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风景名胜区的环境保护

来源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nebula_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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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风景名胜区是人类的物质财富,又是人类的宝贵精神财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各地对风景名胜区开发、利用和管理水平逐步提高。随着我国经济开发的不断深入,环境破坏现象也日趋严重。对风景名胜区开发中环境资源的保护是重点,在开发中应考虑环境资源有效保护,在风景名胜区的环境资源只有得到很好的保护,风景名胜区才能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风景名胜区;环境法;责任
  一、风景名胜区概述
  (一)我国风景名胜区的定义
  目前,对风景名胜区做的比较科学完整的定义是指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可供人们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
  风景名胜区划分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省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能够反映重要自然变化过程和重大历史文化发展过程,基本处于自然状态或保持历史原貌,具有国家代表性的,可以申请设立国家级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由国务院批准公布。省级风景名胜区,具有区域代表性的,可以申请设立省级风景名胜区。省级风景名胜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二)我国风景名胜区的设立
  1.我国风景名胜区设立的原则
  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中第七条规定:设立风景名胜区,应当有利于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新设立的风景名胜区与自然保护区不得重合或者交叉;已设立的风景名胜区与自然保护区重合或者交叉的,风景名胜区规划与自然保护区规划应当相协调。
  2.我国风景名胜区设立的目的
  风景名胜区资源是大自然和前人留给我们的珍贵的、脆弱的、不可在生的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这些资源不仅为当代人所享用,也应该为子孙后代造福和享用,设立风景名胜区的目的就是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这些珍贵的资源,使之完整地保留和传承给子孙后代。
  二、我国风景名胜区的保护现状
  (一)环境保护概述
  环境是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它为人类提供生存、发展的空间和资源。
  环境问题是指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原因使环境条件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产生了影响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给人类带来灾害的问题。
  保护和改善环境是关系到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百年大计,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具有全局性、长期性和决定性的影响。
  环境保护法规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执行的,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环境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我国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護法》第二条规定: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确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古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建设其他设施,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限期治理。”
  通过分析以上法律条款,可以得知风景名胜区属于国家环境保护的范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所保护的对之一,对风景名胜区实施环境保护其目的是保护和改善风景名胜区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风景名胜区持续、健康发展。
  (三)我国风景名胜区环境存在的问题
  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严重破坏风景名胜资源的违法行为,将受到“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或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万元至100万元的罚款”的处罚。这个结果使不少对修改原《风景名胜区暂行条例》期望值很高的有识之士表现出担忧与失望。不少人认为《风景名胜区暂行条例》的修补不够彻底,远不足以震慑破坏环境乃至环境违法的行为,修改后的《条例》仍旧是执法“软肋”。
  而且虽然现行《条例》对于破坏风景名胜资源的行为作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处罚还不到位,甚至存在对于破坏资源的行为仅仅是口头批评。这不仅是法律责任的问题,也是管理体制的一种缺陷。
  三、我国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对策
  风景名胜区是经中央或地方人民政府审定公布的需要进行保护和管理的特定地域,因此,为保持资源与环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应对其范围内具有较强开发利用强度的行为与活动进行严格控制。凡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得进行开发建设。对符合规划的,应按照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并按照规划确定的要求,方可在限定的地域范围内开展,同时要严格落实自然生态保护措施。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能否严格实施与完全落实,不仅要看各项保护措施的落实,更主要的在于风景区开发建设活动的控制与管理。
  这样才能更好的实现风景名胜区的价值。首先,风景名胜区的开发利用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是相辅相成,互为依托的关系。只有严格保护风景名胜资源,遏制破坏风景名胜资源的行为,才能使风景名胜资源不会被开采枯竭,才能够循环利用,为风景名胜区的开发利用提供不断的物质载体和对象。其次,有利于风景名胜区的合理开发利用,增强风景名胜区同其他地区的经济文化联系,提高地区知名度,提高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科学文化水平,减轻社会经济发展对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的压力。另外,对风景名胜区进行合理开发利用能够为有效保护风景名胜资源提供资金保证和技术支持,促进风景名胜区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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