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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发生在笔者身上的真实案例。
一天,我处理完班级一件突发事件,深有感触,便记录了下来。有趣的是,过了一段时间,重新想起时,我对那天突发事件的看法和结论竟然发生了近乎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为什么会这样?
一、案例回放
早上的第三节课学生正在上体育课,我正在办公室批改作业。突然,芳急匆匆地跑过来说:“老师,浩策和叶凯在教室里把衣服都脱光了,女同学都吓跑了。”
一听到是浩策,我真的非常生气,开学到现在他作业经常没有完成,还经常迟到、打架。就说这个星期他“眼操”和“广播操”又连续被扣分了,现在又在教室里捣乱。
我马上来到教室里,只见浩策和叶凯把上衣脱光站在教室中央。叶凯看到我来了,马上把手上的衣服套上。可是浩策却不紧不慢地玩弄着手上的衣服,我生气地说:“你们在学校里怎么能把衣服脱光,像什么样子啊?” 叶凯马上向我承认了错误,保证下不为例。
可是浩策还很不服气的样子,我就更加生气了,说:“浩策,你跟老师来办公室。”
“不去!”他还理直气壮地说。
“为什么?”我强忍住内心的气愤。
“那你为什么不叫叶凯,只叫我一个人?女生在教室里也脱过衣服,你为什么不去批评她们?”
我马上问旁边的同学,哪位女生在教室里脱衣服,原来是芳和洁上体育课热了就在教室里脱了外套。这时候,放学的铃声响了,我就让他们先回家吃饭了,也想让他冷静一下。
没想到等我刚走没一会儿,又有学生过来说浩策把芳和洁的书包扔了。我马上来到教室,看到浩策趴在自己的桌子上还没有回家。我问:“浩策,你为什么把同学的书包扔了呢?”
“老师为什么没有批评她们,就批评我?”他边哭边说。
“她们脱的是外套,你是把衣服都脱光了。而且叶凯马上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向老师和同学承认了错误。”我费尽口舌跟他讲了很多道理,他还是听不进去。
我反思后认识到,眼前的局面是自己准备不够充分、急于求成的结果,是工作上的一个失误,但如果这件事不了了之,会助长歪风邪气;如果不从思想上解决问题,也达不到教育其本人的目的。于是,我决定将情况了解清楚一些,再做处理。
下午,我分别找了叶凯、芳、洁以及几个平日与浩策关系较好的学生谈话,了解到:芳和洁在教室里脱衣服的时候说过男生请出去的话,浩策也想借脱衣服和女生开玩笑。而且浩策认为我对他有偏见,是有意跟他过不去。
这次调查使我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那就是用诚意消除浩策的敌对情绪,突破他的心理防线,用迂回策略打开他的心锁。
接着,我与浩策进行第三次谈话。刚一开始,他很不耐烦,情绪非常激动,等他冷静下来后,我耐心地跟他摆事实、讲道理……慢慢地,他不再辩解,最后终于低下头。见此情形。我知道横在他心里的那道障碍已经松动……
下午放学时。他终于按照要求交来了一份颇为深刻的“认识书(检讨书)”。
案例启示:虽然浩策是个别现象,但是学生中不良行为在一定范围内是普遍存在的。要提高德育工作的实效性,教育者应该有良好的教育预见、教育疏导和教育应变能力。对于有对抗情绪的学生,要取得预期的教育效果,首先应该找到其心结所在,突破其心理防线。
二、自我认知是冲突的焦点
事情过去好多天了,但现在回想起来却发现了越来越多的问题。
1、这样的结局是最完满的吗?
从案例的叙述中不难看出自己以前的观点:在老师循循善诱的说理教育下,浩策终于承认了错误,写了“检讨书”,好像问题圆满解决。仔细想想,难道写了“检讨书”就算是“问题解决”?“检讨书”是问题解决的唯一标志吗?现在想来,当时我千方百计诱导浩策写“检讨书”,与其说是为了教育他,不如说更多地是为了给自己的师道尊严一个台阶。其实,有些错误,当学生已经认识到时,不一定非要以某种外在、具体的形式表现出来 如果我们可以确定学生已经发自内心地认识到了错误或产生了较深的内疚感,那么我们完全没有必要强迫学生写检讨或做出某种承诺,因为他的自我教育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在这件事情的处理上我真的做到公平了吗?
作为教师,我深知平等关爱是对学生进行教育的前提,也一直自认为是这样做的。可是仔细反思一下,不可否认,虽然我始终持有这种主观愿望,但有时也会不自觉地发生偏离。试想,如果事情发生在一个“好学生”身上,我的态度和做法还会是这样吗?
