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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银行业市场化和金融创新步伐得到了明显的加快。但由于诸多原因,银行犯罪也在逐年递增,不仅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还给社会造成了极坏的影响。银行是国民经济的命脉,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它所经营的货币、资金涉及各行各业及千家万户,事关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因此,如何在新形势下有效防治银行业职务犯罪显得尤为重要。
一、当前银行业职务犯罪的主要特征
1、犯罪主体的岗位呈现出多层次特点。其中既有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破坏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为所欲为造成的腐败问题,也有信贷资金运行、人事管理、财务分配、基建和物品采购等要害部门、要害岗位人员违规操作产生的腐败问题。
2、犯罪主体的年龄呈现两极化特征。犯罪人员主要集中在30岁到60岁之间,其中有临近内退之前冒险捞一把的“55-60岁”现象,也有正值当年、思想活跃的30岁左右的“少壮派”犯罪现象。处在这样年龄层次的职务人员,他们掌握着一定权力,有许多是单位和部门主管,因而极易伸手去实施职务犯罪。
3、涉案金额巨大,经济损失严重。近年来,银行业接二连三的多起大案要案被曝光,犯罪数额越来越大,几万几十万的早已司空见惯,动辄数百万上千万上亿元甚至数亿元,令人触目惊心。而且犯罪分子为了满足各种欲望,致使公款无法收回,给国家造成的危害大、损失重,社会影响恶劣。
4、窝案、串案、共同犯罪逐渐增多。鉴于银行内控制度的渐趋完善,银行业职务犯罪往往不再是单一人员犯罪,而是同一单位或不同单位多名人员利用相互之间的职权关系,相互配合、共同勾结、合谋进行职务犯罪。
5、腐败现象呈现年轻化、信息化、智能化、国际化特征。近年来,随着金融行业的深化改革,一批知识化、专业化的年轻干部逐步走上领导岗位,他们容易受外部影响和腐化思想侵蚀,因而易于抱侥幸心理和冒险心理,利用银行业的职务便利,走上犯罪道路。同时随着经济全球化、金融信息高科技化不断加快,犯罪分子借助计算机网络跨国境划转资金,使犯罪行为难以察觉;而且犯罪分子在其犯罪目的达到或行将敗露时多携款外逃,以躲避法律制裁。在这种背景下,腐败现象的信息化、智能化、国际化特征越来越明显。
二、银行业职务犯罪形成的原因
1、放松抵御消极腐败思想的侵蚀和影响,忽视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以及社会利益日趋多元化,人们对利益的追求也逐渐成为社会主流意识形态认可的价值目标。银行业作为经济社会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矛盾焦点,也必然会成为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获取不义之财而千方百计拉拢腐蚀的目标。而银行业自身也由于平时往往偏重业务发展而忽视管理、教育,致使个别干部员工放松世界观的改造,人生观、价值观取向产生偏离,从而导致在金钱的诱惑下思想防线崩溃,走上犯罪道路;也有个别员工随着职务的升迁,不注重个人的政治修养和道德修养,拜金主义开始在头脑中作怪,把党和人民赋予的职权变成谋私的资本,最终跌入犯罪的深渊。
2、执行制度不严,内部管理松驰。有个别单位对上级政策、制度、规章、规定、流程等满足于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没有根据地域、人员、业务、文化差异情况开展行之有效的解读、细化,没有制定适合本行实际的操作性强的办法,没有落实好重要岗位的人员、制定明细的责任追究措施,导致案件防控措施缺乏针对性,往往流于形式,留下案发漏洞,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3、制约机制不完善,对权力监督不力。当前我国金融经营体系和监管体制不匹配现象依然存在,从而使银行尤其是基层银行的业务监管不力,内控机制不健全,缺乏对职务犯罪的防范意识,忽视对某些权力的监督,造成整体控制上的失衡。特别是基层银行“一把手”掌管权过大,使得其中有犯罪意识的人作案轻而易举,很容易得逞。另外银行在选人用人机制上也存在偏差,片面看重个人公关能力,忽视对个人品德的考察;或只重视人的选用,忽视对人的教育和管理;监管手段创新不够,有效性不强,往往最终因监管方法和手段落后而形成监管“盲区”,使一些本来可以及时发现和制止的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
4、银行经营活动的社会市场环境存在严重缺陷。一是我国的金融活动存在的权力属性十分突出。致使外部力量对银行的渗透无所不在,形成了复杂的利益关系和社会关系网,甚至形成了大量的行业“潜规则”。二是新旧体制交替所产生的负效应是诱发银行业金融犯罪的客观因素。近年来新体制尚未完善,旧体制又在许多方面失去效应,结果使社会宏观控制难度增大,微观调节机制不顺,给一些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使高犯罪率成为转型期银行的明显特征。三是市场机制不健全,金融法制建设尚需加强。当前我国尽管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但金融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执行方面仍具有一定的滞后性,特别是与国际金融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某些金融业务的监督无法可依。同时有的政府部门也存在疏于管理、监控不力的问题,一些行政领导特别是少数地方政府的领导缺乏金融知识,以行政手段干涉金融业务,往往被不法分子所利用。
