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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北路32号B栋》,简简单单,一个模糊的地址成为了这篇小说的标题。我们可以想象,这大概是小说女主人公L居住的那间破败逼仄的屋子。一座城市经纬错落,在不同的时代,它都可以被不同形式的符号覆盖得严严实实——不论是红底白字的横幅、大字报上的标语、略带土气的招商宣传词、还是色彩鲜亮引人遐思的内衣广告,都足以形成一种更生动更直接的印象刺激。但在喀秋莎的这篇小说中——这个奇特的笔名令我同时联想到少女和火箭炮——所有的一切都被还原为最简约的空间坐标。只有一个地址,收件人不详。它是如此的精确、冰冷,同时又充满暗示;它令你一时间无法揣测,追寻着这个地址被寄送过来的,会是牛奶还是情书、会是圣诞节的礼物还是潘多拉的盒子。
事实上,我在一开始也没敢确定,这将会是一篇怎样的小说。故事从火车站里无意的一瞥开始写起,这一瞥随即迅速地被各种纷杂无序的印象包裹了起来:三十年的记忆跨度、最抽象的爱、雪后泥泞中落魄的女子(作者同时强烈地暗示她曾经是何等的美丽)、还有男主人公诡秘的举动:“他从包里掏出偷拍用的掌上照相机,眼珠一抬,一转,算计出背包里DV的剩余电量和长镜头的配置,悄无声息地跟了上去。”哦,原来我们亲爱的男主人公是位狗仔。
正如现代都市里任何一个具体的地点都可以连接起无限的道路,这样一个冷静、多义甚至略显套路的开头也可以将故事引向不同的走向。然而,直到故事临近结束我才意识到,这竟然是一个带有侦探色彩的故事;通过“偷窥”这一特殊的视角,主人公将自己一桩可能的命案、以及命案背后那些半遮半掩供人揣测的故事联系在了一起。听起来有些类似希区柯克的经典悬疑电影《后窗》,但是请注意,我的表述仅仅是“带有侦探色彩的故事”,因为这并不是一篇纯粹意义上的推理悬疑小说。它的叙事并非由严重的事件及其破解来推动,相反,故事一直在根据人物视角的寻常状态观察、按照角色内心的常规逻辑推进,直到后期才颇感意外地意识到可能发生了什么(自己的行动导致了什么、卷入了什么),由此连缀起事情的前因后果:也就是说,并非“故事”依凭“事故”展开,而是“事故”不小心撞上了“故事”。甚至连这种连缀都是有所保留的。偷拍照片上报、L与神秘男人的关系以及那场疑似的命案,在若干关键情节的处理上,作者似乎都有意做得语焉不详,似乎要用不断的揣测来给这个故事慢慢加温。喀秋莎一点也不心急,他的文字在每一条可能的叶脉间从容铺展着,环环相扣抵达终点的流畅进程对他似乎毫无诱惑力。这个故事最后甚至变成了一场不知所终的旅行。
有趣的是,恰恰是这种“不纯粹”、这种对故事类型的动力学颠覆,使我们得以从中窥见当下写作中的另种典型性。对中国文学创作现场有所关注的人不难发现这样一个现象,那就是越来越多的小说文本呈现出“跨界”的特征。以科幻小说为例,郝景芳、飞氘、夏笳都被划入科幻小说家之列,但其作品却常显示出纯文学式的强烈人文关怀意识;李宏伟的小说哲思深邃、实验性强,频受传统文学大刊青睐,其故事却最喜欢借力于“科幻”的壳子。若就推理小说而言,喀秋莎的这篇小说,会令我想到巫昂——巫昂的推理小说与市面上常见的纯推理探案小说有一点最大的不同,这位诗人出身的女作家在侦探故事里加入了大量闲笔用于人物及环境刻画,具体如嘴角上扬的姿态、作息时间表和饮食习惯、房间里家具的色调乃至气味,都绵延出生动细腻的质地,完全是追随着纯文学小说的美学品质;事件的破解,倒像是顺便为之了。这样的写法,也许可以称为侦探小说中的“艺术流”。前一阵由小说改编的热播网剧《法医秦明》,则堪称“技术流”的典型代表:专业化的证据分析构成了最大的看点,滴水不漏的推理把故事主线缝合得坚固无比,相比之下,人物情感和生活细节的摹画则是明显露怯。回到《建设北路32号B栋》,这篇小说明显是更偏于“艺术”而非“技术”的。尽管篇幅原本有限,作者依然在其中不断插入看似无关的故事:大诺以往的偷拍生涯、偷拍工作所必要的生存细节、L在便利店里出神歌唱的出彩桥段、临近结尾处大诺纠结的梦境、对偷拍对象日常生活痕迹的观察和想象……更不用說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这一笔:“他还鬼使神差带上了那款绝版的柯达胶卷,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看到它满身灰尘地躺在长枪短炮里面,或许因为他想起了她的那张黑白海报,谁知道。”谁知道呢?谁都不知道,可就是这么发生了,不可理喻又堂而皇之,在情感的自恰逻辑中显得动人且不可置疑。宝剑赠英雄、红粉送佳人,对于L这样光环退却后的女神,满身灰尘的绝版柯达胶卷注定是最后的、仪式般地赠予。这里回荡着某种挽歌般的情调,更显示出诗歌般的精确和概括力。
