—25页)。这一切,对超功利的文本来说无关紧要,然而一旦用诸急功近利影射、图解之应用性文本,往往就会险象丛生,甚至将作者置于意想不到的节操、道义天平上拷问。就林纾及其《荆生》的遭遇来看,尽管文本发表后读者不免有“过度诠释”的“误读”嫌疑,但一个回避不了的事实是:别人信不信无关紧要,“新青年派”同人则是怀揣宁信其有的心态进行联想的。回到小说本身就事论事,荆生本是一位乱云飞渡时代的英雄豪杰,可一旦将文本的形象与现实中的威权人物挂起钩来,就平添了一层节外生枝的象征寓意,而且这“一节”已非得过且过的“小节”,而是非同小可的“大节”。
就其象征意义而言,这把用来当作杀手锏的“锏”充满了具有反讽意味的悲情意识:在对手那里,它却被换算成了用以反戈一击的馈赠武器,锏是反向刺过来的,假如这“伟丈夫”真实有效,那它恰恰反被刺中,误伤的却是自家。如此看来,如果事情真如“新青年派”同人想象的那样,那林纾越位就犯了思想论争的大忌。说其晚节不保不为过分。因为这一不按规则出牌的犯规好像当代拳王不择手段的“咬耳朵”,颇有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自残味道。
二、林纾:不识时务的“俊杰”
惹是生非的英雄荆生出世后,作者就算摊上大事了。这样说吧,从这一“手制的偶像”横空出世后,功成名就、本来可以颐养天年的林纾在有生之年就再也没有安泰过。事情还要从历史现场中的两个准当事人的两篇忆旧小文说起。
上世纪五十年代,新旧两派的代言人还曾耿耿于懷、不忘初心,在上海的一家小报上唇枪舌剑、分庭抗礼。一九五一年三月十日的《亦报》上署名“十山翁”的《蠡叟与荆生》一文以武断的口气说“荆生则是他的靠山徐树铮”。这“十山翁”不是别人,正乃当年“新青年派”阵营中的名将周作人。鉴于这一“枝节”不如其他,不可以“小节”并论,因此识得轻重的林纾子弟张厚载(豂子)便以一端大事照应。或许是避当年与林纾的师生亲情之嫌吧,张厚载的为贤者讳采用了一种“曲线救‘师’”之逶迤幽径。在张厚载那里,除对林老师以“恶札”《荆生》《妖梦》“丑诋”陈独秀、胡适、钱玄同不乏微词之外,独对“十山翁”加之于老师的“荆生影射徐树铮”(“希望用武人的力量来维持礼教摧残言论”)不以为然,并以“稍近周纳”为由开出“老先生自喻”的单子为恩师辩护。借助“余苍”之口来避重就轻,明眼人一看便知。这余苍乃是活跃于文坛报界,与张友鸾、张恨水合称为“三个徽骆驼”的张慧剑。张豂子后来之所以将这几篇翻案性的忆旧短文收录于《歌舞春秋》这本几乎可以说“风马牛”的论著中,足见“余苍”的二传手“口述史”正乃张厚载斡旋、运筹帷幄之功(余苍:《林纾与张厚载》,载《亦报》一九五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参见张豂子:《歌舞春秋》,广益书局一九五一年版)。就此而论,在只能以不了了之了结的今天,在识时务与不识时务之间还有更为让人挂碍的吊诡:一九二○年秋,北洋政府教育部一纸公文将白话文推上课堂。
不必讳言,《荆生》是围剿“新青年派”的文本。问题在于,林纾攻讦新文化运动的文字、文章、文本非常之多,就以小说影射“新青年派”人物的姊妹篇《荆生》《妖梦》而言,后者比前者还要刻薄、暴戾、狠毒得多。何以新派偏偏与荆生冤家路窄,从头到尾揪住这根“辫子”不放?这一情形很像鲁迅《阿Q正传》中阿Q与小D打架的场景:新派揪住对方的辫子往外拉,旧派则护住自己的辫子往回拉。本来,荆生只是冷不防半路上杀出来的一个来去无影、名不见经传的大侠,也可以讲是小说中煽风点火的人物,可新派闻风而动,即使有捕风捉影之嫌也要倾力为其“树碑立传”,以期达到遗臭万年的目的。
如同自己酿造的一杯苦酒,林纾背着他炮制的“伟丈夫”荆生的恶名恐怕一时难以洗清。一生爱惜羽毛的林纾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名节、声誉偏偏栽在了对手不断放大的污点上。其实,作为著名翻译家的林纾自己早就应该有这样的心理准备,起码能够理解这样一个不期而遇的转嫁。事实上,文本作家引火烧身的例子在中外文坛上都不乏其人。美国散文家霍姆士在《早餐桌上的独裁者》中论及自己回避创作小说的原因时一脸苦笑但也不乏诙谐,杨绛先生则会意其初衷道:“霍姆士只顾虑到写小说会暴露自己的秘密。但是,写小说的人还得为他虚构的故事蒙受不白之冤,这一点,霍姆士却没有想到。”(《事实—故事—真实:读小说漫论之一》,载《文学评论》一九八○年第三期)的确,人物故事尽管纯属虚构,但读者总能从其蛛丝马迹中分析出微言大义。而且一旦作为活生生的“马甲”套上去,那作者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也难以解套撇清了。