三、银行业职务犯罪的防治对策
(一)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建立控制金融行为的有效机制。要制定和完善金融企业经营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系统经营管理中的责、权、利,真正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金融企业和自上而下的民主、科学的决策程序,增强决策透明度;要建立健全董事会、监事会、信贷审查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以及必要的决策咨询机构,特别要完善各级审贷委员会制度,设立一套控制资产风险的授权审批程序,使每一项交易都由不同的人进行审查和批准,以增强决策的正确性,有效控制决策风险,提高决策效率。
(二)树立全局和前瞻意识,加强战略性预防。所谓战略性预防,通常指整个系统,以总行或省行为整体的预防规划。包括预防的方针和政策的确定以及预防措施中总体应达到的水平;包括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安全设施、器材装备、机动能力等等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短期、中期和长期规划,使预防工作纳入计划轨道。在制定战略性预防规划时,既要注意规划的整体性,使规划的各个要素协调发展,防止偏重某一个方面而产生疏漏、空缺的现象,从而失去了计划的有效性;又要注意规划的层次性,上级行制定的规划要注意根据各级行在金融工作中所承担的责任,在计划中实行分层次管理,下级行要根据上级行的部署,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工作的职责,使规划切实可行,并要注意规划的结构性,使规划内容结构搭配合理,分清主次和轻重缓急,确保重点。
(三)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不断提高银行从业人员队伍素质。一是要着重加强对银行领导干部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的教育。始终坚持以党的宗旨塑造人、以形势任务教育人、以光荣传统培育人、以法纪条规约束人、以先进典型激励人、以典型事例警示人,着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团结带领广大员工树立正确的法纪意识,不断增强守法、用法、护法的自觉性,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反腐蚀能力。二是要加强思想教育,提高银行员工政治思想素质。面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各种消极腐败思想的侵蚀和影响,各家银行必须进一步加强内部员工的思想道德教育,帮助全体从业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筑起坚实的思想道德防线,增强员工思想道德的纯洁性。三是要加强银行员工金融业务知识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增强防范和识别银行犯罪的能力。无数事实证明,一些银行犯罪案件之所以能够得逞,除不法分子手段狡诈外,与银行职工责任心不强,业务生疏、规章制度概念模糊是直接原因。因此要重点加强银行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相关规章制度的培训,鼓励其钻研业务,苦练基本功,熟悉掌握业务技能和各项规章制度要领。
(四)健全防治机制,严格落实检查监督制度。一是要把党委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使防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二是要建立独立于同级机构的防治银行职务犯罪的监督体制,强化监督主体的独立性、自主性和权威性,即银行内控组织机构应相对独立,具备相对独立的工作目标和考核系统。三是要从市场经济体制和业务需求出发,对现行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使各项金融业务活动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别是对易发生犯罪的主要业务环节和重要部门、要害岗位建立切实可行的内控制约机制,加强对人、财、物的管理,堵塞可能出现的漏洞,防范职务犯罪发生。四是要实行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定期轮换交流制度,以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制度。五是要通过经常性和年度性的多层次、全方位的内控和案防排查、督查和考核,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使银行系统建立的以监察、内审、稽核、事后复核为主的监督检查体系真正发挥作用。
