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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回顾粉碎“四人帮”历史斗争的时间节点并对粉碎“四人帮”的合法性进行探讨的基础上,针对霞飞提出的“陈云在与叶剑英、王震研究解决‘四人帮’问题时认为要采用分别抓捕的方案但是应该下不为例”的观点,分“1976年9月9日至同年10月6日”和“1976年10月6日至1981年1月23日”两段时间进行分别考证,在查阅并引用《陈云传》、《陈云年谱(修订本)》等公开出版的资料之后得出了个人的观点:陈云在1976年9月下旬至10月初研究解决“四人帮”问题时没有针对“采用抓捕的办法”说过“下不为例”,在“四人帮”被隔离审查以后到“四人帮”被最终宣判期间也没有讲过“下不为例”,类似“采取抓捕的办法只此一次、下不为例”的说法应该是“三人成虎”式的误传而非历史的真实。
[关键词]陈云;“四人帮”;下不为例
改革开放近四十年来,关于陈云的研究和关于粉碎“四人帮”过程的研究可以说成果颇丰,众多的研究者撰写出了大量的著作、论文(包括纪念文章)等研究成果,而坊间的一些传言也是神乎其神甚至三人成虎。这里所要讨论与商榷的就是传播较广的陈云在粉碎“四人帮”斗争中所讲的一句话——“下不为例”。在粉碎“四人帮”的斗争中,关于使用抓捕的办法,陈云究竟讲过“下不为例”或者类似的话吗?
一、粉碎“四人帮”的时间范围界定辨析
所谓“四人帮”,是指1973年8月24日至28日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结束之后,由江青、王洪文、张春桥、姚文元四人在中央政治局内结成的企图全面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党内小集团[1]。而讲到粉碎“四人帮”的斗争,一般的界定就是指从1976年9月9日毛泽东逝世到同年10月6日“四人帮”被隔离审查的这27天中所发生的党内的健康力量与“四人帮”反革命集团之间的“决一死战”,包括“四人帮”大造舆论准备“登基”、叶剑英等人的当机立断、“四人帮”就捕中南海怀仁堂等。也有一种界定是从1976年9月9日到同年10月18日即中共中央正式向党内发出通知、公布将“四人帮”隔离审查的那一天。但无论是哪一种界定,粉碎“四人帮”的时间范围都应该界定在1976年9月9日(毛泽东逝世之日)至同年10月,而不应该再向前追溯或者向后延伸。至于1976年上半年的“四五运动”只是为粉碎“四人帮”奠定了群众基础,后期的司法审判等环节是为“四人帮”最终定罪,这些都不应该算入粉碎“四人帮”的时间范围。
二、关于陈云的“下不为例”之说和粉碎“四人帮”过程的合法性探讨
由中共湖北省委党史研究室主办的《党史天地》在2005年第09期的“伟人风采”部分登载了一篇题为《陈云与李先念》的文章,作者署名为霞飞。在这篇文章中,作者霞飞在关于粉碎“四人帮”的那一部分中写道:“从9月下旬到10月初这段时间里,王震受叶剑英的委托,多次到北长街陈云的家里,与陈云研究如何粉碎‘四人帮’的问题。陈云一开始提出的初步设想是:可以考虑通过党中央开全会的办法解决‘四人帮’的问题,但陈云在仔细研究了中共十大中央委员会委员[2]、候补中央委员名单后,认定通过开中央全会的办法,没有把握顺利解决‘四人帮’问题。陈云又设想了由华国锋亲自出面,通过召开中央高层会议的办法,把‘四人帮’调开,一个一个分别解决的方案,认为这个方案既能够顺利抓捕‘四人帮’,又合乎党规党法,是一个比较稳妥的方案,但应该下不为例。”[3]由此,认为陈云在与叶剑英、王震在商议、策划解决“四人帮”问题的过程中提出了“要采用分别抓捕这个方案但是应该下不为例”的说法,但是没有拿出被引用材料作为佐证。那么在粉碎“四人帮”的过程中,陈云究竟是否强调过“下不为例”呢?
