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全面提高职业院校教师质量,建设一支技艺精湛、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是新时代对高职教育的新要求。从“双师型”教师的认定、来源、认定标准及培养途径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并结合高职教师继续教育制度改革对建设“双师型”教师及教师队伍提出一些可行性的建议。
[关 键 词] “双师型”教师;继续教育;职业教育
[中图分类号] G715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20)52-0076-02
新经济时代,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实施、“双高计划”启动及高职院校扩招等一系列措施的出台,我国职业教育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时代”。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队伍是发展职业教育的第一资源,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教师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并提出要全面提高职业院校教师质量,建设一支技艺精湛、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教师〔2019〕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支撑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突出“双师型”教师个体成长和“双师型”教学团队建设相结合,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优化专兼职教师队伍结构,大力提升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水平,为实现我国职业教育现代化、培养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提供有力的师资保障。
一、“双师型”教师概念界定
对于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的资格研究,国外欧美等发达国家有许多成功的经验可供我们借鉴。比如,德、美等国家为了提高职业教学的有效性,对任职高职院校的教师从学历、工作/实践经验、资格证书等方面做了要求,如下表所示:
从上表可以看出,西方大部分国家都认为职业院校老师应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德国、丹麦、澳大利亚对工作经验的要求较高,要求单位工作时间5年以上,美国要求最低,但也要求必须在一年以上。
我国于1995年国家教委《关于开展建设示范性职业大学工作的通知》中第一次明确从政策上提出“双师型”教师的概念。一直以来对于“双师型”教师的资格认定都没有形成统一的评价标准,比较流行的有“双证”说、“双能”说、“双来源”说和“双职称”说四种观点。不管哪种说法,“双师型”教师都必须具备双标准:一是作为一般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本能力和素质;二是作为教师中的特殊个体而必须具备的体现职业性、实践性素养的基本素养和关键能力。
《实施方案》《职教师资12条》中明确提出了我国职业院校教师任职资格要求:强化新教师入职教育,结合新教师实际情况,探索建立新教师为期1年的教育见习与为期3年的企业实践制度,严格见习期考核与选留环节;自2019年起,除持有相关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毕业生外,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自2020年起,除“双师型”职业技术师范专业毕业生外,基本不再从未具备3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中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该标准的提出,为职业院校教师的准入设立了一个门槛,同时也为我国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指明了方向,明确了标准。
二、“双师型”教师的建设策略
(一)需要理清的两个关键问题
教育部教師工作司司长任友群在“落实全教会 奋进迎华诞”为主题的“1+1”第八场发布会上提供的信息显示:截至2019年10月,我国职业院校专任教师133.2万人。其中,中职专任教师83.4万人,中职部分“双师型”教师有26.4万人,占中职专任教师的31.5%;高职专任教师49.8万人,高职中“双师型”教师有19.1万人,占专任教师比例39.7%。与《实施方案》提出的“到2020年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超过一半”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双师型”教师和教学团队的短缺,已成为制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瓶颈。要突破这一瓶颈需要理清以下两个关键问题。
1.“双师型”教师的来源
根据对文献的梳理及对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双师型”教师培养情况的调研结果分析,目前我国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先天的“双师型”教师,主要包括来源于企业全职转型的专任教师、从企业聘用的兼职教师和从高校聘引的“双师型”教师;另一类是后天的“双师型”教师,主要来源于理论型专任教师通过社会实践提升或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培训晋升而来。而且从调查结果来看,从理论型专任教师转型而来的“双师型”教师占“双师型”教师总数的比例较高,达75%,其中通过取得证书而认定“双师型”教师的占比高达53%,真正有过企业挂职、实践经历的双师只占到22%;而从企业工作一线转型而来的工匠型“双师型”教师仅占比10%;兼职教师占比15%。