(五)加强银行人力资源管理,严格把好进人用人关。银行业是一个非常特殊的行业,整天与金钱打交道,这就要求每一个银行从业人员都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基础和职业道德、扎实的专业知识以及较强的履责能力。因此作为主管银行人力资源的部门要责无旁贷地承担起进人用人的责任,严格遵循“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妥善做好招聘录用、竞争上岗和提拔任用工作。对不符合录用和提拔条件的,决不能降低标准。其中对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要按照其“德、能、勤、绩、廉”表现综合考虑,突出其人品和职业道德表现;对重要岗位人员的聘(使)用,要实行岗位轮换、定期交流、强行休假等用人管理制度,并进行定期考核、排查,发现有问题苗头的应及时调整或撤换。
(六)加快银行防治职务犯罪的现代化建设步伐,建立完整的技术防范网络系统。银行网点遍布我国城乡的各个角落,属于国家的重点安全防范单位,具有规模多样、重要设施繁多、出入人员复杂、管理涉及领域广等特点;同時它作为当今社会货币的主要流通场所、国家经济运作的重要环节,必然会以其独特的功能和先进的技术广泛服务于国内各行业中,因此有效提高银行系统的科学性和安全防范能力显得尤为重要。当前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对现有高新信息网络系统和技术的开发和利用,着力提高运用高科技手段防范银行案件的能力,使预防工作迈向现代化,确保银行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运营。
(七)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强化全社会综合治理。银行职务犯罪防治的防治是一项长期的重大系统工程,必须依靠全社会力量进行全方位的综合治理。一是要切实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立法工作。尽快建立和完善银行职务犯罪预防、惩戒、监督等方面的法规,形成一套比较完善和规范的预防银行职务犯罪的法规体系,使预防职务犯罪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二是要排除各种干扰,刚正不阿执法。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罚代刑,以及贪赃枉法的职务犯罪问题发生,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从而在全社会构建一个多层次、高效能的预防银行职务犯罪系统,从根本上预防、减少银行职务犯罪的发生。
一、当前银行业职务犯罪的主要特征
1、犯罪主体的岗位呈现出多层次特点。其中既有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破坏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为所欲为造成的腐败问题,也有信贷资金运行、人事管理、财务分配、基建和物品采购等要害部门、要害岗位人员违规操作产生的腐败问题。
2、犯罪主体的年龄呈现两极化特征。犯罪人员主要集中在30岁到60岁之间,其中有临近内退之前冒险捞一把的“55-60岁”现象,也有正值当年、思想活跃的30岁左右的“少壮派”犯罪现象。处在这样年龄层次的职务人员,他们掌握着一定权力,有许多是单位和部门主管,因而极易伸手去实施职务犯罪。
3、涉案金额巨大,经济损失严重。近年来,银行业接二连三的多起大案要案被曝光,犯罪数额越来越大,几万几十万的早已司空见惯,动辄数百万上千万上亿元甚至数亿元,令人触目惊心。而且犯罪分子为了满足各种欲望,致使公款无法收回,给国家造成的危害大、损失重,社会影响恶劣。
4、窝案、串案、共同犯罪逐渐增多。鉴于银行内控制度的渐趋完善,银行业职务犯罪往往不再是单一人员犯罪,而是同一单位或不同单位多名人员利用相互之间的职权关系,相互配合、共同勾结、合谋进行职务犯罪。
5、腐败现象呈现年轻化、信息化、智能化、国际化特征。近年来,随着金融行业的深化改革,一批知识化、专业化的年轻干部逐步走上领导岗位,他们容易受外部影响和腐化思想侵蚀,因而易于抱侥幸心理和冒险心理,利用银行业的职务便利,走上犯罪道路。同时随着经济全球化、金融信息高科技化不断加快,犯罪分子借助计算机网络跨国境划转资金,使犯罪行为难以察觉;而且犯罪分子在其犯罪目的达到或行将敗露时多携款外逃,以躲避法律制裁。在这种背景下,腐败现象的信息化、智能化、国际化特征越来越明显。
二、银行业职务犯罪形成的原因
1、放松抵御消极腐败思想的侵蚀和影响,忽视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以及社会利益日趋多元化,人们对利益的追求也逐渐成为社会主流意识形态认可的价值目标。银行业作为经济社会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矛盾焦点,也必然会成为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获取不义之财而千方百计拉拢腐蚀的目标。而银行业自身也由于平时往往偏重业务发展而忽视管理、教育,致使个别干部员工放松世界观的改造,人生观、价值观取向产生偏离,从而导致在金钱的诱惑下思想防线崩溃,走上犯罪道路;也有个别员工随着职务的升迁,不注重个人的政治修养和道德修养,拜金主义开始在头脑中作怪,把党和人民赋予的职权变成谋私的资本,最终跌入犯罪的深渊。