因此,我们大可不必从情节推理的角度来预期这篇小说。经典的现实主义小说理论告诉我们,当作者写到墙上悬挂着的一把猎枪,这把猎枪在故事的最后就一定会响——放弃吧,我们不会从这篇小说中听到这类草蛇灰线的枪响,因为喀秋莎根本没打算勾勒出一支屏气凝神的阴谋家式的猎枪;他一直在用心刻画着的是那些细小微妙、看似无关的事物,例如栅栏上剥落的油漆、眉笔写下的便签、铁丝上晾晒的旧衣物、信箱里陈旧的水电气账单。它们也在响,从头到尾都在低唱,你需要认真去听。那是一种“过于纯粹而赢不了时间”的哭诉、一种失却了“当初拥有的很‘轻’的东西”后的哀伤呻吟,是美好之物轻轻破碎的声音。
尽管拥有着一个近似侦探故事的框架,但作者的重心显然不在“侦探”而在“小说”一端。这里的“小说”,是真正现代意义上的小说。且不必谈狗仔偷拍、隐私空间、陌生人社会和现代个体孤独处境一类的泛文化话题,单看小说中层层洇染、充分铺展的经验细节,我们也能充分感受到那种节制、深沉、意旨丰富的现代小说美学精神。这是“弥散”的艺术,它用无数的细碎低语织构起无形的沉默,代言说以感官、隐喻及直觉:我们看,看到落魄美人起球的旧围巾;我们嗅,嗅到夜色下香水、酒精和烟草的混合;我们听,听到女人凄凉神秘的歌唱,并同男主人公一起在这歌声中昏昏睡去;我们沿着这些一路摸索,终于感受到小说背后板结住的巨大孤独。在这个过程中,人物的“史前史”已呼之欲出:当大诺不断走神甚至陷入矛盾时,我们仿佛看到欧亨利《警察与赞美诗》中的流浪汉正改头换面站在现代大都市的中央,从波动的风声中分辨着圣歌,回忆起自己还有理想和玫瑰的日子。这个故事同时触到了人类内心世界中某种母题式的情结,那就是美好之物的逝去——记忆中那种无瑕的美,“陡然从幻想空降在眼前”,却是“脏得一塌糊涂”,赤裸裸展示着残酷的虚无。倘若将肤浅的线性时间抛掷一旁,我们从中看到的可能是更加本质性的悲剧图景:美注定只是泡沫、渴望永远无法企及,我们将一再回到乔伊斯《阿拉比》结尾处的一幕,那孩子仰望着阿拉比市场灯光熄灭的穹顶,茫然中凝视黑暗,双眼燃烧起痛苦。
事实上,我在一开始也没敢确定,这将会是一篇怎样的小说。故事从火车站里无意的一瞥开始写起,这一瞥随即迅速地被各种纷杂无序的印象包裹了起来:三十年的记忆跨度、最抽象的爱、雪后泥泞中落魄的女子(作者同时强烈地暗示她曾经是何等的美丽)、还有男主人公诡秘的举动:“他从包里掏出偷拍用的掌上照相机,眼珠一抬,一转,算计出背包里DV的剩余电量和长镜头的配置,悄无声息地跟了上去。”哦,原来我们亲爱的男主人公是位狗仔。
正如现代都市里任何一个具体的地点都可以连接起无限的道路,这样一个冷静、多义甚至略显套路的开头也可以将故事引向不同的走向。然而,直到故事临近结束我才意识到,这竟然是一个带有侦探色彩的故事;通过“偷窥”这一特殊的视角,主人公将自己一桩可能的命案、以及命案背后那些半遮半掩供人揣测的故事联系在了一起。听起来有些类似希区柯克的经典悬疑电影《后窗》,但是请注意,我的表述仅仅是“带有侦探色彩的故事”,因为这并不是一篇纯粹意义上的推理悬疑小说。它的叙事并非由严重的事件及其破解来推动,相反,故事一直在根据人物视角的寻常状态观察、按照角色内心的常规逻辑推进,直到后期才颇感意外地意识到可能发生了什么(自己的行动导致了什么、卷入了什么),由此连缀起事情的前因后果:也就是说,并非“故事”依凭“事故”展开,而是“事故”不小心撞上了“故事”。甚至连这种连缀都是有所保留的。偷拍照片上报、L与神秘男人的关系以及那场疑似的命案,在若干关键情节的处理上,作者似乎都有意做得语焉不详,似乎要用不断的揣测来给这个故事慢慢加温。喀秋莎一点也不心急,他的文字在每一条可能的叶脉间从容铺展着,环环相扣抵达终点的流畅进程对他似乎毫无诱惑力。这个故事最后甚至变成了一场不知所终的旅行。
