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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选取2010~2016年我国上证A股的财务报表重述公司为样本,对我国上市公司财務重述行为进行了特征描述和趋势分析。结果发现:2010~2016年财务重述行为整体呈上升趋势;部分企业为降低财务重述带来的负面影响,有缩短重述报告滞后时间的倾向;金融业重述问题突出;由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不一定比非四大审计的财务报表的质量高;税费及其他利得或损失逐渐成为企业操纵利润的重要手段。
【关键词】财务重述 显性特征 隐性特征 发展趋势
财务报表重述指企业发现并纠正前期财务报告差错时,对以前公布的财务报告进行的重新表述。近年我国财务重述现象频发,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资本市场的秩序,影响了资源配置的效率。本文以2010~2016年上证A股的财务报表重述公司为样本(共计1121份重述报告,涉及569家企业),从多维度分析我国财务报表重述的现状特征与发展趋势。
一、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重述行为的显性特征
(一)重述公告的频数分布
2010~2016年财务重述行为整体呈上升趋势。由于会计准则在2013年多次修订,使得13年成为上市公司财务重述的高峰期,共280份重述报告,涉及242家企业,占同年上市公司总数的26.02%。2016年共计172份重述报告,涉及132家企业,占比11.99%。此外,一年内多次重述(2次及以上)的企业占同年重述企业的比重逐年上升,2016年达18%,有关部门应对其给予更多的关注。
(二)重述公告的类型分布
财务报表重述公告可分为更正、补充和補充更正公告。更正公告和补充更正公告均是对财务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表明会计信息质量偏低,易产生负面市场效应。近年二者之和占同年重述公告总量的比重维持在76%左右,投资者和监管机构应对其给予更多的关注。
(三)重述公告的时间分布:
为降低财务重述可能带来的融资成本上升、审计费用提高、公司股价下跌等负面效应,重述企业一般会策略性的选择重述公告的发布时机。2010~2016年重述报告发布时间主要集中在第二、三季度,其中4月和8月是“多发期”。此外,在定期报告公布后30天内(包括30天)发布的重述公告占当年重述报告总数的比重维持在55%左右。其中,重述滞后时间在1~15天的报告占比在40%左右;重述报告与定期报告在同一天发布的比例自2013年开始上升, 2016年达10%。可见,部分企业为降低财务重述带来的负面影响,有缩短重述报告滞后时间的倾向。
(四)重述企业的行业特征
从绝对数看,制造业由于基数庞大,重述企业数量稳居首位,占当年重述企业总数的比重维持在55%左右;批发和零售业排名第二,金融业和房地产业紧随其后。从相对数看,2011年以来,金融业重述企业占同行业上市公司总数的比重较高,维持在23%左右;采矿业和批发零售业次之,制造业第四。因此从行业规模看,金融业重述问题较制造业更加突出。这主要是由于在金融衍生工具的确认与计量等问题上,会计准则具有一定滞后性。制度的建立落后于实务,是产生财务报表重述问题的重要原因。
(五)重述企业的审计机构特征
由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即普华永道、德勤、毕马威和安永)审计的上市公司不一定比非四大审计的公司的财务报表质量高。虽然近年由非四大审计的重述公司占当年重述公司总数的比重维持在88%左右,但从重述企业占同类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证A股的公司的总数看,2016年由四大审计的企业重述比例从15年的10%上升至16%,反超非四大审计的企业的重述比例。
二、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重述行为的隐形特征
(一)重述问题分类
本文将重述问题分为核心利润(包括收入和成本费用)、非核心利润(包括估值计价、股权投资、或有事项、关联交易及其他利得或损失)、税费、资产负债项目调整(不涉及损益)、现金流量及非财务报表(包括更正股东数量、修订企业经营计划等)六类。2014年非核心利润的重述报告数量迅速上升,2016年占同年重述报告总数的比例达39%,反超非财务报表类的报告。其中股权投资类的重述报告增速较快。核心利润的重述报告比例自2015年开始下降,2016年控制在10%。可见,上市公司越来越重视核心利润的重述对企业带来的负面效应。
(二)重述报告对利润的影响
2010~2016年调整利润的报告共194份,占重述报告总数的17%,且有逐年增加的趋势。其中,调减利润的报告有134份,远高于调增利润的报告。2016年通过税费及其他利得或损失高估利润的现象开始增加。说明企业操纵利润的手段除了收入、成本费用、估值计价等惯用形式外,税费及其他利得或损失也逐渐成为重要途径。
(三)企业重述的动因
2014年是企业主动重述与被动重述的分水岭:14年以前被动重述居多,14年以后反之。2016年172份重述报告中有111份均为企业的自愿重述,占比达65%。可见,企业自身对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视程度有所提高,企图通过自愿重述代替强制性重述来弱化财务重述带来的负面影响。
三、结论
本文选取2010~2016年上证A股的财务重述公司为样本,对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重述行为进行了特征描述和趋势分析,并得出以下结论:
[1]2010~2016年间,财务重述行为整体呈上升趋势。
[2]部分企业为降低财务重述带来的负面影响,有缩短重述报告滞后时间的倾向。
[3]金融业重述问题突出。制度建立落后于实务,是其产生财务重述问题的重要原因。
[4]由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不一定比非四大审计的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高。
[5]税费及其他利得或损失成为企业操纵利润的重要途径。
[6]部分企业企图通过自愿重述代替强制性重述来弱化财务重述带来的负面影响。