2.“双师型”教师应具备的素质及其认定标准
新时代,伴随着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演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需求,“双师型”教师应具备哪些素质,符合哪些专业评价标准,这是我们需要理清的第二个问题。
借鉴国外发达国家职业教师培养目标及要求,结合调研结果分析,当前阶段我国高职“双师型”职业教师应具备的素质主要包括:(1)具备良好政治素养及职业道德;(2)掌握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3)具备高超的专业实践技能并能熟练指导专业实践;(4)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并灵活应用于课堂;(5)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6)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管理能力等。 但对于高职“双师型”教师专业认定标准,我国目前还没有出台统一的要求,各学校都是在顺应官方规定的基础上结合自身情况进行认定的。就我们学校而言,“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如下:
(1)有教师资格证,且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及职业资格或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主持/参与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在学院承担专业课或专业基础以上其中一项即可认定为“双师型”教师。
(二)值得提倡的几种培养途径
“双师型”教师的认定标准是教师教育培训、继续教育等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从“双师型”教师的来源看,高职“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对象主要是学校在职理论型专任教师转型为“双师型”专任教师这一类,而培养的目标即是让理论型专任教师在一般教师基本素质的基础上具备职业性、实践性特征,其核心是培养职业教师的专业实践技能。从教师继续教育的角度来看,“双师型”教师的培养途径主要有:
(1)参加国培、省培项目,集中开展专项技能培训。
(2)开展企业顶岗实践,选送优秀教师到企业进行短期或中期岗位实践,或到企业挂职锻炼。
(3)通过实践教学环节提高教师的专业实践技能。
(4)鼓励教师开展产学研、社会服务、技术研发等活动,提高教师的产学研能力和实践能力,促使教师向“双师素质”发展。
(三)可以推进的几项建设策略
从高职“双师型”教师的培养途径看,“双师型”教师的建设工作涉及政府、企业、学校和教师四方主体,这四个主体中,教师是主角,政府、企业和学校是配角,需要四方协同合作,才能完成好“双师型”教师建设这部作品。
1.创新继续教育载体,系统化培养
“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需做好顶层设计,并要各方主体的协同工作。相关政府部门统筹规划,创新改革,完善高职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建设“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搭建继续教育服务平台,为高职教师提高专业实践技能创造良好的宏微观环境。
2.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
校企合作是建设“双师型”教师的最佳途径。但由于企业和学校管理制度、运行机制等方面存在差异,合作途径障碍重重。因此,需要政府出台一些支持产教融合的政策制度,优化校企合作的宏观环境。同时,企业和学校也要协同创新,构建产教融合平台,加强校企产学研合作,双赢互利。作为“双师型”教师建设主导方的学校,则应积极主动地开发合作项目,开展横向课题研究,提升教师的研学能力;引进企业一线能工巧匠做兼职教师,参与到专业教学工作中;并选送一些优秀的教师到企业挂职、实习,提升教师的专业实践技能。
3.建立健全考核機制,开展多样化培养
从学校层面而言,应建立健全“双师型”教师考核机制,从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角度构建考核体系,并结合激励机制,开展多样化培育机制,鼓励教师通过多种途径晋升为“双师型”教师。
4.促进个人发展与专业发展相融合,开展个性化培养
从教师个人层面而言,应将个人发展与专业发展相融合,从自身发展需求出发,规划好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向学校、企业、政府等主体诉求学习要求,开展个性化培养。
三、总结
“双师型”教师的建设是新时代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支撑力。但是由于对高职“双师型”教师的认定还没有统一的评价标准,目前大多数的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的认定都以自身要求为标准。教师的专业技能、职业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另外,我国“双师型”教师的占比较低,要创新“双师型”教师培养途径,多措并举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建设“双师型”队伍,为职业教育发展培养优质资源。
参考文献:
[1]李宏伟,徐化娟.新时期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策略研究[J].中国高等教育,2020(9).
[2]何婧.高职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模式研究:以新乡职业技术学院为例[D].新乡:河南师范大学,2016.