要想搞清楚这个问题,必须先要搞清楚对“四人帮”采取分别抓捕的办法的合法性,这一点多少年来一直是存在争议的。笔者认为这个问题不能简单地来看而应该根据当时的具体条件来进行具体分析。法律意义上的正义(合法性)包括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两个方面,简单地说就是既要伸张正义同时也要符合程序,不能用违法的方式、程序伸张正义。实体正义是方向问题、程序正义是方式问题。纵观整个粉碎“四人帮”的过程,在实体正义上是没有问题的;而在程序正义上是有瑕疵的,但是在当时的条件下已经做到了最大限度的程序正义。
实体正义,这一点很好理解。“四人帮”这个中国共产党内部的小帮派企图全面篡夺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权力,他们不仅捏造事实、颠倒黑白打击迫害党内的健康力量而且胡作非为、祸国殃民,其多年的所作所为已经激起了全党上下和全国人民的愤慨和一致声讨。故采用分别抓捕的办法粉碎“四人帮”在实体正义上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程序正义,这个问题是多少年来一直存在争议的一个问题。1973年“中共十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九条第四款规定:在主席、副主席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领导下,设立若干必要的精干的机构,统一处理党、政、军的日常工作[4]。另外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五条第二款和第四款规定:“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统率全国武装力量;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任务,是保卫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成果,保卫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防御帝国主义、社会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颠覆和侵略。”[5]由此可见,《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设立中央军事委员会等党和国家领导军事的专门机构,但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绝对领导权是毋庸置疑的。1976年4月7日,“由毛泽东提议,中央政治局通过,华国锋任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6];1976年9月9日,毛泽东逝世,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自然缺位,此时第一副主席有权力履行也应当履行“统率全国武装力量”以保卫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成果的职责。所以尽管严格来讲在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逝世后、对“四人帮”进行隔离审查前夕华国锋的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职务前还需要加上一个“代”字,但是他是有权力指挥人民解放军的,自然也就有权力指挥中央警卫团的部队(即“8341部队”)和北京卫戍区的部队;而且按照上文的论述,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职责包括“保卫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成果”,所以在抓捕“四人帮”的过程中人民军队是履行法定职责,军队的行动也没有问题。然而,尽管如此,按照当时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都是由党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江青、王洪文、张春桥、姚文元四人与华国锋、叶剑英、汪东兴、李先念、陈锡联等人一样,都是由中国共产党第十届中央委员会合法选举产生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在这种情况下华国锋等人采取指挥军队直接抓捕的方式在程序上是有一定瑕疵的;但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抓捕的方式是必须的方式,而且在这一过程中已经做到了最大限度的程序正义。 据粉碎“四人帮”的亲历者和参与者吴德回忆:“当时还传出风声,说有些地方在准备庆祝,会有大喜事等。我们感到了紧张的气氛。华国锋同志的处境很困难,工作不下去了。种种迹象使他认识到‘四人帮’篡党夺权的行动已经是箭在弦上了,只有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才能挽救危局。”[7]当时环境下你死我活的紧张气氛可见一斑,甚至可以说是不容许一丝一毫的不果断。关于粉碎“四人帮”的方式,吴德回忆:“9月26日或27日的晚上,华国锋约李先念和我谈话,交换对解决‘四人帮’问题的意见。……我们认识到:在政治局开会投票解决‘四人帮’的问题,我们有把握;但在中央委员会投票解决‘四人帮’,我们没有把握。‘十大’选举中央委员时,‘四人帮’利用他们手中的权力,把许多属于他们帮派的人和造反派的头头塞进了中央委员会,如果召开中央委员会,在会上投票解决‘四人帮’的问题是要冒风险的,采取隔离审查的办法才是上策。”[8]综上可见,如果当时采取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的办法,那么解决“四人帮”是没有把握的,而且组织会议是需要时间的,俗话说“夜长梦多”、“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如果久拖不决甚至还会被“四人帮”抓住机会导致“邪压正”最终使“实体正义”也无法实现,所以当时采取抓捕的方式是唯一的选择,是必要的,这是当时的客观环境决定的。
1973年召开的“中共十大”所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党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产生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的常务委员会、中央委员会主席、副主席。”[9]第九条第三款规定:“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10]在粉碎“四人帮”的过程中,在不宜扩大知情面的情况下,华国锋冒着风险分别找到了叶剑英、李先念、汪东兴、陈锡联、吴德等几位中央政治局委员进行了商议并得到了他们的支持,决定在紧急条件下将江青等人“先果断抓起来”。所以在粉碎“四人帮”的过程中已经做到了当时条件下所能容许的最大限度的程序正义。
三、陈云在研究解决“四人帮”问题过程中的“下不为例”之探讨
按照上文论述,采取分别抓捕的方式粉碎“四人帮”确实是在当时的紧急状态(也可以说是“非常态”)下做出的决定,但是却实现了实体正义和当时历史条件下最大限度的程序正义,而且任何人也不能保证在党和国家发展的未来一定不会出现类似的情况,既然如此那一向强调“唯实”的陈云为什么要讲“下不为例”呢?在策划解决“四人帮”问题的过程中,虽然基本上赋闲在家但是在中共党内有着崇高威望的陈云到底讲过“下不为例”吗?
