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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于今年3月底就决定把最低工资标准从840元调整到960元,涨了14.2%。深圳决定从7月1日起,上调2008年度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其中特区外最低工资标准比上年增长20%。6月10日,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发布了该市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该局把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下线从往年“零增长或负增长”, 突破性地改为“增长3.5%”——也就是说所有在京企业根据北京市劳动保障局的建议,应该至少为员工涨3.5%的工资;此外,该局还为企业工资指导线设上线为16.5%,即2006年、2007年效益增长较快、员工工资增幅较大的企业,企业工资的增长水平原则上应低于16.5%的上线;垄断企业涨薪不得超过1.5%。
6月20日,国家发改委公布油价、电价提价之后,老百姓的生活压力进一步加大。物价的不断上涨,人们寄希望于工资收入的提高,以缓解生活压力。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关于涨工资信息的发布,无疑是一个好消息。然而,这一信息并没有引起足够的关注,有部分人对工资上涨不以为然。有多少企业真正执行过工资指导线?执行情况如何?企业和员工有何反响?
众所周知,除了垄断企业、部分高新技术行业和少数闹“用工荒”的企业以外,大多数员工在用人单位面前并没有多少话语权。且不说大部分企业不愿意涨工资,连最低工资标准没有执行到位的企业也不少见。在这样的劳资环境中,仅凭一条对企业只有参考价值的工资指导线,普通职工涨工资的美好愿景能够实现吗?
就涨工资的话题,近日,笔者采访了一些人,他们共同的感觉很渺茫。
“国家一直在想办法,缩小贫富差距。现实社会中,民营企业的老板,不怕工人不在他那里工作,爱来不来,爱干不干,就这么多钱。国家的想法,让市场来约束工资的多少。可是如果企业老板不听国家调控时,国家又有多少强制力和制度来保护工人的利益。国家既要让市场说话,也不能漠视企业的违规行为以及损害工人利益行为。”
“涨工资也只有那些所谓的公务员才真正能够享受到,国家建设时期需要工人阶级的时候,我们的待遇还过的去,而现在,我们算什么,是被遗忘了的人,工作二十多年了,收入没有刚参加工作的公务员工资一半高!”
我们夫妻两人2007年自交社保1100元(每年以200~300元速度在递增),上小学的孩子星期日必须到外面上老师在外面的课(不去上老师在学校布置的作业就是校外上的内容)不上不行啊,每年学费4000元,水、电、煤、电话、有线电视费、小区杂费等每年2000元,生点小病每年1000元,家庭月收入2000元计算,我们还能吃肉吗?我们还能买房吗?孩子还能进得来大学的门吗?”
上述说法,虽然有些偏激,但却是道出了事实。实际上,矛盾的焦点不仅仅在我国工资分配低上,而更主要的是在分配的差距过大上。
网上调查结果显示,有96.5%的人对当前工资状况表示不满意,有86.6%的人不满意的理由是行业工资差距过大,有73.5的人选择行业工资差距最大的是国有垄断行业。湖南某地烟草职工为公司安排提前一年退休,向法院提出23万元的损失赔偿,那么可以计算出这位“普通员工”在职工资是多少?再如,某些国有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年薪上百万、数百万,有网友提出,这些人凭什么得到如此高的年薪报酬?
作为政府的主管部门,每年不能只是简单地发布一堆数据,而应该在制定一个工资指导线之前,首先要对上一个工资指导线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否则,政府部门就有做秀之嫌,而企业该怎么做还是怎么做。更为重要的是,政府的主管部门作出的工资指导线难以真正落实,因为企业工资指导线是“建议”而非“强制”。由于缺乏评测体系,政府主管部门更无从考察企业是否执行工资指导线以及执行情况如何。
企业工资指导线惟有对已经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员工有一定意义,员工可以此作为要求企业调整薪水的依据。在这方面,吉林省做出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吉林省总工会主席包秦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在今后五年内,吉林省将推动各类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促进企业经营者和劳动者通过集体协商来确定劳动报酬的共决机制,推动企业建立起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同时建立起农民工工资、福利、医疗、劳动保护的权益保障体系。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使企业经营者和劳动者通过集体协商来确定劳动报酬。给工人开多少工资,今后不再由企业自身“说了算”。
据悉,为应对高物价低工资,上海方面表示将直接出面干预职工收入偏低的情况,广东方面也表示政府将通过工资立法来强制企业涨工资。显然,要想为企业职工加薪,不能再延续以往的“建议”,而必须要有强制性措施。因为只有务实的办法才能解决物价、工资的矛盾,所以企业工资指导线是有点虚了。
总之,涨工资是企业与政府的共同责任,需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也需要政府提供强制力来支持。只有企业与政府责任到位,才能让普通职工涨工资的愿景变成现实,让整个社会受益。
6月20日,国家发改委公布油价、电价提价之后,老百姓的生活压力进一步加大。物价的不断上涨,人们寄希望于工资收入的提高,以缓解生活压力。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关于涨工资信息的发布,无疑是一个好消息。然而,这一信息并没有引起足够的关注,有部分人对工资上涨不以为然。有多少企业真正执行过工资指导线?执行情况如何?企业和员工有何反响?
