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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民营经济的兴起,民营企业的管理和发展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尽管民营企业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其发展仍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尤其在原有单一的企业产权结构下,扩展企业规模,建立现代公司制管理模式等方面,民营企业仍存在着诸多困惑和问题。
【关键词】民营企业;管理和发展;困惑和问题
一、民营企业治理机制的理论界定
民营企业。民营企业是中国人习惯使用的一个术语,没有准确的英文对照术语,他的含义很宽泛。一般认为,“民营”是与“国营”相对应的词语。民营经济作为中国的一种特定的经济形态,理论界和实际部门往往认为民营经济实际就是私有经济。在国外,“民营”的基本含义是指“民间经济”,即非官方的组织运营活动,而对民营企业则没有特别的界定,在绝大多数国家里,民营经济涵盖了整个国民经济的绝大部分,民营是极为普遍的现象,所以国外研究的经济通常即指民营经济。在市场经济的世界里,民营经济就是经济活动的主体,西方经济学的一切前提都是以民营经济为基础。从经济学的一般意义上讲,民营经济就是按照商业原则和市场规律运作的微观经济组织形式。
公司治理与公司治理机制。公司治理,是当前国内外理论与实践部门都给予了极大关注的热门课题。国外自上世纪30年代起就开始了这方面的研究,国内的研究则起步于20世纪 90年代。公司治理的核心是合理地配置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形成科学的决策、激励和约束机制,协调利益相关者的关系,达到降低代理成本、提高公司运营效率的目的。对于公司治理机制的定义,目前国内理论界还没有统一的观点,笔者认为公司治理机制是指公司机构设置及权利制衡的各项机制,重点在于协调各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从而实现主体之间的监督、制衡、激励等相互关系的制度性安排。
二、民营企业公司治理的现状分析
民营经济不仅吸纳了大量剩余劳动力就业,而且对各级政府财政收入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并非一帆风顺,除了外部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外,企业自身也存在着起点低、整体素质不高等问题。因此,民营企业 要真正增强自身的核心能力,获得长足发展,首先必须解决制度瓶径的制约,不断改善公司治理。民营企业在公司治理上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产权问题。民营企业的产权比国有企业更为清晰,但民营企业在产权上也存在着一些自己特有的问题。一是家族内部成员之间产权界定不清。在企业发展初期,家庭成员共同创业,所有者和经营者融为一体,既提高了决策效率,也降低了监督成本,并且由于民营企业创业条件往往非常艰苦,一时也很难吸引社会上的人加盟。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为了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必须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而家族内部成员之间产权界定不清,往往很容易引起产权纷争,最终影响企业正常经营。二是一股独大,产权上缺乏开放与合作的观念。受传统观念影响,一些民营企业在产权上处于封闭状态,这不仅不利于企业迅速做大,也不利于吸引优秀人才。三是红帽子现象。有些民营企业在特定环境下,为了企业安全或享受优惠政策,把本来是自己的资产以国有或集体的名义出资。
2.决策机制。大多数民营公司尚未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而是老板决策,一个人说了算。这种凭经验,甚至拍脑门儿决策,会给企业经营带来很大的决策风险。
3.用人机制。很多民营企业尚未摆脱在家族、亲戚、朋友和同学的小圈子用人,没有建立起公开、公平、公正的用人机制。由于近亲繁殖,企业治理行为也很难规范。
4.企业素质。民营公司的整体素质不高,尤其是民营企业经营者的素质离现代企业家的要求更有很大的差距。民营企业发展的关键是要有一批胸怀博大、具有战略眼光和创新思想
的企业家。要摆脱狭隘的利益圈子,构筑共同的利益平台,重视人力资本在企业中的作用,建立面向未来学习型组织。
5.运营不规范。民营企业在规范运营方面亟待改善。企业普遍缺乏战略规划,什么赚钱就干什么,没有长远打算;不重视制度管理,随意性强,管理透明度低,一些气也虽然建立了制度,但停留在表层上,没有很好地得到执行;企业的自律性差,不能严格地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企业运营的非规范性,不仅可能制约企业发展、损害内部利益,而且可能损害社会利益,给企业带来风险。
三、完善民营企业公司治理的对策
人类已经迈入 21 世纪,以企业为核心的社会经济系统正面临一系列重大的变化。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中国民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环境也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巨变,原有的企业内外部构架已不适应新的时代要求,要适应新的挑战,必须完善对企业的治理。
确保监事的独立性。按照我国目前法律制度,监事由股东会聘任,并对股东会负责,这就使得监事必须听命于大股东,在大股东直接操纵董事会,甚至担任总经理的情况下,监事会必然形同虚设或处于尴尬的地位。要改变这种局面,确保监事的独立性,应对监事采取一套独立的管理程序。国家专门设立监事管理机构,进行监事职业资格认定,负责向企业委派监事并管理。加快职业经理市场建设,为民营公司治理创造市场条件。缺少合格的职业经理是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一大障碍。没有有效的职业经理市场不仅使企业难以聘到所需的人才,而且难以通过市场机制对经理人的价值做出准确评估。职业经理市场体系的建立也可以一定程度上减少经营者的道德风险。加快职业经理市场建设首先要建立经营者流动的市场规则,包括各种资格认证机制、评价评估机制、退出机制和市场中介体系。加速外部监管体系建设。外部监管体系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行政监管;二是市场中介机构的监管。在当前形势下,应特别加强市场中介机构的建设,完善有关法律和规则。同时,要尽快提高中介机构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参考文献:
