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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所要考察的“归纳问题”,主要是指归纳合理性及其辩护问题,由于这个问题最早是由休谟在《人性论》第一卷及其改写本《人类理解研究》中提出来的,因此亦称“休谟问题”。休谟从经验论立场出发,对因果关系的客观性提出了根本性质疑,其中隐含着对归纳合理性的根本性质疑。
关键词:归纳原则;休谟问题;自然律;秩序
中图分类号:UDC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3-0000-01
一、休谟问题
休谟把人类理智的对象分为两种:观念的联系和实际的事情,相应地把人类知识也分为两类:关于观念间联系的知识,以及关于实际事情的知识。前一类知识并不依赖于宇宙间实际存在的事物或实际发生的事情,只凭直观或证明就能发现其确实性如何。而关于事实的知识的确实性却不能凭借直观或证明来发现,例如设想“太阳过去一直从东方升起”与“太阳明天将从西方升起”并不包含矛盾。那么,关于事实的知识或推理的根据何在?休谟提出了他本人所主张的关于因果关系来源的观点:“这种从原因到结果的转移不是借助于理性,而完全来自于习惯和经验。在看见两个现象(如热和火焰,重与坚硬)恒常相伴出现后,我们可能仅仅出于习惯而由其中一个现象的出现期待另一现象的出现。
休谟所理解的”习惯”,乃是一种非理性的心理作用,是一种本能的或自然的倾向,于是他就把因果关系以及基于因果关系之上的归纳推理置于一种非理性、非逻辑的基础之上。休谟问题在金岳霖的学术生涯中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20世纪30年代,金岳霖在伦敦念书时,研读了休谟的《人性论》一书,他说:“休谟底议论使我感觉到归纳说不通,因果靠不住,而科学在理论上的根基动摇。以后我慢慢地发现休谟底缺点不在于他底因果论本身,而在于他底整个的哲学。”他认为,不把知识论问题理出个条理来,没有办法对休谟问题作出系统的回答,也就没有办法写归纳法的书,而知识论又需要一个本体论的基础。
休谟归纳问题的根源在于是否能保证将来与已往相似。“问题是:世界会不会变到被我们已往的经验完全推翻,会不会变到归纳原则根本就不能引用?休谟的归纳问题与我们所提的关于归纳原则的问题一样。”归纳推理能够进行的唯一依据就是归纳原则,因此需要引入归纳原则去解决休谟的诘难。然而必须先证明归纳原则的永真性,只有这样才能证明归纳推理的合理性。金岳霖指出如果不能解决归纳问题,那么科学知识也不会拥有牢固的客观基础,如果要解决归纳问题,就需要依靠归纳原则的永真性证明。
二、归纳原则的逻辑表述
金岳霖首先对归纳原则的特点进行了说明。金岳霖在谈到归纳原则时,将原则看成是“如果—则”的命题。就其表示法说,从用“如果—则”表达的命题来看,金岳霖揭示这一普遍命题特点如下:
(1)这一命题是超越特殊时空的结论。金岳霖说,这里所谓普遍的情形是指超越特殊时间和特殊地点的情形,认为“A—B”是普遍命题者,一部分的理由是因为它是引用归纳原则所得到的归纳方面的结论。
(2)这一命题不是历史总结。金岳霖说,“A—B”绝对不是历史总结,这一点是至关重要的。比如,我们说“所有的清朝男子,除和尚和道士外,都有发辫”,这就是对某时代某区域的普遍情形的总结,这情形并不是这里所谓特殊的;但是,这句话表示的情形也不是普遍的,主要原因是清朝是代表某时代某区域的名字,这名字所表示的本身不是超特殊时间特殊地点的。金岳霖说;“我们现在所注意的是历史总结不是普遍命题。‘A—B’既是普遍的命题,当然不是历史总结。”金岳霖之所以强调在引用归纳原则时得到的“A—B”不是历史总结,主要出于两点考虑:一是历史总结是绝不会被将来推翻的,而“A—B”这一命题是有可能被将来所推翻的;二是如果承认引用归纳原则是从特殊的情形跳到普遍的命题,这其中有跳跃,而历史总结根本不存在这样的跳跃,因为历史总结并不是依靠推论得出的结论。
