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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教学目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教学目标的设置上,要着眼于学生的发展,时刻关注学生。在确立教学目标前,教师必须先吃透教材,能够驾驭教材,体现导教与导学的有机统一,然后再根据师生的适应能力进行适当调节。没有预设的教学目标,课堂教学就有可能形成一堆无序活动的简单连接和叠加,容易造成学习内容的杂乱和学习质量的低下。那么,教学目标应该如何制定呢?它在教学中到底有什么作用呢?下面结合我学习过的资料简单说说我的认识和看法。
教育 教学 教学目标 教材
教育目的是指人们对受教育的期望,即人们期望受教育者接受教育后身心各方面产生怎样的积极变化或结果。在一定社会中,凡是参与或关心教育活动的人,如教师、家长、政治家、科学家、艺术家等,对受教育者都会有各自的期望,也就是说都会有各自主张的教育目的。狭义的教育目的是指一个国家为教育确定的培养人才的质量规格和标准,是社会通过教育过程要在受教育者身上形成它所期望的结果或达到的标准。这种教育目的是社会的总体上的教育目的,它可能是由某个人(如教育家、政治家等)提出、倡导而得到社会承认的,也可能是由国家机关制定推行的,它对个人的教育目的起着指导、调节、统摄作用。
张楚廷先生在《教育哲学》第五章“教育特性”中提到了“受教育目的”这一概念。张先生在书中这样说到“我们常常关注的是教育目的,其实,教育目的所说的主要教育者的目的。教育者们不断研究着自己的目的,包括企图成为受教育者灵魂的工程师这样的目的。而全然没有考虑受教育者愿不愿意、可不可能为自己的灵魂请来一位工程师,愿不愿意、可不可能把自己的灵魂让教育者来设计、制作和构造,全然没有考虑受教育者的目的或教育目的”。
确实,如张先生所言,在现行的教育中,人们更多的是关注教育目的而不是受教育目的。教育目的与教学目标之间又存在着这样的关系:教育目的是最高层次的的概念,它是培养各级各类人才的总的规定,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教学目标都要依据教育目的的制定。教学目标更为具体,微观到每堂课甚至是每个知识内容,教育目的和学校的培养目标是制定教学目标的依据。
教学目标是课堂教学的出发点。教学目标的制定是否清晰,不仅影响着教学环节的开展,而且很大程度上牵制了最终的学习效果。
教学目标的功能主要有三方面:一是确定教学范围、教学内容、教学重点和难点,引导学生自主、积极地参与到教学过程中;二是确定教师将采取的教学步骤、教学环节以及每个步骤或环节将采取的教学活动,指导教师有条理地去完成教学计划或任务;三是明确学生要达到的学习要求或水平,为教师本人及教育监督者提供检测的标准和依据。在实际教学中,教学目标的制定主要考虑以下几点因素:
1.课程标准
国家课程标准是课程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它具有法定性、核心性、指導性的地位和作用,也是新课程实施过程中教师教和学生学的直接依据。可以说,教师对课程标准的领悟程度如何,将直接决定着新课程课堂教学的质量和学生学的效果。
2.教材内容的分析
新教材本身就是按三维目标设计的,除了知识点也考虑了方法、情感因素,需要教师去仔细体味,充分挖掘。新教材在内容安排上与老教材相比内容较丰富、栏目较多,教师在使用时必须要进行加工处理,确定教学的重难点,都需要教师去深入分析。
3.学生学情的分析
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要充分考虑学生在知识技能方面的准备情况和思维特点,掌握学生的认知水平,以便确定双基目标;二是要充分考虑学生在情感态度方面的适应性,了解学生的生活经验,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需求出发,去审视制定教学目标;三是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习差异、个性特点和达标差距,以便按照课程标准确定教学目标要求及出发点,为不同状态和水平的学生提供适合他们最佳发展的教学条件。