3、为什么只重视事情的结果而不深究其发生的原因?
在浩策事件的处理中,我关注的是“脱衣服”事件在班级中可能造成的恶劣影响,因此自然地将其定性为“无视班级纪律,有意捣乱”,是一股“歪风邪气”,并且将原因简单地归结为“调皮、捣蛋”。反思后猛然醒悟:为什么我当时不站在学生的角度多想想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他做出如此举动?找出动机才是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的根本,才是真正“以人为本”。现在看来,浩策脱衣服未必是故意捣乱,而是觉得这样能能引起同学的关注,后来的扔书包是对我教育的不满表现。从教育目的来看,也许那时我更应该帮助他懂得怎样自尊自爱、怎样才能引起同学的关注,比一味指责他的错误行为更重要、更有意义;而从班级管理角度看,通过这一事件反思自身管理工作的方法,改进管理措施,多关注学生的内心感受,注意保护学生的自尊,无疑更为重要。
三、反思后的感悟
一个曾经自认为是教育学生的成功案例,回过头看却几乎变成了反映教育者诸多失误的反例,这一现象引人深思。同一个教师,面对同一事件,前后认识与观念出现如此大的差异,其原因首先与处理问题时的心态有关。最初处理突发事件时,自己是处在一种并不冷静、甚至有些激愤的心态下。此时,人的思维易出现片面和偏颇。而待事情平息、心情冷静后才能够站在教育者的高度冷静地分析问题,清醒地审视自己,从而得出较为客观的结论。可见,在解决问题过程中,教育者既要注意及时,也要保证有效,更要控制情绪,摆正自己与学生之间的关系,使思维在理性的支配下运作,从而使问题得到公正、恰当的解决。
导致不同阶段自己认识发生变化的第二个原因,应该是思想认识的发展、提高。这种认识的发展和提高来自于理论与实践反复结合的过程。如“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虽然平日总挂在嘴边,但是真正落实起来并不容易。通过本次的再反思,我认识到,遇到问题多进行换位思考是实现“以人为本”的一条有效途径。另外,勤于反思是加快认识发展过程的有效手段,敢于自我否定则是使认识水平达到更高起点的必由之路。
这篇文章,沿用原来案例的标题我依然感到贴切,因为,要想开启学生的心锁,先要用理智和勇气打开教师自己的心锁。
一天,我处理完班级一件突发事件,深有感触,便记录了下来。有趣的是,过了一段时间,重新想起时,我对那天突发事件的看法和结论竟然发生了近乎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为什么会这样?
一、案例回放
早上的第三节课学生正在上体育课,我正在办公室批改作业。突然,芳急匆匆地跑过来说:“老师,浩策和叶凯在教室里把衣服都脱光了,女同学都吓跑了。”
一听到是浩策,我真的非常生气,开学到现在他作业经常没有完成,还经常迟到、打架。就说这个星期他“眼操”和“广播操”又连续被扣分了,现在又在教室里捣乱。
我马上来到教室里,只见浩策和叶凯把上衣脱光站在教室中央。叶凯看到我来了,马上把手上的衣服套上。可是浩策却不紧不慢地玩弄着手上的衣服,我生气地说:“你们在学校里怎么能把衣服脱光,像什么样子啊?” 叶凯马上向我承认了错误,保证下不为例。
可是浩策还很不服气的样子,我就更加生气了,说:“浩策,你跟老师来办公室。”
“不去!”他还理直气壮地说。
“为什么?”我强忍住内心的气愤。
“那你为什么不叫叶凯,只叫我一个人?女生在教室里也脱过衣服,你为什么不去批评她们?”
我马上问旁边的同学,哪位女生在教室里脱衣服,原来是芳和洁上体育课热了就在教室里脱了外套。这时候,放学的铃声响了,我就让他们先回家吃饭了,也想让他冷静一下。
没想到等我刚走没一会儿,又有学生过来说浩策把芳和洁的书包扔了。我马上来到教室,看到浩策趴在自己的桌子上还没有回家。我问:“浩策,你为什么把同学的书包扔了呢?”