(3)这一命题可以是而不必是自然律。金岳霖认为,自然律或者无所谓真假,或者不能假不会假,无论如何,它是不能推翻的。引用归纳原则所得的“A—B”能够被推翻的原因在于它不就是自然律或就表示自然律。如果它不为an+1、bn+1所推翻,也许它就是自然律。“A—B”到底是不是自然律,或是不是表示自然
律,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但只要“A—B”为an+1、bn+1所推翻,它就是假的,就不是自然律或不表示自然律。
三、 归纳原则的永真性证明
金岳霖指出,休谟提出的问题实质上涉及归纳原则的基础问题:无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科学研究中,人们都广泛地运用归纳原则,它可以说是人类认识和征服外部世界的最强有力的理性工具之一。可是,假如我们不能保证将来与以往相似,则归纳原则的引用就会失去客观基础,它或者只会轮为休谟所说的人们所需要的一种信念。正是这样,金岳霖从强调意念的抽象性出发,对归纳原则的永真性进行了详细地论证,试图化解休谟问题。
金岳霖认为,证明归纳原则的永真性是解决休谟问题的关键。他主要从三个方面证明归纳原则的永真性:一是对归纳原则前后件真假值的分析;二是对时间延续的说明;三是对归纳原则是先验原则的论证。金岳霖通过使用多种演绎逻辑的原理和方法证明归纳原则的永真性,是一种类逻辑形式的证明。但这种永真性并不是演绎逻辑意义上的永真性,说明金岳霖并没有完全局限于演绎逻辑。换句话说,他的论证并未将归纳原则纳入演绎逻辑的框架。金岳霖正是看到了归纳与演绎的本质区别,即归纳的扩充性或跳跃性特点,因而,他在分析归纳原则永真时,并没有局限于演绎逻辑的狭隘眼界。这表明了金岳霖思想的解放,方法的科学,这也正是我们应该学习效仿的地方。
参考文献:
[1]周晓亮.休谟哲学研究[M].商务印书馆,1981 年版.
[2]休谟.人类理性研究[M].商务印书馆,1957 年版.
[3]金岳霖文集[M].(第2卷)甘肃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作者简介:范慧杰(1990—),女,汉,河南郑州人,西南民族大学政治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哲学。
关键词:归纳原则;休谟问题;自然律;秩序
中图分类号:UDC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3-0000-01
一、休谟问题
休谟把人类理智的对象分为两种:观念的联系和实际的事情,相应地把人类知识也分为两类:关于观念间联系的知识,以及关于实际事情的知识。前一类知识并不依赖于宇宙间实际存在的事物或实际发生的事情,只凭直观或证明就能发现其确实性如何。而关于事实的知识的确实性却不能凭借直观或证明来发现,例如设想“太阳过去一直从东方升起”与“太阳明天将从西方升起”并不包含矛盾。那么,关于事实的知识或推理的根据何在?休谟提出了他本人所主张的关于因果关系来源的观点:“这种从原因到结果的转移不是借助于理性,而完全来自于习惯和经验。在看见两个现象(如热和火焰,重与坚硬)恒常相伴出现后,我们可能仅仅出于习惯而由其中一个现象的出现期待另一现象的出现。
休谟所理解的”习惯”,乃是一种非理性的心理作用,是一种本能的或自然的倾向,于是他就把因果关系以及基于因果关系之上的归纳推理置于一种非理性、非逻辑的基础之上。休谟问题在金岳霖的学术生涯中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20世纪30年代,金岳霖在伦敦念书时,研读了休谟的《人性论》一书,他说:“休谟底议论使我感觉到归纳说不通,因果靠不住,而科学在理论上的根基动摇。以后我慢慢地发现休谟底缺点不在于他底因果论本身,而在于他底整个的哲学。”他认为,不把知识论问题理出个条理来,没有办法对休谟问题作出系统的回答,也就没有办法写归纳法的书,而知识论又需要一个本体论的基础。