2、执行制度不严,内部管理松驰。有个别单位对上级政策、制度、规章、规定、流程等满足于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没有根据地域、人员、业务、文化差异情况开展行之有效的解读、细化,没有制定适合本行实际的操作性强的办法,没有落实好重要岗位的人员、制定明细的责任追究措施,导致案件防控措施缺乏针对性,往往流于形式,留下案发漏洞,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3、制约机制不完善,对权力监督不力。当前我国金融经营体系和监管体制不匹配现象依然存在,从而使银行尤其是基层银行的业务监管不力,内控机制不健全,缺乏对职务犯罪的防范意识,忽视对某些权力的监督,造成整体控制上的失衡。特别是基层银行“一把手”掌管权过大,使得其中有犯罪意识的人作案轻而易举,很容易得逞。另外银行在选人用人机制上也存在偏差,片面看重个人公关能力,忽视对个人品德的考察;或只重视人的选用,忽视对人的教育和管理;监管手段创新不够,有效性不强,往往最终因监管方法和手段落后而形成监管“盲区”,使一些本来可以及时发现和制止的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
4、银行经营活动的社会市场环境存在严重缺陷。一是我国的金融活动存在的权力属性十分突出。致使外部力量对银行的渗透无所不在,形成了复杂的利益关系和社会关系网,甚至形成了大量的行业“潜规则”。二是新旧体制交替所产生的负效应是诱发银行业金融犯罪的客观因素。近年来新体制尚未完善,旧体制又在许多方面失去效应,结果使社会宏观控制难度增大,微观调节机制不顺,给一些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使高犯罪率成为转型期银行的明显特征。三是市场机制不健全,金融法制建设尚需加强。当前我国尽管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但金融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执行方面仍具有一定的滞后性,特别是与国际金融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某些金融业务的监督无法可依。同时有的政府部门也存在疏于管理、监控不力的问题,一些行政领导特别是少数地方政府的领导缺乏金融知识,以行政手段干涉金融业务,往往被不法分子所利用。
三、银行业职务犯罪的防治对策
(一)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建立控制金融行为的有效机制。要制定和完善金融企业经营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系统经营管理中的责、权、利,真正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金融企业和自上而下的民主、科学的决策程序,增强决策透明度;要建立健全董事会、监事会、信贷审查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以及必要的决策咨询机构,特别要完善各级审贷委员会制度,设立一套控制资产风险的授权审批程序,使每一项交易都由不同的人进行审查和批准,以增强决策的正确性,有效控制决策风险,提高决策效率。
(二)树立全局和前瞻意识,加强战略性预防。所谓战略性预防,通常指整个系统,以总行或省行为整体的预防规划。包括预防的方针和政策的确定以及预防措施中总体应达到的水平;包括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安全设施、器材装备、机动能力等等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短期、中期和长期规划,使预防工作纳入计划轨道。在制定战略性预防规划时,既要注意规划的整体性,使规划的各个要素协调发展,防止偏重某一个方面而产生疏漏、空缺的现象,从而失去了计划的有效性;又要注意规划的层次性,上级行制定的规划要注意根据各级行在金融工作中所承担的责任,在计划中实行分层次管理,下级行要根据上级行的部署,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工作的职责,使规划切实可行,并要注意规划的结构性,使规划内容结构搭配合理,分清主次和轻重缓急,确保重点。