众所周知,除了垄断企业、部分高新技术行业和少数闹“用工荒”的企业以外,大多数员工在用人单位面前并没有多少话语权。且不说大部分企业不愿意涨工资,连最低工资标准没有执行到位的企业也不少见。在这样的劳资环境中,仅凭一条对企业只有参考价值的工资指导线,普通职工涨工资的美好愿景能够实现吗?
就涨工资的话题,近日,笔者采访了一些人,他们共同的感觉很渺茫。
“国家一直在想办法,缩小贫富差距。现实社会中,民营企业的老板,不怕工人不在他那里工作,爱来不来,爱干不干,就这么多钱。国家的想法,让市场来约束工资的多少。可是如果企业老板不听国家调控时,国家又有多少强制力和制度来保护工人的利益。国家既要让市场说话,也不能漠视企业的违规行为以及损害工人利益行为。”
“涨工资也只有那些所谓的公务员才真正能够享受到,国家建设时期需要工人阶级的时候,我们的待遇还过的去,而现在,我们算什么,是被遗忘了的人,工作二十多年了,收入没有刚参加工作的公务员工资一半高!”
我们夫妻两人2007年自交社保1100元(每年以200~300元速度在递增),上小学的孩子星期日必须到外面上老师在外面的课(不去上老师在学校布置的作业就是校外上的内容)不上不行啊,每年学费4000元,水、电、煤、电话、有线电视费、小区杂费等每年2000元,生点小病每年1000元,家庭月收入2000元计算,我们还能吃肉吗?我们还能买房吗?孩子还能进得来大学的门吗?”
上述说法,虽然有些偏激,但却是道出了事实。实际上,矛盾的焦点不仅仅在我国工资分配低上,而更主要的是在分配的差距过大上。
网上调查结果显示,有96.5%的人对当前工资状况表示不满意,有86.6%的人不满意的理由是行业工资差距过大,有73.5的人选择行业工资差距最大的是国有垄断行业。湖南某地烟草职工为公司安排提前一年退休,向法院提出23万元的损失赔偿,那么可以计算出这位“普通员工”在职工资是多少?再如,某些国有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年薪上百万、数百万,有网友提出,这些人凭什么得到如此高的年薪报酬?
作为政府的主管部门,每年不能只是简单地发布一堆数据,而应该在制定一个工资指导线之前,首先要对上一个工资指导线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否则,政府部门就有做秀之嫌,而企业该怎么做还是怎么做。更为重要的是,政府的主管部门作出的工资指导线难以真正落实,因为企业工资指导线是“建议”而非“强制”。由于缺乏评测体系,政府主管部门更无从考察企业是否执行工资指导线以及执行情况如何。
企业工资指导线惟有对已经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员工有一定意义,员工可以此作为要求企业调整薪水的依据。在这方面,吉林省做出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吉林省总工会主席包秦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在今后五年内,吉林省将推动各类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促进企业经营者和劳动者通过集体协商来确定劳动报酬的共决机制,推动企业建立起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同时建立起农民工工资、福利、医疗、劳动保护的权益保障体系。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使企业经营者和劳动者通过集体协商来确定劳动报酬。给工人开多少工资,今后不再由企业自身“说了算”。
据悉,为应对高物价低工资,上海方面表示将直接出面干预职工收入偏低的情况,广东方面也表示政府将通过工资立法来强制企业涨工资。显然,要想为企业职工加薪,不能再延续以往的“建议”,而必须要有强制性措施。因为只有务实的办法才能解决物价、工资的矛盾,所以企业工资指导线是有点虚了。
总之,涨工资是企业与政府的共同责任,需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也需要政府提供强制力来支持。只有企业与政府责任到位,才能让普通职工涨工资的愿景变成现实,让整个社会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