其中,最后一条“学生学情分析”,其实就是要求教育者在制定教学目标时将受教育目的作为考虑的因素之一。张先生说“有效的教育目的是紧密关注受教育者及其在受教育过程中的主体地位。”
但在实际教学中,教育者的目标设计往往存在许多问题,如目标描述笼统,缺少标准和层次,只关注知识目标与能力目标,而忽略受教育者的思想情感、道德品格、跨文化交际意识、智力和非智力因素的开发等要求,忽略了对受教育者综合素养的全面规划和培养。
为了让教学目标更加合理,教育者应该多考虑站在受教育者的角度去进行教学设计,教学设计中应该考虑以下几点:
1.教学设计的动机从受教育者出发
教育者在设计教学方案的时候,总是站在自己的角度来思考问题的,总是将教学内容的完成和教学目标的达成作为主要的思路,从来没有考虑过受教育者,教学的目的不就是和受教育者一起在知识的海洋中慢慢散步,欣赏风景吗?何苦要硬拽着,让彼此都遍体鳞伤,为什么不能从受教育者的欲望和动机出发来设计教学。
2.教学设计的主体要体现受教育者的个性
教学中受教育者才是学习的主体,而教育者只是前进路上的一个指路人,要让受教育者有目的,有思考的前进,而不是教育者强逼着受教育者跟着自己的步伐一条直线的前行。教学设计中要尽量分析受教育者的不同情况,做到受教育者个性的不同体现。
3.教学的手段要更加的多样化
教学中要尽量运用多样化的教学手段来激发受教育者的学习兴趣和求职欲望,只有受教育者自己能够主动的参与到学习中来,教学的目的才能更好的达成。
教育目的定位于“人”,能够为受教育者的多元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首先,只有个体是作为“人”这一基本角色存在的时候,才能避免受教育者多元化发展的工具化倾向,而保证发展结果的健康、和谐。其次,“人”这一角色定位为个体发展创造了广阔的空间,给予个体自由发展的权利,在教育中重视人、尊重人,把人的价值视为教育的最高价值,把满足人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视为教育的直接目的,因此它对于受教育者多种角色的发展是开放的,而不是约束的;是积极促进的,而不是消极压抑的。
最后再以张先生的一段话来结尾“当教育目的中既包含教育者目的,又包含受教育者目的时,或者当教育目的更好的体现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合理关系时,那种教育目的时比较完整的。”
教育 教学 教学目标 教材
教育目的是指人们对受教育的期望,即人们期望受教育者接受教育后身心各方面产生怎样的积极变化或结果。在一定社会中,凡是参与或关心教育活动的人,如教师、家长、政治家、科学家、艺术家等,对受教育者都会有各自的期望,也就是说都会有各自主张的教育目的。狭义的教育目的是指一个国家为教育确定的培养人才的质量规格和标准,是社会通过教育过程要在受教育者身上形成它所期望的结果或达到的标准。这种教育目的是社会的总体上的教育目的,它可能是由某个人(如教育家、政治家等)提出、倡导而得到社会承认的,也可能是由国家机关制定推行的,它对个人的教育目的起着指导、调节、统摄作用。
张楚廷先生在《教育哲学》第五章“教育特性”中提到了“受教育目的”这一概念。张先生在书中这样说到“我们常常关注的是教育目的,其实,教育目的所说的主要教育者的目的。教育者们不断研究着自己的目的,包括企图成为受教育者灵魂的工程师这样的目的。而全然没有考虑受教育者愿不愿意、可不可能为自己的灵魂请来一位工程师,愿不愿意、可不可能把自己的灵魂让教育者来设计、制作和构造,全然没有考虑受教育者的目的或教育目的”。
确实,如张先生所言,在现行的教育中,人们更多的是关注教育目的而不是受教育目的。教育目的与教学目标之间又存在着这样的关系:教育目的是最高层次的的概念,它是培养各级各类人才的总的规定,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教学目标都要依据教育目的的制定。教学目标更为具体,微观到每堂课甚至是每个知识内容,教育目的和学校的培养目标是制定教学目标的依据。
教学目标是课堂教学的出发点。教学目标的制定是否清晰,不仅影响着教学环节的开展,而且很大程度上牵制了最终的学习效果。
