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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工程的投标报价是一项较为复杂,影响因素很多的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综合性工作,涉及到设计、施工组织与技术、材料、经济市场行情、风险和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报价人员不仅要有技术,概算方面的知识,而且还要掌握大量的技术经济信息,除了运用理论方法计算外,还要善于运用技巧和策略,并且能够进行相应的风险分析,以提高投标的中标率和中标后的盈利能力。
关键词:投标报价;策略;技巧
1.引言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目的是通过竞争中标来降低成本,提高工程质量报价是投标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各投标人之间信誉与实力以及投标策略与技巧的竞争,关于工程项目投标报价的研究已有不少成果,一般认为:夺标的关键是在标价上的竞争,标价是承包商实力的综合反映,然而,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好标必须具备标价既要“足够低”又要“足够高”的特点,以使其能够获取中标赢利的机会与尽可能高的收益。
2.投标报价策略和作价技巧的意义
投标是建筑业主要的竞争方式。承包商通过投标竞争,确定为什么样的用户、在什么样的生产条件下、生产什么样的建筑产品,并得到最有利可图的代价。在满足招标单位对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的前提下,投标获胜的关键因素是报价。精明的报价既要对招标单位有较大的吸引力,又要使承包商能得到足够多的利润。没有对招标单位的吸引力这个前提条件,获得足够多的利润的目的对于承包商来说就是一句空话。在投标过程中,投标策略就是其指导方针。决策过程通常分作两个阶段:首先决定是否参加某一招标工程的投标竞争;如若决定参加,则就要进一步决定如何取胜。承包商经营决策的参与者必须经常研究并能随主观条件的变化而善于灵活运用。投标策略和报价是投标过程的关键性环节,对招标投标双方都有重要的意义。对招标单位而言,通过选择合适的中标方案,达到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建设工期,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对承包商而言,通过投标活动,可以促使企业抓管理、上水平,提高社会信誉和竞争力。
3.投标报价方法
3.1不平衡报价法
这一方法是指一个工程项目总报价基本确定后,通过调整内部各个项目的报价,以期既不提高总报价、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一般可以考虑在以下几方面采用不平衡报价:
(1)能够早日结账收款的项目(如开办费、基础工程、土方开挖、桩基等)可适当提高。
(2)预计今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单价适当提高,这样在最终结算时可多赚钱;将工程量可能减少的项目单价降低,工程结算时损失不大。
(3)设计图纸不明确,估计修改后工程量要增加的,可以提高单价;而工程内容解说不清楚的,则可适当降低一些单价,待澄清后可再要求提价。
(4)暂定项目,又叫任意项目或选择项目,对这类项目要具体分析。因为这类项目要在开工后再由业主研究决定是否实施,以及由哪家承包商实施。如果工程不分标,不会另由一家承包商施工,则其中肯定要做的单价可高些,不一定做的则应低些。如果工程分标,该暂定项目也可能由其他承包商施工时,则不宜报高价,以免抬高总报价。
采用不平衡报价一定要建立在对工程量表中工程量仔细核对分析的基础上,特别是对报价单价的项目,如工程量执行时增多将造成承包商的重大损失;不平衡报价过多和过于明显,可能会引起业主反对,甚至导致废标。
3.2可供选择的项目的报价
有些工程项目的分项工程,业主可能要求按某一方案报价,而后再提供几种可供选择方案的比较报价。例如,某住房工程的地面水磨石砖,工程量表中要求按25cm×25cm×2cm的规格报价;另外,还要求投标人用更小规格砖20cm×20cm×2cm和更大规格砖30cm×30cm×3cm作为可供选择项目报价。投标时,除对几种水磨石地面砖调查询价外,还应对当地习惯用砖情况进行调查。对于将来有可能被选择使用的地面砖铺砌应适当提高其报价;对于当地难以供货的某些规格地面砖,可将价格有意抬高得更多一些,以阻挠业主选用。但是,所谓“可供选择项目”并非由承包商任意选择,而是业主才有权进行选择。因此,我们虽然适当提高了可供选择项目的报价,并不意味着肯定可以取得较好的利润,只是提供了一种可能性,一旦业主今后选用,承包商即可得到额外加价的利益。
3.3暂定工程量的报价
