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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案例教学法是教师们普遍推崇的教学方法,使用这种方法时,案例的精选对教学效果的影响很大,本文讲述了取材于三个方面的案例以及它们在教学中所起的作用。
【关键词】案例;导向性;时效性;趣味性
案例教学法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教学目标租内容的需要,采用案例组织学生进行学习、研究、锻炼能力的方法。多年来案例教学法一直被广大教师使用,因其效果显著而倍受推崇。在这种教学方法中,案例的选择非常重要,首先必须围绕所授知识点精选用事例,做到有的放矢,所引事例与知识点有机结合,不能把事例简单地堆砌起来。其次特别要注意案例的导向性、时效性、趣味性。在法律课中,我所选用的案例取材于三个方面,应用于课堂上并使它们发挥了各自的重要作用。
一、取材于教材和课本,注重于案例的导向性。
例如:孙志刚收容案(新版教材第7686页)、杜培武杀人案(新版教材教师教学用书107页)、佘祥林杀妻案(新版教材第72页)、美国著名的辛普森案(新版教材第86页)、著名的米兰达规则(新版教材第85页)等等。
上述经典案例,都具有导向性,例如:孙志刚收容案导向的内容是依宪治国,维护宪法权威。米兰达规则导向的内容是崇尚程序正义,依法维护权益。社培武杀人案和美国辛普森案在此作对比,导向的话题是中外法治水平的差异和民众法律意识的差距。这些案例都是社会影响大而且真实的,能给学生带来强烈的震撼感。把真实的案例展现在学生面前。学生进入案例情景,设身处地做出反应,为他们提供一种不用真正深入实践,但却在短期内接触,并处琊到大量的实际问题的机会,从而缩短理论和实际间的距离。等于创设一个教学实践情景,给学生造成身临其境的感觉,使他们感同身受、加深他们的感性认识。这样会大大地增强教学实效性,提高教学效果。
二、取材于正在发生的事件,注重于案例的时效性。
例如:三鹿毒奶粉案、艳照门事件、重庆打黑案、唐福珍自焚事件、山西特大煤矿事故、满文军吸毒案、公务员考试泻题事件等等。
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实际问题是会不断涌现的,热点总是最吸引大众的眼球的。在此教师首先要多关注近期发生的重大事件,因地制宜,与时俱进,随机选择所要讲述的事例。在课堂卜把真实的正在发生的事件呈现在学生面前,要求学生参与思考、分析、讨论、评价。引导他们将正在发生的事什与课奉的理论知识结合起来。锻炼学生分析复杂社会现象的能力,学生收获大,对所学知识的理解会相当深刻。例如在讲述“重庆打黑”案中,先将我国现状,公众对律师职业定位的理解展现出来:(1)中国刑法学界的泰斗赵长青教授为“黑老大”黎强作辩护,被痛骂为“黑社会的狗头军师”,说他为虎作伥。(2)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庄作为“黑社会”头目之一龚刚模的辩护律师,被自己的委托人揭发,触犯刑法306条,一市被判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名成立。报纸上、网络上、对他进行口诛笔伐。(3)重庆新上任的司法局局长发表讲话,要求广大律帅“讲政治、顾大局”。然后向同学们提出两个问题是:第一,上述几件事情反映出什么问题?第二,在中国,律师的辩护为何仍然得不到应有的理解和尊重?让学生围绕这些问题展丌讨论,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为锻炼、提高他们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造了条件。
三、取材于课堂上学生的提问,注重于案例的趣味性。
此种方法仿效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节目,学生在课堂上说出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有关法律问题,教师当堂进行“课堂说法”,现场解答问题,现场释疑。学生们的问题可谓是五花八门、千奇百怪、应有尽有,例如:1我爸爸买了一辆轿乍,没有办理第三者责任险,交警发现后将车辆扣留,要求办理保险并处予罚款。交警这样做对吗?2父母离婚,女儿考上大学后父母都不愿付学费,女儿去法院告诉会赢吗?3我家租了一个商铺,租期5年,转租给别人,房东知道此事无异议。一年后却说我们未经同意转租,要求收回商铺,怎么办?4女人可以告别人“性骚扰”,为什么男人不可以……很明显,这种方法对教师的要求比较高,如果教师的法律知识不够丰富的话,会出现被学生问倒,无法回答的尴尬局面。我是在不断自学法律中进行这样的尝试的,取得律师资格后最终将这种方法固定下来。事实证明,这样做是最受学生们欢迎的。学生们非常活跃、兴奋、争先恐后的提问,希望老师解决他们的问题。“课堂说法”安排在课堂的最后五至十分钟,时间有限,学生们的问题很多,会将一些比较典型问题在课堂上进行解释。其他问题如果不是急须即时解答的,一般会告知学生“且听下回分解”等待下节课的到来,其中的用意是将学生们的兴致吊起来,激发他们学习的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这样的课堂非常具有吸引力,学生们会翘首以待下堂课的到来:
