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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分级制是电影审查历史上的重要制度之一,它的不完美是一定的,但是他是否适合中国?中国的电影法能否运用它?都需要时间和实践来证明。美国建立了分级制,美国的电影也很好,其他国家也有效仿,给我们也有不少启发,我们要从这些启发中吸取有利的,完善我们的制度,一味地否定和肯定都是不可取的。中国的审查制度渐渐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第六代导演拍摄所涉及的内容已经逐渐在和世界接轨,但是中国制度还没有跟上,电影制度的改进迫在眉睫。
【关键词】:分级制;美国电影制度;中国电影
一、分级制的出现
美国是最早拥有分级制制度的国家。美国在世界电影艺术方面颇有成绩,他在电影工业上更是出类拔萃。在《联邦宪法第一修正案》第一条是保护言论的畅通无阻。1913年,俄亥俄州颁布了电影审查法案,该州管理的的共同影业公司认为言论自由受到了侵犯,由此层层上诉,在联邦最高法庭上,大法官们判决共同影业公司上诉失败。
这一案件电影被明确定义为商品,电影将不再受到《联邦宪法第一修正案》第一条言论自由的保护。电影尽管不再受到言论自由的保护,但是美国电影在题材和表达上并没有真正的受到完全的限制。到1930年,《海斯法典》在电影业推行,才在内容上做出了限制。1951年电影《奇迹》因打了《海斯法典》的擦边球被送上法庭,然而奇迹真的发生在了《奇迹》这部电影上,法官们一改电影就是商品的论调,重新定义电影是“思想交流的重要媒介”。
这样一来和1913年的共同案有些自相矛盾,但是这并不是毫无理由的更改,原因一,总所周知现今电影在美国经济中有较大的比例,是主要的发展经济之一。但在1913年这样的经济地位还不存在,电影只是廉价的商品,早期美国电影不仅廉价还低俗,精神层次非常低。制片商刻意满足观众的欲望,这使得大多数有知识有地位的人抵触电影。1948年电影行业垂直垄断的遏制,使美国电影行业结构发生了巨变,影院可以自主选择优秀影片放映,这使得制片厂之间的竞争压力变大。在《奇迹》案之前电影的经济地位逐渐被重视,这让政府对电影发展有了一点期望。原因二,1929年是美国经济大萧条的开始,这时候各行各业都被政府收缩把控。而美国1948年前后被称为“垮掉的一代”,二战后的伤痕,冷战的压力,迫使社会寻求能够新的发泄的商品,而电影就成为了有利的发泄和转移焦虑的产品,所以政府给予了更宽松的政策。到1968年,美国正式出台了电影分级制的相关规定,分级制这个概念才出现在世界人民视野之中。新加坡、马来西亚、韩国、日本、伊朗、英国、加拿大等国也是沿用此分级制度,大致没有变化。
二、分级制呼声和压抑
近年来我国电影业到了瓶颈期,众多电影工作者在各方面寻求中国电影的出路。分级制便是部分电影工作者认为的出路之一。在1998年分级制问题达到了一个顶峰。1998年中国引进的一部电影《拯救大兵瑞恩》,带着小孩观看的家长们对于这部电影提出了极大的抗议。这件事受到大众的关注。到底什么样的电影才适合被公开放映?什么样的电影才适合所有受众群体观看?这些问题迫切的需要有人解决。2001年,政协委员王兴东在全国政协委员会上首度提案电影分级,但是由于提案考虑不够详实,电影局持保留态度。意外的是时隔一年,一部在金鸡百花电影节上的获奖作品——《二月四日》,在无锡的一所小学公开放映,全校师生中引起了轩然大波。这件事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冲击,一方面限于大众长期的观影习惯,,另一方面这部电影实在不适合小学这一年龄阶段的学生观看,但是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不能放映这类电影,放映者和观影者的矛盾急剧激化。由此王兴东在2004年全国政协会议上,再次提出分级相关法案——《实施“儿童不宜”审定标准,电影产品分级势在必行》。
会议不久,广电总局就对王兴东提案作出了正式的书面答复:对于如何建立电影分级制度和审查的具体操作办法以及分级之后如何规范管理等问题,电影局正在进行广泛调研和认真论证,并将向全国妇联、团中央、中国影协等征求意见,力争尽快制订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切实可行的办法。最后广电总局没有选择出台分级制。2006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52号中,提出了新的审查标准“十类禁止九类应删”。之后,广电总局在2010年8月19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文化体制改革发布会上,明确表示“分级制”不用再讨论了。
三、认识分级制