要想搞清楚这个问题,就必须要查阅权威的资料作为佐证。按照文章《陈云与李先念》的作者霞飞在文章中的说法,1976年9月下旬到10月初,由于陈云在党内有着崇高的威望,王震受叶剑英委托多次到陈云家中与陈云商议研究解决“四人帮”的问题,陈云正是在与叶剑英、王震等人的商议研究中提出“采用抓捕的办法但是应该下不为例的”。首先考察一下这段时间陈云的主要活动。
关于陈云是否说过“下不为例”,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和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陈云传》、《陈云年谱(修订本)》、《陈云文选》、《陈云论党的建设》等讲述陈云生平和思想的著作是一手的资料,而公开出版的其他人撰写的一些回忆录和关于陈云以及其他当事人的材料也是可以作为根据的资料。在收录陈云1956年9月至1994年2月间著作的《陈云文选》第三卷中,并未查到收录有陈云1976年的著作,《陈云论党的建设》也是如此。而在《陈云传》的第三十六章中是这样记载的:“王震受叶剑英委托,多次找陈云商量。最初,陈云曾设想用召开中央全会的办法来解决,但反复研究第十届中央委员会的组成状况后,觉得应该采取更加坚决果断的措施。”[11]《陈云传》还记载了陈云在1990年2月12日对军事科学院《叶剑英传》编辑组来函的一个答复,陈云在答复中写道:“同叶帅谈过一次解决‘四人帮’的问题。……我进去,叶帅给我看了一份材料。……看了材料之后,叶帅问我,把他们几个人(指‘四人帮’)抓起来,你看怎么样?我说,赞成。这场斗争是不可避免的。”[12]另外《陈云年谱(修订本)》的1976年部分也作了相似的记载:“9月下旬华国锋、叶剑英、李先念等酝酿粉碎‘四人帮’问题。其间,王震受叶剑英委托,多次找陈云商量。陈云起初考虑用开中央全会的办法解决,但经过反复研究十届中央委员会名单后,感到没有把握,认为应该采取更加坚决果断的措施。10月初应叶剑英之请,前往其在西山的住所面谈。到时,邓颖超刚同叶剑英谈完出来。叶剑英将毛泽东生前在中央政治局批评‘四人帮’的讲话记录拿给陈云看,说:‘把他们几个人抓起来,你看怎么样?’陈云回答:‘赞成。这场斗争是不可避免的。’”[13]由此可见,在研究解决“四人帮”问题时,陈云经过思考认为应该采取更加坚决果断的措施一举解决并且认为这是一场不可避免的斗争,但是并没有讲这种方式应该“下不为例”。
作家兼学者叶永烈的纪实性著作《他影响了中国:陈云全传》第十二章——“走出沉默”中引用了范硕的文章《王震眼中的叶剑英》的部分内容。范硕在这篇文章中记载了一段王震的回忆,据王震回忆说陈云在解决“四人帮”的方式问题上有过一段时间的思考,王震还建议让陈云去叶剑英那里串门与叶剑英直接交谈,陈云想好了以后就直接去了叶剑英处说出了自己的意见[14]。叶永烈还写道:“陈云在家里反复研究十届中央委员会名单,算来算去,觉着通过召开中共十届三中全会打倒‘四人帮’没有完全的把握。叶剑英主张武力解决。当陈云得知叶帅的坚定态度后,明确表示:这场斗争不可避免。陈云除了对武力解决‘四人帮’表示坚决支持之外,总是称赞叶剑英是‘智多星’,能够作出粉碎‘四人帮’的可靠方案。”[15]叶永烈还引用了陈云之子陈元的一段回忆:“当时,我的父亲和叶帅深入地交换了意见。他明确地表示,对‘四人帮’的斗争,是一场关系到党和国家命运的大事。回家之后,他显得很兴奋。”[16]由此可见,不论是叶剑英与陈云之间的“联络员”王震和陈云之子陈元的回忆还是叶永烈的纪实著作只是讲到陈云经过反复思考之后支持了叶剑英“武力解决”的想法,而都没有说到陈云曾经讲过采用这种方式应该“下不为例”。 据《叶剑英年谱》的1976年部分记载:“10月3日、4日间得知陈云要求来交谈,派侄子叶选基将陈云接到位于北京后海边的住所,给陈看了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批评‘四人帮’的讲话记录,并征求陈对于解决‘四人帮’的看法。陈表示,这场斗争不可避免。”[17]这是《叶剑英年谱》记载的1976年9月9日至同年10月6日叶剑英与陈云的唯一一次谈话。另据《王震传》记载:“王震拄着手杖,更加频繁、更加机警地穿梭于叶剑英与其他老同志,特别是陈云同志之间。”[18]关于在这一段时间里王震“联络人”工作的记载只有这简单的一笔。可见,关于叶剑英和王震的权威资料中也没有提到陈云曾经讲过“下不为例”。
综上所述,陈云在研究解决“四人帮”问题的过程中的确是经过深入思考才决定采取抓捕的特殊办法,但是并没有讲到过“下不为例”而且也没有表露过这方面的意思,这个说法至少在公开出版的资料中是查不到的。因此霞飞的“陈云认为抓捕的方案应该下不为例”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至少是值得商榷的。
四、陈云在“四人帮”被隔离审查之后是否讲过“下不为例”
按照本文第一部分的论述,粉碎“四人帮”的斗争的时间范围应该界定为1976年9月9日(毛泽东逝世之日)至1976年10月,那么在1976年10月对“四人帮”隔离审查之后到1981年1月23日完成对“四人帮”进行审判的这四年多时间里乃至以后的岁月里陈云关于采用抓捕的方式解决“四人帮”问题是否讲过“下不为例”呢?同样,要想搞清楚这个问题也需要查阅权威的资料。
在《陈云文选》第三卷、《陈云论党的建设》、《陈云传》(第四卷)、《陈云年谱(修订本)》(下卷)这四本书的整本书中都没有查到有“下不为例”的说法或字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6月出版的《缅怀陈云》一书共收入怀念文章91篇,其中也没有一篇提及陈云曾经讲过“下不为例”。但是《陈云年谱(修订本)》(下卷)中却记载了陈云在1985年6月同他的一位即将离任的秘书所讲的一席话:“审判‘四人帮’,政治局开会讨论,许多同志主张江青判死刑。我说不能杀,同‘四人帮’的斗争终究是一次党内斗争。有人说,党内斗争也可以杀。我说党内斗争不能开杀戒,否则后代不好办。”[19]叶永烈在书中也讲到:“即便是对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头目江青,陈云也坚决反对所谓‘不杀江青不足以平民愤’……陈云甚至最后说,你们坚决要杀,请在会议记录里写上‘陈云同志不同意’。”[20]从这两份材料可以看出在对“四人帮”进行审判的过程中陈云表达出了一丝“党内不能开杀戒以免后代效仿”的意思,这两份材料可以作为佐证证明在对“四人帮”进行审判的过程中陈云喊过“刀下留人”并且目的是“以免后代效仿”,但是这和“采用抓捕的方式但应该下不为例”有着明显的区别,讲的也并不是一回事,一个讲的是后期对江青的审判问题而另一个讲的是前期解决“四人帮”的方式问题,故不能混为一谈。
