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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党中央国务院不仅将天津滨海新区的发展纳入了国家“十一五”总体发展规划中,而且批准天津滨海新区成为继上海浦东新区之后的又一个综合改革配套试点区。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这一战略决策不仅是对滨海新区发展所取得的成就的肯定,更是一种着眼全局,统筹区域发展的谋略。这一新的历史机遇不仅对天津的长远发展,甚至对振兴环渤海经济区域发展都有重大作用,将给天津港的发展创造前所未有的好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