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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政治文明最重要的标志之一。从理论上讲,任何宪法都会对政府行使权力加以一系列限制。没有宪法的国家很少,但有宪法不一定就有宪政,没有宪政,对政府权力限制或制约就是一句空话。
民主是宪政的保证,没有民主保证的宪法是一纸空文。当今世界的政治语境中,说自己不搞民主的政权几乎没有,“民主是个好东西”是文明世界的常识,已经超越意识形态之争成为普世价值;有争议的是如何在民主的条件下,实现对政府权力的限制。
民主最简单的定义是人民当家作主,是限制政府权力和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对这一定义相信不会有太大争议。经过30年改革开放,中国的进步有目共睹,但不可否认,政治与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状况没有得到有效的改善,政治体制改革滞后、政府权力过大且缺乏有效监督已成为深化改革的重要障碍。正因如此,十六大以来中央领导一直强调“政治行政体制改革是深化改革的关键”。对此,上上下下已经形成共识。那么,政治行政体制如何改,改革的路径如何选择,如何有效保障人民的权利和限制政府的权力,笔者认为民主是唯一的途径。
社会主义民主如何搞,在实践中还没有学习的样板,即使有,也不一定适合中国国情。在发达国家,美国的民主与英国的民主实现的形式就不同。尽管如此,民主的内涵却是一样的,那就是实现对权力的制约。而要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几个先决条件或基本前提必须得到贯彻,否则,限制政府权力就只有“理论上的意义”:
首先,无论在何种政治体系中,民主的表达形式或公民的政治权利主要是通过选举实现的。公民通过投票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选举各级公共机构的管理者,才能有效实现对公共权力的制约。唯其如此,民主才不仅仅是一种理念或价值,还是一种治国理政的手段。民主选举是公共权力合法性的来源,是防止个人或少数人窃取和滥用公共权力的屏障,是维护国家和社会长治久安的法宝。我国现阶段政治行政体制的民主化改革,一个重要切入点是“体制内的民主化改革”,这种改革的核心是实现党内民主选举。共产党长期处于执政党的地位,组织结构较完善,党员数量多达7000万,几乎涵盖了社会各阶层的精英。按照《党章》规定给予每个党员以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实现党代表和党的领导层由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将能极大地凝聚党心民心,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实现党内民主,维护党的长期执政地位。在此基础上,通过党内民主推动社会民主,可逐步实现各级人民代表和各级政府首脑的直接或间接选举。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消除公共权力行使过程中的不正常现象,诸如个人权力无限膨胀,以组织名义、改革名义的公权私用,买官卖官,贪污腐败等,为制约公共权力打下坚实的基础。
其次,通过民主选举实现的公共权力,只是对权力进行制约的基础,因此,权力行使过程也需要民主化。应当通过公众对公共机构决策和管理的民主参与实现对权力的有效约束。社会主义民主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建立公众有效参与的民主协商和对话机制。如十七大报告所说,是“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只有公共权力在行使过程中透明了、政务信息公开了,权力才能在阳光下运行,公众民主参与决策和管理、自由表达意见的权利才能实现,政治民主才能真正体现。否则,民主选举就可能走形式、走过场,就可能出现贿选等现象——在“选谁都一样”的心理预期下,公众可能不重视甚至出卖自己手中的选票。目前,我国农村基层局部地区民主选举存在的贿选、家族和第三势力控制现象,简单地讲,就是因为民众通过实际体验认为“村民自治”的实际结果是“村长自治”,选举出的公共权力行使者事实上处于失控状态。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是公共生活领域不健全,公众的“四权”得不到维护和法律保障,民主过程和程序出了问题。由此可见,光有选举民主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实现权力行使过程中的民主化。
最后,要实现对公共权力的有效制约,民主监督是关键环节。民主监督有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之分,但外部监督是关键。对公共权力运行过程的内部监督,是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实现的,比如问责制度、会计审计制度、绩效制度、奖惩制度、选人用人制度等。这些制度设计非常重要,但要使之发挥作用,民主的外部监督具有决定性意义。社会主义条件下民主的外部监督主要表现为公众、舆论和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三者缺一不可。为公众参与民主监督拓展渠道,为新闻舆论监督扩大自由空间,为人大民主监督铺平制度化道路,是实现政治民主的重要环节。没有民主监督,就不可能实现对政府权力的制约,也不能完整体现人民的民主权利。
要真正实现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对政府权力的制约,深化政治行政体制改革,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关键是要在民主选举、建立健全公共生活领域的对话与协商渠道、民主监督三个方面进行实实在在的改革。建国快60年了,如果说从1949年到1978年这30年是以政治为中心搞社会主义建设,那么从1978年到2008年的30年是以经济为中心搞社会主义建设。2008年是共和国又一个30年的起点,中央提出要继续解放思想,与改革开放初期及1992年“与民让利”的解放思想的内涵不同,这次解放思想的深刻内涵是“与民让权”,以社会为中心搞社会主义建设,实现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对政府权力的制约。唯其如此,才能为经济建设成就提供政治制度保障,才能建成和谐社会,才能保证党的长期执政地位和社会主义社会的长治久安。