教学目标的功能主要有三方面:一是确定教学范围、教学内容、教学重点和难点,引导学生自主、积极地参与到教学过程中;二是确定教师将采取的教学步骤、教学环节以及每个步骤或环节将采取的教学活动,指导教师有条理地去完成教学计划或任务;三是明确学生要达到的学习要求或水平,为教师本人及教育监督者提供检测的标准和依据。在实际教学中,教学目标的制定主要考虑以下几点因素:
1.课程标准
国家课程标准是课程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它具有法定性、核心性、指導性的地位和作用,也是新课程实施过程中教师教和学生学的直接依据。可以说,教师对课程标准的领悟程度如何,将直接决定着新课程课堂教学的质量和学生学的效果。
2.教材内容的分析
新教材本身就是按三维目标设计的,除了知识点也考虑了方法、情感因素,需要教师去仔细体味,充分挖掘。新教材在内容安排上与老教材相比内容较丰富、栏目较多,教师在使用时必须要进行加工处理,确定教学的重难点,都需要教师去深入分析。
3.学生学情的分析
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要充分考虑学生在知识技能方面的准备情况和思维特点,掌握学生的认知水平,以便确定双基目标;二是要充分考虑学生在情感态度方面的适应性,了解学生的生活经验,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需求出发,去审视制定教学目标;三是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习差异、个性特点和达标差距,以便按照课程标准确定教学目标要求及出发点,为不同状态和水平的学生提供适合他们最佳发展的教学条件。
其中,最后一条“学生学情分析”,其实就是要求教育者在制定教学目标时将受教育目的作为考虑的因素之一。张先生说“有效的教育目的是紧密关注受教育者及其在受教育过程中的主体地位。”
但在实际教学中,教育者的目标设计往往存在许多问题,如目标描述笼统,缺少标准和层次,只关注知识目标与能力目标,而忽略受教育者的思想情感、道德品格、跨文化交际意识、智力和非智力因素的开发等要求,忽略了对受教育者综合素养的全面规划和培养。
为了让教学目标更加合理,教育者应该多考虑站在受教育者的角度去进行教学设计,教学设计中应该考虑以下几点:
1.教学设计的动机从受教育者出发
教育者在设计教学方案的时候,总是站在自己的角度来思考问题的,总是将教学内容的完成和教学目标的达成作为主要的思路,从来没有考虑过受教育者,教学的目的不就是和受教育者一起在知识的海洋中慢慢散步,欣赏风景吗?何苦要硬拽着,让彼此都遍体鳞伤,为什么不能从受教育者的欲望和动机出发来设计教学。
2.教学设计的主体要体现受教育者的个性
教学中受教育者才是学习的主体,而教育者只是前进路上的一个指路人,要让受教育者有目的,有思考的前进,而不是教育者强逼着受教育者跟着自己的步伐一条直线的前行。教学设计中要尽量分析受教育者的不同情况,做到受教育者个性的不同体现。
3.教学的手段要更加的多样化
教学中要尽量运用多样化的教学手段来激发受教育者的学习兴趣和求职欲望,只有受教育者自己能够主动的参与到学习中来,教学的目的才能更好的达成。
教育目的定位于“人”,能够为受教育者的多元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首先,只有个体是作为“人”这一基本角色存在的时候,才能避免受教育者多元化发展的工具化倾向,而保证发展结果的健康、和谐。其次,“人”这一角色定位为个体发展创造了广阔的空间,给予个体自由发展的权利,在教育中重视人、尊重人,把人的价值视为教育的最高价值,把满足人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视为教育的直接目的,因此它对于受教育者多种角色的发展是开放的,而不是约束的;是积极促进的,而不是消极压抑的。
最后再以张先生的一段话来结尾“当教育目的中既包含教育者目的,又包含受教育者目的时,或者当教育目的更好的体现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合理关系时,那种教育目的时比较完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