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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当前我国法学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学制比较短、实践技能课程少、跨学科教育不完善、教育成本太高等,因此需要对传统的法学专业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和途径进行改革和创新,以为教育部门建立起完善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提供有效依据,进而推动高等教育体制的创新和发展。本文主要如何培养法学教育复合型人才进行了具体分析,希望给当前的法学教育人才培养提供参考。
关键词:法学;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策略
我国本科法学教育的目标是培养接受国民一般高等教育的具备综合素质的复合型法律人才,具体的培养目标包括培养法学基本理论素养、掌握基本的法学基础知识,具备法律实践基本技能,能够掌握法学专业之外的一到两门知识,并具备较高的人文素养和道德品质。只有明确了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才能构建起完善的法学教育模式。
一、我国本科阶段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
1.双学位的教学培养模式
为培养复合型人才,各大学允许各专业的本科生选择一门本专业外的专业作为自己的第二專业,进行一定时间的学习,通过考试获取相应学分,通过论文答辩,即拿到第二学位。中国自上世纪80 年代开始的法学第二学位教育就是以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为目标的。[1]法学双学位应该包括法律专业的选择他专业的双学位,以及他专业选择法学作为二专业的双学位,但就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我们还是就法学专业的学生选择它专业作为二学位的情形加以探讨。
2.辅修制教学培养模式
即学生在学习主修专业的同时,辅修另外一学科专业,修满规定学分,获辅修证书。
3.选修课制教学培养模式
选修课制即通过跨学院选修课和全校性选修课,建立学科或专业选课模块,让学生自由选读。该模式是各大高校广泛采用,且学生受益最大的培养模式。
二、完善复合性法律人才的课程设置
1.在必修课程中增加国学
中国有其自己的经史子集,纵无决定中国文化的功效,至少已经渗入了中国的文化。圆通的中国教育绝不能疏忽中国的经史子集。[2]没有国学根基的文科类大学生(法学当属文科)是缺乏厚重文化底蕴的。由于其基础性,对该课程建议在大一开设。
2.在必修课程中增加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和心理学
经济学和政治学以及社会学的知识是进入法律专业学习的学生应当具备的基础知识,没有这些知识背景作为铺垫,对法律的理解或许就只能限于条文;而心理学的重要性体现在法律是行为之学,不探究人的内心,只探究人的行为只会流于表面。建议在大一大二时分别开设,其中经济学应多一些课时和学分。
3.在必修课程中增加辩才学和法律职业道德
建议将辩才学安排在大二学年;将法律职业道德安排在大三学年,因为在前两年完成了大部分专业课的理论学习,而即将进行实习的时候,进行该课程的学习将起到一个良好的职业警醒和教化作用。法律作为一种职业,有其职业道德。法律职业是对人间是非曲直的权威评判,是对人们权利义务的终极定夺,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保障,法律职业的这种特殊性质直接决定了法律人要有高尚的职业道德。
总的来说教学内容安排方面应当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从具体实际和生活实际出发,要防止法律职业道德的教授成为枯燥的单纯的说教,学生上该课程成为一种必要的应景形式,还应对该课程进行除课堂之外的实践性教学。笔者认为,对该课程应施行感动和警示两方面的教育,使学生认识到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关于法律职业道德的考核方式,笔者认为一个人的道德的高低(包括职业道德的高低)非纸面可以测试,但作为一门课程,按照正常的教学模式而言,在期末应当进行一次考试。
三、改革本科传统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教育方法
1.双语教学
在有条件的高校可以采取。如采用英语和汉语讲授外国法、国际法等。该种方法的采用需要具有良好外语水平和专业水平的教师,也需要学生具备较高的外语水平,因而建议对高年级采用。
2.讨论式讲学