故综上所述,个人观点认为陈云在决定用抓捕的方式解决“四人帮”问题时的类似“只此一次、下不为例”的说法应该是“三人成虎”式的误传而并非是历史事实。
[注释]
[1]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历史(第2卷,1949-1978)(下册)[M].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年1月版:第878页.
[2]此处似笔误,应为“中共十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即“中国共产党第十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3]霞飞.陈云与李先念[J].党史天地,2005(09).
[4]http://cpc.people.com.cn/GB/64162/64168/64562/65450/4429427.html.
[5]http://www.npc.gov.cn/wxzl/wxzl/2000-12/06/content_4362.htm.
[6]胡绳,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M].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年8月版:第410页.
[7]朱元石等.吴德口述:十年风雨纪事——我在北京工作的一些经历.当代中国出版社,2013年1月版:第179页.
[8]朱元石等.吴德口述:十年风雨纪事——我在北京工作的一些经历.当代中国出版社,2013年1月版:第180-181页.
[9][10]http://cpc.people.com.cn/GB/64162/64168/64562/65450/4429427.html.
[1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陈云传(第四卷)[M].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6月版:第1451页.
[1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陈云传(第四卷)[M].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6月版:第1451-1452页.
[1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陈云年谱(修订本)(下卷)[M].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6月版:第224-225页.
[14]叶永烈.他影响了中国:陈云全传[M].四川人民出版社,2013年4月版:第257-258页.
[15]叶永烈.他影响了中国:陈云全传[M].四川人民出版社,2013年4月版:第258页.
[16]叶永烈.他影响了中国:陈云全传[M].四川人民出版社,2013年4月版;第258-259页.
[17]刘继贤,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叶剑英年谱:1897—1986.(下卷)[M].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年4月版:第1113页.
[18]《王震传》编写组.王震传[M].人民出版社,2008年4月版:第564页.
[19]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陈云年谱(修订本)(下卷)[M].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6月版:第432-433页.
[20]叶永烈.他影响了中国:陈云全传[M].四川人民出版社,2013年4月版:第303-304页.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历史(第2卷,1949-1978)(下册)[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1(2014-3重印).
[2]胡绳,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8(2015-3第11次印刷).
[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陈云传(第四卷)[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6.
[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陈云年谱(修订本)(下卷)[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6.
[5]刘继贤,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叶剑英年谱:1897—1986(下卷)[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4.
[6]《王震传》编写组.王震传[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4.
[7]陈云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
[8]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陈云论党的建设[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5.
[9]叶永烈.他影响了中国:陈云全传[M].四川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13-4.
[10]朱元石等.吴德口述:十年风雨纪事——我在北京工作的一些经历[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13-1.
[11]张静如.张静如文集(第三卷)[M].广东深圳:海天出版社,2006-12.
[12]霞飞.陈云与李先念[J].党史天地,2005(09).