“老师为什么没有批评她们,就批评我?”他边哭边说。
“她们脱的是外套,你是把衣服都脱光了。而且叶凯马上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向老师和同学承认了错误。”我费尽口舌跟他讲了很多道理,他还是听不进去。
我反思后认识到,眼前的局面是自己准备不够充分、急于求成的结果,是工作上的一个失误,但如果这件事不了了之,会助长歪风邪气;如果不从思想上解决问题,也达不到教育其本人的目的。于是,我决定将情况了解清楚一些,再做处理。
下午,我分别找了叶凯、芳、洁以及几个平日与浩策关系较好的学生谈话,了解到:芳和洁在教室里脱衣服的时候说过男生请出去的话,浩策也想借脱衣服和女生开玩笑。而且浩策认为我对他有偏见,是有意跟他过不去。
这次调查使我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那就是用诚意消除浩策的敌对情绪,突破他的心理防线,用迂回策略打开他的心锁。
接着,我与浩策进行第三次谈话。刚一开始,他很不耐烦,情绪非常激动,等他冷静下来后,我耐心地跟他摆事实、讲道理……慢慢地,他不再辩解,最后终于低下头。见此情形。我知道横在他心里的那道障碍已经松动……
下午放学时。他终于按照要求交来了一份颇为深刻的“认识书(检讨书)”。
案例启示:虽然浩策是个别现象,但是学生中不良行为在一定范围内是普遍存在的。要提高德育工作的实效性,教育者应该有良好的教育预见、教育疏导和教育应变能力。对于有对抗情绪的学生,要取得预期的教育效果,首先应该找到其心结所在,突破其心理防线。
二、自我认知是冲突的焦点
事情过去好多天了,但现在回想起来却发现了越来越多的问题。
1、这样的结局是最完满的吗?
从案例的叙述中不难看出自己以前的观点:在老师循循善诱的说理教育下,浩策终于承认了错误,写了“检讨书”,好像问题圆满解决。仔细想想,难道写了“检讨书”就算是“问题解决”?“检讨书”是问题解决的唯一标志吗?现在想来,当时我千方百计诱导浩策写“检讨书”,与其说是为了教育他,不如说更多地是为了给自己的师道尊严一个台阶。其实,有些错误,当学生已经认识到时,不一定非要以某种外在、具体的形式表现出来 如果我们可以确定学生已经发自内心地认识到了错误或产生了较深的内疚感,那么我们完全没有必要强迫学生写检讨或做出某种承诺,因为他的自我教育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在这件事情的处理上我真的做到公平了吗?
作为教师,我深知平等关爱是对学生进行教育的前提,也一直自认为是这样做的。可是仔细反思一下,不可否认,虽然我始终持有这种主观愿望,但有时也会不自觉地发生偏离。试想,如果事情发生在一个“好学生”身上,我的态度和做法还会是这样吗?
3、为什么只重视事情的结果而不深究其发生的原因?
在浩策事件的处理中,我关注的是“脱衣服”事件在班级中可能造成的恶劣影响,因此自然地将其定性为“无视班级纪律,有意捣乱”,是一股“歪风邪气”,并且将原因简单地归结为“调皮、捣蛋”。反思后猛然醒悟:为什么我当时不站在学生的角度多想想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他做出如此举动?找出动机才是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的根本,才是真正“以人为本”。现在看来,浩策脱衣服未必是故意捣乱,而是觉得这样能能引起同学的关注,后来的扔书包是对我教育的不满表现。从教育目的来看,也许那时我更应该帮助他懂得怎样自尊自爱、怎样才能引起同学的关注,比一味指责他的错误行为更重要、更有意义;而从班级管理角度看,通过这一事件反思自身管理工作的方法,改进管理措施,多关注学生的内心感受,注意保护学生的自尊,无疑更为重要。
三、反思后的感悟
一个曾经自认为是教育学生的成功案例,回过头看却几乎变成了反映教育者诸多失误的反例,这一现象引人深思。同一个教师,面对同一事件,前后认识与观念出现如此大的差异,其原因首先与处理问题时的心态有关。最初处理突发事件时,自己是处在一种并不冷静、甚至有些激愤的心态下。此时,人的思维易出现片面和偏颇。而待事情平息、心情冷静后才能够站在教育者的高度冷静地分析问题,清醒地审视自己,从而得出较为客观的结论。可见,在解决问题过程中,教育者既要注意及时,也要保证有效,更要控制情绪,摆正自己与学生之间的关系,使思维在理性的支配下运作,从而使问题得到公正、恰当的解决。
导致不同阶段自己认识发生变化的第二个原因,应该是思想认识的发展、提高。这种认识的发展和提高来自于理论与实践反复结合的过程。如“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虽然平日总挂在嘴边,但是真正落实起来并不容易。通过本次的再反思,我认识到,遇到问题多进行换位思考是实现“以人为本”的一条有效途径。另外,勤于反思是加快认识发展过程的有效手段,敢于自我否定则是使认识水平达到更高起点的必由之路。
这篇文章,沿用原来案例的标题我依然感到贴切,因为,要想开启学生的心锁,先要用理智和勇气打开教师自己的心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