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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在我院反贪部门立案查处的数十起职务经济犯罪案件中,涉及到“小金库”和利用“小金库”实施犯罪行为的案件占有很大比重,这种现象很令人深思。
案例一:旅顺某国有供热公司私分国有资产案
2004年初该公司经理王某某指令会计葛某数次虚开工程支出发票报销套出现金24、6余元入账外,以发奖金名义分掉16、79万元,余款用于招待、送礼花销;2006年1月该公司经理王某某又指令会计王某某虚开工程支出发票报销套出现金18、2万元入账外,以发奖金名义分掉12、6万元,余款用于招待、送礼花销。2006年2月案发后私分的赃款被依法追缴。
案例:旅顺口区散装水泥办公室会计姜某贪污案
2007年1月,我院在立案查处旅顺口区散装水泥办公室会计姜某贪污案时,发现该单位有收款不开收据或者开收据不入账,以个人名义立户存入银行设立帐外账问题。经过查核,该办公室从2003年10至2006年案发止采取上述手段截留应上缴的散装水泥专项基金达21万余元,而且账外款活动情况只有会计姜某和主任王某某知道。在2006年底该款清户时掌管该户的会计姜某从中贪污5,000余元。对这些钱的去向,该办公室原主任王某某说:都用于平时和节假日请客送礼打点关系了。
案例三:旅顺某化工厂吴某某贪污案
旅顺化工厂是国有企业,2005年厂长吴某某在企业搬迁处理废旧设备、物资过程中,收取的卖设备、物资的款部分人账外,在同年5月将其经手卖出的一笔设备款60,000元据为已有。吴某某从2004年到2006年先后多次以年节发奖金、处理业务关系名义,从厂“小金库”拿走现金计39,9万元。
案例四:旅顺口区某企业管理处账外款案
2007年1月我院在查处旅顺口区某招标办副主任孙某某(兼旅顺口区某企业管理处副主任)贪污、受贿案件中,发现该管理处多年以来长期存在以个人名义的账外存款户,存人额累计达数百万元。据该处负责人说:这些钱一部分用于单位职工发“奖金”、“补助”,大部分用于年节送礼和平时的招待花销。至于送给谁了有的不愿说,有的因为这些花销大部分没有票据或者没有他人证明而说不清楚。
上述案件仅是我们近一两年查办的,也仅是暴露出来的几个单位的“小金库”情况可谓是“冰山一角”,但仅是这“冰山一角”就已令人触目惊心。
一、“小金库”的危害
1、“小金库”藏污纳垢成为滋生犯罪的主要场地,是产生腐败的一个源头,是败坏党风、政风、社会风气“肿瘤”。
一些握有实权的领导干部和掌管“小金库”的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和“小金库”阴暗性,打着为公的名义,一方面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消费,大肆任意挥霍;一方面大肆群吞,大肆行(受)贿中饱私囊,这样的案例屡见不鲜。
2、“小金库”是国有资产流失的一种渠道。如果像人们所说的“丑事”家家有,“小金库”无所不在的话,一个单位一年少则几十万元,多则几百万元几千万元甚至更多,全国有多少个这样的单位,通过这个渠道一年流失的国有资产就将是天文数字。
二、“小金库”及一些人利用“小金库”进行犯罪活动主要原因
1、“小金库”的产生和得以存在,是现实社会状况的产物。由于种种原因,企业、单位在进行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往往会发生一些涉及个人、单位利益的摆不到桌面上事项。为处理这些事项必然要发生一些财、物方面的费用或者支出,而这费用、支出又无法通过正常的手续人账报销。这势必使形形色色的企业、单位通过各种渠道,使用各种手段来筹集应付这些费用支出的资金,这应该是闻其挺臭吃起挺香的“小金库”应运而生和存在的重要客观原因。
2、现有的规定要求缺少震慑力。我们所说的“小金库”是针对带有国字的单位,在法定核算、存款账户之外的非正常的资金存在。长期以来无论是党还是政府,都三令五申严禁私设“小金库”,这方面的文件不谓不多,规定不谓不严,但屡禁不止,履查履有,前查后设。规定、要求在“小金库”面前的苍白无力。
3、查处不力。近几年来司法机关、审计监察部门虽然加大了对“小金库”及利用小金库实施犯罪案件查处的力度不,但受地方保护、领导干预的影响,对发现的小金库如果没有涉及犯罪的,则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般采取没收“小金库”里尚有的钱,对相关责任人,或是给予象征性的党纪、政纪处分,或是调离异地使用处理了事。
4、一些人对党规党纪有了免疫力。因为设“小金库”而受到处分的人,思想中没有违规违纪犯错误的感觉,有的甚至把自己的这种错误行为当成了一种敢为的“政绩”,在一些地方或在一些人群中这样的人则得到赞赏,得到认可。
三、采取的应对措施思考
1、从源头上治理。一方面要从净化党风、政风人手,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人员首先做到廉洁自律,不搞个人公款消费、不摘迎来送往、请客送礼。机关和部门不搞违反规定的部门利益、团体利益,使想搞歪门邪道的人没有路径、没有机会、没有理由,没有市场;一方面要继续深化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改革,提高政务活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提高对公务人员的公务活动和公务品行的监督力度。
2、严格查处违纪者。一是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中不允许“小金库”的存在,不允许任何形式变通报销非正常费用,使“小金库”无立足之地;二是对触电者不管是送者或是接者都严肃按党纪、政纪处理,不搞蜻蜒点水,不搞下不为例,不搞功过相抵,设立一条高压线,使一些人不敢想、不敢为。
3、立法。牽涉到国家利益问题,必须运用国家的意志来解决。现在无论是从惩治腐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还是从社会安定维护国家、人民利益角度考虑,都已经到了应该对“小金库”做外科手术的时候了。立法机关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法律,通过法律的强制力解决“小金库”。