休谟归纳问题的根源在于是否能保证将来与已往相似。“问题是:世界会不会变到被我们已往的经验完全推翻,会不会变到归纳原则根本就不能引用?休谟的归纳问题与我们所提的关于归纳原则的问题一样。”归纳推理能够进行的唯一依据就是归纳原则,因此需要引入归纳原则去解决休谟的诘难。然而必须先证明归纳原则的永真性,只有这样才能证明归纳推理的合理性。金岳霖指出如果不能解决归纳问题,那么科学知识也不会拥有牢固的客观基础,如果要解决归纳问题,就需要依靠归纳原则的永真性证明。
二、归纳原则的逻辑表述
金岳霖首先对归纳原则的特点进行了说明。金岳霖在谈到归纳原则时,将原则看成是“如果—则”的命题。就其表示法说,从用“如果—则”表达的命题来看,金岳霖揭示这一普遍命题特点如下:
(1)这一命题是超越特殊时空的结论。金岳霖说,这里所谓普遍的情形是指超越特殊时间和特殊地点的情形,认为“A—B”是普遍命题者,一部分的理由是因为它是引用归纳原则所得到的归纳方面的结论。
(2)这一命题不是历史总结。金岳霖说,“A—B”绝对不是历史总结,这一点是至关重要的。比如,我们说“所有的清朝男子,除和尚和道士外,都有发辫”,这就是对某时代某区域的普遍情形的总结,这情形并不是这里所谓特殊的;但是,这句话表示的情形也不是普遍的,主要原因是清朝是代表某时代某区域的名字,这名字所表示的本身不是超特殊时间特殊地点的。金岳霖说;“我们现在所注意的是历史总结不是普遍命题。‘A—B’既是普遍的命题,当然不是历史总结。”金岳霖之所以强调在引用归纳原则时得到的“A—B”不是历史总结,主要出于两点考虑:一是历史总结是绝不会被将来推翻的,而“A—B”这一命题是有可能被将来所推翻的;二是如果承认引用归纳原则是从特殊的情形跳到普遍的命题,这其中有跳跃,而历史总结根本不存在这样的跳跃,因为历史总结并不是依靠推论得出的结论。
(3)这一命题可以是而不必是自然律。金岳霖认为,自然律或者无所谓真假,或者不能假不会假,无论如何,它是不能推翻的。引用归纳原则所得的“A—B”能够被推翻的原因在于它不就是自然律或就表示自然律。如果它不为an+1、bn+1所推翻,也许它就是自然律。“A—B”到底是不是自然律,或是不是表示自然
律,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但只要“A—B”为an+1、bn+1所推翻,它就是假的,就不是自然律或不表示自然律。
三、 归纳原则的永真性证明
金岳霖指出,休谟提出的问题实质上涉及归纳原则的基础问题:无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科学研究中,人们都广泛地运用归纳原则,它可以说是人类认识和征服外部世界的最强有力的理性工具之一。可是,假如我们不能保证将来与以往相似,则归纳原则的引用就会失去客观基础,它或者只会轮为休谟所说的人们所需要的一种信念。正是这样,金岳霖从强调意念的抽象性出发,对归纳原则的永真性进行了详细地论证,试图化解休谟问题。
金岳霖认为,证明归纳原则的永真性是解决休谟问题的关键。他主要从三个方面证明归纳原则的永真性:一是对归纳原则前后件真假值的分析;二是对时间延续的说明;三是对归纳原则是先验原则的论证。金岳霖通过使用多种演绎逻辑的原理和方法证明归纳原则的永真性,是一种类逻辑形式的证明。但这种永真性并不是演绎逻辑意义上的永真性,说明金岳霖并没有完全局限于演绎逻辑。换句话说,他的论证并未将归纳原则纳入演绎逻辑的框架。金岳霖正是看到了归纳与演绎的本质区别,即归纳的扩充性或跳跃性特点,因而,他在分析归纳原则永真时,并没有局限于演绎逻辑的狭隘眼界。这表明了金岳霖思想的解放,方法的科学,这也正是我们应该学习效仿的地方。
参考文献:
[1]周晓亮.休谟哲学研究[M].商务印书馆,1981 年版.
[2]休谟.人类理性研究[M].商务印书馆,1957 年版.
[3]金岳霖文集[M].(第2卷)甘肃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作者简介:范慧杰(1990—),女,汉,河南郑州人,西南民族大学政治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