本文的研究结论有利于学者、监管者及制度制定者较全面的了解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重述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从而展开更深入地研究,制定符合国情的会计政策与监管制度。
【关键词】财务重述 显性特征 隐性特征 发展趋势
财务报表重述指企业发现并纠正前期财务报告差错时,对以前公布的财务报告进行的重新表述。近年我国财务重述现象频发,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资本市场的秩序,影响了资源配置的效率。本文以2010~2016年上证A股的财务报表重述公司为样本(共计1121份重述报告,涉及569家企业),从多维度分析我国财务报表重述的现状特征与发展趋势。
一、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重述行为的显性特征
(一)重述公告的频数分布
2010~2016年财务重述行为整体呈上升趋势。由于会计准则在2013年多次修订,使得13年成为上市公司财务重述的高峰期,共280份重述报告,涉及242家企业,占同年上市公司总数的26.02%。2016年共计172份重述报告,涉及132家企业,占比11.99%。此外,一年内多次重述(2次及以上)的企业占同年重述企业的比重逐年上升,2016年达18%,有关部门应对其给予更多的关注。
(二)重述公告的类型分布
财务报表重述公告可分为更正、补充和補充更正公告。更正公告和补充更正公告均是对财务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表明会计信息质量偏低,易产生负面市场效应。近年二者之和占同年重述公告总量的比重维持在76%左右,投资者和监管机构应对其给予更多的关注。
(三)重述公告的时间分布:
为降低财务重述可能带来的融资成本上升、审计费用提高、公司股价下跌等负面效应,重述企业一般会策略性的选择重述公告的发布时机。2010~2016年重述报告发布时间主要集中在第二、三季度,其中4月和8月是“多发期”。此外,在定期报告公布后30天内(包括30天)发布的重述公告占当年重述报告总数的比重维持在55%左右。其中,重述滞后时间在1~15天的报告占比在40%左右;重述报告与定期报告在同一天发布的比例自2013年开始上升, 2016年达10%。可见,部分企业为降低财务重述带来的负面影响,有缩短重述报告滞后时间的倾向。
(四)重述企业的行业特征
从绝对数看,制造业由于基数庞大,重述企业数量稳居首位,占当年重述企业总数的比重维持在55%左右;批发和零售业排名第二,金融业和房地产业紧随其后。从相对数看,2011年以来,金融业重述企业占同行业上市公司总数的比重较高,维持在23%左右;采矿业和批发零售业次之,制造业第四。因此从行业规模看,金融业重述问题较制造业更加突出。这主要是由于在金融衍生工具的确认与计量等问题上,会计准则具有一定滞后性。制度的建立落后于实务,是产生财务报表重述问题的重要原因。
(五)重述企业的审计机构特征
由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即普华永道、德勤、毕马威和安永)审计的上市公司不一定比非四大审计的公司的财务报表质量高。虽然近年由非四大审计的重述公司占当年重述公司总数的比重维持在88%左右,但从重述企业占同类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证A股的公司的总数看,2016年由四大审计的企业重述比例从15年的10%上升至16%,反超非四大审计的企业的重述比例。
二、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重述行为的隐形特征
(一)重述问题分类
本文将重述问题分为核心利润(包括收入和成本费用)、非核心利润(包括估值计价、股权投资、或有事项、关联交易及其他利得或损失)、税费、资产负债项目调整(不涉及损益)、现金流量及非财务报表(包括更正股东数量、修订企业经营计划等)六类。2014年非核心利润的重述报告数量迅速上升,2016年占同年重述报告总数的比例达39%,反超非财务报表类的报告。其中股权投资类的重述报告增速较快。核心利润的重述报告比例自2015年开始下降,2016年控制在10%。可见,上市公司越来越重视核心利润的重述对企业带来的负面效应。
(二)重述报告对利润的影响
2010~2016年调整利润的报告共194份,占重述报告总数的17%,且有逐年增加的趋势。其中,调减利润的报告有134份,远高于调增利润的报告。2016年通过税费及其他利得或损失高估利润的现象开始增加。说明企业操纵利润的手段除了收入、成本费用、估值计价等惯用形式外,税费及其他利得或损失也逐渐成为重要途径。
(三)企业重述的动因
2014年是企业主动重述与被动重述的分水岭:14年以前被动重述居多,14年以后反之。2016年172份重述报告中有111份均为企业的自愿重述,占比达65%。可见,企业自身对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视程度有所提高,企图通过自愿重述代替强制性重述来弱化财务重述带来的负面影响。
三、结论
本文选取2010~2016年上证A股的财务重述公司为样本,对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重述行为进行了特征描述和趋势分析,并得出以下结论:
[1]2010~2016年间,财务重述行为整体呈上升趋势。
[2]部分企业为降低财务重述带来的负面影响,有缩短重述报告滞后时间的倾向。
[3]金融业重述问题突出。制度建立落后于实务,是其产生财务重述问题的重要原因。
[4]由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不一定比非四大审计的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高。
[5]税费及其他利得或损失成为企业操纵利润的重要途径。
[6]部分企业企图通过自愿重述代替强制性重述来弱化财务重述带来的负面影响。
本文的研究结论有利于学者、监管者及制度制定者较全面的了解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重述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从而展开更深入地研究,制定符合国情的会计政策与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