[13]中国共产党历次全国代表大会数据库——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EB/OL].http://cpc.people.com.cn/GB/64162/64168/64562/65450/4429427.html.
[14]全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75年)[EB/OL].http://www.npc.gov.cn/wxzl/wxzl/2000-12/06/content_4362.htm.
[15]凤凰网历史——社科院学者称陈云女儿否认陈云说过毛泽东文革有罪[EB/OL].http://news.ifeng.com/history/zhongguoxiandaishi/detail_2013_05/08/25071142_0.shtml.
[关键词]陈云;“四人帮”;下不为例
改革开放近四十年来,关于陈云的研究和关于粉碎“四人帮”过程的研究可以说成果颇丰,众多的研究者撰写出了大量的著作、论文(包括纪念文章)等研究成果,而坊间的一些传言也是神乎其神甚至三人成虎。这里所要讨论与商榷的就是传播较广的陈云在粉碎“四人帮”斗争中所讲的一句话——“下不为例”。在粉碎“四人帮”的斗争中,关于使用抓捕的办法,陈云究竟讲过“下不为例”或者类似的话吗?
一、粉碎“四人帮”的时间范围界定辨析
所谓“四人帮”,是指1973年8月24日至28日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结束之后,由江青、王洪文、张春桥、姚文元四人在中央政治局内结成的企图全面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党内小集团[1]。而讲到粉碎“四人帮”的斗争,一般的界定就是指从1976年9月9日毛泽东逝世到同年10月6日“四人帮”被隔离审查的这27天中所发生的党内的健康力量与“四人帮”反革命集团之间的“决一死战”,包括“四人帮”大造舆论准备“登基”、叶剑英等人的当机立断、“四人帮”就捕中南海怀仁堂等。也有一种界定是从1976年9月9日到同年10月18日即中共中央正式向党内发出通知、公布将“四人帮”隔离审查的那一天。但无论是哪一种界定,粉碎“四人帮”的时间范围都应该界定在1976年9月9日(毛泽东逝世之日)至同年10月,而不应该再向前追溯或者向后延伸。至于1976年上半年的“四五运动”只是为粉碎“四人帮”奠定了群众基础,后期的司法审判等环节是为“四人帮”最终定罪,这些都不应该算入粉碎“四人帮”的时间范围。
二、关于陈云的“下不为例”之说和粉碎“四人帮”过程的合法性探讨
由中共湖北省委党史研究室主办的《党史天地》在2005年第09期的“伟人风采”部分登载了一篇题为《陈云与李先念》的文章,作者署名为霞飞。在这篇文章中,作者霞飞在关于粉碎“四人帮”的那一部分中写道:“从9月下旬到10月初这段时间里,王震受叶剑英的委托,多次到北长街陈云的家里,与陈云研究如何粉碎‘四人帮’的问题。陈云一开始提出的初步设想是:可以考虑通过党中央开全会的办法解决‘四人帮’的问题,但陈云在仔细研究了中共十大中央委员会委员[2]、候补中央委员名单后,认定通过开中央全会的办法,没有把握顺利解决‘四人帮’问题。陈云又设想了由华国锋亲自出面,通过召开中央高层会议的办法,把‘四人帮’调开,一个一个分别解决的方案,认为这个方案既能够顺利抓捕‘四人帮’,又合乎党规党法,是一个比较稳妥的方案,但应该下不为例。”[3]由此,认为陈云在与叶剑英、王震在商议、策划解决“四人帮”问题的过程中提出了“要采用分别抓捕这个方案但是应该下不为例”的说法,但是没有拿出被引用材料作为佐证。那么在粉碎“四人帮”的过程中,陈云究竟是否强调过“下不为例”呢?
