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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学生权利意识已经觉醒,但还处于初步形成的阶段。当前,中学生权利意识呈现出诸多问题,亟待给予正确的教育和科学的引导。探析中学班主任在其中所发挥的作用和培养路径,对中学生权利意识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班主任 中学生 权利意识 培养
党的十八大报告,把“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作为人民民主不断扩大,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而权利意识正是人权得到尊重和保障的基础和前提。权利意识是公民意识的核心,同時也是现代民主的精髓。中学生作为公民群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其进行符合社会民主发展进步需求的权利意识的培养,对中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在学生维权认识上的分歧和实践上的错位,导致学校、教师及行政管理者与学生之间的矛盾时有发生。直接原因是,许多传统的德育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中学生德育的需求。另一原因是,在教育领域之中最容易被忽视的权利,就是相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学生的权利。这让我们不得不面对现实,尤其是在当前这样一个经济全球化、利益多元化、信息大数据的时代,传统的教育理念、内容、方式、范式、路径等均已面临严峻的现实挑战。因此,在新的社会发展背景下,重新审视中学德育实践的现状及困境,重新思考如何引导中学生合理彰显权利以及有效实现权利的问题尤为重要。
一、中学生权利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
客观地说,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法治建设逐步完善,中学生的主体地位不断提高,权利意识不断增强,中学生所享有的权利,无论在广度上还是深度上,都达到了较高的水平。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中学生在权利意识中也存在诸多问题。第一,对自身权利的认知还比较模糊。伴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自身的成长,中学生权利意识已经觉醒,但还处于初步形成的阶段。但他们并不满足于仅仅停留这样的阶段,而是更关注如何将自己的权利通过更为合理、更为妥当的方式表达出来,并最终实现权利。可以肯定的是,这些意识和诉求是一种进步的表现,是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的。但是,由于中学生人生阅历尚浅、知识视野狭窄等方面的原因,他们对自身权利的认知仍然相当模糊,对自己应该享有和实际享有的权利认识不清。第二,对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认识不清。权利与义务是对立统一、相辅相成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而履行义务正是为了更好地实现权利。中学生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依法履行相应的义务。否则,权利就成为无本之源。在现实生活中,中学生比较重视权利的实现,但却容易忽视义务的履行。他们甚至片面地夸大自身拥有的权利而忽视相应的义务。如一些学生经常抱怨学校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却没有以主人翁的态度主动去寻求解决的办法。在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上缺乏正确的认识,在实际生活中就容易发生误解,出现矛盾。第三,注重自身权利而漠视他人权利。公民的权利意识是关于自身和他人权利的认识,不仅要注重自身权利的实现,而且必须对他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充分认可和尊重,履行自身的权利不得以侵害他人合法权利作为基础。当代中学生基本都是00后,他们崇尚价值多元,喜欢独立自由,一部分人甚至呈现出标新立异、偏执任性、敏感脆弱、功利自利等特点。由于生活环境的影响和自身认识的局限,他们有时在权利的实现上出现极端化的情况,而一些校园矛盾的发生也因此发生。
二、中学班主任在学生权利意识培养中的作用
班主任是学校中全面负责一个班学生的思想、学习、健康和生活等工作的教师,是一个班的组织者、领导者和教育者,是学校德育工作队伍中与学生接触最多的教师,因此,班主任在学生权利意识培养中的作用不可替代。
第一,中学班主任在学生权利意识培养中具有先天优势。在实践中,班主任是与学生接触最多的教师群体,也肩负更多的学生教育职责,对学生教育工作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学生权利意识培养作为学生德育工作的一部分,自然也就成为了班主任应当承担的工作之一。同时,班主任更加熟悉和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有更多的亲身经验等,因此与学生共同话语较多,在权利意识培养方面占有较大优势。第二,中学班主任在学生权利意识培养中具有导向作用。现在是一个崇尚法制的社会,法律在人们心中永远是神圣的。任何想要挑战它的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的中学生正在处于一个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自身在这个物欲横流、“花花绿绿”的世界之中很难保持清醒、独立的头脑,再加之人生阅历尚浅,没有形成一个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所以班主任在中学生的学习生活中具有一个导向的作用,能够帮助他们增加知识、辨析是非善恶、了解事物的客观规律,将他们塑造成一个有道德、有素质的现代化公民。第三,中学班主任在学生权利意识培养中具有监督作用。中学时期是学生时代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的敏感期,也是问题凸显的特殊时期,还有逆反心理、考试紧张综合征、男女交往过度等等。面对这些问题时,我们的中学生就缺少了一只帮忙的手。他们常常自以为然的采取了自己觉得看似正确的方法来解决,但是随之引发的问题却又层出不穷,例如误入不良团伙、染上不良恶习和偷食禁果等等。我们的班主任在学生权利意识培养中不仅具有导向作用,更具有监督的作用。在学生的校园生活中,陪伴监督他们,让他们能够在权利和义务的双翼之下快乐成长。
