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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训诂学上通过对“对文”来训释词语,解读语言现象,是较为常见的一种方法。本文以“薄罚”的文字之误,引发对“对文”这一语言现象的认识,并对它的作用进行分析归纳。
【关键词】文言文;对文;释义
高中教材《语文读本》(人教版必修第一册)所选《五蠹》一文中有“故薄罚不为慈,诛严不为厉”一句,查张觉译注的《韩非子全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郭锡良等编写的《古代汉语》(北京出版社,1982年版)、人民教育出版社的《古代散文选》(1962年版),“薄罚”均作“罚薄”。因为“罚薄”与下一句的“诛严”前后对应,“罚薄”是处罚轻微,“诛严”是惩办严厉。
这种前后对应的词语,训诂学上称为“对文”或“相对为文”。《读本》上的句子大概是校对有误,但它引发我们思考一个问题,注意到“对文”这种语言现象,对它的作用加以分析归纳,对引导学生析句释义,提高文言文词句的读解能力是很有好处的。
从结构形式上看,文言文中常见的相对为文有以下两种情况:
1.句内前后对用
①虽倍赏累罚而不免于乱。(《五蠹》。——两个偏正结构相连,“倍”与“累”对用,“赏”与“罚”对用。
②人民少而禽兽众。(《五蠹》)——“少”与“众”对用。
③是去监门之养而离臣虏之劳也。(《五蠹》)——“去”与“离”对用。
2.相连或相隔的前后句对用。
④轻辞古之天子,难去今之县令者。(《五蠹》)——“辞”与“去”对用。
⑤大学之法,禁于未发之谓豫,当其可之谓时。(《学记》三则)——“禁”与“当”对用。
⑥构木为巢以避群害,而民悦之……钻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说之。(《五蠹》)——“避”与“化”对用,“悦”与“说”对用。
⑦无失其时……勿夺其时……(《寡人之于国也》)——“无”与“勿”对用,“失”与“夺”对用。
注意到相对为文这一语言现象,对理解文句解释词义是有很大帮助的,这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虑。
第一,利用结构上相对的特点,可以前后比照,更加准确地去推断、理解词义。
(1)可以进行同义辨析。相对为文的词语,常常是同义词。有的意义完全相同,如例⑥中的“悦”与“说”(同“悦”)、例⑦中的“无”与“勿”。这种情况的同义词对用,是用词上的一种交替变化,有避免文词重复的作用。但对大多数同义词来说,彼此之间是存在着一些细微差别的。如例③中的“去”和“离”,都有“放弃、去掉”的意思,但细分,“去”解为放弃、“离”解为摆脱更准确。例④中的“辞”和“去”都有“辞去、不做”的意思,但细辨,“辞”解为推掉或辞掉、“去”解为丢开、放弃更好些。再如“是故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召公谏厉王弭谤》)“决”与“宣”对用,都有“打开,放开”的意思。但“决”是针对“为川”说的,是挖开的意思;“宣”是针对“为民”说的,是放、放开的意思。“宣之使言”就是放开言路让百姓说话。《国语》韦昭注:“宣,犹放也。”
(2)可以进行反义推断。相对为文的词语,有的是反义的关系。例②中的“少”与“众”对用,这比较好理解,而《谋攻》“辅周则国必强,辅隙则国必弱”一句中的“隙”就比较生僻,从句意上看,“周”与“隙”词义应该相反,“周”是周全,那么“隙”就是不周全,有缺陷的意思。
第二,因结构上相对的特点,我们可以由熟悉的一部分去推断相对生疏的另一部分结构、词性等也与之相同。
例如,例句⑤中的“禁”与“当”对用,知道“禁”是动词,推断“当”也应该是动词,是“处于……(时候)”的意思。再如“晋公子广而俭,文而有礼;其从者肃而宽,忠而能力。”(《重耳之亡》)由前一句的“有礼”这个动宾短语,可以推断“能力”也是动宾短语,是“能够(做到)尽力做事”的意思。再如“忠信可结于百姓,弗若也;制礼仪可法于四方,弗若也。”(《齐桓公求管仲》)上一句的“结”为动词,可断定后面的“法”也是动词,是“立法”的意思。
古代的训诂学家常利用相对为文这一语言现象来校正文句。人教版初中教材选《淮南子·人间训》中“塞翁失马”一段,有“家富良马,其子好骑,堕而折其髀”一句,清代著名训诂学家王念孙认为“‘良马’本作‘马良’,与‘家富’相对为文”。(见《读书杂志·十四》)因为“家富”和“马良”正好是两个并列的主谓短语,两两相对,陈述关系清楚,王氏的更正就是利用了相对为文这一语言现象的结构特点。