【关键词】案例;导向性;时效性;趣味性
案例教学法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教学目标租内容的需要,采用案例组织学生进行学习、研究、锻炼能力的方法。多年来案例教学法一直被广大教师使用,因其效果显著而倍受推崇。在这种教学方法中,案例的选择非常重要,首先必须围绕所授知识点精选用事例,做到有的放矢,所引事例与知识点有机结合,不能把事例简单地堆砌起来。其次特别要注意案例的导向性、时效性、趣味性。在法律课中,我所选用的案例取材于三个方面,应用于课堂上并使它们发挥了各自的重要作用。
一、取材于教材和课本,注重于案例的导向性。
例如:孙志刚收容案(新版教材第7686页)、杜培武杀人案(新版教材教师教学用书107页)、佘祥林杀妻案(新版教材第72页)、美国著名的辛普森案(新版教材第86页)、著名的米兰达规则(新版教材第85页)等等。
上述经典案例,都具有导向性,例如:孙志刚收容案导向的内容是依宪治国,维护宪法权威。米兰达规则导向的内容是崇尚程序正义,依法维护权益。社培武杀人案和美国辛普森案在此作对比,导向的话题是中外法治水平的差异和民众法律意识的差距。这些案例都是社会影响大而且真实的,能给学生带来强烈的震撼感。把真实的案例展现在学生面前。学生进入案例情景,设身处地做出反应,为他们提供一种不用真正深入实践,但却在短期内接触,并处琊到大量的实际问题的机会,从而缩短理论和实际间的距离。等于创设一个教学实践情景,给学生造成身临其境的感觉,使他们感同身受、加深他们的感性认识。这样会大大地增强教学实效性,提高教学效果。
二、取材于正在发生的事件,注重于案例的时效性。
例如:三鹿毒奶粉案、艳照门事件、重庆打黑案、唐福珍自焚事件、山西特大煤矿事故、满文军吸毒案、公务员考试泻题事件等等。
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实际问题是会不断涌现的,热点总是最吸引大众的眼球的。在此教师首先要多关注近期发生的重大事件,因地制宜,与时俱进,随机选择所要讲述的事例。在课堂卜把真实的正在发生的事件呈现在学生面前,要求学生参与思考、分析、讨论、评价。引导他们将正在发生的事什与课奉的理论知识结合起来。锻炼学生分析复杂社会现象的能力,学生收获大,对所学知识的理解会相当深刻。例如在讲述“重庆打黑”案中,先将我国现状,公众对律师职业定位的理解展现出来:(1)中国刑法学界的泰斗赵长青教授为“黑老大”黎强作辩护,被痛骂为“黑社会的狗头军师”,说他为虎作伥。(2)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庄作为“黑社会”头目之一龚刚模的辩护律师,被自己的委托人揭发,触犯刑法306条,一市被判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名成立。报纸上、网络上、对他进行口诛笔伐。(3)重庆新上任的司法局局长发表讲话,要求广大律帅“讲政治、顾大局”。然后向同学们提出两个问题是:第一,上述几件事情反映出什么问题?第二,在中国,律师的辩护为何仍然得不到应有的理解和尊重?让学生围绕这些问题展丌讨论,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为锻炼、提高他们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造了条件。
三、取材于课堂上学生的提问,注重于案例的趣味性。
此种方法仿效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节目,学生在课堂上说出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有关法律问题,教师当堂进行“课堂说法”,现场解答问题,现场释疑。学生们的问题可谓是五花八门、千奇百怪、应有尽有,例如:1我爸爸买了一辆轿乍,没有办理第三者责任险,交警发现后将车辆扣留,要求办理保险并处予罚款。交警这样做对吗?2父母离婚,女儿考上大学后父母都不愿付学费,女儿去法院告诉会赢吗?3我家租了一个商铺,租期5年,转租给别人,房东知道此事无异议。一年后却说我们未经同意转租,要求收回商铺,怎么办?4女人可以告别人“性骚扰”,为什么男人不可以……很明显,这种方法对教师的要求比较高,如果教师的法律知识不够丰富的话,会出现被学生问倒,无法回答的尴尬局面。我是在不断自学法律中进行这样的尝试的,取得律师资格后最终将这种方法固定下来。事实证明,这样做是最受学生们欢迎的。学生们非常活跃、兴奋、争先恐后的提问,希望老师解决他们的问题。“课堂说法”安排在课堂的最后五至十分钟,时间有限,学生们的问题很多,会将一些比较典型问题在课堂上进行解释。其他问题如果不是急须即时解答的,一般会告知学生“且听下回分解”等待下节课的到来,其中的用意是将学生们的兴致吊起来,激发他们学习的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这样的课堂非常具有吸引力,学生们会翘首以待下堂课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