(三)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不断提高银行从业人员队伍素质。一是要着重加强对银行领导干部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的教育。始终坚持以党的宗旨塑造人、以形势任务教育人、以光荣传统培育人、以法纪条规约束人、以先进典型激励人、以典型事例警示人,着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团结带领广大员工树立正确的法纪意识,不断增强守法、用法、护法的自觉性,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反腐蚀能力。二是要加强思想教育,提高银行员工政治思想素质。面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各种消极腐败思想的侵蚀和影响,各家银行必须进一步加强内部员工的思想道德教育,帮助全体从业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筑起坚实的思想道德防线,增强员工思想道德的纯洁性。三是要加强银行员工金融业务知识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增强防范和识别银行犯罪的能力。无数事实证明,一些银行犯罪案件之所以能够得逞,除不法分子手段狡诈外,与银行职工责任心不强,业务生疏、规章制度概念模糊是直接原因。因此要重点加强银行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相关规章制度的培训,鼓励其钻研业务,苦练基本功,熟悉掌握业务技能和各项规章制度要领。
(四)健全防治机制,严格落实检查监督制度。一是要把党委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使防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二是要建立独立于同级机构的防治银行职务犯罪的监督体制,强化监督主体的独立性、自主性和权威性,即银行内控组织机构应相对独立,具备相对独立的工作目标和考核系统。三是要从市场经济体制和业务需求出发,对现行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使各项金融业务活动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别是对易发生犯罪的主要业务环节和重要部门、要害岗位建立切实可行的内控制约机制,加强对人、财、物的管理,堵塞可能出现的漏洞,防范职务犯罪发生。四是要实行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定期轮换交流制度,以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制度。五是要通过经常性和年度性的多层次、全方位的内控和案防排查、督查和考核,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使银行系统建立的以监察、内审、稽核、事后复核为主的监督检查体系真正发挥作用。
(五)加强银行人力资源管理,严格把好进人用人关。银行业是一个非常特殊的行业,整天与金钱打交道,这就要求每一个银行从业人员都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基础和职业道德、扎实的专业知识以及较强的履责能力。因此作为主管银行人力资源的部门要责无旁贷地承担起进人用人的责任,严格遵循“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妥善做好招聘录用、竞争上岗和提拔任用工作。对不符合录用和提拔条件的,决不能降低标准。其中对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要按照其“德、能、勤、绩、廉”表现综合考虑,突出其人品和职业道德表现;对重要岗位人员的聘(使)用,要实行岗位轮换、定期交流、强行休假等用人管理制度,并进行定期考核、排查,发现有问题苗头的应及时调整或撤换。
(六)加快银行防治职务犯罪的现代化建设步伐,建立完整的技术防范网络系统。银行网点遍布我国城乡的各个角落,属于国家的重点安全防范单位,具有规模多样、重要设施繁多、出入人员复杂、管理涉及领域广等特点;同時它作为当今社会货币的主要流通场所、国家经济运作的重要环节,必然会以其独特的功能和先进的技术广泛服务于国内各行业中,因此有效提高银行系统的科学性和安全防范能力显得尤为重要。当前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对现有高新信息网络系统和技术的开发和利用,着力提高运用高科技手段防范银行案件的能力,使预防工作迈向现代化,确保银行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运营。
(七)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强化全社会综合治理。银行职务犯罪防治的防治是一项长期的重大系统工程,必须依靠全社会力量进行全方位的综合治理。一是要切实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立法工作。尽快建立和完善银行职务犯罪预防、惩戒、监督等方面的法规,形成一套比较完善和规范的预防银行职务犯罪的法规体系,使预防职务犯罪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二是要排除各种干扰,刚正不阿执法。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罚代刑,以及贪赃枉法的职务犯罪问题发生,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从而在全社会构建一个多层次、高效能的预防银行职务犯罪系统,从根本上预防、减少银行职务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