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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采取“抓两头强中间”,即抓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两头,强义务教育的工作措施,促“两基”水平的不断提高。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形成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协调发展的基础教育格局。2010年与2000年相比,保山市3~6周岁儿童入园(班)率从36.9%提高到64%;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从99.6%提高到99.8%;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从97%提高到112%;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从35%提高到65%,高中阶段入学率达55%。
1998年和2000年,保山市的“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和“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两项工作先后通过云南省政府评估验收。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之后,小学和初中在校生大幅增加,初中毕业生急剧增加。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和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升入高一级学校成为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新需求。要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就必须打牢学前教育这个基础。要让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就要在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水平的基础上,满足他们升入高一级学校的要求。为此,保山市把加快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作为巩固“两基”成果,提高“两基”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重要举措,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快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发展,有力地促进了“两基”水平的不断提高。
2000年,保山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办好市、县(区)一中、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提高‘普九’水平”的战略思想。采取4项措施加快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一是办好市、县(区)一中,扩大规模,提高质量;二是以高完中上等级为目标,提高整体办学水平;三是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四是在办好公办幼儿园的同时,积极支持办好农村学前班和民办幼儿园。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发展迅速,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在校生逐年增加,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统筹兼顾 多措并举 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步伐
实施学前教育全覆盖。将学前教育纳入全市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明确了学前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并把幼儿园入园(班)率纳入市政府对县区政府的教育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积极推进学前教育的布局调整、整合资源、扩大规模、规范管理,投资新建、改扩建了一批公办幼儿园,建成公办幼儿园98所,在暂时还没有条件建设幼儿园的地区,由小学附设学前班,开展学前教育,实现了学前教育全覆盖。
鼓励社会力量办园。保山市政府于2003年和2005年先后下发《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力量办学的意见》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社会力量办学和公办学校待遇对等,一视同仁,平等竞争。政府在政策、资金、办学建设用地等方面给予优惠、资助和扶持,并积极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到农村、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山区举办民办幼儿园或学前班,发展幼儿教育事业。在优惠政策的引导下,个人和集体创办幼儿园的热情空前高涨,目前,全市民办幼儿园已发展到45所,占全市独立设置幼儿园总数的31.5%。
全面提升办学水平。教育行政部门把提高幼儿园的整体办学水平,增加优质幼儿园覆盖率作为工作重点,推动各级各类幼儿园晋级升等,成功地将保山市幼儿园和隆阳区幼儿园创建为云南省一级一等示范优质园,将4所县幼儿园创建为云南省一级二等示范性幼儿园,优质幼儿园覆盖率大幅提高。同时,其他幼儿园的办学水平也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得到提高。
发挥示范幼儿园的骨干示范作用。各优质幼儿园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每学期定期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将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方法带到农村和山区,缩短了城乡幼儿教育的差距。
建立健全学前教育体系。全市形成了以政府办园为主,民办、集体办学相结合,覆盖全市各县区,以及各县(区)的社区、乡镇的学前教育体系。目前,全市共有幼儿园143所,在园幼儿达5.8万人(含学前班)。
扩大规模 提高质量 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步伐