要想搞清楚这个问题,必须先要搞清楚对“四人帮”采取分别抓捕的办法的合法性,这一点多少年来一直是存在争议的。笔者认为这个问题不能简单地来看而应该根据当时的具体条件来进行具体分析。法律意义上的正义(合法性)包括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两个方面,简单地说就是既要伸张正义同时也要符合程序,不能用违法的方式、程序伸张正义。实体正义是方向问题、程序正义是方式问题。纵观整个粉碎“四人帮”的过程,在实体正义上是没有问题的;而在程序正义上是有瑕疵的,但是在当时的条件下已经做到了最大限度的程序正义。
实体正义,这一点很好理解。“四人帮”这个中国共产党内部的小帮派企图全面篡夺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权力,他们不仅捏造事实、颠倒黑白打击迫害党内的健康力量而且胡作非为、祸国殃民,其多年的所作所为已经激起了全党上下和全国人民的愤慨和一致声讨。故采用分别抓捕的办法粉碎“四人帮”在实体正义上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程序正义,这个问题是多少年来一直存在争议的一个问题。1973年“中共十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九条第四款规定:在主席、副主席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领导下,设立若干必要的精干的机构,统一处理党、政、军的日常工作[4]。另外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五条第二款和第四款规定:“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统率全国武装力量;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任务,是保卫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成果,保卫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防御帝国主义、社会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颠覆和侵略。”[5]由此可见,《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设立中央军事委员会等党和国家领导军事的专门机构,但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绝对领导权是毋庸置疑的。1976年4月7日,“由毛泽东提议,中央政治局通过,华国锋任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6];1976年9月9日,毛泽东逝世,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自然缺位,此时第一副主席有权力履行也应当履行“统率全国武装力量”以保卫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成果的职责。所以尽管严格来讲在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逝世后、对“四人帮”进行隔离审查前夕华国锋的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职务前还需要加上一个“代”字,但是他是有权力指挥人民解放军的,自然也就有权力指挥中央警卫团的部队(即“8341部队”)和北京卫戍区的部队;而且按照上文的论述,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职责包括“保卫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成果”,所以在抓捕“四人帮”的过程中人民军队是履行法定职责,军队的行动也没有问题。然而,尽管如此,按照当时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都是由党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江青、王洪文、张春桥、姚文元四人与华国锋、叶剑英、汪东兴、李先念、陈锡联等人一样,都是由中国共产党第十届中央委员会合法选举产生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在这种情况下华国锋等人采取指挥军队直接抓捕的方式在程序上是有一定瑕疵的;但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抓捕的方式是必须的方式,而且在这一过程中已经做到了最大限度的程序正义。 据粉碎“四人帮”的亲历者和参与者吴德回忆:“当时还传出风声,说有些地方在准备庆祝,会有大喜事等。我们感到了紧张的气氛。华国锋同志的处境很困难,工作不下去了。种种迹象使他认识到‘四人帮’篡党夺权的行动已经是箭在弦上了,只有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才能挽救危局。”[7]当时环境下你死我活的紧张气氛可见一斑,甚至可以说是不容许一丝一毫的不果断。关于粉碎“四人帮”的方式,吴德回忆:“9月26日或27日的晚上,华国锋约李先念和我谈话,交换对解决‘四人帮’问题的意见。……我们认识到:在政治局开会投票解决‘四人帮’的问题,我们有把握;但在中央委员会投票解决‘四人帮’,我们没有把握。‘十大’选举中央委员时,‘四人帮’利用他们手中的权力,把许多属于他们帮派的人和造反派的头头塞进了中央委员会,如果召开中央委员会,在会上投票解决‘四人帮’的问题是要冒风险的,采取隔离审查的办法才是上策。”[8]综上可见,如果当时采取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的办法,那么解决“四人帮”是没有把握的,而且组织会议是需要时间的,俗话说“夜长梦多”、“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如果久拖不决甚至还会被“四人帮”抓住机会导致“邪压正”最终使“实体正义”也无法实现,所以当时采取抓捕的方式是唯一的选择,是必要的,这是当时的客观环境决定的。
1973年召开的“中共十大”所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党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产生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的常务委员会、中央委员会主席、副主席。”[9]第九条第三款规定:“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10]在粉碎“四人帮”的过程中,在不宜扩大知情面的情况下,华国锋冒着风险分别找到了叶剑英、李先念、汪东兴、陈锡联、吴德等几位中央政治局委员进行了商议并得到了他们的支持,决定在紧急条件下将江青等人“先果断抓起来”。所以在粉碎“四人帮”的过程中已经做到了当时条件下所能容许的最大限度的程序正义。
三、陈云在研究解决“四人帮”问题过程中的“下不为例”之探讨
按照上文论述,采取分别抓捕的方式粉碎“四人帮”确实是在当时的紧急状态(也可以说是“非常态”)下做出的决定,但是却实现了实体正义和当时历史条件下最大限度的程序正义,而且任何人也不能保证在党和国家发展的未来一定不会出现类似的情况,既然如此那一向强调“唯实”的陈云为什么要讲“下不为例”呢?在策划解决“四人帮”问题的过程中,虽然基本上赋闲在家但是在中共党内有着崇高威望的陈云到底讲过“下不为例”吗?
