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的难点和突破口在哪里

来源 :同舟共进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qs292241644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贺卫方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致力于司法改革研究,曾被评为“影响中国21世纪发展的100位中国青年”之一
  
  政府行使权力的裁量权过大
  
  《同舟共进》:有人认为,行政干预是影响中国法治的重要障碍,您是否认同?
  贺卫方:司法现在受到的干预比较多,比如说谁做法院院长,实际是由同级党委和政府部门确定基本人选,再由人大通过;法院内预算、财政拨款也由财政部门控制。衣、食、住、行以及人、财、物都控制在党委和政府手里时,法院要独立就很困难。此外,近年来,党的政法委员会比以前更活跃,一些大案、要案审判之前常由政法委员会进行协调,结果往往在判决前就定了,审判变成了走过场。
  整体来说,司法权越来越趋于边缘化、从属化、工具化。与司法权和立法权相比,行政权力过于强势,使得任何一次改革都很难真正有效地限制、压缩行政权力。例如,现在仍没有一种切实有效的辩论和公开听证机制,可以否决政府部门的某些决策,这样我们连自己的钱袋都看不住。像这次四川地震的捐款,百姓还存在某种程度的不信任,因为这不是一个透明的机制。
  政府和人民的界限也不清楚。当年严复翻译西方著作时,非常注重“群己权界”,即分清国家的公权和人民的私权之间合理的界限在哪里。现行法律存在一些“麻袋条款”,比如,网络管理规定有这样的条文:“散布对国家有害的信息的”、“涉及淫秽的”……但什么是有害的信息不知道,涉及淫秽也很难界定。这些法律没有预先确定的详细规则,使得政府行使权力的裁量权过大。
  政府权力不受限制还表现为法律混乱。许多没有公布的红头文件、内部指令、电话等,比公布出来的法律管用得多。当规范变得混乱,人们的权利就得不到保障,自由的空间也不断地被压缩,行政的强势地位就越来越牢不可破。
  现在一些地方集体上访、堵路等突发事件时有发生,地方官员很焦虑,中央领导也感觉无奈。怎样使这些事情得到解决,使社会得到稳定?还是要靠司法公正。如果老百姓遇到的纠纷能通过法律得到解决,他不需要冒那么大的风险去上访,去堵路。英国17世纪的“光荣革命”以后鲜少大规模的社会动荡,原因就在于司法公正。在英国,无论一个人的地位多么低,他起诉的人地位多么高,他都不用担心司法的公正性。他不用请法官吃饭、送法官礼物,虽然法院本身有弊端,比较拖沓、费用比较高、不大便民……但有一个优点使得所有缺点都不重要了,那就是公正。西方有句谚语:法律不受尊重,国家走向灭亡。所以,司法公正是社会稳定并有良好秩序的重要前提。
  《同舟共进》:有法学家认为,中国宪法最大的问题不在于宪法本身不够完美,而在于没有被很好地实行,“修宪”不如“行宪”,您的看法呢?您认为现行宪法最大的缺陷是什么?
  贺卫方:中国宪法有一些条文是 “花瓶条款”,看上去很美,但没有真正地实施,也没有实施的机制。比如宪法第71条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可以设立“特别调查委员会”,对特定、重大事项进行调查并做出决议。当行政和司法都不被信赖时,立法权就要出动,进行公正的、权威的、超然的调查工作,这是许多国家的议会行使权力的重要途径。但从1982年宪法颁布到今天,第“71条”从未“苏醒”过。2004年“孙志刚案”发生后,我们司法界就特别希望推动全国人大成立特别调查委员会,对案件进行公开的、通过电视向全国联播的、把任何证据都摆在桌面上的一种调查。只有这样,人大才是实实在在地行使它的最高权力,但最后还是没能实现。人大不行使它应该行使的权力,可称为立法权的不作为,或说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不作为。这就是我们制度的现状。
  宪法本身也有缺陷,有些规定甚至是相互冲突的。例如,经常被人们提及的“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这三者的统一,但三者之间有没有可能出现矛盾呢?“文革”期间,党的领导就背离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出现这种背离的情况如何是好?没有规定。宪法是一部最终约束、限制一切公权力的庄严的文件。人们常说:“任何政党、组织、个人都必须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但实际上,一方面进行限制,一方面又放了一个大口子,让一部分公共权力居于宪法之上,不受任何制约和限制。这是中国实行“依法治国”的最大障碍。因此,整体性地反思宪法到底应该是一本怎样的规范,是非常紧迫的问题。
  