[1]倪建林:《公司治理结构:法律与实践》法律出版社 2001年版。
【关键词】民营企业;管理和发展;困惑和问题
一、民营企业治理机制的理论界定
民营企业。民营企业是中国人习惯使用的一个术语,没有准确的英文对照术语,他的含义很宽泛。一般认为,“民营”是与“国营”相对应的词语。民营经济作为中国的一种特定的经济形态,理论界和实际部门往往认为民营经济实际就是私有经济。在国外,“民营”的基本含义是指“民间经济”,即非官方的组织运营活动,而对民营企业则没有特别的界定,在绝大多数国家里,民营经济涵盖了整个国民经济的绝大部分,民营是极为普遍的现象,所以国外研究的经济通常即指民营经济。在市场经济的世界里,民营经济就是经济活动的主体,西方经济学的一切前提都是以民营经济为基础。从经济学的一般意义上讲,民营经济就是按照商业原则和市场规律运作的微观经济组织形式。
公司治理与公司治理机制。公司治理,是当前国内外理论与实践部门都给予了极大关注的热门课题。国外自上世纪30年代起就开始了这方面的研究,国内的研究则起步于20世纪 90年代。公司治理的核心是合理地配置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形成科学的决策、激励和约束机制,协调利益相关者的关系,达到降低代理成本、提高公司运营效率的目的。对于公司治理机制的定义,目前国内理论界还没有统一的观点,笔者认为公司治理机制是指公司机构设置及权利制衡的各项机制,重点在于协调各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从而实现主体之间的监督、制衡、激励等相互关系的制度性安排。
二、民营企业公司治理的现状分析
民营经济不仅吸纳了大量剩余劳动力就业,而且对各级政府财政收入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并非一帆风顺,除了外部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外,企业自身也存在着起点低、整体素质不高等问题。因此,民营企业 要真正增强自身的核心能力,获得长足发展,首先必须解决制度瓶径的制约,不断改善公司治理。民营企业在公司治理上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产权问题。民营企业的产权比国有企业更为清晰,但民营企业在产权上也存在着一些自己特有的问题。一是家族内部成员之间产权界定不清。在企业发展初期,家庭成员共同创业,所有者和经营者融为一体,既提高了决策效率,也降低了监督成本,并且由于民营企业创业条件往往非常艰苦,一时也很难吸引社会上的人加盟。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为了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必须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而家族内部成员之间产权界定不清,往往很容易引起产权纷争,最终影响企业正常经营。二是一股独大,产权上缺乏开放与合作的观念。受传统观念影响,一些民营企业在产权上处于封闭状态,这不仅不利于企业迅速做大,也不利于吸引优秀人才。三是红帽子现象。有些民营企业在特定环境下,为了企业安全或享受优惠政策,把本来是自己的资产以国有或集体的名义出资。
2.决策机制。大多数民营公司尚未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而是老板决策,一个人说了算。这种凭经验,甚至拍脑门儿决策,会给企业经营带来很大的决策风险。
3.用人机制。很多民营企业尚未摆脱在家族、亲戚、朋友和同学的小圈子用人,没有建立起公开、公平、公正的用人机制。由于近亲繁殖,企业治理行为也很难规范。
4.企业素质。民营公司的整体素质不高,尤其是民营企业经营者的素质离现代企业家的要求更有很大的差距。民营企业发展的关键是要有一批胸怀博大、具有战略眼光和创新思想
的企业家。要摆脱狭隘的利益圈子,构筑共同的利益平台,重视人力资本在企业中的作用,建立面向未来学习型组织。
5.运营不规范。民营企业在规范运营方面亟待改善。企业普遍缺乏战略规划,什么赚钱就干什么,没有长远打算;不重视制度管理,随意性强,管理透明度低,一些气也虽然建立了制度,但停留在表层上,没有很好地得到执行;企业的自律性差,不能严格地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企业运营的非规范性,不仅可能制约企业发展、损害内部利益,而且可能损害社会利益,给企业带来风险。
三、完善民营企业公司治理的对策
人类已经迈入 21 世纪,以企业为核心的社会经济系统正面临一系列重大的变化。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中国民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环境也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巨变,原有的企业内外部构架已不适应新的时代要求,要适应新的挑战,必须完善对企业的治理。
确保监事的独立性。按照我国目前法律制度,监事由股东会聘任,并对股东会负责,这就使得监事必须听命于大股东,在大股东直接操纵董事会,甚至担任总经理的情况下,监事会必然形同虚设或处于尴尬的地位。要改变这种局面,确保监事的独立性,应对监事采取一套独立的管理程序。国家专门设立监事管理机构,进行监事职业资格认定,负责向企业委派监事并管理。加快职业经理市场建设,为民营公司治理创造市场条件。缺少合格的职业经理是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一大障碍。没有有效的职业经理市场不仅使企业难以聘到所需的人才,而且难以通过市场机制对经理人的价值做出准确评估。职业经理市场体系的建立也可以一定程度上减少经营者的道德风险。加快职业经理市场建设首先要建立经营者流动的市场规则,包括各种资格认证机制、评价评估机制、退出机制和市场中介体系。加速外部监管体系建设。外部监管体系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行政监管;二是市场中介机构的监管。在当前形势下,应特别加强市场中介机构的建设,完善有关法律和规则。同时,要尽快提高中介机构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参考文献:
[1]倪建林:《公司治理结构:法律与实践》法律出版社 200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