[3]傅少伟.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有效培训研究[D].福州:福建师范大学,2009.
◎编辑 司 楠
[关 键 词] “双师型”教师;继续教育;职业教育
[中图分类号] G715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20)52-0076-02
新经济时代,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实施、“双高计划”启动及高职院校扩招等一系列措施的出台,我国职业教育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时代”。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队伍是发展职业教育的第一资源,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教师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并提出要全面提高职业院校教师质量,建设一支技艺精湛、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教师〔2019〕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支撑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突出“双师型”教师个体成长和“双师型”教学团队建设相结合,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优化专兼职教师队伍结构,大力提升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水平,为实现我国职业教育现代化、培养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提供有力的师资保障。
一、“双师型”教师概念界定
对于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的资格研究,国外欧美等发达国家有许多成功的经验可供我们借鉴。比如,德、美等国家为了提高职业教学的有效性,对任职高职院校的教师从学历、工作/实践经验、资格证书等方面做了要求,如下表所示:
从上表可以看出,西方大部分国家都认为职业院校老师应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德国、丹麦、澳大利亚对工作经验的要求较高,要求单位工作时间5年以上,美国要求最低,但也要求必须在一年以上。
我国于1995年国家教委《关于开展建设示范性职业大学工作的通知》中第一次明确从政策上提出“双师型”教师的概念。一直以来对于“双师型”教师的资格认定都没有形成统一的评价标准,比较流行的有“双证”说、“双能”说、“双来源”说和“双职称”说四种观点。不管哪种说法,“双师型”教师都必须具备双标准:一是作为一般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本能力和素质;二是作为教师中的特殊个体而必须具备的体现职业性、实践性素养的基本素养和关键能力。
《实施方案》《职教师资12条》中明确提出了我国职业院校教师任职资格要求:强化新教师入职教育,结合新教师实际情况,探索建立新教师为期1年的教育见习与为期3年的企业实践制度,严格见习期考核与选留环节;自2019年起,除持有相关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毕业生外,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自2020年起,除“双师型”职业技术师范专业毕业生外,基本不再从未具备3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中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该标准的提出,为职业院校教师的准入设立了一个门槛,同时也为我国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指明了方向,明确了标准。
二、“双师型”教师的建设策略
(一)需要理清的两个关键问题
教育部教師工作司司长任友群在“落实全教会 奋进迎华诞”为主题的“1+1”第八场发布会上提供的信息显示:截至2019年10月,我国职业院校专任教师133.2万人。其中,中职专任教师83.4万人,中职部分“双师型”教师有26.4万人,占中职专任教师的31.5%;高职专任教师49.8万人,高职中“双师型”教师有19.1万人,占专任教师比例39.7%。与《实施方案》提出的“到2020年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超过一半”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双师型”教师和教学团队的短缺,已成为制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瓶颈。要突破这一瓶颈需要理清以下两个关键问题。
1.“双师型”教师的来源
根据对文献的梳理及对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双师型”教师培养情况的调研结果分析,目前我国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先天的“双师型”教师,主要包括来源于企业全职转型的专任教师、从企业聘用的兼职教师和从高校聘引的“双师型”教师;另一类是后天的“双师型”教师,主要来源于理论型专任教师通过社会实践提升或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培训晋升而来。而且从调查结果来看,从理论型专任教师转型而来的“双师型”教师占“双师型”教师总数的比例较高,达75%,其中通过取得证书而认定“双师型”教师的占比高达53%,真正有过企业挂职、实践经历的双师只占到22%;而从企业工作一线转型而来的工匠型“双师型”教师仅占比10%;兼职教师占比15%。
2.“双师型”教师应具备的素质及其认定标准