  让宪政变成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
  
  《同舟共进》:您上面所提及的一些改革涉及政治体制改革层面。那么,司法体制改革是否需要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来推动呢?
  贺卫方:在既有的空间下,还是可以做一些事情的,并非凡是政治方面的变革都会触动根本性的东西。如刚才所说的,如果特别调查委员会能活跃起来,不过是把宪法中的一个条文用上了,并没有改变现行的政治框架。现在人们讨论较多的还有违宪审查制度,我们是否可以建立某种违宪审查的机制,把违反宪法的、剥夺宪法权力的下一级的法律、行政规章等放到一个平台上检验,违反宪法的就废除。如果这样的机制能建立,整个中国的宪法、地方法律、行政规章就整合成一个系统。我们现在的法律内部混乱、冲突,规则不清晰、不明确,权力的行使不受限制,这也使得政治变得混乱。不仅老百姓没有预期性,权利经常受损害,政府的权威也无从确立。因为这样一来,老百姓就不觉得政府是可信赖的、是严格按照章法做事的。比如说,如果新上任的官员是一个很糟糕的人,老百姓会觉得我们倒霉了;如果来的是一个有能力又廉洁的人,就是上天给的福份,如此,命运就变成一种偶然的因素,而不是通过民主和法治使得官员的行为都依照法律的规范。或许这是一个由前法治状态向法治状态转型的阶段性状况,但还是需要更大的诚意来改变现状。无论官员还是国民,都要追求法治、宪政、民主,而不是将这些当作幌子、当作应付压力的东西或一种工具。
  《同舟共进》:所有的改革都必须由某种力量来推动。那么,您认为,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动力更多的是自上而下,还是自下而上的一种力量?
  贺卫方:这种两分法经常被提及,实际上,对于宪法、宪政的推动和改革,不同角度的动力都是重要的。不少地方是自上而下的,最高层认真的、强有力的推动很重要。
  法学、法律和司法从事者的力量也很重要,他们积累法律知识,研究宪政建立的基本原理,揭示宪政国家对国民和政府的重要性。宪政方面的具体问题需要学术界去梳理,以便告诉人们为什么宪政是一个好的制度,为什么司法独立、新闻自由不是洪水猛兽,恰恰相反,我们追求的价值——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官场清廉、人民富足等,都离不开宪政、司法独立、新闻自由。我一直觉得学术界过去在这方面做的努力不够。
  此外,要使我们的社会结构更有利于宪政的形成。要让利益多元化,使利益相互竞争、冲突,同时又相互妥协,构成宪政得以发展的温床。我们传统的社会是一种扁平式的结构,有一个高高在上的皇帝和很多原始化的个人、家庭,就好像姚明在一个幼儿园,对着一大帮孩子,再多的孩子也无法制约姚明,因为姚明太强大了。理想的社会机构应该是不同阶层、群体形成多种合力。各种集团的利益是不同的,但不是一定要你死我才能活。政府、政党不可能代表所有人的利益,不同人的利益应该有不同的组织代表,大家可以充分表达各自的诉求,最终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这才是和谐的社会。这样,社会可以逐渐形成一种组合化的利益,真正形成一种宪政发展所需要的社会结构的背景,但这需要思维方式的改变。
  最后一股推动宪政的力量,是文化观念的转变,即要让宪政变成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宪政不是高高在上的,它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如果我们能够容忍冲突、差异,尊重不同的东西,而不是趋同上级,那么这种文化观念就会使宪政的实现水到渠成。
  2008年是改革开放30年。开放很重要,可使我们的改革获得多方面的启发,同时又获得观念上的动力。电视、网络等新媒体的出现,让我们接收到更多的外部信息,我们的观念每天都在变化,开始独立思考一些问题。表面看来,制度没有效率、宪法没有落到实处等,好像是政治权力在影响,但从更深的层面看,是国民观念、宪政意识在影响着制度的运行。有一句话:有什么样的国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政府的形态永远是跟国民的整体观念、整体状况相适应的,如果国民的观念变了,政府一定要改变。因此,致力于观念的传播、互动,在这个时代特别重要。
  《同舟共进》:近年来,不断地有一些个案出现,推动司法改革,其中公共舆论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贺卫方:在现代化国家,开放和自由的传媒所起的作用非常重要,它能传递信息、能让人们看到真相、能不受宣传的误导。但是每个国家都在矛盾和冲突之间寻找道路,大多数人的选择不一定就是正确的,这也是民主的一种缺陷和风险。有很多国家是通过司法来矫正民主的这种缺陷的。司法提供一种纠偏的机制,尊重自由的权力、尊重个人表达异议的权力。通过司法来保障少数人的权力,可使民主的发展更健康。
  