抓住契机,超前发展。保山市委、市政府从教育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结合保山实际制定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高中教育发展的意见》,从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全面提高人力资源素质、打造产业升级智力支撑的大局考虑,作出了适度超前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的决策。针对优质教育资源相对不足、学校规模不能满足社会需求的矛盾,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提倡“用明天的钱办今天的事”,紧紧抓住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有利机遇,千方百计争取项目,同时采取政府担保、银行借贷等方式筹资,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在积极争取财政投入为主的同时,广开筹资渠道,建立多元化的教育投入机制。形成了“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责,民以支教为乐,师以从教为荣”的良好氛围。通过10年的努力,全市普通高中的占地面积增加了230万平方米,增加66%;校舍面积增加了48万平方米,增加57.7%;校舍面积增加了20 807平方米,增加16%。
科学规划,调整布局。在对高中阶段教育的规模、发展趋势、未来需求等进行了全面调查和研究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将包括高中阶段在内的教育发展纳入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确定了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的发展目标。根据规划,按照“规模效益递增”原则,一手抓老学校改造,一手抓新学校建设,对高完中和中职学校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推动了高中阶段教育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普及程度不断提高。目前,全市高完中从2000年的26所增加到33所,普通高中在校生从1.85万人增加到3.63万人,增长215%;中职整合为7所,在校生从2000年的16 073人增加到24 300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52.31%;中职在校生与普高在校生之比达0.67∶1。
搭建平台,争创重点。办好优质高中,是提高高中办学层次和水平的重要途径。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保山市在确保义务教育健康发展的情况下,实行高中发展优先规划、投入优先安排、用地优先保障、人才优先引进“四个优先”,为高标准建设普通高中和中职创造了良好环境,提供了重要保障。目前,全市已建成一级一等完中1所,一级二等完中1所,一级三等完中3所;7所中等职业学校中,保山中等专业学校和腾冲县第一职业高级中学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隆阳区职业技术学校、施甸县职业国家中学、龙陵县职业高级中学、昌宁县职教中心4所职校分别为省部级重点中等职业中学,腾冲县第二职业技术中学为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隆阳区职校被认定为云南省第246职业技能鉴定所。优质完中和重点中职的创建,促进了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教育观念的更新以及办学特色的形成,各学校先后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多项殊荣。高中教育逐步实现了由普及型向提高型转变,由规模发展向内涵建设转变。
建立机制,促进发展。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保山市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积极鼓励支持发展民办教育。目前全市共有民办高中3所,其中保山天津高级中学和曙光学校是办得最为成功的两所学校,办学以来,毕业班升学率都居全市前列,办学效益和社会影响都很好,在市内已有较大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市政府把优质高中建设、高中阶段毛入学率、高考上线率、初中升学率等推动高中发展的主要指标,列入对县区政府的考核内容,设立专项资金,每年对高中教育教学取得好成绩,完成目标责任的县区给予奖励,对高考取得优异成绩的高完中进行表彰奖励。2010年,全市高考上线率达96.87%,比上年提高9个百分点,重点上线率14.69%,高于全省3.94个百分点,比上年提高3.33个百分点,本科上线率62.19%,高于全省14.7个百分点,比上年提高11.49个百分点。
建立机制 完善措施 不断提高“两基”整体水平
抓牢控辍保学关键环节。将入学巩固纳入市县乡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重要工作日程,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制度建设,层层落实目标责任。把控辍保学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实行“一票否决”。在宣传《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规的同时,采取多种措施控辍保学。采取家长、校长、村长“三长”负责制,将适龄儿童少年整体移交到学校。学校教师同镇、村、社干部一道深入学生家中,耐心细致地做家长和学生的思想工作,动员流失生返校。同时全市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广泛发动干部职工捐资救助贫困生,帮助家庭贫困学生完成学业,仅腾冲县就设立19个基金会,每年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的金额达100多万元。
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为了广开渠道,增加教育投入,1993年,当时的地委和行署决定,“从1993年起在全区干部职工中筹集教育基金;向农户个人征收上年人均纯收入1%的农村教育费附加”,同时市、县(区)财政对教育的拨款做到“三个增长”,以此保障保山市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在财政难以满足教育发展需要的情况下,各级政府广泛发动社会各界捐资助学,用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1999年,腾冲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捐资助学解决教育投资严重不足问题的决定》,在全县干部职工中进行捐资助学,人均捐年工资的5%,9年间,全县干部职工共捐资5 500多万元,同时广泛动员华侨、民营企业家和社会各界捐资,仅近5年就捐资4 000多万元。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实事求是,需增则增,宜并则并,合理布点,讲求效益”的原则,稳步推进中小学校点布局调整工作。2010年,全市小学校(点)从2000年的2 589个撤并为1 246个,收缩了1 343个校(点),收缩了51.8%;初级中学从111所,撤并为93所,收缩了8所。采取城镇学校对口帮扶农村学校,帮助农村薄弱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加强对农村薄弱学校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创建三级农民教育培训网。创建以农业广播电视教育学校为主的县级农民成人教育学校和乡、村农民文化技术学校。依托三级教育培训网络,全面开展扫除青壮年剩余文盲和脱盲后的提高教育。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一堵二扫三提高”的工作方针,教学上实行学文化与学实用技术有机结合,既扫除了文盲,又巩固了扫盲成果,提高了农民学科学、用科学的能力,培养了一批致富能手。在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中,涌现了一批先进个人和集体,受到各级表彰奖励,腾冲县被教育部和财政部评为“全国扫除文盲工作先进县”,是云南省6个受表彰的县之一;施甸县被教育部评为全国“中华扫盲奖”先进集体。