在高中语文教材中,尤其是《过秦论》《归去来兮辞》《滕王阁序》等篇目中,存在着大量的相对为文的现象,注意它并加以利用,对正确理解词义句意是大有好处的。
【关键词】文言文;对文;释义
高中教材《语文读本》(人教版必修第一册)所选《五蠹》一文中有“故薄罚不为慈,诛严不为厉”一句,查张觉译注的《韩非子全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郭锡良等编写的《古代汉语》(北京出版社,1982年版)、人民教育出版社的《古代散文选》(1962年版),“薄罚”均作“罚薄”。因为“罚薄”与下一句的“诛严”前后对应,“罚薄”是处罚轻微,“诛严”是惩办严厉。
这种前后对应的词语,训诂学上称为“对文”或“相对为文”。《读本》上的句子大概是校对有误,但它引发我们思考一个问题,注意到“对文”这种语言现象,对它的作用加以分析归纳,对引导学生析句释义,提高文言文词句的读解能力是很有好处的。
从结构形式上看,文言文中常见的相对为文有以下两种情况:
1.句内前后对用
①虽倍赏累罚而不免于乱。(《五蠹》。——两个偏正结构相连,“倍”与“累”对用,“赏”与“罚”对用。
②人民少而禽兽众。(《五蠹》)——“少”与“众”对用。
③是去监门之养而离臣虏之劳也。(《五蠹》)——“去”与“离”对用。
2.相连或相隔的前后句对用。
④轻辞古之天子,难去今之县令者。(《五蠹》)——“辞”与“去”对用。
⑤大学之法,禁于未发之谓豫,当其可之谓时。(《学记》三则)——“禁”与“当”对用。
⑥构木为巢以避群害,而民悦之……钻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说之。(《五蠹》)——“避”与“化”对用,“悦”与“说”对用。
⑦无失其时……勿夺其时……(《寡人之于国也》)——“无”与“勿”对用,“失”与“夺”对用。
注意到相对为文这一语言现象,对理解文句解释词义是有很大帮助的,这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虑。
第一,利用结构上相对的特点,可以前后比照,更加准确地去推断、理解词义。
(1)可以进行同义辨析。相对为文的词语,常常是同义词。有的意义完全相同,如例⑥中的“悦”与“说”(同“悦”)、例⑦中的“无”与“勿”。这种情况的同义词对用,是用词上的一种交替变化,有避免文词重复的作用。但对大多数同义词来说,彼此之间是存在着一些细微差别的。如例③中的“去”和“离”,都有“放弃、去掉”的意思,但细分,“去”解为放弃、“离”解为摆脱更准确。例④中的“辞”和“去”都有“辞去、不做”的意思,但细辨,“辞”解为推掉或辞掉、“去”解为丢开、放弃更好些。再如“是故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召公谏厉王弭谤》)“决”与“宣”对用,都有“打开,放开”的意思。但“决”是针对“为川”说的,是挖开的意思;“宣”是针对“为民”说的,是放、放开的意思。“宣之使言”就是放开言路让百姓说话。《国语》韦昭注:“宣,犹放也。”
(2)可以进行反义推断。相对为文的词语,有的是反义的关系。例②中的“少”与“众”对用,这比较好理解,而《谋攻》“辅周则国必强,辅隙则国必弱”一句中的“隙”就比较生僻,从句意上看,“周”与“隙”词义应该相反,“周”是周全,那么“隙”就是不周全,有缺陷的意思。
第二,因结构上相对的特点,我们可以由熟悉的一部分去推断相对生疏的另一部分结构、词性等也与之相同。
例如,例句⑤中的“禁”与“当”对用,知道“禁”是动词,推断“当”也应该是动词,是“处于……(时候)”的意思。再如“晋公子广而俭,文而有礼;其从者肃而宽,忠而能力。”(《重耳之亡》)由前一句的“有礼”这个动宾短语,可以推断“能力”也是动宾短语,是“能够(做到)尽力做事”的意思。再如“忠信可结于百姓,弗若也;制礼仪可法于四方,弗若也。”(《齐桓公求管仲》)上一句的“结”为动词,可断定后面的“法”也是动词,是“立法”的意思。
古代的训诂学家常利用相对为文这一语言现象来校正文句。人教版初中教材选《淮南子·人间训》中“塞翁失马”一段,有“家富良马,其子好骑,堕而折其髀”一句,清代著名训诂学家王念孙认为“‘良马’本作‘马良’,与‘家富’相对为文”。(见《读书杂志·十四》)因为“家富”和“马良”正好是两个并列的主谓短语,两两相对,陈述关系清楚,王氏的更正就是利用了相对为文这一语言现象的结构特点。
在高中语文教材中,尤其是《过秦论》《归去来兮辞》《滕王阁序》等篇目中,存在着大量的相对为文的现象,注意它并加以利用,对正确理解词义句意是大有好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