在1989年,中国曾有过“分级制”试行一年的决定。在这段时间“分级制”被分为了两级:普通级和“少儿不宜”级。这件事1989年《瞭望》第21期中一篇文章——《电影“分级制”出台前后》被提到。当时分级制试行目的,一是为观众服务,将卖方市场转化为买方市场,二是为电影法投石问路,三是完善电影部门管理结构,四是为电视光碟的分级做铺垫。同时说明了虽然分级,但是审查标准不变。分级只是將画面内容进行分级,至于思想和政治观念等都还是要符合审查标准。这更深层次的暗示:分级的本质是为了能够更进一步的完善法律法规,掌控话语权。不过分级制试行没满一年,便不了了之了。
伊·雷诺德的《美国当代电影的分级制》,表示分级制并不是完善的制度,其他国家僵硬的模仿,必然会造成比美国更加严重的情况。真正的艺术家为了引起观众的注意,做出了很多的让步,但是分级制并没有给他们带来艺术上的真正解脱。对于分级制的沿用,中国需要十分谨慎。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分级制是大部分资本主义国家的东西,不能轻易接手。台湾和香港有文化上的相似,可做中国分级制建立的重要参考地区,他们在分级上的优劣才是应该重点关注的。
四、分级制思考
纵观世界,分级制一直背负着——保护青少年儿童的成长健康,减轻艺术家身上的枷锁,为观众服务的责任。中国面对分级制困难重重。盗版就是其阻碍的重要原因之一。国外少有盗版,有些国家甚至没有中国的防伪和正版授权这种说法,像日本只买自己国家的东西,盗版对于他们来说就是——外来商欺骗他们是自己国家生产的。人民的自觉性和国家的严格管理,才能遏制盗版,有效的保护未成年,进而对电影有更有利的发展。同时,政府在保留话语权的同时能够放松艺术家对艺术的追求,对于现今中国来说这是矛盾的。中国道德和制度还不能接受新一代艺术家的创作意识,这就是第六代导演会有被禁拍的事情发生。中国自己的发展还不够,这是不能争辩的事实,第六代表现的刻骨,意识,冲击对大众来说会造成怎样的影响,政府不能轻易尝试。第三,分级制一旦施行,大量的类型片需要补充,这是好事也是坏事。好在完善了类型电影,坏在电影业资本不能满足类型片的大量补充,这对行业和国家造成了巨大的压力。资本国家在资本积累上有基础和经验,中国在这方面的不足很明显。如果要分级,国家资源倾斜,在支出和收益平衡之前这段时间里,国家的其他发展会滞后,对于国家来说这是不合适的。第四,一旦分级,必然会有大量色情,暴力的画面出现在电影院,这是其他国家的经验,中国在长期压抑下的“性”会爆发,压抑的多厉害爆发就有多厉害,这时怎么有效地控制对国家来说也是个难题。
分级制宏观上是无处不在的,他是秩序的一部分。商品也有分一级,特级,大家都习以为常,电影也具有商品的属性,所以分级也并非难以理解。只是中国缺少对于媒介的理解和运用,怎么分合适,在哪里分,怎么完善分级都是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
【关键词】:分级制;美国电影制度;中国电影
一、分级制的出现
美国是最早拥有分级制制度的国家。美国在世界电影艺术方面颇有成绩,他在电影工业上更是出类拔萃。在《联邦宪法第一修正案》第一条是保护言论的畅通无阻。1913年,俄亥俄州颁布了电影审查法案,该州管理的的共同影业公司认为言论自由受到了侵犯,由此层层上诉,在联邦最高法庭上,大法官们判决共同影业公司上诉失败。
这一案件电影被明确定义为商品,电影将不再受到《联邦宪法第一修正案》第一条言论自由的保护。电影尽管不再受到言论自由的保护,但是美国电影在题材和表达上并没有真正的受到完全的限制。到1930年,《海斯法典》在电影业推行,才在内容上做出了限制。1951年电影《奇迹》因打了《海斯法典》的擦边球被送上法庭,然而奇迹真的发生在了《奇迹》这部电影上,法官们一改电影就是商品的论调,重新定义电影是“思想交流的重要媒介”。
这样一来和1913年的共同案有些自相矛盾,但是这并不是毫无理由的更改,原因一,总所周知现今电影在美国经济中有较大的比例,是主要的发展经济之一。但在1913年这样的经济地位还不存在,电影只是廉价的商品,早期美国电影不仅廉价还低俗,精神层次非常低。制片商刻意满足观众的欲望,这使得大多数有知识有地位的人抵触电影。1948年电影行业垂直垄断的遏制,使美国电影行业结构发生了巨变,影院可以自主选择优秀影片放映,这使得制片厂之间的竞争压力变大。在《奇迹》案之前电影的经济地位逐渐被重视,这让政府对电影发展有了一点期望。原因二,1929年是美国经济大萧条的开始,这时候各行各业都被政府收缩把控。而美国1948年前后被称为“垮掉的一代”,二战后的伤痕,冷战的压力,迫使社会寻求能够新的发泄的商品,而电影就成为了有利的发泄和转移焦虑的产品,所以政府给予了更宽松的政策。到1968年,美国正式出台了电影分级制的相关规定,分级制这个概念才出现在世界人民视野之中。新加坡、马来西亚、韩国、日本、伊朗、英国、加拿大等国也是沿用此分级制度,大致没有变化。
二、分级制呼声和压抑