◇责任编辑王世赋◇
1998年和2000年,保山市的“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和“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两项工作先后通过云南省政府评估验收。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之后,小学和初中在校生大幅增加,初中毕业生急剧增加。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和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升入高一级学校成为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新需求。要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就必须打牢学前教育这个基础。要让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就要在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水平的基础上,满足他们升入高一级学校的要求。为此,保山市把加快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作为巩固“两基”成果,提高“两基”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重要举措,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快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发展,有力地促进了“两基”水平的不断提高。
2000年,保山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办好市、县(区)一中、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提高‘普九’水平”的战略思想。采取4项措施加快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一是办好市、县(区)一中,扩大规模,提高质量;二是以高完中上等级为目标,提高整体办学水平;三是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四是在办好公办幼儿园的同时,积极支持办好农村学前班和民办幼儿园。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发展迅速,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在校生逐年增加,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统筹兼顾 多措并举 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步伐
实施学前教育全覆盖。将学前教育纳入全市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明确了学前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并把幼儿园入园(班)率纳入市政府对县区政府的教育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积极推进学前教育的布局调整、整合资源、扩大规模、规范管理,投资新建、改扩建了一批公办幼儿园,建成公办幼儿园98所,在暂时还没有条件建设幼儿园的地区,由小学附设学前班,开展学前教育,实现了学前教育全覆盖。
鼓励社会力量办园。保山市政府于2003年和2005年先后下发《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力量办学的意见》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社会力量办学和公办学校待遇对等,一视同仁,平等竞争。政府在政策、资金、办学建设用地等方面给予优惠、资助和扶持,并积极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到农村、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山区举办民办幼儿园或学前班,发展幼儿教育事业。在优惠政策的引导下,个人和集体创办幼儿园的热情空前高涨,目前,全市民办幼儿园已发展到45所,占全市独立设置幼儿园总数的31.5%。
全面提升办学水平。教育行政部门把提高幼儿园的整体办学水平,增加优质幼儿园覆盖率作为工作重点,推动各级各类幼儿园晋级升等,成功地将保山市幼儿园和隆阳区幼儿园创建为云南省一级一等示范优质园,将4所县幼儿园创建为云南省一级二等示范性幼儿园,优质幼儿园覆盖率大幅提高。同时,其他幼儿园的办学水平也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得到提高。
发挥示范幼儿园的骨干示范作用。各优质幼儿园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每学期定期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将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方法带到农村和山区,缩短了城乡幼儿教育的差距。
建立健全学前教育体系。全市形成了以政府办园为主,民办、集体办学相结合,覆盖全市各县区,以及各县(区)的社区、乡镇的学前教育体系。目前,全市共有幼儿园143所,在园幼儿达5.8万人(含学前班)。
扩大规模 提高质量 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步伐
抓住契机,超前发展。保山市委、市政府从教育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结合保山实际制定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高中教育发展的意见》,从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全面提高人力资源素质、打造产业升级智力支撑的大局考虑,作出了适度超前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的决策。针对优质教育资源相对不足、学校规模不能满足社会需求的矛盾,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提倡“用明天的钱办今天的事”,紧紧抓住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有利机遇,千方百计争取项目,同时采取政府担保、银行借贷等方式筹资,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在积极争取财政投入为主的同时,广开筹资渠道,建立多元化的教育投入机制。形成了“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责,民以支教为乐,师以从教为荣”的良好氛围。通过10年的努力,全市普通高中的占地面积增加了230万平方米,增加66%;校舍面积增加了48万平方米,增加57.7%;校舍面积增加了20 807平方米,增加16%。
