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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教育通过特殊需要儿童和普通儿童合作学习的方式,使自闭症儿童更多参与到社会活动中,它在提高自闭症儿童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改善其行为问题和情绪情感表达方面有显著的效果[1]。由此可见,融合教育对自闭症儿童而言是一种有效的教育方式,然而目前我国自闭症儿童融合教育的整体水平还有待提高。
一、自闭症儿童融合教育开展困境
(一)缺乏实践探索
当前有许多关于融合教育的学术探讨,如融合教育的概念、国内外融合教育的比较等,但相关的实践探索却是少之又少,其中有关于自闭症儿童融合教育的实证研究更加欠缺。这导致融合教育的理论知识难以真正落地,普通教师缺少融合经验的借鉴,显然这不利于融合教育的开展,难以满足广大特殊需要儿童的教育需求。
(二)师资力量不足
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为了配合当时发展较快的随班就读,在少数师范院校尝试开设了特殊教育公共课程。根据现有资料进行统计,目前我国本科阶段开设特殊教育专业的高校已有40余所。虽然我国特殊教育师资培养高校的数量正在增加,但仍有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例如培养院校的专业类型及培养方向较为单一,培养的学生数量也无法与社会需求相匹配等。
普通师范类高校的教育师资培养中则缺少特殊教育相关知识及技能的教授。因此大部分普通学校的一线教师并不了解自闭症儿童,也没有接受相关特殊教育知识的培训,缺乏专业知识技能和相关资源支持,无法开展针对性的教学策略。教师是融合教育的直接参与者,师资力量的不足无疑直接阻碍了融合教育的开展。
(三)家长配合不够
普通学生家长对特殊需要儿童缺乏正确完整的认识,可能对特殊需要儿童抱有歧视、回避等不恰当态度,因此部分家长对学校招收特殊需要儿童持保守或反对的态度。有调查发现,赞同幼儿园招收有特殊需要幼儿的家长仅占17.7%,38.7%的家长明确表示反对[2]。也曾发生过多起家长们联名拒绝特殊需要孩子就读普通学校的事件。
另一方面,部分特殊需要儿童家长本身也有不配合行为。据统计2019年我国共有特殊教育在校生79.46万人,但据五彩鹿自闭症研究院最新发布的《中国自闭症教育康复行业发展状况报告III》数据,我国有200多万的自闭症儿童且以每年将近20万的速度增长。可见除去一部分轻度的尚未被发现的自闭症儿童,还有许多自闭症儿童的家长并没有接受自己孩子的缺陷。
(四)支持保障体系不完善
融合教育并不只是把儿童安置在普通班级中,融合教育的有效性依赖于高质量的支持系统[3]。为满足特殊需要儿童在普通学校的特殊教育需求,制定系统的完善的支持保障体系是十分必要的。由于自闭症儿童的核心障碍与其他障碍儿童有较大的差异,他们的教育方法不同于其他障礙儿童,因此自闭症儿童的融合教育更需要特别关注和完善的配套措施[4]。
学校层面,并非所有学校都认可且支持融合教育体系。首先,在评估安置方面缺乏评估流程及入校标准,导致有学校迫于普通学生家长的压力令特殊学生转校。其次,融合教育需要的康复、辅具、无障碍等设施与服务难以配套。普通学校缺少针对自闭症儿童进行训练和强化的硬件设施如资源教室,以满足他们的康复需求。
政策层面,因融合教育在我国仍处于起步阶段,与融合教育有关的政策法律效率低,且具有较大的随意性[5]。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下,对特殊儿童的融合教育的法律保障十分缺乏,没有形成特殊儿童融合教育法律保障制度,没有形成特殊儿童融合教育权利体系,也没有形成特殊儿童融合教育的法律实践环境[6]。
二、促进自闭症融合教育的建议
(一)加强融合教育教师的师资培养
教师的“融合教育素养”是“影响融合教育实施与推广的核心因素”[7]。因此加强融合教育教师的师资培养是必要的。首先师范类高校应完善课程结构,加设特殊教育相关课程,提升师范生融合教育方面的素养。其次对于普通学校的在职教师应增加特殊教育知识相关的培训,促进普通教师与特殊教育教师之间的交流。还可在普通学校配置特殊教育专业的资源教师,切实保障融合教育工作的开展质量。
(二)树立正确的融合教育观念