新时代,伴随着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演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需求,“双师型”教师应具备哪些素质,符合哪些专业评价标准,这是我们需要理清的第二个问题。
借鉴国外发达国家职业教师培养目标及要求,结合调研结果分析,当前阶段我国高职“双师型”职业教师应具备的素质主要包括:(1)具备良好政治素养及职业道德;(2)掌握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3)具备高超的专业实践技能并能熟练指导专业实践;(4)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并灵活应用于课堂;(5)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6)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管理能力等。 但对于高职“双师型”教师专业认定标准,我国目前还没有出台统一的要求,各学校都是在顺应官方规定的基础上结合自身情况进行认定的。就我们学校而言,“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如下:
(1)有教师资格证,且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及职业资格或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主持/参与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在学院承担专业课或专业基础以上其中一项即可认定为“双师型”教师。
(二)值得提倡的几种培养途径
“双师型”教师的认定标准是教师教育培训、继续教育等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从“双师型”教师的来源看,高职“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对象主要是学校在职理论型专任教师转型为“双师型”专任教师这一类,而培养的目标即是让理论型专任教师在一般教师基本素质的基础上具备职业性、实践性特征,其核心是培养职业教师的专业实践技能。从教师继续教育的角度来看,“双师型”教师的培养途径主要有:
(1)参加国培、省培项目,集中开展专项技能培训。
(2)开展企业顶岗实践,选送优秀教师到企业进行短期或中期岗位实践,或到企业挂职锻炼。
(3)通过实践教学环节提高教师的专业实践技能。
(4)鼓励教师开展产学研、社会服务、技术研发等活动,提高教师的产学研能力和实践能力,促使教师向“双师素质”发展。
(三)可以推进的几项建设策略
从高职“双师型”教师的培养途径看,“双师型”教师的建设工作涉及政府、企业、学校和教师四方主体,这四个主体中,教师是主角,政府、企业和学校是配角,需要四方协同合作,才能完成好“双师型”教师建设这部作品。
1.创新继续教育载体,系统化培养
“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需做好顶层设计,并要各方主体的协同工作。相关政府部门统筹规划,创新改革,完善高职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建设“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搭建继续教育服务平台,为高职教师提高专业实践技能创造良好的宏微观环境。
2.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
校企合作是建设“双师型”教师的最佳途径。但由于企业和学校管理制度、运行机制等方面存在差异,合作途径障碍重重。因此,需要政府出台一些支持产教融合的政策制度,优化校企合作的宏观环境。同时,企业和学校也要协同创新,构建产教融合平台,加强校企产学研合作,双赢互利。作为“双师型”教师建设主导方的学校,则应积极主动地开发合作项目,开展横向课题研究,提升教师的研学能力;引进企业一线能工巧匠做兼职教师,参与到专业教学工作中;并选送一些优秀的教师到企业挂职、实习,提升教师的专业实践技能。
3.建立健全考核機制,开展多样化培养
从学校层面而言,应建立健全“双师型”教师考核机制,从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角度构建考核体系,并结合激励机制,开展多样化培育机制,鼓励教师通过多种途径晋升为“双师型”教师。
4.促进个人发展与专业发展相融合,开展个性化培养
从教师个人层面而言,应将个人发展与专业发展相融合,从自身发展需求出发,规划好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向学校、企业、政府等主体诉求学习要求,开展个性化培养。
三、总结
“双师型”教师的建设是新时代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支撑力。但是由于对高职“双师型”教师的认定还没有统一的评价标准,目前大多数的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的认定都以自身要求为标准。教师的专业技能、职业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另外,我国“双师型”教师的占比较低,要创新“双师型”教师培养途径,多措并举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建设“双师型”队伍,为职业教育发展培养优质资源。
参考文献:
[1]李宏伟,徐化娟.新时期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策略研究[J].中国高等教育,2020(9).
[2]何婧.高职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模式研究:以新乡职业技术学院为例[D].新乡:河南师范大学,2016.
[3]傅少伟.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有效培训研究[D].福州:福建师范大学,2009.
◎编辑 司 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