暂定工程量有三种:一种是业主规定了暂定工程量的分项内容和暂定总价款,并规定所有投标人都必须在总报价中加入这笔固定金额,但由于分项工程量不很准确,允许将来按投标人所报单价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付款。另一种是业主列出了暂定工程量的项目的数量,但并没有限制这些工程量的估价总价款,要求投标人既列出单价,也应按暂定项目的数量计算总价,当将来结算付款时可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所报单价支付。第三种是只有暂定工程的一笔固定总金额,将来这笔金额做什么用,由业主确定。第一种情况,由于暂定总价款是固定的,对各投标人的总报价水平竞争力没有任何影响,因此,投标时应当对暂定工程量的单价适当提高。这样做,既不会因今后工程量变更而吃亏,也不会削弱投标报价的竞争力。第二种情况,投标人必须慎重考虑。如果单价定得高了,同其他工程量计价一样,将会增大总报价,影响投标报价的竞争力;如果单价定得低了,将来这类工程量增大,将会影响收益。一般来说,这类工程量可以采用正常价格。如果承包商估计今后实际工程量肯定会增大,则可适当提高单价,使将来可增加额外收益。第三种情况对投标竞争没有实际意义,按招标文件要求将规定的暂定款列入总报价即可。
3.4多方案报价法
对一些招标文件,如果发现工程范围不很明确,条款不清楚或很不公正,或技术规范要求过于苛刻时,要在充分估计投标风险的基础上,按多方案报价法处理。即按原招标文件报一个价,然后再提出:“如某条款(如某规范规定)作某些变动,报价可降低多少”,报一个较低的价。这样可以降低总价,吸引采购方。或是对某部分工程提出按“成本补偿合同”方式处理,其余部分报一个总价。
3.5增加建议方案
有时招标文件中规定,可以提出建议方案,即可以修改原设计方案,提出投标者的方案。这时投标者应组织一批有经验的设计和施工工程师,对原招标文件的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仔细研究,提出更合理的方案以吸引采购方,促成自己的方案中标。这种新的建议方案要可以降低总造价或提前竣工或使工程运用更合理。但要注意的是,对原招标方案一定要标价,以供采购方比较。增加建议方案时,不要将方案写得太具体,保留方案的技术关键。防止采购方将此方案交给其他承包商。同时要强调的是,建议方案一定要比较成熟,或过去有这方面的实践经验。因为投标时间不长,如果仅为中标而匆忙提出一些没有把握的建议方案,可能会引起很多的后患。
3.6突然降价法
报价是一件保密性很强的工作,但是对手往往通过各种渠道、手段来刺探情况。因此,在报价时可以采取迷惑对方的手法。即按一般情况报价或表现出自己对该项目兴趣不大,到快投标截止时,再突然降价。采用这种方法时,一定要在准备投标报价的过程中考虑好降价的幅度,在临近投标截止日期,根据情报信息与分析判断,再做最后决策。如果由于采用突然降价法而中标,因为开标只降总价,在签订合同后可采用不平衡报价的方法调整项目内部各项单价或价格,以期取得更好的效益。
4.结束语
工程项目中的招投標是国内外通用的、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投标竞争是企业之间综合素质的竞争,它的胜负不仅决定于投标者的技术、设备和资金等实力的大小,更决定于投标策略和方法的正确性、预见性,同时也非常讲究技巧,只有在投标工作中认真总结这方面的经验和教训,深刻剖析,不断探索才能在以后的投标中取得胜利。
关键词:投标报价;策略;技巧
1.引言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目的是通过竞争中标来降低成本,提高工程质量报价是投标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各投标人之间信誉与实力以及投标策略与技巧的竞争,关于工程项目投标报价的研究已有不少成果,一般认为:夺标的关键是在标价上的竞争,标价是承包商实力的综合反映,然而,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好标必须具备标价既要“足够低”又要“足够高”的特点,以使其能够获取中标赢利的机会与尽可能高的收益。
2.投标报价策略和作价技巧的意义
投标是建筑业主要的竞争方式。承包商通过投标竞争,确定为什么样的用户、在什么样的生产条件下、生产什么样的建筑产品,并得到最有利可图的代价。在满足招标单位对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的前提下,投标获胜的关键因素是报价。精明的报价既要对招标单位有较大的吸引力,又要使承包商能得到足够多的利润。没有对招标单位的吸引力这个前提条件,获得足够多的利润的目的对于承包商来说就是一句空话。在投标过程中,投标策略就是其指导方针。决策过程通常分作两个阶段:首先决定是否参加某一招标工程的投标竞争;如若决定参加,则就要进一步决定如何取胜。承包商经营决策的参与者必须经常研究并能随主观条件的变化而善于灵活运用。投标策略和报价是投标过程的关键性环节,对招标投标双方都有重要的意义。对招标单位而言,通过选择合适的中标方案,达到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建设工期,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对承包商而言,通过投标活动,可以促使企业抓管理、上水平,提高社会信誉和竞争力。
3.投标报价方法
3.1不平衡报价法
这一方法是指一个工程项目总报价基本确定后,通过调整内部各个项目的报价,以期既不提高总报价、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一般可以考虑在以下几方面采用不平衡报价:
(1)能够早日结账收款的项目(如开办费、基础工程、土方开挖、桩基等)可适当提高。
(2)预计今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单价适当提高,这样在最终结算时可多赚钱;将工程量可能减少的项目单价降低,工程结算时损失不大。
(3)设计图纸不明确,估计修改后工程量要增加的,可以提高单价;而工程内容解说不清楚的,则可适当降低一些单价,待澄清后可再要求提价。
(4)暂定项目,又叫任意项目或选择项目,对这类项目要具体分析。因为这类项目要在开工后再由业主研究决定是否实施,以及由哪家承包商实施。如果工程不分标,不会另由一家承包商施工,则其中肯定要做的单价可高些,不一定做的则应低些。如果工程分标,该暂定项目也可能由其他承包商施工时,则不宜报高价,以免抬高总报价。
采用不平衡报价一定要建立在对工程量表中工程量仔细核对分析的基础上,特别是对报价单价的项目,如工程量执行时增多将造成承包商的重大损失;不平衡报价过多和过于明显,可能会引起业主反对,甚至导致废标。
3.2可供选择的项目的报价
有些工程项目的分项工程,业主可能要求按某一方案报价,而后再提供几种可供选择方案的比较报价。例如,某住房工程的地面水磨石砖,工程量表中要求按25cm×25cm×2cm的规格报价;另外,还要求投标人用更小规格砖20cm×20cm×2cm和更大规格砖30cm×30cm×3cm作为可供选择项目报价。投标时,除对几种水磨石地面砖调查询价外,还应对当地习惯用砖情况进行调查。对于将来有可能被选择使用的地面砖铺砌应适当提高其报价;对于当地难以供货的某些规格地面砖,可将价格有意抬高得更多一些,以阻挠业主选用。但是,所谓“可供选择项目”并非由承包商任意选择,而是业主才有权进行选择。因此,我们虽然适当提高了可供选择项目的报价,并不意味着肯定可以取得较好的利润,只是提供了一种可能性,一旦业主今后选用,承包商即可得到额外加价的利益。
3.3暂定工程量的报价
暂定工程量有三种:一种是业主规定了暂定工程量的分项内容和暂定总价款,并规定所有投标人都必须在总报价中加入这笔固定金额,但由于分项工程量不很准确,允许将来按投标人所报单价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付款。另一种是业主列出了暂定工程量的项目的数量,但并没有限制这些工程量的估价总价款,要求投标人既列出单价,也应按暂定项目的数量计算总价,当将来结算付款时可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所报单价支付。第三种是只有暂定工程的一笔固定总金额,将来这笔金额做什么用,由业主确定。第一种情况,由于暂定总价款是固定的,对各投标人的总报价水平竞争力没有任何影响,因此,投标时应当对暂定工程量的单价适当提高。这样做,既不会因今后工程量变更而吃亏,也不会削弱投标报价的竞争力。第二种情况,投标人必须慎重考虑。如果单价定得高了,同其他工程量计价一样,将会增大总报价,影响投标报价的竞争力;如果单价定得低了,将来这类工程量增大,将会影响收益。一般来说,这类工程量可以采用正常价格。如果承包商估计今后实际工程量肯定会增大,则可适当提高单价,使将来可增加额外收益。第三种情况对投标竞争没有实际意义,按招标文件要求将规定的暂定款列入总报价即可。
3.4多方案报价法
对一些招标文件,如果发现工程范围不很明确,条款不清楚或很不公正,或技术规范要求过于苛刻时,要在充分估计投标风险的基础上,按多方案报价法处理。即按原招标文件报一个价,然后再提出:“如某条款(如某规范规定)作某些变动,报价可降低多少”,报一个较低的价。这样可以降低总价,吸引采购方。或是对某部分工程提出按“成本补偿合同”方式处理,其余部分报一个总价。
3.5增加建议方案
有时招标文件中规定,可以提出建议方案,即可以修改原设计方案,提出投标者的方案。这时投标者应组织一批有经验的设计和施工工程师,对原招标文件的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仔细研究,提出更合理的方案以吸引采购方,促成自己的方案中标。这种新的建议方案要可以降低总造价或提前竣工或使工程运用更合理。但要注意的是,对原招标方案一定要标价,以供采购方比较。增加建议方案时,不要将方案写得太具体,保留方案的技术关键。防止采购方将此方案交给其他承包商。同时要强调的是,建议方案一定要比较成熟,或过去有这方面的实践经验。因为投标时间不长,如果仅为中标而匆忙提出一些没有把握的建议方案,可能会引起很多的后患。
3.6突然降价法
报价是一件保密性很强的工作,但是对手往往通过各种渠道、手段来刺探情况。因此,在报价时可以采取迷惑对方的手法。即按一般情况报价或表现出自己对该项目兴趣不大,到快投标截止时,再突然降价。采用这种方法时,一定要在准备投标报价的过程中考虑好降价的幅度,在临近投标截止日期,根据情报信息与分析判断,再做最后决策。如果由于采用突然降价法而中标,因为开标只降总价,在签订合同后可采用不平衡报价的方法调整项目内部各项单价或价格,以期取得更好的效益。
4.结束语
工程项目中的招投標是国内外通用的、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投标竞争是企业之间综合素质的竞争,它的胜负不仅决定于投标者的技术、设备和资金等实力的大小,更决定于投标策略和方法的正确性、预见性,同时也非常讲究技巧,只有在投标工作中认真总结这方面的经验和教训,深刻剖析,不断探索才能在以后的投标中取得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