一般认为大学生具有自学的能力,因而就教材上的法学基础性知识学习完全可以通过自学的形式完成,老师需要做的就是在课前明确学习的重点、难点或布置论题、案例待下堂课学生讨论,如果讨论的问题较多则分配到个人,问题较少则可实行分组讨论,如分为两组实行对抗式辩论;老师在课堂引导讨论,提供解析案例问题的思路、视角、方法,最后给出参考答案,并总结。
3.双师教学
这一教学方法在西南政法大学由行政法王学辉老师等予以实行过,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但却是限于法学教学。借鉴这一方法为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可实行不同专业老师同台授课,当然为避免戏谑和难以衔接,老师们事先要就授课内容很好的融合。
四、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需要处理的问题
1.处理好法学专业课程学习与他学科他专业课程学习之间的关系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在 “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怎样处理好不同专业和学科之间的学习关系显得十分重要。在处理二者的关系上不同的同学有不同的有益的办法,但总体而言,不外将关联的二学科交叉学习融合贯通最为裨益,其实各个学科之间很多是相通的,正如杨振宁所言:物理研究到了最高的境界就属于哲学的问题了。
2.理论和实践的关系问题
我国大学教学注重理论传授,而在实践能力培养方面稍显不足。本专业如此,跨专业的学习存在这一问题会更加的明显。古人云:“君子之学,未尝离行以为知也必矣。”只有将所学的知识运用于生产生活实践才能够为学子所真正的掌握,才具有实际的价值和意义。因而在专业的实践过程中有意识的将跨学科的知识加以运用会更能够促进专业之间的融合,从而成为跨专业的复合型应用人才。
3.跨学科跨专业的选择问题
在跨学科跨专业的选择上要坚持感性和理性相结合。即感性的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加以选择,同时也要理性的考虑到所选专业和课程与法学的结合程度,以及日后工作的需求等等。
五、结语
培养法律复合型人才要严格按照法学教育目标的要求,深化改革实践教学模式,完善法学本科实践教学方法,将法学基础理论和实践部门有效结合起来,以不断提高法律人才培养的质量,进而为我国培养出更多的高素质的法学复合型人才。
参考文献
[1]解连峰. 依法治国背景下复合型法律人才之培养[J].知与行,2016,04:40-44.
[2]夏锦文.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的基本问题探讨[J].中国大学教学,2013,12:4-6.
(作者单位:湖南省医药技工学校)
关键词:法学;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策略
我国本科法学教育的目标是培养接受国民一般高等教育的具备综合素质的复合型法律人才,具体的培养目标包括培养法学基本理论素养、掌握基本的法学基础知识,具备法律实践基本技能,能够掌握法学专业之外的一到两门知识,并具备较高的人文素养和道德品质。只有明确了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才能构建起完善的法学教育模式。
一、我国本科阶段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
1.双学位的教学培养模式
为培养复合型人才,各大学允许各专业的本科生选择一门本专业外的专业作为自己的第二專业,进行一定时间的学习,通过考试获取相应学分,通过论文答辩,即拿到第二学位。中国自上世纪80 年代开始的法学第二学位教育就是以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为目标的。[1]法学双学位应该包括法律专业的选择他专业的双学位,以及他专业选择法学作为二专业的双学位,但就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我们还是就法学专业的学生选择它专业作为二学位的情形加以探讨。
2.辅修制教学培养模式
即学生在学习主修专业的同时,辅修另外一学科专业,修满规定学分,获辅修证书。
3.选修课制教学培养模式
选修课制即通过跨学院选修课和全校性选修课,建立学科或专业选课模块,让学生自由选读。该模式是各大高校广泛采用,且学生受益最大的培养模式。
二、完善复合性法律人才的课程设置
1.在必修课程中增加国学
中国有其自己的经史子集,纵无决定中国文化的功效,至少已经渗入了中国的文化。圆通的中国教育绝不能疏忽中国的经史子集。[2]没有国学根基的文科类大学生(法学当属文科)是缺乏厚重文化底蕴的。由于其基础性,对该课程建议在大一开设。
2.在必修课程中增加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和心理学