科学规划,调整布局。在对高中阶段教育的规模、发展趋势、未来需求等进行了全面调查和研究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将包括高中阶段在内的教育发展纳入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确定了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的发展目标。根据规划,按照“规模效益递增”原则,一手抓老学校改造,一手抓新学校建设,对高完中和中职学校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推动了高中阶段教育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普及程度不断提高。目前,全市高完中从2000年的26所增加到33所,普通高中在校生从1.85万人增加到3.63万人,增长215%;中职整合为7所,在校生从2000年的16 073人增加到24 300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52.31%;中职在校生与普高在校生之比达0.67∶1。
搭建平台,争创重点。办好优质高中,是提高高中办学层次和水平的重要途径。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保山市在确保义务教育健康发展的情况下,实行高中发展优先规划、投入优先安排、用地优先保障、人才优先引进“四个优先”,为高标准建设普通高中和中职创造了良好环境,提供了重要保障。目前,全市已建成一级一等完中1所,一级二等完中1所,一级三等完中3所;7所中等职业学校中,保山中等专业学校和腾冲县第一职业高级中学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隆阳区职业技术学校、施甸县职业国家中学、龙陵县职业高级中学、昌宁县职教中心4所职校分别为省部级重点中等职业中学,腾冲县第二职业技术中学为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隆阳区职校被认定为云南省第246职业技能鉴定所。优质完中和重点中职的创建,促进了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教育观念的更新以及办学特色的形成,各学校先后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多项殊荣。高中教育逐步实现了由普及型向提高型转变,由规模发展向内涵建设转变。
建立机制,促进发展。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保山市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积极鼓励支持发展民办教育。目前全市共有民办高中3所,其中保山天津高级中学和曙光学校是办得最为成功的两所学校,办学以来,毕业班升学率都居全市前列,办学效益和社会影响都很好,在市内已有较大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市政府把优质高中建设、高中阶段毛入学率、高考上线率、初中升学率等推动高中发展的主要指标,列入对县区政府的考核内容,设立专项资金,每年对高中教育教学取得好成绩,完成目标责任的县区给予奖励,对高考取得优异成绩的高完中进行表彰奖励。2010年,全市高考上线率达96.87%,比上年提高9个百分点,重点上线率14.69%,高于全省3.94个百分点,比上年提高3.33个百分点,本科上线率62.19%,高于全省14.7个百分点,比上年提高11.49个百分点。
建立机制 完善措施 不断提高“两基”整体水平
抓牢控辍保学关键环节。将入学巩固纳入市县乡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重要工作日程,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制度建设,层层落实目标责任。把控辍保学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实行“一票否决”。在宣传《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规的同时,采取多种措施控辍保学。采取家长、校长、村长“三长”负责制,将适龄儿童少年整体移交到学校。学校教师同镇、村、社干部一道深入学生家中,耐心细致地做家长和学生的思想工作,动员流失生返校。同时全市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广泛发动干部职工捐资救助贫困生,帮助家庭贫困学生完成学业,仅腾冲县就设立19个基金会,每年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的金额达100多万元。
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为了广开渠道,增加教育投入,1993年,当时的地委和行署决定,“从1993年起在全区干部职工中筹集教育基金;向农户个人征收上年人均纯收入1%的农村教育费附加”,同时市、县(区)财政对教育的拨款做到“三个增长”,以此保障保山市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在财政难以满足教育发展需要的情况下,各级政府广泛发动社会各界捐资助学,用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1999年,腾冲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捐资助学解决教育投资严重不足问题的决定》,在全县干部职工中进行捐资助学,人均捐年工资的5%,9年间,全县干部职工共捐资5 500多万元,同时广泛动员华侨、民营企业家和社会各界捐资,仅近5年就捐资4 000多万元。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实事求是,需增则增,宜并则并,合理布点,讲求效益”的原则,稳步推进中小学校点布局调整工作。2010年,全市小学校(点)从2000年的2 589个撤并为1 246个,收缩了1 343个校(点),收缩了51.8%;初级中学从111所,撤并为93所,收缩了8所。采取城镇学校对口帮扶农村学校,帮助农村薄弱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加强对农村薄弱学校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创建三级农民教育培训网。创建以农业广播电视教育学校为主的县级农民成人教育学校和乡、村农民文化技术学校。依托三级教育培训网络,全面开展扫除青壮年剩余文盲和脱盲后的提高教育。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一堵二扫三提高”的工作方针,教学上实行学文化与学实用技术有机结合,既扫除了文盲,又巩固了扫盲成果,提高了农民学科学、用科学的能力,培养了一批致富能手。在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中,涌现了一批先进个人和集体,受到各级表彰奖励,腾冲县被教育部和财政部评为“全国扫除文盲工作先进县”,是云南省6个受表彰的县之一;施甸县被教育部评为全国“中华扫盲奖”先进集体。
◇责任编辑王世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