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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皇帝制度是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中最为核心的制度。它包括皇帝的名位制度、皇帝的任期与产生方式、皇帝的权力和行使方式这三大主要内容。皇帝制度呈现出皇权神圣、至尊至上,宗法思想烙印特别深刻,皇权专制这三大主要特征。
【关键词】皇帝制度;主要内容;专制特征
【中图分类号】K232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1671-1270(2010)05-0003-03
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①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政治制度,而君主制(从秦朝开始可以定义为皇帝制度)又是这一制度中最为核心的制度。因此笔者认为探讨一下中国古代皇帝制度的主要内容及特征对于把握好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皇帝”一词,最早见于《书·吕刑》:“皇帝哀衿庶戮之不辜”,“皇帝清问下民”。夏曾佑认为:“皇帝之称,唐尧已有之。今疑古人天子对异族则称皇帝,对本族则称帝,稍有亲疏之别。至秦乃一切自号皇帝耳。”[1]不过,“皇帝”作为当时君主的名号,始于秦始皇。目前,大多数观点都认为,中国的皇帝制度是秦朝创立的,到西汉武帝时期基本定型。在此后两千年的中国封建社会里,它作为一项最核心的政治制度,始终代表着封建生产关系的总和,一直延续下来。②
一
制度是人们有组织的行为规范体系,那么,以皇帝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包括哪些主要内容?让我们再来仔细研读一下《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的记载: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初并天下”,就下赦令给丞相、御史说:“寡人以眇眇之身,兴兵诛暴乱,赖宗庙之灵,六王咸伏其辜,天下大定。今名号不更,无以称成功,传后世。其议帝号。”于是丞相王绾、御史大夫冯劫、廷尉李斯等皆曰:“昔者五帝地方千里,其外侯服夷服,诸侯或朝或否,天子不能制。今陛下兴义兵,诛残贼,平定天下,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臣等谨与博士议曰:‘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贵。’臣等昧死上尊号,王为‘泰皇’。命为‘制’,令为‘诏’,天子自称曰‘朕’”。嬴政说:“去‘泰’,著‘皇’,采上古‘帝’位号,号曰‘皇帝’。他如议。”同时,追尊庄襄王为太上皇。制曰:“朕闻太古有号毋谥,中古有号,死而以行为谥。如此,则子议父,臣议君也,甚无谓,朕弗取焉。自今已来,除谥法。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从这些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出,皇帝的名位制度和皇帝的任期与产生方式这两个方面的内容。
1.皇帝的名位制度
名是名号、名义,位是地位、位置,这里是指将“名”加以物化的具体表现形式。皇帝的名位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2]:一是称谓方面的专用词语,借以表现皇帝与众不同的崇高地位;二是衣食住行方面的专用名称和严格规定,借以突出皇帝的神圣;三是政令运作上的专用凭据,如玺印、诏书、口谕等的规制,借以保证皇权的行使。
