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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在社会生活中普遍存在,以“受虐妇女杀夫”为关键词在北大法宝数据库搜索历年案例,作为样本的时间跨度为2012至2001年的四十例案例中,统计发现随着家庭暴力愈演愈烈,当中受害妇女忍无可忍而又寻求不到有效的公力救济时,会引发大量的报复性犯罪。她们从被害人转化为受害人,但是其本身的危险性又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且约30%都得到了社会的谅解,38%具有自首情节。与之对应,57%得到了从轻处罚,25%得到了减轻处罚,只有少数被判处了死刑,而多数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作为最终审判结果。怎样避免畸轻畸重的量刑,为被害妇女的宽宥找到合理依据,是值得深思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