经济学和政治学以及社会学的知识是进入法律专业学习的学生应当具备的基础知识,没有这些知识背景作为铺垫,对法律的理解或许就只能限于条文;而心理学的重要性体现在法律是行为之学,不探究人的内心,只探究人的行为只会流于表面。建议在大一大二时分别开设,其中经济学应多一些课时和学分。
3.在必修课程中增加辩才学和法律职业道德
建议将辩才学安排在大二学年;将法律职业道德安排在大三学年,因为在前两年完成了大部分专业课的理论学习,而即将进行实习的时候,进行该课程的学习将起到一个良好的职业警醒和教化作用。法律作为一种职业,有其职业道德。法律职业是对人间是非曲直的权威评判,是对人们权利义务的终极定夺,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保障,法律职业的这种特殊性质直接决定了法律人要有高尚的职业道德。
总的来说教学内容安排方面应当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从具体实际和生活实际出发,要防止法律职业道德的教授成为枯燥的单纯的说教,学生上该课程成为一种必要的应景形式,还应对该课程进行除课堂之外的实践性教学。笔者认为,对该课程应施行感动和警示两方面的教育,使学生认识到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关于法律职业道德的考核方式,笔者认为一个人的道德的高低(包括职业道德的高低)非纸面可以测试,但作为一门课程,按照正常的教学模式而言,在期末应当进行一次考试。
三、改革本科传统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教育方法
1.双语教学
在有条件的高校可以采取。如采用英语和汉语讲授外国法、国际法等。该种方法的采用需要具有良好外语水平和专业水平的教师,也需要学生具备较高的外语水平,因而建议对高年级采用。
2.讨论式讲学
一般认为大学生具有自学的能力,因而就教材上的法学基础性知识学习完全可以通过自学的形式完成,老师需要做的就是在课前明确学习的重点、难点或布置论题、案例待下堂课学生讨论,如果讨论的问题较多则分配到个人,问题较少则可实行分组讨论,如分为两组实行对抗式辩论;老师在课堂引导讨论,提供解析案例问题的思路、视角、方法,最后给出参考答案,并总结。
3.双师教学
这一教学方法在西南政法大学由行政法王学辉老师等予以实行过,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但却是限于法学教学。借鉴这一方法为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可实行不同专业老师同台授课,当然为避免戏谑和难以衔接,老师们事先要就授课内容很好的融合。
四、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需要处理的问题
1.处理好法学专业课程学习与他学科他专业课程学习之间的关系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在 “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怎样处理好不同专业和学科之间的学习关系显得十分重要。在处理二者的关系上不同的同学有不同的有益的办法,但总体而言,不外将关联的二学科交叉学习融合贯通最为裨益,其实各个学科之间很多是相通的,正如杨振宁所言:物理研究到了最高的境界就属于哲学的问题了。
2.理论和实践的关系问题
我国大学教学注重理论传授,而在实践能力培养方面稍显不足。本专业如此,跨专业的学习存在这一问题会更加的明显。古人云:“君子之学,未尝离行以为知也必矣。”只有将所学的知识运用于生产生活实践才能够为学子所真正的掌握,才具有实际的价值和意义。因而在专业的实践过程中有意识的将跨学科的知识加以运用会更能够促进专业之间的融合,从而成为跨专业的复合型应用人才。
3.跨学科跨专业的选择问题
在跨学科跨专业的选择上要坚持感性和理性相结合。即感性的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加以选择,同时也要理性的考虑到所选专业和课程与法学的结合程度,以及日后工作的需求等等。
五、结语
培养法律复合型人才要严格按照法学教育目标的要求,深化改革实践教学模式,完善法学本科实践教学方法,将法学基础理论和实践部门有效结合起来,以不断提高法律人才培养的质量,进而为我国培养出更多的高素质的法学复合型人才。
参考文献
[1]解连峰. 依法治国背景下复合型法律人才之培养[J].知与行,2016,04:40-44.
[2]夏锦文.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的基本问题探讨[J].中国大学教学,2013,12:4-6.
(作者单位:湖南省医药技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