有趣的是,恰恰是这种“不纯粹”、这种对故事类型的动力学颠覆,使我们得以从中窥见当下写作中的另种典型性。对中国文学创作现场有所关注的人不难发现这样一个现象,那就是越来越多的小说文本呈现出“跨界”的特征。以科幻小说为例,郝景芳、飞氘、夏笳都被划入科幻小说家之列,但其作品却常显示出纯文学式的强烈人文关怀意识;李宏伟的小说哲思深邃、实验性强,频受传统文学大刊青睐,其故事却最喜欢借力于“科幻”的壳子。若就推理小说而言,喀秋莎的这篇小说,会令我想到巫昂——巫昂的推理小说与市面上常见的纯推理探案小说有一点最大的不同,这位诗人出身的女作家在侦探故事里加入了大量闲笔用于人物及环境刻画,具体如嘴角上扬的姿态、作息时间表和饮食习惯、房间里家具的色调乃至气味,都绵延出生动细腻的质地,完全是追随着纯文学小说的美学品质;事件的破解,倒像是顺便为之了。这样的写法,也许可以称为侦探小说中的“艺术流”。前一阵由小说改编的热播网剧《法医秦明》,则堪称“技术流”的典型代表:专业化的证据分析构成了最大的看点,滴水不漏的推理把故事主线缝合得坚固无比,相比之下,人物情感和生活细节的摹画则是明显露怯。回到《建设北路32号B栋》,这篇小说明显是更偏于“艺术”而非“技术”的。尽管篇幅原本有限,作者依然在其中不断插入看似无关的故事:大诺以往的偷拍生涯、偷拍工作所必要的生存细节、L在便利店里出神歌唱的出彩桥段、临近结尾处大诺纠结的梦境、对偷拍对象日常生活痕迹的观察和想象……更不用說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这一笔:“他还鬼使神差带上了那款绝版的柯达胶卷,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看到它满身灰尘地躺在长枪短炮里面,或许因为他想起了她的那张黑白海报,谁知道。”谁知道呢?谁都不知道,可就是这么发生了,不可理喻又堂而皇之,在情感的自恰逻辑中显得动人且不可置疑。宝剑赠英雄、红粉送佳人,对于L这样光环退却后的女神,满身灰尘的绝版柯达胶卷注定是最后的、仪式般地赠予。这里回荡着某种挽歌般的情调,更显示出诗歌般的精确和概括力。
因此,我们大可不必从情节推理的角度来预期这篇小说。经典的现实主义小说理论告诉我们,当作者写到墙上悬挂着的一把猎枪,这把猎枪在故事的最后就一定会响——放弃吧,我们不会从这篇小说中听到这类草蛇灰线的枪响,因为喀秋莎根本没打算勾勒出一支屏气凝神的阴谋家式的猎枪;他一直在用心刻画着的是那些细小微妙、看似无关的事物,例如栅栏上剥落的油漆、眉笔写下的便签、铁丝上晾晒的旧衣物、信箱里陈旧的水电气账单。它们也在响,从头到尾都在低唱,你需要认真去听。那是一种“过于纯粹而赢不了时间”的哭诉、一种失却了“当初拥有的很‘轻’的东西”后的哀伤呻吟,是美好之物轻轻破碎的声音。
尽管拥有着一个近似侦探故事的框架,但作者的重心显然不在“侦探”而在“小说”一端。这里的“小说”,是真正现代意义上的小说。且不必谈狗仔偷拍、隐私空间、陌生人社会和现代个体孤独处境一类的泛文化话题,单看小说中层层洇染、充分铺展的经验细节,我们也能充分感受到那种节制、深沉、意旨丰富的现代小说美学精神。这是“弥散”的艺术,它用无数的细碎低语织构起无形的沉默,代言说以感官、隐喻及直觉:我们看,看到落魄美人起球的旧围巾;我们嗅,嗅到夜色下香水、酒精和烟草的混合;我们听,听到女人凄凉神秘的歌唱,并同男主人公一起在这歌声中昏昏睡去;我们沿着这些一路摸索,终于感受到小说背后板结住的巨大孤独。在这个过程中,人物的“史前史”已呼之欲出:当大诺不断走神甚至陷入矛盾时,我们仿佛看到欧亨利《警察与赞美诗》中的流浪汉正改头换面站在现代大都市的中央,从波动的风声中分辨着圣歌,回忆起自己还有理想和玫瑰的日子。这个故事同时触到了人类内心世界中某种母题式的情结,那就是美好之物的逝去——记忆中那种无瑕的美,“陡然从幻想空降在眼前”,却是“脏得一塌糊涂”,赤裸裸展示着残酷的虚无。倘若将肤浅的线性时间抛掷一旁,我们从中看到的可能是更加本质性的悲剧图景:美注定只是泡沫、渴望永远无法企及,我们将一再回到乔伊斯《阿拉比》结尾处的一幕,那孩子仰望着阿拉比市场灯光熄灭的穹顶,茫然中凝视黑暗,双眼燃烧起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