皇帝的名号,生前有尊号(也有死后追尊的)、徽号,死后还有谥号、庙号。尊号,是臣下以尊崇之号进呈于皇帝,或者嗣皇帝尊前皇帝为“太上皇”(如嬴政“追尊庄襄王为太上皇”),后为“皇太后”、“太皇太后”等。徽号,是在皇帝或皇后的尊号之上,再加歌功颂德的套语,称作上徽号。其与尊号的区别在于,尊号只能上一次,而徽号则每遇庆典,可多次加上。谥号,是古代帝王、贵族、大臣、士大夫死后,根据其生前事迹给予称号,叫做谥号。谥号始于周初,但秦始皇对这种后议其先、下议其上的作法颇有微词,故废之,汉代复其旧,历代沿用,直至清朝。庙号,是皇帝死后,升袝太庙,特立名号,叫做庙号。例如某祖、某宗即是。除此之外,与皇帝有血缘关系的人都有专用的称呼,如,皇帝的儿子称“皇太子”、“皇子”,孙称“皇孙”,姑称“大长公主”,姐妹称“长公主”,女儿称“公主”等。名号制度,是人为地将人间最华美的词堆砌在一起,加在皇帝及其亲属头上,借以显示其至高至尊的地位。历代封建统治者都企图通过这种夸大其辞、名不副实的歌功颂德来加强皇权的神圣性。
皇帝的衣冠服饰在制式、颜色等方面均有严格的规定,以突出皇帝至高无上的尊贵身份和地位。汉贾谊说:“贵贱有级,服位有等。”[3]《后汉书·舆服志》上也说:“夫礼服之兴也,所以报功章德,尊仁尚贤。故礼尊贵贵,不得相逾,所以为礼也。非其人不得服其服,所以顺礼也。顺则上下有序,德薄者退,德盛者缛。”封建帝王的饮食称为御食。宫廷内有庞大的管理机构,有众多的御膳供奉人员,而且在御厨内还具备和供应着从全国各地搜罗来的山珍海味。古代帝王所在地称都、称京。“京师者,天子之居也。京者何?大也;师者何?众也。”[4]历朝历代京师的建筑都显示出了皇帝所居之地的宏伟气魄及其宫苑等的华丽,《史记·秦始皇本纪》(简称《本纪》,下同)中就生动记载了阿房宫的壮丽景象。皇帝自宫廷外出巡行,皆有百官、车辆、仪仗等随行。《本纪》中还记载了秦始皇灭六国后,东游南巡西行北出,所到之处,极车马、甲仗之盛,难怪亭长出身的刘邦到咸阳看见这一盛况时,不禁喟然长叹:“嗟乎!大丈夫当如此也。”
玺、符是皇帝权力的凭证。凡皇帝下行的正式文书,在制度上必须加盖印章,才能发生效力。不过,在先秦时期,玺为天子、诸侯、卿大夫君臣通用之物,玺印所用材料、大小等也多种多样,到了秦始皇统一六国确立皇帝制度后,玺才成为皇帝印信的专称。“秦以来天子独以称玺,又独以玉,群臣莫敢用也。”[5]秦朝对皇帝下达文书作出了统一的规定,即去命立制,改令为诏。制书是皇帝颁布重大制度时所使用的文书,诏多用于皇帝对百官的
训示和对百官上书的答复,制、诏的形式统称为“诏敕谕旨”。当然,各朝代的名称有些变化,但都是为了突出皇权的执行力。除此,封建时代还规定了臣僚们向皇帝陈述政见、发表议论、乞求恩命等的文书形式,统称为“奏议表疏”。③
2.皇帝的任期与产生方式
从《本纪》的记载可以看出:秦朝已经确立了帝位的终身制与世袭制。帝位终身制,就是帝王一旦登基,便终身为皇帝,没有任期的限制。它体现了皇权的不可分割性。中国历史上虽然出现过个别皇帝在“驾崩”之前,曾让位于儿子,自己成为“太上皇”的事例,如北齐武成帝、唐高祖、唐睿宗、唐玄宗、宋高宗、清高宗等。此外,明英宗被瓦剌俘虏后,其弟景帝即位,次年英宗被放回,也曾称太上皇。但是,这些都并不能改变帝位终身制的实质。“帝位终身制赋予皇帝制度以封闭、保守、僵化、停滞等特点,皇帝本人的素质、好恶,往往给政治以决定性的影响”[6]。
皇位继承是历代统治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因为它关系到政权的连续和稳定。秦始皇虽然确定了皇位世袭制,但是他没有确立皇储即太子的制度,以至他死后有胡亥等“诈立”之事的发生。汉高祖接纳叔孙通的建议,确定了预立太子及立嫡制度。不过,正因为太子是皇帝的法定继承人,是未来最高权力的象征,因此,在众皇子之间展开夺嫡斗争也层出不穷。直到清代雍正元年(1723年)八月,清世宗确立了秘密建储制度,夺嫡斗争才不复再现。所谓秘密建储制度,就是将选定的皇位继承人的名字,由皇帝亲写密封,藏于匣内,放在大内乾清宫正中最高处“正大光明”匾的后面,待皇帝死后,取下来当众开封验明,确立新皇帝。
随着预立太子制度的确立,一整套培养太子并为其服务的
东宫官属也应运而生,东宫官属自汉以后逐渐庞大。唐代东宫官置太子六傅(太师、太傅、太保、少师、少傅、少保),以教谕辅导太子。杜佑说:“太傅审父子君臣之道以示之;少傅奉世子以觀太傅之德行而审谕之。太傅在前,少傅在后。入则有保,出则有师,是以教谕而德成也。师也者,教之以事而谕诸德者也。保也者,慎其身以辅翼之,而归诸道者也。秦汉以下,始加置詹事、中庶子及诸府、寺等官,亦有以他官而监护者”[7]。此外,在太子年幼或低能的情况下,统治者几乎都要采取“托孤”的形式,委任大臣辅佐新主,从汉武帝刘彻立幼子刘弗陵,使霍光“行周公之事”,辅助幼主即位,到清代咸丰皇帝遗诏任命载垣、端华、肃顺等“摄政八大臣”。当然,统治者还少不了要为新主“剔除荆棘”、解除未来执政的阻力,以维护其“家天下”的稳固性。