近年来我国电影业到了瓶颈期,众多电影工作者在各方面寻求中国电影的出路。分级制便是部分电影工作者认为的出路之一。在1998年分级制问题达到了一个顶峰。1998年中国引进的一部电影《拯救大兵瑞恩》,带着小孩观看的家长们对于这部电影提出了极大的抗议。这件事受到大众的关注。到底什么样的电影才适合被公开放映?什么样的电影才适合所有受众群体观看?这些问题迫切的需要有人解决。2001年,政协委员王兴东在全国政协委员会上首度提案电影分级,但是由于提案考虑不够详实,电影局持保留态度。意外的是时隔一年,一部在金鸡百花电影节上的获奖作品——《二月四日》,在无锡的一所小学公开放映,全校师生中引起了轩然大波。这件事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冲击,一方面限于大众长期的观影习惯,,另一方面这部电影实在不适合小学这一年龄阶段的学生观看,但是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不能放映这类电影,放映者和观影者的矛盾急剧激化。由此王兴东在2004年全国政协会议上,再次提出分级相关法案——《实施“儿童不宜”审定标准,电影产品分级势在必行》。
会议不久,广电总局就对王兴东提案作出了正式的书面答复:对于如何建立电影分级制度和审查的具体操作办法以及分级之后如何规范管理等问题,电影局正在进行广泛调研和认真论证,并将向全国妇联、团中央、中国影协等征求意见,力争尽快制订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切实可行的办法。最后广电总局没有选择出台分级制。2006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52号中,提出了新的审查标准“十类禁止九类应删”。之后,广电总局在2010年8月19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文化体制改革发布会上,明确表示“分级制”不用再讨论了。
三、认识分级制
在1989年,中国曾有过“分级制”试行一年的决定。在这段时间“分级制”被分为了两级:普通级和“少儿不宜”级。这件事1989年《瞭望》第21期中一篇文章——《电影“分级制”出台前后》被提到。当时分级制试行目的,一是为观众服务,将卖方市场转化为买方市场,二是为电影法投石问路,三是完善电影部门管理结构,四是为电视光碟的分级做铺垫。同时说明了虽然分级,但是审查标准不变。分级只是將画面内容进行分级,至于思想和政治观念等都还是要符合审查标准。这更深层次的暗示:分级的本质是为了能够更进一步的完善法律法规,掌控话语权。不过分级制试行没满一年,便不了了之了。
伊·雷诺德的《美国当代电影的分级制》,表示分级制并不是完善的制度,其他国家僵硬的模仿,必然会造成比美国更加严重的情况。真正的艺术家为了引起观众的注意,做出了很多的让步,但是分级制并没有给他们带来艺术上的真正解脱。对于分级制的沿用,中国需要十分谨慎。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分级制是大部分资本主义国家的东西,不能轻易接手。台湾和香港有文化上的相似,可做中国分级制建立的重要参考地区,他们在分级上的优劣才是应该重点关注的。
四、分级制思考
纵观世界,分级制一直背负着——保护青少年儿童的成长健康,减轻艺术家身上的枷锁,为观众服务的责任。中国面对分级制困难重重。盗版就是其阻碍的重要原因之一。国外少有盗版,有些国家甚至没有中国的防伪和正版授权这种说法,像日本只买自己国家的东西,盗版对于他们来说就是——外来商欺骗他们是自己国家生产的。人民的自觉性和国家的严格管理,才能遏制盗版,有效的保护未成年,进而对电影有更有利的发展。同时,政府在保留话语权的同时能够放松艺术家对艺术的追求,对于现今中国来说这是矛盾的。中国道德和制度还不能接受新一代艺术家的创作意识,这就是第六代导演会有被禁拍的事情发生。中国自己的发展还不够,这是不能争辩的事实,第六代表现的刻骨,意识,冲击对大众来说会造成怎样的影响,政府不能轻易尝试。第三,分级制一旦施行,大量的类型片需要补充,这是好事也是坏事。好在完善了类型电影,坏在电影业资本不能满足类型片的大量补充,这对行业和国家造成了巨大的压力。资本国家在资本积累上有基础和经验,中国在这方面的不足很明显。如果要分级,国家资源倾斜,在支出和收益平衡之前这段时间里,国家的其他发展会滞后,对于国家来说这是不合适的。第四,一旦分级,必然会有大量色情,暴力的画面出现在电影院,这是其他国家的经验,中国在长期压抑下的“性”会爆发,压抑的多厉害爆发就有多厉害,这时怎么有效地控制对国家来说也是个难题。
分级制宏观上是无处不在的,他是秩序的一部分。商品也有分一级,特级,大家都习以为常,电影也具有商品的属性,所以分级也并非难以理解。只是中国缺少对于媒介的理解和运用,怎么分合适,在哪里分,怎么完善分级都是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