三、中学班主任在学生权利意识培养中的路径
鉴于培养学生权利意识的特性,以及班主任在其中的重要作用,班主任必须及时调整思路、创新方法,构建新的管理模式,对00后中学生的权利意识进行教育引导。第一,创新媒体,形式多样。QQ群、微信、微博、贴吧、校讯通等新的团体组织形式,因其具有平等性、互动性与自由度,满足了00后中学生的年龄特征与成长需要。班主任需要通过这些现代手段积极深入到中学生群体中去,参与并对其进行引导。第二,言传身教,树立榜样。在家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是有样学样的。然而在学校,我们的班主任就承担起了父母的角色,你平时是什么的行为表现和处事态度等,你的学生也就是什么样子的。所以中学班主任是学生行动的引路人,做好自己也就是做好了学生的榜样。在这样的行动教育之下,我们的中学生将会成长为有道德、有素质的合格公民。第三,建构体系,科学评价。权利的认知程度反映着人们权利意识的强弱。学生要实现其权利,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明确自身权利,并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及时、有效地采取有效的救济手段。学生明确自身权利,清晰认识自身权利,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是对学生学习权利意识的动机及考查其学习成效的关键。权利意识的树立是一个逐渐形成的过程,在学生工作、专业学习中不断注入权利意识教育,对学生权利意识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学生权利意识教育成效评价体系建立的另一作用,就是帮助反馈学生权利意识存在的问题,反映学生现有权利意识状态,这对更好地完善学生权利意识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培养中学生权利意识,是我国依法治国、实现和谐社会、解决民生问题的需要。中学班主任因具有先天优势,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建立起适应当前社会发展和00后中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最佳路径,才能最终有效地开展好学生权利意识的培养。
参考文献:
[1]杨小微.将尊重学生权利转化为切实行动[J].教育发展研究,2014(10).
[2]兰勇,谢登科.中学德育工作的困惑与建议——建构三位一体的德育体系,为中学生的健康成长护航[J].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5,(第13期).
作者简介:樊鹏程(1970.8—),男,四川省南部县人,任职于四川省南部中学,高中化学高级教师,四川省先进班主任,主要从事班主任工作和高中化学的教学工作。
关键词:班主任 中学生 权利意识 培养
党的十八大报告,把“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作为人民民主不断扩大,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而权利意识正是人权得到尊重和保障的基础和前提。权利意识是公民意识的核心,同時也是现代民主的精髓。中学生作为公民群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其进行符合社会民主发展进步需求的权利意识的培养,对中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在学生维权认识上的分歧和实践上的错位,导致学校、教师及行政管理者与学生之间的矛盾时有发生。直接原因是,许多传统的德育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中学生德育的需求。另一原因是,在教育领域之中最容易被忽视的权利,就是相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学生的权利。这让我们不得不面对现实,尤其是在当前这样一个经济全球化、利益多元化、信息大数据的时代,传统的教育理念、内容、方式、范式、路径等均已面临严峻的现实挑战。因此,在新的社会发展背景下,重新审视中学德育实践的现状及困境,重新思考如何引导中学生合理彰显权利以及有效实现权利的问题尤为重要。
一、中学生权利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
客观地说,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法治建设逐步完善,中学生的主体地位不断提高,权利意识不断增强,中学生所享有的权利,无论在广度上还是深度上,都达到了较高的水平。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中学生在权利意识中也存在诸多问题。第一,对自身权利的认知还比较模糊。伴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自身的成长,中学生权利意识已经觉醒,但还处于初步形成的阶段。但他们并不满足于仅仅停留这样的阶段,而是更关注如何将自己的权利通过更为合理、更为妥当的方式表达出来,并最终实现权利。可以肯定的是,这些意识和诉求是一种进步的表现,是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的。但是,由于中学生人生阅历尚浅、知识视野狭窄等方面的原因,他们对自身权利的认知仍然相当模糊,对自己应该享有和实际享有的权利认识不清。第二,对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认识不清。权利与义务是对立统一、相辅相成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而履行义务正是为了更好地实现权利。