民主是宪政的保证,没有民主保证的宪法是一纸空文。当今世界的政治语境中,说自己不搞民主的政权几乎没有,“民主是个好东西”是文明世界的常识,已经超越意识形态之争成为普世价值;有争议的是如何在民主的条件下,实现对政府权力的限制。
民主最简单的定义是人民当家作主,是限制政府权力和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对这一定义相信不会有太大争议。经过30年改革开放,中国的进步有目共睹,但不可否认,政治与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状况没有得到有效的改善,政治体制改革滞后、政府权力过大且缺乏有效监督已成为深化改革的重要障碍。正因如此,十六大以来中央领导一直强调“政治行政体制改革是深化改革的关键”。对此,上上下下已经形成共识。那么,政治行政体制如何改,改革的路径如何选择,如何有效保障人民的权利和限制政府的权力,笔者认为民主是唯一的途径。
社会主义民主如何搞,在实践中还没有学习的样板,即使有,也不一定适合中国国情。在发达国家,美国的民主与英国的民主实现的形式就不同。尽管如此,民主的内涵却是一样的,那就是实现对权力的制约。而要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几个先决条件或基本前提必须得到贯彻,否则,限制政府权力就只有“理论上的意义”:
首先,无论在何种政治体系中,民主的表达形式或公民的政治权利主要是通过选举实现的。公民通过投票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选举各级公共机构的管理者,才能有效实现对公共权力的制约。唯其如此,民主才不仅仅是一种理念或价值,还是一种治国理政的手段。民主选举是公共权力合法性的来源,是防止个人或少数人窃取和滥用公共权力的屏障,是维护国家和社会长治久安的法宝。我国现阶段政治行政体制的民主化改革,一个重要切入点是“体制内的民主化改革”,这种改革的核心是实现党内民主选举。共产党长期处于执政党的地位,组织结构较完善,党员数量多达7000万,几乎涵盖了社会各阶层的精英。按照《党章》规定给予每个党员以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实现党代表和党的领导层由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将能极大地凝聚党心民心,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实现党内民主,维护党的长期执政地位。在此基础上,通过党内民主推动社会民主,可逐步实现各级人民代表和各级政府首脑的直接或间接选举。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消除公共权力行使过程中的不正常现象,诸如个人权力无限膨胀,以组织名义、改革名义的公权私用,买官卖官,贪污腐败等,为制约公共权力打下坚实的基础。
其次,通过民主选举实现的公共权力,只是对权力进行制约的基础,因此,权力行使过程也需要民主化。应当通过公众对公共机构决策和管理的民主参与实现对权力的有效约束。社会主义民主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建立公众有效参与的民主协商和对话机制。如十七大报告所说,是“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只有公共权力在行使过程中透明了、政务信息公开了,权力才能在阳光下运行,公众民主参与决策和管理、自由表达意见的权利才能实现,政治民主才能真正体现。否则,民主选举就可能走形式、走过场,就可能出现贿选等现象——在“选谁都一样”的心理预期下,公众可能不重视甚至出卖自己手中的选票。目前,我国农村基层局部地区民主选举存在的贿选、家族和第三势力控制现象,简单地讲,就是因为民众通过实际体验认为“村民自治”的实际结果是“村长自治”,选举出的公共权力行使者事实上处于失控状态。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是公共生活领域不健全,公众的“四权”得不到维护和法律保障,民主过程和程序出了问题。由此可见,光有选举民主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实现权力行使过程中的民主化。
最后,要实现对公共权力的有效制约,民主监督是关键环节。民主监督有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之分,但外部监督是关键。对公共权力运行过程的内部监督,是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实现的,比如问责制度、会计审计制度、绩效制度、奖惩制度、选人用人制度等。这些制度设计非常重要,但要使之发挥作用,民主的外部监督具有决定性意义。社会主义条件下民主的外部监督主要表现为公众、舆论和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三者缺一不可。为公众参与民主监督拓展渠道,为新闻舆论监督扩大自由空间,为人大民主监督铺平制度化道路,是实现政治民主的重要环节。没有民主监督,就不可能实现对政府权力的制约,也不能完整体现人民的民主权利。
要真正实现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对政府权力的制约,深化政治行政体制改革,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关键是要在民主选举、建立健全公共生活领域的对话与协商渠道、民主监督三个方面进行实实在在的改革。建国快60年了,如果说从1949年到1978年这30年是以政治为中心搞社会主义建设,那么从1978年到2008年的30年是以经济为中心搞社会主义建设。2008年是共和国又一个30年的起点,中央提出要继续解放思想,与改革开放初期及1992年“与民让利”的解放思想的内涵不同,这次解放思想的深刻内涵是“与民让权”,以社会为中心搞社会主义建设,实现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对政府权力的制约。唯其如此,才能为经济建设成就提供政治制度保障,才能建成和谐社会,才能保证党的长期执政地位和社会主义社会的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