【关键词】皇帝制度;主要内容;专制特征
【中图分类号】K232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1671-1270(2010)05-0003-03
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①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政治制度,而君主制(从秦朝开始可以定义为皇帝制度)又是这一制度中最为核心的制度。因此笔者认为探讨一下中国古代皇帝制度的主要内容及特征对于把握好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皇帝”一词,最早见于《书·吕刑》:“皇帝哀衿庶戮之不辜”,“皇帝清问下民”。夏曾佑认为:“皇帝之称,唐尧已有之。今疑古人天子对异族则称皇帝,对本族则称帝,稍有亲疏之别。至秦乃一切自号皇帝耳。”[1]不过,“皇帝”作为当时君主的名号,始于秦始皇。目前,大多数观点都认为,中国的皇帝制度是秦朝创立的,到西汉武帝时期基本定型。在此后两千年的中国封建社会里,它作为一项最核心的政治制度,始终代表着封建生产关系的总和,一直延续下来。②
一
制度是人们有组织的行为规范体系,那么,以皇帝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包括哪些主要内容?让我们再来仔细研读一下《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的记载: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初并天下”,就下赦令给丞相、御史说:“寡人以眇眇之身,兴兵诛暴乱,赖宗庙之灵,六王咸伏其辜,天下大定。今名号不更,无以称成功,传后世。其议帝号。”于是丞相王绾、御史大夫冯劫、廷尉李斯等皆曰:“昔者五帝地方千里,其外侯服夷服,诸侯或朝或否,天子不能制。今陛下兴义兵,诛残贼,平定天下,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臣等谨与博士议曰:‘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贵。’臣等昧死上尊号,王为‘泰皇’。命为‘制’,令为‘诏’,天子自称曰‘朕’”。嬴政说:“去‘泰’,著‘皇’,采上古‘帝’位号,号曰‘皇帝’。他如议。”同时,追尊庄襄王为太上皇。制曰:“朕闻太古有号毋谥,中古有号,死而以行为谥。如此,则子议父,臣议君也,甚无谓,朕弗取焉。自今已来,除谥法。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从这些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出,皇帝的名位制度和皇帝的任期与产生方式这两个方面的内容。
1.皇帝的名位制度
名是名号、名义,位是地位、位置,这里是指将“名”加以物化的具体表现形式。皇帝的名位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2]:一是称谓方面的专用词语,借以表现皇帝与众不同的崇高地位;二是衣食住行方面的专用名称和严格规定,借以突出皇帝的神圣;三是政令运作上的专用凭据,如玺印、诏书、口谕等的规制,借以保证皇权的行使。
皇帝的名号,生前有尊号(也有死后追尊的)、徽号,死后还有谥号、庙号。尊号,是臣下以尊崇之号进呈于皇帝,或者嗣皇帝尊前皇帝为“太上皇”(如嬴政“追尊庄襄王为太上皇”),后为“皇太后”、“太皇太后”等。徽号,是在皇帝或皇后的尊号之上,再加歌功颂德的套语,称作上徽号。其与尊号的区别在于,尊号只能上一次,而徽号则每遇庆典,可多次加上。谥号,是古代帝王、贵族、大臣、士大夫死后,根据其生前事迹给予称号,叫做谥号。谥号始于周初,但秦始皇对这种后议其先、下议其上的作法颇有微词,故废之,汉代复其旧,历代沿用,直至清朝。庙号,是皇帝死后,升袝太庙,特立名号,叫做庙号。例如某祖、某宗即是。除此之外,与皇帝有血缘关系的人都有专用的称呼,如,皇帝的儿子称“皇太子”、“皇子”,孙称“皇孙”,姑称“大长公主”,姐妹称“长公主”,女儿称“公主”等。名号制度,是人为地将人间最华美的词堆砌在一起,加在皇帝及其亲属头上,借以显示其至高至尊的地位。历代封建统治者都企图通过这种夸大其辞、名不副实的歌功颂德来加强皇权的神圣性。
