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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常罡先生所著的《海外拾珍记》(图一),图文并茂,颇足愉人心目。图片自不必说,常罡先生以艺术家的品味、冒险家的热情从事海外古物收藏,自是出手不凡,呈现于读者眼前的件件堪称精品,非如此也不足以招致畅安老先生欣然命笔题写书名,畅安先生以九二高龄参酌书名,耑题书签,虽云缘分,实乃加持,殊为难得。就文字而言,常罡先生历时两三载,“泓颖雕虫,拉沓补绽”,可谓呕心沥血,每件藏品的背后都有一段世事沧桑的故事,或繁或简,文言夹白娓娓道来,耐人玩味。
但值得注意的是,木器编之“元末明初螺钿嵌漆木小桌”考鉴,似乎问题颇多,愿提出一己之见与常罡先生商榷,亦求教于业界方家。
其一,常罡先生在描述该小桌时称“尺寸样式,介乎桌、几、案之间。称酒桌稍嫌矮小,称香几略显宽大,又与‘举案齐眉’之食案类似,莫衷一是。”显然,常先生混淆了桌与案之间的区别。
“举案齐眉”典出《后汉书·梁鸿传》:“(鸿)为人赁舂,每归,妻为具食,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眉。”据1980版《新华词典》释义,案乃“有脚的托盘”。后称夫妇相敬为举案齐眉。木心先生在他的散文中谈到“举案齐眉”的典故时,就认为如果梁鸿的妻子每天所举为桌案,上面还要铺排各种杯盘碗盏,盛放若干果蔬汤饭,鸿妻那该是力大无穷的大力士才有可能,这倒是一个十分有趣的推论。因此,常罡先生收藏的小桌与“举案齐眉”之食案绝不类似,而是两种不同的家什。
那么“举案齐眉”之“案”到底如何呢?图二为四川彭州太平乡出土的画像砖,表现了东汉贵族士人宴饮的生活场面。席前置放的有脚的托盘即是成语“举案齐眉”所谓的“案”。
其二,常罡先生收藏的小桌(图三)到底是何种家什呢?据王世襄先生著《明式家具研究》第二章“明式家具的种类和形式”,此小桌应是高束腰加矮老装绦环板炕桌。炕桌是矮桌的一种,有一定的宽度,一般超过它本身长度的一半,多在床上或炕上使用,侧端贴近床沿或炕沿,居中摆放,以便两旁坐人。这就很清楚了,此小桌的制式并非莫衷一是,而是十分确定的一种传统明清家具样式。
其三,关于该小桌的年代判断,常先生断为元末明初,依据是“更与元大都遗址出土之嵌螺钿广寒宫黑漆残盘同旨。”笔者认为依据是不充分的。收藏于北京首都博物馆的元代黑漆盘残件“广寒宫”是1970年在北京后英房元大都遗址中发現,直径约37厘米,用薄螺钿嵌出两层 3间重檐歇山顶楼阁。阁后植树,叶似梧桐、丹桂。云气自下腾空而上。不同物象采用《髹饰录》所謂“分裁设色,随彩而施缀”的做法。藏品名称因碎片中有“广”字痕迹,与景物印证,是故定名“广寒宫”图。虽然是残盘,但画面云气缭绕,妙若仙境,确有高处不胜寒之感。整体构图饱满,镶嵌细致,尤其是“广寒宫”建筑结构严整,立体感强,有明显的透视效果(图四)。反观小桌面图案(图五)布局略显凌乱,湖岸不分,图中松树似从水中长出,人也似在水中行走。尤其是图中建筑廊柱完全处于一个平面,恰似舞台道具一般毫无立体感和透视效果,与“广寒宫”相较,其旨趣诚不可以道里计。
再从小桌的风格样式看,实在不能遽断其出于元末明初。王世襄先生在《明式家具研究》中指出:“关于明代早期家具的文献和实物,今知之甚少。”这恐怕也是畅安先生只做明式家具研究的重要原因之一。即便勉强从元代传世人物画、墓葬壁画、图书插图反映出的家具风格样式看,时代风格也存在明显且巨大差异。例如,元代画家刘贯道所绘《消夏图》(图六),表现元代士大夫居家消夏的生活场景,画中所绘家具较多,其中的床榻、桌几等家具均线条流畅简洁大方,似乎都有托泥,尤其远景庭院中的床榻上放置一小桌,甚觉简单轻巧,可以作为元代家具风格的可靠资料进行比较研究。至于明初家具风格样式,从卒于洪武二十二年的朱檀墓出土的冥器家具可见一斑,与常罡先生小桌时代风格也相去甚远。
综合来看,笔者认为小桌的断代不应定在元末明初,而要晚很多,甚至晚至清代中后期,这种风格的炕桌在恭王府陈列的明清家具中多有所见,体现出清中晚期追求繁琐华丽装饰风格的意趣。
其四,至于小桌面芯图案的解读,则更有讨论商榷的余地。据常罡先生的看法,“厅堂之上,肩琴跪坐者琴生,袖手盘踞、淡然墨对者,琴师也。另一琴生,授业毕,挟琴自门而出。再一琴生,穿过路上行人,正携琴步向师庭。最可宝贵处,此琴生乃一盲瞽,其手牵引路之犬,即今日所谓导盲犬也。”常先生将小桌面图案解读为“琴师授业图”,其实不然。古代岂有如此流水席式授徒之琴师,未免太现代与常识不合。实际上这是一幅庭院行乐图,古人出游必带童仆,且多携琴,以为高雅(可参看明商喜所绘《朱瞻基行乐图像》)。画面中的主仆关系是十分明确的,着长衫袍服戴唐宋式巾裹者为主人,着短衫束发无帽挟琴牵犬者为妇仆,这样算来主人者六人,妇仆者亦六人,主仆之间人数相对完全符合古人出游的惯例。