推进我国自闭症儿童的融合教育建设必须树立正确的融合教育观念。教师要转变理念,接受包容班级里具有发展障碍的自闭症学生;自闭症学生家长要正确面对自己孩子的障碍,积极寻求适合的教养方式,配合学校的教育策略;普通学生家长需放下成见,了解融合教育的优势,容纳自闭症儿童与普通儿童共同学习进步。只有增进社会大众对自闭症的了解和支持,共同树立正确融合观,才能大力推进自闭症儿童的融合教育。
(三)加强政策法律法规支持
融合教育的开展必然离不开国家和政府的扶持,制定融合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必不可少的。起草相应的融合教育法,出台相关政策法规,以及相应的实施措施,能从法律层面引导人们对融合教育的正确认识,为融合教育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推进我国融合教育的开展。
三、总结
我国自闭症儿童的数量已超200万,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自闭症儿童的教育已成为我国儿童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促进自闭症儿童的融合教育的开展是大势所趋。本文针对自闭症儿童的融合教育当下所面临的困境从学术研究、教师、家长及支持保障体系四个角度进行了简单的分析,并提出了加强融合教育师资力量、树立正确融合教育观、加强政策支持的建议,以期能为我国自闭症儿童融合教育的开展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程秀兰,王莉,李丽娥,张晓艳.孤独症儿童融合教育干预的个案研究[J].学前教育研究,2009(06):34-38.
[2]严冷.北京普通幼儿家长全纳教育观念的调查[J].中国特殊教育,2009(09):8-13+18.
[3]苏雪云,顾泳芬,杨广学.发展生态学视角下的自闭症儿童融合教育支持系统:基于个案分析和现场研究[J].基础教育,2017,14(02):84-89+95.
[4]靳敬坤.自闭症幼儿学前融合教育支持现状研究[D].辽宁师范大学,2013.
[5]亓娟.我国自闭症儿童融合教育现状、挑战及对策[J].昭通学院学报,2016,38(06):117-120.
[6]彭兴蓬,雷江华.论融合教育的困境——基于四维视角的分析[J].教育学报,2013,9(06):59-66.
[7]任萍.融合教育理念与高校学前教育专业课程设置改革研究——以绥化学院为例[J].黑河学院学报,2013,4(05):73-76.
(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 浙江 杭州 310000)
一、自闭症儿童融合教育开展困境
(一)缺乏实践探索
当前有许多关于融合教育的学术探讨,如融合教育的概念、国内外融合教育的比较等,但相关的实践探索却是少之又少,其中有关于自闭症儿童融合教育的实证研究更加欠缺。这导致融合教育的理论知识难以真正落地,普通教师缺少融合经验的借鉴,显然这不利于融合教育的开展,难以满足广大特殊需要儿童的教育需求。
(二)师资力量不足
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为了配合当时发展较快的随班就读,在少数师范院校尝试开设了特殊教育公共课程。根据现有资料进行统计,目前我国本科阶段开设特殊教育专业的高校已有40余所。虽然我国特殊教育师资培养高校的数量正在增加,但仍有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例如培养院校的专业类型及培养方向较为单一,培养的学生数量也无法与社会需求相匹配等。
普通师范类高校的教育师资培养中则缺少特殊教育相关知识及技能的教授。因此大部分普通学校的一线教师并不了解自闭症儿童,也没有接受相关特殊教育知识的培训,缺乏专业知识技能和相关资源支持,无法开展针对性的教学策略。教师是融合教育的直接参与者,师资力量的不足无疑直接阻碍了融合教育的开展。
(三)家长配合不够
普通学生家长对特殊需要儿童缺乏正确完整的认识,可能对特殊需要儿童抱有歧视、回避等不恰当态度,因此部分家长对学校招收特殊需要儿童持保守或反对的态度。有调查发现,赞同幼儿园招收有特殊需要幼儿的家长仅占17.7%,38.7%的家长明确表示反对[2]。也曾发生过多起家长们联名拒绝特殊需要孩子就读普通学校的事件。
另一方面,部分特殊需要儿童家长本身也有不配合行为。据统计2019年我国共有特殊教育在校生79.46万人,但据五彩鹿自闭症研究院最新发布的《中国自闭症教育康复行业发展状况报告III》数据,我国有200多万的自闭症儿童且以每年将近20万的速度增长。可见除去一部分轻度的尚未被发现的自闭症儿童,还有许多自闭症儿童的家长并没有接受自己孩子的缺陷。