  中国特色的法治不能牺牲基本的底线
  
  《同舟共进》:判断一个国家是否法治国家的标准是什么?
  贺卫方:很难说有哪个国家的法治是与别国完全相同的,但法治要满足最低限度的几个要求:政府必须在法律之下,任何组织、政党都必须在法律范围内行使权力;法律规范要公布出来,而不是藏在官府里面;法律必须是清晰的、统一的、确定的,即法律不能让人们动辄得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不是特殊阶层置外于或高于法律,法律还要让人们能够预先判断违法的后果;政府应当是分权的,通过分权来产生制衡。考察一个国家是否法治国家,不是看那些形式化的东西,而是看这几个最基本的规则,看这种底线的规范是否真正被严格实施和执行。中国化的法治必然是有中国特色的,但这种特色不能以牺牲基本的底线来获得。
  《同舟共进》:您认为中国的司法要往前走,面临的和必须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贺卫方:法律从业者的专业精神很重要。法律职业必须是一种专业化的、严格遵循职业伦理又具有专业性的一个群体,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之间能够形成制约,让法律不至于走向专横。中国几千年来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法律职业存在过,所以法律教育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它能为法律职业提供源源不断的人员和后备军,但如果法律教育非常混乱,法律职业者也可能变成法治事业的破坏者。
  中国司法走向独立的前提条件是处理好司法与政党的关系,如何让司法保持必要的中立,需要思考政党所追求的价值和司法的关系:没有独立的司法,政党的价值、目标是无法实现的,这方面可能还要作艰巨的努力。
  中国特色的司法独立模式,需要理顺两个关系,一是司法机关(法院和检察院)和人大的关系;二是检察院和法院的关系。
  司法要往前走还要寻找司法专业化和民主化的合理路线。一个国家的民主化,更重要应该体现在政治上和法律制定过程中的民主化——法律的规范应该是民主的产物,而法官严格地按照法律独立裁判案件,本身就是民主的逻辑在司法中的体现。
其他文献
上世纪60年代末到农村插队,由学生腔转换为村言俚语的农民“话语系统”曾是我的尴尬,闹过不少笑话,也被狡黠的农民捉弄过。不过偶尔从他们口中也会蹦出个把浓度很高的词语,让我刮目相看,如“刮五风”。    “刮五风”刮出了什么    “刮五风”在学校政治学习、传达文件时有所耳闻,知其大意是指几股不良风气曾在农村蔓延,影响很坏,遭到中央的制止和纠正,而究竟情况如何,不甚了了。我便有意跟农民交谈,却语焉不详
期刊
作为漫画家的丰子恺(1898~1975),为文也恬淡隽永,耐读耐品。我于旧书市上花5元钱买来的《丰子恺经典作品选》(当代世界出版社2002年版)中读过《牛女》、《酒令》、《食肉》、《丰都》、《算命》、《吃酒》等散文,颇多精彩片断,且录两节——  “那时我僦居在里西湖招贤寺隔壁的小平屋里。每见一中年男子,蹲在岸上,向湖边垂钓。他钓的不是鱼,而是虾。钓钩上装一粒饭米,一会儿拉起线来,就有很大的一只虾。
期刊
美国华人“百人会”1990年5月由建筑大师贝聿铭和大提琴演奏家马友友等美籍华人在纽约发起成立,是独立、无党派、非盈利的会员制组织,目前有140多名会员,包括李昌钰、何大一、陈冲等各领域的华裔精英,宗旨是促进中美两国间的建设性交往和鼓励在美华人融入美国社会。  受访者 安 平(美国华人“百人会”公关总监)卢咏(美国华人“百人会”研究主任)    《同舟共进》:请简要介绍一下“百人会”做的《2007年