回头看看,那一九一九年二月十七日至十八日发表于上海《新申报》的《荆生》不过两页,全文也就一千二百字。作品主题鲜明—矛头直指“新青年派”的反孔(伦常)、倡文(白话);结构清晰—皖人田其美、浙人金心异和来路不明的狄莫三人锵锵于陶然亭游,“约为兄弟,力掊孔子”。能文善武的荆生挟带一把“重十八斤”的“铜简”(乃鞭类兵器,通“锏”)破门而入、拔刀相向。正是这位作者誉为“须眉伟然”的“伟丈夫”仗义执言将三人打得抱头鼠窜。文字一经发表,皖人田其美、浙人金心异、新归自美洲的善哲学的狄莫便有了陈独秀、钱玄同、胡适的对号入座。既然被丑诋者都有被影射者一一接替,那么叱咤风云、威震一时的“伟丈夫”荆生也就自然而然地让人产生联想并嫁接。“荆生”一度被引渡为“小徐”在新派那里几乎是众口一词、顺理成章。 回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一段文字,周作人那“荆生乃是暗指徐树铮”的令人瞠目的坚定断言背后,还有着更为让人结舌的“现身”说法:“林琴南的小说并不只是谩骂,还包含着恶意的恐吓,想假借外来的力量,摧毁异己的思想,而且文人笔下辄含杀机,动不动便云宜正两观之诛,或曰寝皮食肉,这些小说也不是例外,前面说作者失德,实在是客气话,失之于过轻了。虽然只是推测的话,但是不久渐见诸事实,即是报章上正式的发表干涉,成为林蔡斗争的公案,幸而军阀还比较文人高明,他们忙于自己的政治争夺,不想就来干涉文化,所以幸得苟安无事,而这场风波终于成为一场笔墨官司而完结了。”(《知堂回想录》,河北教育出版社二○○二年版,387页)以“报章”来验证“推测”,虽然与是否成立不是一回事儿,但至少这本身显然是站不住脚的。毕竟林蔡见诸“报章”的斗争“公案”,也是还只限于“文斗”的楚河漢界之内,还不曾有什么证据来证明文武混杂的黑手“介入”。
四、新旧之间:文化的承诺及其信仰
就林纾一族和新文化派势不两立、水火不容的格调而论,双方自持、自处的文化抉择无疑具有独立的品格和个性。作为满园春色之一,他们也都可以一枝独秀。这也符合文化良性运行的规律。在此,文化发展的底线法则在于,作为在野的文化流派,只要没有在朝者幕后无形黑手的插足,就不会有“交易”下的加害。因此,《新青年》及其兄弟刊物《每周评论》作为“民间”的意志,只是白手起家的“民意”代表,而为了公平、磊落起见,对方自然就应该洁身自好,理应赤手空拳。一部中国近现代思想史一再表明,最激进与最保守的对峙、冲突乃至火并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缺乏“一丝不挂”的中介。一旦“权势”“财团”介入、加盟,所谓的思想、主张,随时有可能变味、走形,甚至成为任人摆布、为虎作伥的“买卖”与“伤害”。对此,当事人心知肚明,局外人独具慧眼。
撇开“新青年派”同人在此事上冷嘲热讽、嬉笑怒骂的文字,彼时《新青年》和《每周评论》的战斗姿态也时时可见,这在《本志罪案之答辩书》的誓言中得到淋漓尽致的表现:“西洋人因为拥护德、赛两先生,闹了多少事,流了多少血,德、赛两先生才渐渐从黑暗中把他们救出,引到光明世界。我们现在认定,只有这两位先生可以救治中国政治上、道德上、学术上、思想上一切的黑暗。若因为拥护这两位先生,一切政府的迫压,社会的攻击笑骂,就是断头流血,都不推辞。”(《新青年》六卷一号,一九一九年一月十五日)相形之下,这和林纾“一人当道”“万夫莫开”的“拼死卫道”生死状正乃针锋相对、寸步不让。
当然,思想史上的底线越位或许不如足球比赛那样,能够亮出黄牌或红牌以示警告或罚下。然而,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不必有谈“异”色变的忧虑。思想上的冲撞古今中外莫不如是,各自不越纯粹、纯正、纯净的底线,就是抓住了稳操胜券的守操遵节之道。说穿了,对新旧双方来说,无论是“继绝学”的守成还是“开太平”的激进,执拾一点、不及其余的偏执并不可怕。只要有从一而终的“独守”“自处”情怀(李大钊语),只要不乏真诚的理想信仰,任何在野层面上坚如磐石的守望、大打出手的舌战、你死我活的互掐,都不失为一种富有独立品格的意义资源。在这个意义上,新旧双方的文化坚守就有了思想的尊严。也许,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文化及其信仰力量的价值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