要想搞清楚这个问题,就必须要查阅权威的资料作为佐证。按照文章《陈云与李先念》的作者霞飞在文章中的说法,1976年9月下旬到10月初,由于陈云在党内有着崇高的威望,王震受叶剑英委托多次到陈云家中与陈云商议研究解决“四人帮”的问题,陈云正是在与叶剑英、王震等人的商议研究中提出“采用抓捕的办法但是应该下不为例的”。首先考察一下这段时间陈云的主要活动。
关于陈云是否说过“下不为例”,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和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陈云传》、《陈云年谱(修订本)》、《陈云文选》、《陈云论党的建设》等讲述陈云生平和思想的著作是一手的资料,而公开出版的其他人撰写的一些回忆录和关于陈云以及其他当事人的材料也是可以作为根据的资料。在收录陈云1956年9月至1994年2月间著作的《陈云文选》第三卷中,并未查到收录有陈云1976年的著作,《陈云论党的建设》也是如此。而在《陈云传》的第三十六章中是这样记载的:“王震受叶剑英委托,多次找陈云商量。最初,陈云曾设想用召开中央全会的办法来解决,但反复研究第十届中央委员会的组成状况后,觉得应该采取更加坚决果断的措施。”[11]《陈云传》还记载了陈云在1990年2月12日对军事科学院《叶剑英传》编辑组来函的一个答复,陈云在答复中写道:“同叶帅谈过一次解决‘四人帮’的问题。……我进去,叶帅给我看了一份材料。……看了材料之后,叶帅问我,把他们几个人(指‘四人帮’)抓起来,你看怎么样?我说,赞成。这场斗争是不可避免的。”[12]另外《陈云年谱(修订本)》的1976年部分也作了相似的记载:“9月下旬华国锋、叶剑英、李先念等酝酿粉碎‘四人帮’问题。其间,王震受叶剑英委托,多次找陈云商量。陈云起初考虑用开中央全会的办法解决,但经过反复研究十届中央委员会名单后,感到没有把握,认为应该采取更加坚决果断的措施。10月初应叶剑英之请,前往其在西山的住所面谈。到时,邓颖超刚同叶剑英谈完出来。叶剑英将毛泽东生前在中央政治局批评‘四人帮’的讲话记录拿给陈云看,说:‘把他们几个人抓起来,你看怎么样?’陈云回答:‘赞成。这场斗争是不可避免的。’”[13]由此可见,在研究解决“四人帮”问题时,陈云经过思考认为应该采取更加坚决果断的措施一举解决并且认为这是一场不可避免的斗争,但是并没有讲这种方式应该“下不为例”。
作家兼学者叶永烈的纪实性著作《他影响了中国:陈云全传》第十二章——“走出沉默”中引用了范硕的文章《王震眼中的叶剑英》的部分内容。范硕在这篇文章中记载了一段王震的回忆,据王震回忆说陈云在解决“四人帮”的方式问题上有过一段时间的思考,王震还建议让陈云去叶剑英那里串门与叶剑英直接交谈,陈云想好了以后就直接去了叶剑英处说出了自己的意见[14]。叶永烈还写道:“陈云在家里反复研究十届中央委员会名单,算来算去,觉着通过召开中共十届三中全会打倒‘四人帮’没有完全的把握。叶剑英主张武力解决。当陈云得知叶帅的坚定态度后,明确表示:这场斗争不可避免。陈云除了对武力解决‘四人帮’表示坚决支持之外,总是称赞叶剑英是‘智多星’,能够作出粉碎‘四人帮’的可靠方案。”[15]叶永烈还引用了陈云之子陈元的一段回忆:“当时,我的父亲和叶帅深入地交换了意见。他明确地表示,对‘四人帮’的斗争,是一场关系到党和国家命运的大事。回家之后,他显得很兴奋。”[16]由此可见,不论是叶剑英与陈云之间的“联络员”王震和陈云之子陈元的回忆还是叶永烈的纪实著作只是讲到陈云经过反复思考之后支持了叶剑英“武力解决”的想法,而都没有说到陈云曾经讲过采用这种方式应该“下不为例”。 据《叶剑英年谱》的1976年部分记载:“10月3日、4日间得知陈云要求来交谈,派侄子叶选基将陈云接到位于北京后海边的住所,给陈看了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批评‘四人帮’的讲话记录,并征求陈对于解决‘四人帮’的看法。陈表示,这场斗争不可避免。”[17]这是《叶剑英年谱》记载的1976年9月9日至同年10月6日叶剑英与陈云的唯一一次谈话。另据《王震传》记载:“王震拄着手杖,更加频繁、更加机警地穿梭于叶剑英与其他老同志,特别是陈云同志之间。”[18]关于在这一段时间里王震“联络人”工作的记载只有这简单的一笔。可见,关于叶剑英和王震的权威资料中也没有提到陈云曾经讲过“下不为例”。
综上所述,陈云在研究解决“四人帮”问题的过程中的确是经过深入思考才决定采取抓捕的特殊办法,但是并没有讲到过“下不为例”而且也没有表露过这方面的意思,这个说法至少在公开出版的资料中是查不到的。因此霞飞的“陈云认为抓捕的方案应该下不为例”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至少是值得商榷的。
四、陈云在“四人帮”被隔离审查之后是否讲过“下不为例”
按照本文第一部分的论述,粉碎“四人帮”的斗争的时间范围应该界定为1976年9月9日(毛泽东逝世之日)至1976年10月,那么在1976年10月对“四人帮”隔离审查之后到1981年1月23日完成对“四人帮”进行审判的这四年多时间里乃至以后的岁月里陈云关于采用抓捕的方式解决“四人帮”问题是否讲过“下不为例”呢?同样,要想搞清楚这个问题也需要查阅权威的资料。
在《陈云文选》第三卷、《陈云论党的建设》、《陈云传》(第四卷)、《陈云年谱(修订本)》(下卷)这四本书的整本书中都没有查到有“下不为例”的说法或字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6月出版的《缅怀陈云》一书共收入怀念文章91篇,其中也没有一篇提及陈云曾经讲过“下不为例”。但是《陈云年谱(修订本)》(下卷)中却记载了陈云在1985年6月同他的一位即将离任的秘书所讲的一席话:“审判‘四人帮’,政治局开会讨论,许多同志主张江青判死刑。我说不能杀,同‘四人帮’的斗争终究是一次党内斗争。有人说,党内斗争也可以杀。我说党内斗争不能开杀戒,否则后代不好办。”[19]叶永烈在书中也讲到:“即便是对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头目江青,陈云也坚决反对所谓‘不杀江青不足以平民愤’……陈云甚至最后说,你们坚决要杀,请在会议记录里写上‘陈云同志不同意’。”[20]从这两份材料可以看出在对“四人帮”进行审判的过程中陈云表达出了一丝“党内不能开杀戒以免后代效仿”的意思,这两份材料可以作为佐证证明在对“四人帮”进行审判的过程中陈云喊过“刀下留人”并且目的是“以免后代效仿”,但是这和“采用抓捕的方式但应该下不为例”有着明显的区别,讲的也并不是一回事,一个讲的是后期对江青的审判问题而另一个讲的是前期解决“四人帮”的方式问题,故不能混为一谈。
故综上所述,个人观点认为陈云在决定用抓捕的方式解决“四人帮”问题时的类似“只此一次、下不为例”的说法应该是“三人成虎”式的误传而并非是历史事实。
[注释]
[1]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历史(第2卷,1949-1978)(下册)[M].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年1月版:第878页.