(四)支持保障体系不完善
融合教育并不只是把儿童安置在普通班级中,融合教育的有效性依赖于高质量的支持系统[3]。为满足特殊需要儿童在普通学校的特殊教育需求,制定系统的完善的支持保障体系是十分必要的。由于自闭症儿童的核心障碍与其他障碍儿童有较大的差异,他们的教育方法不同于其他障礙儿童,因此自闭症儿童的融合教育更需要特别关注和完善的配套措施[4]。
学校层面,并非所有学校都认可且支持融合教育体系。首先,在评估安置方面缺乏评估流程及入校标准,导致有学校迫于普通学生家长的压力令特殊学生转校。其次,融合教育需要的康复、辅具、无障碍等设施与服务难以配套。普通学校缺少针对自闭症儿童进行训练和强化的硬件设施如资源教室,以满足他们的康复需求。
政策层面,因融合教育在我国仍处于起步阶段,与融合教育有关的政策法律效率低,且具有较大的随意性[5]。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下,对特殊儿童的融合教育的法律保障十分缺乏,没有形成特殊儿童融合教育法律保障制度,没有形成特殊儿童融合教育权利体系,也没有形成特殊儿童融合教育的法律实践环境[6]。
二、促进自闭症融合教育的建议
(一)加强融合教育教师的师资培养
教师的“融合教育素养”是“影响融合教育实施与推广的核心因素”[7]。因此加强融合教育教师的师资培养是必要的。首先师范类高校应完善课程结构,加设特殊教育相关课程,提升师范生融合教育方面的素养。其次对于普通学校的在职教师应增加特殊教育知识相关的培训,促进普通教师与特殊教育教师之间的交流。还可在普通学校配置特殊教育专业的资源教师,切实保障融合教育工作的开展质量。
(二)树立正确的融合教育观念
推进我国自闭症儿童的融合教育建设必须树立正确的融合教育观念。教师要转变理念,接受包容班级里具有发展障碍的自闭症学生;自闭症学生家长要正确面对自己孩子的障碍,积极寻求适合的教养方式,配合学校的教育策略;普通学生家长需放下成见,了解融合教育的优势,容纳自闭症儿童与普通儿童共同学习进步。只有增进社会大众对自闭症的了解和支持,共同树立正确融合观,才能大力推进自闭症儿童的融合教育。
(三)加强政策法律法规支持
融合教育的开展必然离不开国家和政府的扶持,制定融合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必不可少的。起草相应的融合教育法,出台相关政策法规,以及相应的实施措施,能从法律层面引导人们对融合教育的正确认识,为融合教育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推进我国融合教育的开展。
三、总结
我国自闭症儿童的数量已超200万,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自闭症儿童的教育已成为我国儿童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促进自闭症儿童的融合教育的开展是大势所趋。本文针对自闭症儿童的融合教育当下所面临的困境从学术研究、教师、家长及支持保障体系四个角度进行了简单的分析,并提出了加强融合教育师资力量、树立正确融合教育观、加强政策支持的建议,以期能为我国自闭症儿童融合教育的开展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程秀兰,王莉,李丽娥,张晓艳.孤独症儿童融合教育干预的个案研究[J].学前教育研究,2009(06):34-38.
[2]严冷.北京普通幼儿家长全纳教育观念的调查[J].中国特殊教育,2009(09):8-13+18.
[3]苏雪云,顾泳芬,杨广学.发展生态学视角下的自闭症儿童融合教育支持系统:基于个案分析和现场研究[J].基础教育,2017,14(02):84-89+95.
[4]靳敬坤.自闭症幼儿学前融合教育支持现状研究[D].辽宁师范大学,2013.
[5]亓娟.我国自闭症儿童融合教育现状、挑战及对策[J].昭通学院学报,2016,38(06):117-120.
[6]彭兴蓬,雷江华.论融合教育的困境——基于四维视角的分析[J].教育学报,2013,9(06):59-66.
[7]任萍.融合教育理念与高校学前教育专业课程设置改革研究——以绥化学院为例[J].黑河学院学报,2013,4(05):73-76.
(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 浙江 杭州 3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