期刊
《宪法》是政治文明最重要的标志之一。从理论上讲,任何宪法都会对政府行使权力加以一系列限制。没有宪法的国家很少,但有宪法不一定就有宪政,没有宪政,对政府权力限制或制约就是一句空话。  民主是宪政的保证,没有民主保证的宪法是一纸空文。当今世界的政治语境中,说自己不搞民主的政权几乎没有,“民主是个好东西”是文明世界的常识,已经超越意识形态之争成为普世价值;有争议的是如何在民主的条件下,实现对政府权力的限
期刊
不论目的多么正当或多么高尚,擅自调整印花税税率的行为都已超越了法律授权,是违法行为。由于《立法法》是我国宪法体系的一部分,财政部的行为实际上已构成违宪。    2007年5月30日凌晨,财政部突然宣布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1‰调整到3‰,当天沪深两市双双暴跌,许多股民惊慌之中忍痛割肉,夺路而逃,证券市场哀鸿遍野。  一年之后,当我们重新回顾这一事件时,一个最起码的问题不得不提出来:财政
期刊
一笔天文数字的国家巨款巧妙地成为国库局少数“同人”的囊中财富,对于这样一个损公肥私的签呈,身为中央银行总裁的孔祥熙居然批了一个“可”字……社会“反孔”情绪日趋强烈,蒋介石不得不考虑“换马”。但孔是蒋的姻亲,有霭龄、美龄“护孔”,“换马”谈何容易。此事竟使得蒋介石在日记中写道:“苦痛极矣”……    孔祥熙等贪污美金公债券逾千万    发行公债是吸收社会资金,解决国家财政急需的重要办法。1942年,
期刊
法学家想当然地认为,应该制订更多的法律对社会加以调控,这是法治国家的需要;而经济学家敏锐地看到了法律过多带来的过度规制问题:法律越多,律师、法官也越多,社会成本就越大,效果反而不好。  有一种说法是,经济学家把蛋糕做大,法学家把蛋糕分好。    经济学家:法律过多造成“过度规制”    梁治平:社会变迁中,法律与经济是两个最重要的领域,两者之间有很强的关联性。过去我们普遍承认,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
期刊
历史为什么“忽冷忽热”    马立诚:改革开放初期是文学热,进入1990年代是经济学热,后来又有一段政论热,现在是历史热。先后四个热。到书店看一看,各种各样的中外历史著作满坑满谷,蔚为大观,中国大片也都是历史题材。  雷颐:历史热是正常的。无论美国、法国、英国还是俄国,每年的畅销书,历史著作占据了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历史热也反映了社会变化。上世纪80年代,历史很边缘、很冷,从1980年代一直到199
期刊
暑天,看了蒋泥的新著《老舍之谜》(中国书店2007年版)。新文学史上“鲁郭茅巴老曹”六位大师之一,老舍,他有怎样的“谜”呢?蒋泥共列出“出生”、“出道”、“情爱”、“创作”、“离乱”、“个性”、“地位”、“自杀”8个“谜”。至于穿插在8个“谜”中的数十个“问”,也大致概括了老舍的一生与创作。  蒋泥开列的老舍之“谜”引人入胜,如:   “老舍有多重人格吗?如何理解他的政治‘热情’?有多少是他真实的
期刊
一  柳鸣九回忆钱钟书,说在大楼门口遇到,钱先生总是面带微笑,点一点头,侧身让对方先走,不管先来后到,不管熟识与否,也不管是否后生晚辈。  这是一种优雅。这种优雅在有教养的前辈中十分普遍。同学生交往,他们总是谦和容让,循循善诱,即便冒失者有些语言冲撞,也不曾见他们疾言厉色,更不要说动手动脚把学生扭送校方了。  今之学者,小有名气,便高视阔步、神气活现、毫无礼让。冲门而出,见者躲闪;入室喧哗,闻者避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