皇帝的衣冠服饰在制式、颜色等方面均有严格的规定,以突出皇帝至高无上的尊贵身份和地位。汉贾谊说:“贵贱有级,服位有等。”[3]《后汉书·舆服志》上也说:“夫礼服之兴也,所以报功章德,尊仁尚贤。故礼尊贵贵,不得相逾,所以为礼也。非其人不得服其服,所以顺礼也。顺则上下有序,德薄者退,德盛者缛。”封建帝王的饮食称为御食。宫廷内有庞大的管理机构,有众多的御膳供奉人员,而且在御厨内还具备和供应着从全国各地搜罗来的山珍海味。古代帝王所在地称都、称京。“京师者,天子之居也。京者何?大也;师者何?众也。”[4]历朝历代京师的建筑都显示出了皇帝所居之地的宏伟气魄及其宫苑等的华丽,《史记·秦始皇本纪》(简称《本纪》,下同)中就生动记载了阿房宫的壮丽景象。皇帝自宫廷外出巡行,皆有百官、车辆、仪仗等随行。《本纪》中还记载了秦始皇灭六国后,东游南巡西行北出,所到之处,极车马、甲仗之盛,难怪亭长出身的刘邦到咸阳看见这一盛况时,不禁喟然长叹:“嗟乎!大丈夫当如此也。”
玺、符是皇帝权力的凭证。凡皇帝下行的正式文书,在制度上必须加盖印章,才能发生效力。不过,在先秦时期,玺为天子、诸侯、卿大夫君臣通用之物,玺印所用材料、大小等也多种多样,到了秦始皇统一六国确立皇帝制度后,玺才成为皇帝印信的专称。“秦以来天子独以称玺,又独以玉,群臣莫敢用也。”[5]秦朝对皇帝下达文书作出了统一的规定,即去命立制,改令为诏。制书是皇帝颁布重大制度时所使用的文书,诏多用于皇帝对百官的
训示和对百官上书的答复,制、诏的形式统称为“诏敕谕旨”。当然,各朝代的名称有些变化,但都是为了突出皇权的执行力。除此,封建时代还规定了臣僚们向皇帝陈述政见、发表议论、乞求恩命等的文书形式,统称为“奏议表疏”。③
2.皇帝的任期与产生方式
从《本纪》的记载可以看出:秦朝已经确立了帝位的终身制与世袭制。帝位终身制,就是帝王一旦登基,便终身为皇帝,没有任期的限制。它体现了皇权的不可分割性。中国历史上虽然出现过个别皇帝在“驾崩”之前,曾让位于儿子,自己成为“太上皇”的事例,如北齐武成帝、唐高祖、唐睿宗、唐玄宗、宋高宗、清高宗等。此外,明英宗被瓦剌俘虏后,其弟景帝即位,次年英宗被放回,也曾称太上皇。但是,这些都并不能改变帝位终身制的实质。“帝位终身制赋予皇帝制度以封闭、保守、僵化、停滞等特点,皇帝本人的素质、好恶,往往给政治以决定性的影响”[6]。
皇位继承是历代统治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因为它关系到政权的连续和稳定。秦始皇虽然确定了皇位世袭制,但是他没有确立皇储即太子的制度,以至他死后有胡亥等“诈立”之事的发生。汉高祖接纳叔孙通的建议,确定了预立太子及立嫡制度。不过,正因为太子是皇帝的法定继承人,是未来最高权力的象征,因此,在众皇子之间展开夺嫡斗争也层出不穷。直到清代雍正元年(1723年)八月,清世宗确立了秘密建储制度,夺嫡斗争才不复再现。所谓秘密建储制度,就是将选定的皇位继承人的名字,由皇帝亲写密封,藏于匣内,放在大内乾清宫正中最高处“正大光明”匾的后面,待皇帝死后,取下来当众开封验明,确立新皇帝。
随着预立太子制度的确立,一整套培养太子并为其服务的
东宫官属也应运而生,东宫官属自汉以后逐渐庞大。唐代东宫官置太子六傅(太师、太傅、太保、少师、少傅、少保),以教谕辅导太子。杜佑说:“太傅审父子君臣之道以示之;少傅奉世子以觀太傅之德行而审谕之。太傅在前,少傅在后。入则有保,出则有师,是以教谕而德成也。师也者,教之以事而谕诸德者也。保也者,慎其身以辅翼之,而归诸道者也。秦汉以下,始加置詹事、中庶子及诸府、寺等官,亦有以他官而监护者”[7]。此外,在太子年幼或低能的情况下,统治者几乎都要采取“托孤”的形式,委任大臣辅佐新主,从汉武帝刘彻立幼子刘弗陵,使霍光“行周公之事”,辅助幼主即位,到清代咸丰皇帝遗诏任命载垣、端华、肃顺等“摄政八大臣”。当然,统治者还少不了要为新主“剔除荆棘”、解除未来执政的阻力,以维护其“家天下”的稳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