以上为笔者读常罡先生著文后思考探究,与先生商榷,同时以期抛砖引玉求教于更多业界方家。
但值得注意的是,木器编之“元末明初螺钿嵌漆木小桌”考鉴,似乎问题颇多,愿提出一己之见与常罡先生商榷,亦求教于业界方家。
其一,常罡先生在描述该小桌时称“尺寸样式,介乎桌、几、案之间。称酒桌稍嫌矮小,称香几略显宽大,又与‘举案齐眉’之食案类似,莫衷一是。”显然,常先生混淆了桌与案之间的区别。
“举案齐眉”典出《后汉书·梁鸿传》:“(鸿)为人赁舂,每归,妻为具食,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眉。”据1980版《新华词典》释义,案乃“有脚的托盘”。后称夫妇相敬为举案齐眉。木心先生在他的散文中谈到“举案齐眉”的典故时,就认为如果梁鸿的妻子每天所举为桌案,上面还要铺排各种杯盘碗盏,盛放若干果蔬汤饭,鸿妻那该是力大无穷的大力士才有可能,这倒是一个十分有趣的推论。因此,常罡先生收藏的小桌与“举案齐眉”之食案绝不类似,而是两种不同的家什。
那么“举案齐眉”之“案”到底如何呢?图二为四川彭州太平乡出土的画像砖,表现了东汉贵族士人宴饮的生活场面。席前置放的有脚的托盘即是成语“举案齐眉”所谓的“案”。
其二,常罡先生收藏的小桌(图三)到底是何种家什呢?据王世襄先生著《明式家具研究》第二章“明式家具的种类和形式”,此小桌应是高束腰加矮老装绦环板炕桌。炕桌是矮桌的一种,有一定的宽度,一般超过它本身长度的一半,多在床上或炕上使用,侧端贴近床沿或炕沿,居中摆放,以便两旁坐人。这就很清楚了,此小桌的制式并非莫衷一是,而是十分确定的一种传统明清家具样式。
其三,关于该小桌的年代判断,常先生断为元末明初,依据是“更与元大都遗址出土之嵌螺钿广寒宫黑漆残盘同旨。”笔者认为依据是不充分的。收藏于北京首都博物馆的元代黑漆盘残件“广寒宫”是1970年在北京后英房元大都遗址中发現,直径约37厘米,用薄螺钿嵌出两层 3间重檐歇山顶楼阁。阁后植树,叶似梧桐、丹桂。云气自下腾空而上。不同物象采用《髹饰录》所謂“分裁设色,随彩而施缀”的做法。藏品名称因碎片中有“广”字痕迹,与景物印证,是故定名“广寒宫”图。虽然是残盘,但画面云气缭绕,妙若仙境,确有高处不胜寒之感。整体构图饱满,镶嵌细致,尤其是“广寒宫”建筑结构严整,立体感强,有明显的透视效果(图四)。反观小桌面图案(图五)布局略显凌乱,湖岸不分,图中松树似从水中长出,人也似在水中行走。尤其是图中建筑廊柱完全处于一个平面,恰似舞台道具一般毫无立体感和透视效果,与“广寒宫”相较,其旨趣诚不可以道里计。
再从小桌的风格样式看,实在不能遽断其出于元末明初。王世襄先生在《明式家具研究》中指出:“关于明代早期家具的文献和实物,今知之甚少。”这恐怕也是畅安先生只做明式家具研究的重要原因之一。即便勉强从元代传世人物画、墓葬壁画、图书插图反映出的家具风格样式看,时代风格也存在明显且巨大差异。例如,元代画家刘贯道所绘《消夏图》(图六),表现元代士大夫居家消夏的生活场景,画中所绘家具较多,其中的床榻、桌几等家具均线条流畅简洁大方,似乎都有托泥,尤其远景庭院中的床榻上放置一小桌,甚觉简单轻巧,可以作为元代家具风格的可靠资料进行比较研究。至于明初家具风格样式,从卒于洪武二十二年的朱檀墓出土的冥器家具可见一斑,与常罡先生小桌时代风格也相去甚远。
综合来看,笔者认为小桌的断代不应定在元末明初,而要晚很多,甚至晚至清代中后期,这种风格的炕桌在恭王府陈列的明清家具中多有所见,体现出清中晚期追求繁琐华丽装饰风格的意趣。
其四,至于小桌面芯图案的解读,则更有讨论商榷的余地。据常罡先生的看法,“厅堂之上,肩琴跪坐者琴生,袖手盘踞、淡然墨对者,琴师也。另一琴生,授业毕,挟琴自门而出。再一琴生,穿过路上行人,正携琴步向师庭。最可宝贵处,此琴生乃一盲瞽,其手牵引路之犬,即今日所谓导盲犬也。”常先生将小桌面图案解读为“琴师授业图”,其实不然。古代岂有如此流水席式授徒之琴师,未免太现代与常识不合。实际上这是一幅庭院行乐图,古人出游必带童仆,且多携琴,以为高雅(可参看明商喜所绘《朱瞻基行乐图像》)。画面中的主仆关系是十分明确的,着长衫袍服戴唐宋式巾裹者为主人,着短衫束发无帽挟琴牵犬者为妇仆,这样算来主人者六人,妇仆者亦六人,主仆之间人数相对完全符合古人出游的惯例。
以上为笔者读常罡先生著文后思考探究,与先生商榷,同时以期抛砖引玉求教于更多业界方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