案例一:旅顺某国有供热公司私分国有资产案
2004年初该公司经理王某某指令会计葛某数次虚开工程支出发票报销套出现金24、6余元入账外,以发奖金名义分掉16、79万元,余款用于招待、送礼花销;2006年1月该公司经理王某某又指令会计王某某虚开工程支出发票报销套出现金18、2万元入账外,以发奖金名义分掉12、6万元,余款用于招待、送礼花销。2006年2月案发后私分的赃款被依法追缴。
案例:旅顺口区散装水泥办公室会计姜某贪污案
2007年1月,我院在立案查处旅顺口区散装水泥办公室会计姜某贪污案时,发现该单位有收款不开收据或者开收据不入账,以个人名义立户存入银行设立帐外账问题。经过查核,该办公室从2003年10至2006年案发止采取上述手段截留应上缴的散装水泥专项基金达21万余元,而且账外款活动情况只有会计姜某和主任王某某知道。在2006年底该款清户时掌管该户的会计姜某从中贪污5,000余元。对这些钱的去向,该办公室原主任王某某说:都用于平时和节假日请客送礼打点关系了。
案例三:旅顺某化工厂吴某某贪污案
旅顺化工厂是国有企业,2005年厂长吴某某在企业搬迁处理废旧设备、物资过程中,收取的卖设备、物资的款部分人账外,在同年5月将其经手卖出的一笔设备款60,000元据为已有。吴某某从2004年到2006年先后多次以年节发奖金、处理业务关系名义,从厂“小金库”拿走现金计39,9万元。
案例四:旅顺口区某企业管理处账外款案
2007年1月我院在查处旅顺口区某招标办副主任孙某某(兼旅顺口区某企业管理处副主任)贪污、受贿案件中,发现该管理处多年以来长期存在以个人名义的账外存款户,存人额累计达数百万元。据该处负责人说:这些钱一部分用于单位职工发“奖金”、“补助”,大部分用于年节送礼和平时的招待花销。至于送给谁了有的不愿说,有的因为这些花销大部分没有票据或者没有他人证明而说不清楚。
上述案件仅是我们近一两年查办的,也仅是暴露出来的几个单位的“小金库”情况可谓是“冰山一角”,但仅是这“冰山一角”就已令人触目惊心。
一、“小金库”的危害
1、“小金库”藏污纳垢成为滋生犯罪的主要场地,是产生腐败的一个源头,是败坏党风、政风、社会风气“肿瘤”。
一些握有实权的领导干部和掌管“小金库”的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和“小金库”阴暗性,打着为公的名义,一方面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消费,大肆任意挥霍;一方面大肆群吞,大肆行(受)贿中饱私囊,这样的案例屡见不鲜。
2、“小金库”是国有资产流失的一种渠道。如果像人们所说的“丑事”家家有,“小金库”无所不在的话,一个单位一年少则几十万元,多则几百万元几千万元甚至更多,全国有多少个这样的单位,通过这个渠道一年流失的国有资产就将是天文数字。
二、“小金库”及一些人利用“小金库”进行犯罪活动主要原因
1、“小金库”的产生和得以存在,是现实社会状况的产物。由于种种原因,企业、单位在进行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往往会发生一些涉及个人、单位利益的摆不到桌面上事项。为处理这些事项必然要发生一些财、物方面的费用或者支出,而这费用、支出又无法通过正常的手续人账报销。这势必使形形色色的企业、单位通过各种渠道,使用各种手段来筹集应付这些费用支出的资金,这应该是闻其挺臭吃起挺香的“小金库”应运而生和存在的重要客观原因。
2、现有的规定要求缺少震慑力。我们所说的“小金库”是针对带有国字的单位,在法定核算、存款账户之外的非正常的资金存在。长期以来无论是党还是政府,都三令五申严禁私设“小金库”,这方面的文件不谓不多,规定不谓不严,但屡禁不止,履查履有,前查后设。规定、要求在“小金库”面前的苍白无力。
3、查处不力。近几年来司法机关、审计监察部门虽然加大了对“小金库”及利用小金库实施犯罪案件查处的力度不,但受地方保护、领导干预的影响,对发现的小金库如果没有涉及犯罪的,则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般采取没收“小金库”里尚有的钱,对相关责任人,或是给予象征性的党纪、政纪处分,或是调离异地使用处理了事。
4、一些人对党规党纪有了免疫力。因为设“小金库”而受到处分的人,思想中没有违规违纪犯错误的感觉,有的甚至把自己的这种错误行为当成了一种敢为的“政绩”,在一些地方或在一些人群中这样的人则得到赞赏,得到认可。
三、采取的应对措施思考
1、从源头上治理。一方面要从净化党风、政风人手,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人员首先做到廉洁自律,不搞个人公款消费、不摘迎来送往、请客送礼。机关和部门不搞违反规定的部门利益、团体利益,使想搞歪门邪道的人没有路径、没有机会、没有理由,没有市场;一方面要继续深化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改革,提高政务活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提高对公务人员的公务活动和公务品行的监督力度。
2、严格查处违纪者。一是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中不允许“小金库”的存在,不允许任何形式变通报销非正常费用,使“小金库”无立足之地;二是对触电者不管是送者或是接者都严肃按党纪、政纪处理,不搞蜻蜒点水,不搞下不为例,不搞功过相抵,设立一条高压线,使一些人不敢想、不敢为。
3、立法。牽涉到国家利益问题,必须运用国家的意志来解决。现在无论是从惩治腐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还是从社会安定维护国家、人民利益角度考虑,都已经到了应该对“小金库”做外科手术的时候了。立法机关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法律,通过法律的强制力解决“小金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