[2]此处似笔误,应为“中共十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即“中国共产党第十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3]霞飞.陈云与李先念[J].党史天地,2005(09).
[4]http://cpc.people.com.cn/GB/64162/64168/64562/65450/4429427.html.
[5]http://www.npc.gov.cn/wxzl/wxzl/2000-12/06/content_4362.htm.
[6]胡绳,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M].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年8月版:第410页.
[7]朱元石等.吴德口述:十年风雨纪事——我在北京工作的一些经历.当代中国出版社,2013年1月版:第179页.
[8]朱元石等.吴德口述:十年风雨纪事——我在北京工作的一些经历.当代中国出版社,2013年1月版:第180-181页.
[9][10]http://cpc.people.com.cn/GB/64162/64168/64562/65450/4429427.html.
[1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陈云传(第四卷)[M].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6月版:第1451页.
[1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陈云传(第四卷)[M].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6月版:第1451-1452页.
[1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陈云年谱(修订本)(下卷)[M].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6月版:第224-225页.
[14]叶永烈.他影响了中国:陈云全传[M].四川人民出版社,2013年4月版:第257-258页.
[15]叶永烈.他影响了中国:陈云全传[M].四川人民出版社,2013年4月版:第258页.
[16]叶永烈.他影响了中国:陈云全传[M].四川人民出版社,2013年4月版;第258-259页.
[17]刘继贤,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叶剑英年谱:1897—1986.(下卷)[M].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年4月版:第1113页.
[18]《王震传》编写组.王震传[M].人民出版社,2008年4月版:第564页.
[19]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陈云年谱(修订本)(下卷)[M].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6月版:第432-433页.
[20]叶永烈.他影响了中国:陈云全传[M].四川人民出版社,2013年4月版:第303-304页.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历史(第2卷,1949-1978)(下册)[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1(2014-3重印).
[2]胡绳,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8(2015-3第11次印刷).
[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陈云传(第四卷)[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6.
[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陈云年谱(修订本)(下卷)[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6.
[5]刘继贤,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叶剑英年谱:1897—1986(下卷)[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4.
[6]《王震传》编写组.王震传[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4.
[7]陈云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
[8]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陈云论党的建设[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5.
[9]叶永烈.他影响了中国:陈云全传[M].四川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13-4.
[10]朱元石等.吴德口述:十年风雨纪事——我在北京工作的一些经历[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13-1.
[11]张静如.张静如文集(第三卷)[M].广东深圳:海天出版社,2006-12.
[12]霞飞.陈云与李先念[J].党史天地,2005(09).
[13]中国共产党历次全国代表大会数据库——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EB/OL].http://cpc.people.com.cn/GB/64162/64168/64562/65450/4429427.html.
[14]全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75年)[EB/OL].http://www.npc.gov.cn/wxzl/wxzl/2000-12/06/content_4362.htm.
[15]凤凰网历史——社科院学者称陈云女儿否认陈云说过毛泽东文革有罪[EB/OL].http://news.ifeng.com/history/zhongguoxiandaishi/detail_2013_05/08/25071142_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