中学生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依法履行相应的义务。否则,权利就成为无本之源。在现实生活中,中学生比较重视权利的实现,但却容易忽视义务的履行。他们甚至片面地夸大自身拥有的权利而忽视相应的义务。如一些学生经常抱怨学校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却没有以主人翁的态度主动去寻求解决的办法。在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上缺乏正确的认识,在实际生活中就容易发生误解,出现矛盾。第三,注重自身权利而漠视他人权利。公民的权利意识是关于自身和他人权利的认识,不仅要注重自身权利的实现,而且必须对他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充分认可和尊重,履行自身的权利不得以侵害他人合法权利作为基础。当代中学生基本都是00后,他们崇尚价值多元,喜欢独立自由,一部分人甚至呈现出标新立异、偏执任性、敏感脆弱、功利自利等特点。由于生活环境的影响和自身认识的局限,他们有时在权利的实现上出现极端化的情况,而一些校园矛盾的发生也因此发生。
二、中学班主任在学生权利意识培养中的作用
班主任是学校中全面负责一个班学生的思想、学习、健康和生活等工作的教师,是一个班的组织者、领导者和教育者,是学校德育工作队伍中与学生接触最多的教师,因此,班主任在学生权利意识培养中的作用不可替代。
第一,中学班主任在学生权利意识培养中具有先天优势。在实践中,班主任是与学生接触最多的教师群体,也肩负更多的学生教育职责,对学生教育工作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学生权利意识培养作为学生德育工作的一部分,自然也就成为了班主任应当承担的工作之一。同时,班主任更加熟悉和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有更多的亲身经验等,因此与学生共同话语较多,在权利意识培养方面占有较大优势。第二,中学班主任在学生权利意识培养中具有导向作用。现在是一个崇尚法制的社会,法律在人们心中永远是神圣的。任何想要挑战它的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的中学生正在处于一个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自身在这个物欲横流、“花花绿绿”的世界之中很难保持清醒、独立的头脑,再加之人生阅历尚浅,没有形成一个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所以班主任在中学生的学习生活中具有一个导向的作用,能够帮助他们增加知识、辨析是非善恶、了解事物的客观规律,将他们塑造成一个有道德、有素质的现代化公民。第三,中学班主任在学生权利意识培养中具有监督作用。中学时期是学生时代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的敏感期,也是问题凸显的特殊时期,还有逆反心理、考试紧张综合征、男女交往过度等等。面对这些问题时,我们的中学生就缺少了一只帮忙的手。他们常常自以为然的采取了自己觉得看似正确的方法来解决,但是随之引发的问题却又层出不穷,例如误入不良团伙、染上不良恶习和偷食禁果等等。我们的班主任在学生权利意识培养中不仅具有导向作用,更具有监督的作用。在学生的校园生活中,陪伴监督他们,让他们能够在权利和义务的双翼之下快乐成长。
三、中学班主任在学生权利意识培养中的路径
鉴于培养学生权利意识的特性,以及班主任在其中的重要作用,班主任必须及时调整思路、创新方法,构建新的管理模式,对00后中学生的权利意识进行教育引导。第一,创新媒体,形式多样。QQ群、微信、微博、贴吧、校讯通等新的团体组织形式,因其具有平等性、互动性与自由度,满足了00后中学生的年龄特征与成长需要。班主任需要通过这些现代手段积极深入到中学生群体中去,参与并对其进行引导。第二,言传身教,树立榜样。在家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是有样学样的。然而在学校,我们的班主任就承担起了父母的角色,你平时是什么的行为表现和处事态度等,你的学生也就是什么样子的。所以中学班主任是学生行动的引路人,做好自己也就是做好了学生的榜样。在这样的行动教育之下,我们的中学生将会成长为有道德、有素质的合格公民。第三,建构体系,科学评价。权利的认知程度反映着人们权利意识的强弱。学生要实现其权利,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明确自身权利,并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及时、有效地采取有效的救济手段。学生明确自身权利,清晰认识自身权利,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是对学生学习权利意识的动机及考查其学习成效的关键。权利意识的树立是一个逐渐形成的过程,在学生工作、专业学习中不断注入权利意识教育,对学生权利意识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学生权利意识教育成效评价体系建立的另一作用,就是帮助反馈学生权利意识存在的问题,反映学生现有权利意识状态,这对更好地完善学生权利意识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培养中学生权利意识,是我国依法治国、实现和谐社会、解决民生问题的需要。中学班主任因具有先天优势,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建立起适应当前社会发展和00后中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最佳路径,才能最终有效地开展好学生权利意识的培养。
参考文献:
[1]杨小微.将尊重学生权利转化为切实行动[J].教育发展研究,2014(10).
[2]兰勇,谢登科.中学德育工作的困惑与建议——建构三位一体的德育体系,为中学生的健康成长护航[J].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5,(第13期).
作者简介:樊鹏程(1970.8—),男,四川省南部县人,任职于四川省南部中学,高中化学高级教师,四川省先进班主任,主要从事班主任工作和高中化学的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